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枉人世一场疯狂

第二十六章 解开心结


    “修柠,这么入戏做什么?”
    顾嘉未说着要去拉卓修柠,却被卓修柠冷冷的眼神钉住。
    “他是谁?”
    “我好朋友。”
    顾嘉未说好朋友三个字的时候舌头打结,卓修柠一拧眉显然是不信。
    “哎呀,前男友,前男友!”顾嘉未没办法,从实招来。
    卓修柠小脸一沉,松开了对关童的禁锢。
    “嫂子,你不要我哥了?”
    “嫂子?”关童眼睛瞪圆,不可置信的站起来,逼近顾嘉未,“这可不像是陆屿钦的弟弟?”
    “陆屿钦又是谁?嫂子,你到底踩了多少条船?”
    顾嘉未被这两个人左右夹击,搞得头疼异常。手一伸,一边一个捂住了嘴。
    “修柠,首先我就给你讲过很多次了,我和你哥并没有在一起。然后,关童你给我听着,我的人生,我的恋爱史,并不是只有陆屿钦。再不济,不是也曾经还有个你。”
    关童呜呜突突的讲话,喷得顾嘉未一手热气,惹得顾嘉未连忙松手。
    “好好好,以后我再也不提陆屿钦了。”
    倒是卓修柠委屈着一张脸,小小声的解释:“可是你在我心目中,就是我的嫂子呀,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顾嘉未心里一阵软,伸手摸了摸卓修柠干净的寸头。
    “好了,我也很喜欢你,即便是没有修苒,我也会一直照顾你。不过,你怎么到这里打工来了?”
    “我好不容易满十八岁了,当然是要自立自强。我哥和我妈都挺不容易的,我也就只能做到争取不拖后腿。”
    卓修柠和卓修苒的形象,这一刻,在顾嘉未眼里完美的融合了。两兄弟虽然长相上是两个风格,但是在说起家里的不幸的时候,却偏偏都是毫无抱怨,阳光坦然的样子。让你连同情心都不愿意生起,因为那是对他们的亵渎。
    说起来也算得上是缘分,小渔家招服务生。小渔怕招来小妖精勾引她的花臂大哥,而花臂大哥也怕招个男妖精,拐走他的美女主厨。
    卓修柠的出现,实在是很完美的解决了这一点争执,年轻朝气,长得好看,偏偏还人畜无害。
    闹剧结束,每个人又都回归本位。只有关童,看出了顾嘉未的心不在焉。
    “你在想着刚才的孩子?”
    顾嘉未点了点头,并不否认,她有些想起了远在美国的卓修苒。
    比起明年21就快博士毕业的卓修苒,现在18就医科大学大三的卓修柠,其实在学习方面的天赋并不比哥哥差。
    只是卓修苒知道作为少年天才的困苦为难,加上学医并不是门能走捷径的学科,所以才在大学时候缓了下来。
    每次说到少年天才,人们侧重的总是天才,可总是忽略了他们还是少年。
    “你要担心那孩子,就干脆直接支助他。”
    “不可以,这孩子有自己的主张。知道为什么我不是特别反对他叫我嫂子吗?因为如果我不以这种亲眷的身份靠近,他根本就不会接受我。”
    顾嘉未平日里大多数时间都放在工作上,工作以外的地方竟是连个可以分享心事的人都没有。今天遇到关童,很难得的生起了倾诉的欲望,便把今日里的种种矛盾都讲了出来。
    “嘉未,首先我很开心,你不再死脑筋的吊死在陆屿钦这一棵树上。但是以我对你的了解,坦白来说,你不是个会因为一点愧疚,一点心里不安,就去照顾一个人的家人的人。”
    “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喜欢卓修苒?怎么可能?我们差六岁!”
    关童摇摇头,对顾嘉未嗤之以鼻。
    “嘁,年龄只是个数字。年龄所带来的阅历和眼界的不同,那才是差距。这一点上,你就不如卓修苒。他知道要去开阔眼界,努力同你站在同一高度。而你,只看到了数字。”
    “你的意思是,他出国是因为我?”
    “别装了,你心里明白得很。他并不是因为被你连累,所以选择出国。而是真的如他说说,要成为更好的他。”
    关童心里有点闷,怎么会给前女友分析感情问题呢?
    “可是,可是我并没有喜欢他。”
    “得了吧,不喜欢能被他一次两次的占便宜。你就是个受虐狂,喜欢过陆屿钦这种七八年都哄不开花的铁树,现在来这么朵随便一开就娇艳鲜香的小栀子,你倒还觉得不正常了?不是什么感情都要酝酿这么久,还不一定能开花。你顾嘉未没你以为的那么次,不然当年我也不可能和你在一起。”
    “那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渣,我当时应该还喜欢着学长呢,怎么能对卓修苒动情。”
    “别,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个痴情人设。你是这些年再没遇到像我这么优秀的人,你要是早遇到,也就早解脱了。你呀,就是喜欢他太久,喜欢出了惯性。或者说,确实是你感情生活太苍白,连个寄托都没有。你呢,又好强,不肯承认,就让陆屿钦顶在了那个位置。”
    说完这些,关童心里啧啧啧的调侃,觉得陆屿钦也是蛮可怜的。
    顾嘉未低头,无意识的拿着筷子发呆。她不知道该感谢关童,还是怨恨他。
    他吵醒了一直装睡的她,打破了她自以为的深情不变,还顺道塞过来一个卓修苒。
    可是,她太需要这么个人了,只有打破了桎梏,才能取得重生。
    “对了,既然你这么在乎这个孩子,不如让他来我们公司实习。他学医的,来我们公司也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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