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原理

第49章


有人非难我,因为我说过,生理学家检查别人的脑子的时候,他之所见是在他自己的脑子里,不是在那一个别人的脑子里。要证明这话完全不错,须详细讨论"看见"这个字和"里面"这个字。特别是"里面"这个字比普通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暧昧得多。但是我在这里不想讲这些问题,因为我在别的地方已经讨论过了。
  我想莱尔教授也许会承认,他的那本书的主要目的是给"心的"这一个形容词下一个新的定义。这当然是一个语言上的问题。就其纯粹是属于语言的而论,为得到一个定义,重视普通的用法是正当的。但是如何用字才算是相宜,是随我们的知识的改变而改变的。有一个时期,把地球说成是行星是不相宜的,但是自从采用地动说以来,这样说就相宜了。如果是有笛卡尔所主张的两种本体,一个约略相当于常识上的物体,一个约略相当于常识上的心,那就可以象笛卡尔那样把心和物分开了,即使这是不免和这些字在笛卡尔以前的用法背道而驰的。但是,如果象莱尔教授所主张的,而我也承认的那样:并没有这种基本的二元论,那么,如果我们仍然想把心和物分开,我们就不能不另找区分的基础。莱尔教授发见这种区别是在造句法里:属于心的形容词比所谓属于物的要高一筹。因为以上所举的理由,我不认为这种用法是有用的。我也不认为莱尔教授说明白了他的思想,因为他没有解释为什么他不把"易碎"当做一个属于心的形容词。我个人的意见是,心的与物的二者之间的区别不在于二者本有的性质,而是在于我们获得关于二者的知识的方法。如果一件事有的人能够看到,或者如莱尔教授所说,能够注意到,我就说这件事是属于心的。我把一切事件都看做是属于物的。但是凡只由推论才知道的事件,我就认为是只是属于物的。虽然看起来好象我和莱尔教授意见上的分歧是属于语言上的,这只在表面上是如此。关于"心的"和"物的"这些字的最合适的定义,莱尔教授和我之所以有不同的意见,乃是由于关于宇宙构造的分歧。
  读了莱尔教授的书使我得到的一个概括的结论是,如果哲学和经验科学脱节,哲学是不会产生丰盛的果实的。我这话的意思不仅是说哲学家应该"拾起"一种科学来当假期里的一件事来做,我的意思更要深得多:哲学家的想象应该充满了科学的眼光。他应该感觉到科学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新的世界、一些新的概念、新的方法,这些新的东西是从前人所不知道的,而由经验已经证明是有效的。在旧概念旧方法无能为力的地方,这些新概念、新方法由经验证明是结实累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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