疯颠与文明

第22章


而更多的人承认,躁狂症和忧郁症的交替或者是一种变形现象或者是一种有更深的原因的现象。例如,利厄托(Josephl-ieutaud)认为,当忧郁症持续很久、其诸实愈益加剧时,就会失去通常的症状而变得与躁狂症相似:"忧郁症在最后阶段与躁狂症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他没有展开论述这种相似性。在杜福尔看来,这种联系不那么紧密,而是一种间接的因果联系。忧郁症与"额窦中的或曲张的脉管中的蠕虫"一样能引起躁狂症。当时若不借助于一种意象,任何研究都无法把交替现象改造成既精细又必要的症状结构。 
  当然,在威利斯的后继者那里烟和焰的意象已消声匿迹,但是为了形成有条理的成果依然在借助意象。这些意象愈益具有功能性质,愈益驻足于关于循环和升温的重大心理学观念中,愈益远离威利斯曾借用的宇宙图像。例如,布尔哈夫及其著作的注释者范・斯维腾(Gerard van Swieten)认为,踩狂症十分自然地成为最高程度的忧郁症,这不仅仅是经常性的变形所造成的,而且是必然的机能运转的结果;在忧郁症中滞积的脑液在一段时间后会活跃不安,因为内脏中的黑胆汁会因静止不动而变得"愈并苦涩",其中会形成酸性更强的和毒性更强的成分,这些成分被血液输送到大脑,就引起了躁狂症患者的强烈不安。因此,躁狂症与忧郁症仅仅是程度上的差异,躁狂症是忧郁症的自然后果,出于同样的原因,因而通常受到同样的治疗。在霍夫曼(Frledrich Hoffmann)看来,躁狂症和忧郁症的统一是运动和冲击规律的结果。但是,在他那里,纯粹的力学原则变成了生命和疾病发展的辩证法。忧郁症实际上以静止为其特征。换言之,或调的血液充满了大脑。血液在大脑里必须循环流动,但却因浓重而易于阻滞。如果说血液的浓重阻滞了运动,那么它有时也会造成更强烈的冲击。大脑、大脑血管、脑体受到的刺激越强烈,就越有抗拒性,因此越容易硬化。这种硬化使浓稠的血液更猛烈地倒流。这种运动越来越强烈,很快就卷入了那种躁狂症的骚动。这样,我们很自然地从一种静止的充血的意象过渡到干、硬、急速运动等意象,其结果是,为了忠实干这种功能统一体的真正组织者--图像式观念,古典力学的原则在每一阶段都受到修正和扭曲。 
  因此,人们还将添加其他的意象,但它们不能起建构作用。它们仅仅是对于已获得的统一体做出许多不同的解释。例如,史宾格勒(Snengler)提出的关于躁狂症和忧郁症交变的解释,就是借用了电池的原理。首先,神经能量和神经液在该系统的一个地方集中。只有这一段受到搅动,其他地方都处于休眠状态。这就是忧郁阶段。但是当这种局部负荷达到一定的强度时,就会突然扩展到整个体系,在一定的时间里强烈地刺激着整个系统,直到负荷排放完为止。这就是躁狂阶段。从这种层次的阐释着,这种意象太复杂、太完整,它所借用的模式大间接,因此在感知一种病理统一体时不能起到组织作用。相反,它是那种本身基于具有初步统一功能的意象的感性认识产生之后所引起的联想。 
  这些具有统一功能的意象在詹姆斯的《医学辞典》中已悄悄地出现了。其中之一展示了一种客观精细的观察很容易觉察的现象;躁狂――压抑循环。“将躁狂症和忧郁症归结为一类疾病,用同一种眼光来看待它们,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我们从实验和逐日的观察中发现,这二者有同样的起因……。十分严格的观察和我们的日常经验证实了这一点,因为我们看到,忧郁症患者,尤其是长期患者,很容易变得躁狂,而当躁狂平息后,忧郁症又重新开始,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这样一次反复。”因此,在河和18世纪,受意象影响而建构起来的是一种感性认识结构,而不是一种理念体系,甚至也不是一组症状。其证据在于,正如在感性认识中那样,性质的转移并不影响图像本身的完整性。因此,卡伦能够在躁狂症中像在忧郁症中那样发现"镭委的一个主要对象",反之也能将忧郁症归因于"脑筋体的某部分组织的干硬"。重要的是,观察设有发展为对解释性意象的建构,相反,意象加强了综合的主导作用,它们的组织力造成了一种感性认识结构,在这种结构中,症状最终能获得其重要价值,并被组织成可见的真理。2.歇斯底里和疑病症 
  就这两种病而言,首先有两个问题。 
  1.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正当地将它们视为精神疾病或某种疯癫症? 
  2.我们是否有根据把它们放在一起,把它们视为类似躁狂症和忧郁症那样的真正的对偶关系? 
  要回答这些问题,只须简单地考察一下各种分类。人们对疑病症并不总是与痴呆症和躁狂症相提并论;歇斯底里更是很少与它们并列。布莱特(Felix Blater)根本没有把这二者列入感官病变之中。在古典时期末期,卡伦依然把它们列入非精神病的范畴:疑病症属于"体力衰竭,或因虚弱或因生命机能运转失灵而导致的疾病";歇斯底里则属于"生理机能的控孪性疾病"。 
  此外,在病情图表上,人们很难发现这两种疾病因一种逻辑关系而被列为一组,甚至很难发现它们被列为相反的一对。索瓦热将疑病症列入幻觉――“仅仅关注自身健康的幻觉”,将歇斯底里列入痉孪。林亲(I-innaeus)"田地采用同样的划分。看来,这俩人都是威利斯的忠实信徒。威利斯是在《痉挛病》一书中研究歇斯底里,而在论述头部疾病的《禽兽之魂》中研究疑病症,给它起名为"绞痛感"。这里无疑是在谈两种调然不同的疾病。在歇斯底里中,亢奋的精神受到相应的压力,从而造成一种印象;它们正在爆炸,正在引起超常的不规律运动。这种运动在精神方面表现为歇斯底里惊厥。反之,在"绞痛感"中,由于有一种东西有害干和不适于精神,因此精神激动不安,然后引起敏感的神经的骚动、失调和皱授。因此,威利斯告诫我们不必因症状上的某些相似而大惊小怪;诚然,我们看到痉孪会产生疼痛,似乎是歇斯底里的剧烈活动会引起疑病症的痛苦。但是这些相似是虚假的。"实质并不相同,而是小有区别。" 
  然而,在这些病情学家所做的固定分类的现象背后,有一种缓慢的努力正愈益频向于把歇斯底里和疑病症视为同一种疾病的两种形式。布莱克默(Richard Blackmore)于1725年发表《论疑病症和歇斯底里》。文中,这两种病被定义为同一种病的两种形式--"精神的病态"和"精神的外溢和消耗"。怀特(Whytt)认为,在18世纪中期,鉴别工作已经完成,从此症状系统统一了,包括"对冷热和身体某些部位疼痛的特殊感觉;晕厥和歇斯底里惊厥;强直性昏厥和痉挛;胃气和肠气;贪食;呕吐;小便清白但又急又多;消瘦和精神萎靡;神经性咳嗽;小零脉搏不齐;间发性头疼;间发性晕眩;视力衰退;压抑、绝望、忧郁以至疯癫;梦魔。" 
  另外,在古典时期,歇斯底里和疑病症逐渐被纳入精神疾病领域。米德(Richard Mead)在论述疑病症时还在说:"这是一种全身性疾病。"而且,我们必须恢复威利斯关于歇斯底里论述的真正价值:"在妇女疾病中,歇斯底里的名声很坏,就像是人已半入地狱一般(semi -damnati),它必须承担无数其他疾病的过失。如果一个妇女患上一种莫名其妙的病,我们既查不出原因,又不能确定治疗方法,我们马上就会归罪于子宫,而其实子宫往往受到冤枉。当我们碰到一种少见的症状时,我们就宣布,其中必有歇斯底里的踪影。这往往是掩饰我们对医疗对象无知的遁词。"凡是研究歇斯底里的材料都会引用这段文字。对于所有循规蹈矩的注释者来说,这段话绝不意味着威利斯认为歇斯底里症状没有器官基础。他仅仅明确地说,歇斯底里概念成了各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的容器。这些想法不是病人的,也不是自以为有病的人的,而是本来无知却装作高明的医生的。实际上,如果说威利斯把歇斯底里视为一种精神错乱,那并不是因为他把歇斯底里列入了头部疾病,而是因为他认为歇斯底里的根源在于动物元气的性质、起因和初始过程发生了一种变化。 
  然而,到18世纪末,疑病症和歇斯底里已几乎毫无争议地成为精神病。一七五五年,阿尔贝蒂(Alberti)在哈雷城(Halle)发表论文《论疑病症病人的臆想症》(De morbis imagi -nariis hyPoch。driacorum)。接着,利厄托在确定疑病症的痉孪特征时,承认"精神上受到的影响不亚于、甚至重于肉体上的疾病;因此,疑病症一词几乎成了一个会得罪人的名称,想讨好的医生尽量避而不用。"至于歇斯底里,劳兰(JosePhRan!in)认为它没有任何器官上的原因,至少他在根本定义中从一开始就把它确定为一种臆想变态:"患这种病的妇女虚构、夸大和重复各种胡思乱想,这种病有时具有流行性和传染性。" 
  因此,在古典时期,歇斯底里和疑病症有两个基本发展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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