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里的一声枪响,格外刺耳和狰狞。
我强自振作精神,开始在我的移动诊所准备外伤治疗所需要的药品,贫民窟附近的一群大胆的民众已经吆五喝六地往枪响处跑过去看究竟去了。
我叫魏璋超,是一名医生,性别,男。毕业以后在省城工作了七年。七年的光阴,像是做了一场噩梦。
从实习作为一名配药师开始,我重温着大学入学时的宣誓:“我志愿献身医学。。。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普度众生,兼济天下的医生,理想或许太大,我从未停下为之追逐的脚步。
两年后,因为一场疑难病症,我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外科主治医生,再几年,便成为副主任医生,这过程中,我欣慰着每个病患在我手下的康复,欣慰他们给我送来的锦旗,对我竖起的大拇指,也痛苦和悲伤着一些我无力回天的病人的离去。
期间,让我疲惫的,却是各种追名逐利的资格认证考试,论文,医学会议等。
而这些,不是全部。
医生的收入,和开给病患的药物价格,检查价格息息相关,而我,却成了医院中的另类,名气很大,却收入最低的医生。
我终究是无力着病患无力缴纳高昂的费用,无力着挂号的繁琐流程,我走着走着,发现自己走得很远,很远。。。
我早已经违背了当时的誓言和承诺。
众人侧目,家人反对之下,我接受了某基金会的捐助,开始自己开设独立诊所,用最低廉的价格,给所有百姓我尽可能最好的医疗。我走过很多城市,走在最边缘处的影子中,给最贫困的人们治疗,最近我才回到小城没有太久,便在这一处的贫民窟中落脚,开了个移动诊所。
伤者很快被他们抬了回来,说是从西边的沼泽地里拉出来的,是一个浑身散发着腐泥臭味的男子。他身上爬满污泥烂草,还有几只蚂蟥安分地呆在他的脸上,吸得鼓胀。
我皱了皱眉,擅自移动伤者,还不知道是否造成了二次伤害。
浑身检查,子弹贯穿伤,从右侧脑颅骨进入,从右侧近太阳穴处打出。这男子的运气实在是十分地好,我听说子弹如果留在颅内,在停止之前,会不断旋转,看似一个小孔,内部会形成一个极大的塌陷空间,那时,他应是当场死亡了。
所幸,小诊所还是有一定的条件。我将众好奇的群众屏退,对于这样的弹伤,着实需要极度的专注和耐心。皮下积血,颅内骨头碎片,颅骨固定,这一切,都需要大型的手术室和检测。不得已,我只得暂时将他的伤口附近全部消毒清理,止血,上氧气罩。附近的医院并不甚理想,我当下喊人一起直接将他连夜送往较远的小城中心医院。
还来得及。
脑部CT等一些列工作进行,大型开颅取碎骨的手术,在急救室开始了。一整夜的手术,病人的生命体征渐趋稳定。
医生让我联系病患家属,又由于弹伤委实可疑,他们报警了。
这个男子的身份似乎十分神秘,他身上独独只有一张身份证,张守溪。没有任何可以提供的亲属联系方式。
病人的生命力十分顽强,是以中弹昏迷,仍可以支撑到进行手术,手术顺利进行,他能很快稳定。可病人的求生欲望,却似乎并不理想,过了一周多,他依旧没能醒来。
接连来了几拨警察,拍照,取证,最后却垫付了医疗费,要求将张守溪送往外省的医院。很快便有人派车来接收他。
我不同意将他运走,明明在这里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疗,为何要将他遣送得很远。
我不是家属,我对他完全不熟悉,我甚至,连跟车过去的资格都没有。
直到最后,我着急着和来人说,我是张守溪的朋友,并随口编造了几句话,那些人竟然煞有介事地让我去做了一顿笔录,并由着我跟车去了。我此刻才明白,他一定是不能存在于小城这里的人,他们需要的,只是我基于张守溪的一份笔录,至于为什么,我不明白。
这事于我,本来应该就此结束了。
我在见到张守溪被运走之前,他脖子上的,身上的处处触目惊心的伤疤,让我仿若见到许多战场的硝烟,那个出生入死的不顾一切的英勇的男子。
伤可以好,伤疤,却好不了。
我忽然有那么一瞬的欲望,想将他浑身的伤疤抚平。我坐上了前往外省的车辆。
那天我正趴在张东的病床前休息,忽地感觉到耳畔痒痒地,我醒来时,看见张守溪的一张大手,在我耳畔反复轻抚着,他手中的老茧触碰我的皮肤,温凉着,微疼着。
“你醒了?”我问。
张守溪点点头,问:“你是?”
“魏璋超。”
“很好听。”他说着,眼神有些茫然地划过这间白色的病房。
我顿时有些警醒。
“你是谁?”我问。
“张守溪。”他说。
我有些松口气,笑着又问:“发生了什么?”
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张守溪和我说出了同样的话。
张守溪,失忆了。
他的所有身体机能都在,他还能认识文字,还能很流畅地说话和思考,但是他始终只记得一个名字——张守溪。
我将如何发现他,他如何被转移到这里的事情,一一道明,他和我诚挚地致谢。按身份证里的年纪,他今年当是三十一了,我接触过这等年纪的人,就算是万分热情的表达感谢,也是有所保留着的,张守溪的满腔赤诚,显得十足憨厚而质朴,我相信,他在失忆前,是一个很憨厚而淳朴的男人。
按张守溪的身份证,登记的地址是江西省的某个市,某个县。我预备等他完全康复出院,带他回到那里去寻找他的亲人。
可他大部分时候会说普通话,有时候会叽里咕噜地冒出几句我听不懂的语言,后来医院里有护士说,他说的蒙语。他还会冒出一些土话,只是谁都听不懂,我以为是他身份证所在老家的方言。
他终是出院了,阳光很好,晴空万里。
出院的第一件事就不让我省心,却也让我大开眼界。他看到开摩托车抢路上一女子的背包,竟是三步并作两步,狂奔一会,追上还未完全加速的摩托车,一拳头一个,将那两名歹徒撂倒在地,两名歹徒拿出匕首,我正担心得紧,张守溪三两下,卸了他们的凶器,用摩托车后捆货的绳索,将两人结结实实地捆在一起,接着一脚将他们踹得合在一起鬼哭狼嚎地打了几个滚。
这一系列的动作干脆利落,身法了得,路人围观一阵阵地鼓掌,张守溪笑着拉着我的手,又有些茫然地走着。
“你从哪学到的。”我问。
他摇摇头,看着自己的双手,亦似乎有些不相信。他忽然很开心地笑着说:“这样,以后我就是你的保镖了,我可以一辈子保护你。”他说完,自己忽地冥思苦想着什么,总归是想不起来,皱了皱眉。
我却已经当场愣住了。
身为一个男人,我很清楚自己因何至今没有婚娶,至今没有任何对象。
这辈子,更是从来只有他,这么一个人和我说过这样的话。
他问我为什么哭了。
我说我不知道。
他说总觉得我像一个人。
我摇摇头:“记不得,就算了吧。”
就算是失忆,似乎惩恶扬善,是他的本能一样。我相信,他失忆前,一定是一名十分神勇的一名军人或者受过十分专业训练的保镖。至于他的一身伤痕,想必是执行任务时落下的。
现在我忽而能推测,小城的那些人,为何要让张守溪离开,是为了保护他,还是任务失败?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我想,带他回家。
知道自己要回老家,他显得很兴奋,似乎老家还有某些未完成的事宜。
可他对于这座县城的一切,完全没有记忆,那个村子的人,对他也没有任何印象,我请村子的人说方言,那方言,却完全和他说的,南辕北辙。
他知道这里不是他的故乡。
他会唱一首歌:“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
是了,他该是内蒙那边的吧。
只是内蒙那么大。
我还是想,悄悄地再带他回小城去看看。
一路上,他会说:“我姓张,嚣张的张。”
他的手上有个白金钻戒,他会十分珍惜,舍不得任何人去碰。
他有时候会和我说对不起,我听得出,他不是对我说的。也许,是哪个长得有些像我的女孩吧。我想,那个女孩儿,应该是幸福着的。
我们回到小城,就住在当时我发现他的附近,继而四处悄悄打听,后来我打听到他出事的地方,发生过一起枪杀案,只是这个案件似乎被封锁得特别紧,从哪都打听不到任何讯息。
我照样开着诊所,但是不止是为了贫困民众服务了,我还凭借着硬实力,接收一些有身份的人的救助。我想知道,想知道守溪的一切!
比想象中的,难太多了。
。。。
两年时间转瞬便过去。
守溪似乎已经被小城的人遗忘。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对他好奇。他成了我身边最得力的助手,渐渐也被人称呼成,张医生。
可我不甘心他是张医生!医生是我,他是我的病患,他有一身的伤痕,他身上的伤已经好了,可我想治愈,他的疤痕。
他好像已经习惯在我身边,帮我做任何力所能及的事,他向我学习医术,学得很好。他教我擒拿动作,和我一起锻炼身体。
晚上,他会抱着我入睡,只是偶尔半夜我醒来时,看见窗外的天光洒在他的眸子里,他那般专注地盯着我,那样的眼神,足足可以让我脸红心跳。
他,到底在想着什么呢?
有一天,我们在街边的一个电视屏幕上见到一场婚礼。
这场婚礼,于我而言,恐怕是梦中的吧。婚礼现场盛大且豪华,来宾满座,记者满席,期间闪光灯噼里啪啦连续不断地发出刺眼的光芒,这般事件,怎能不引发轰动?
主角是两个成熟的男人,看年纪,也有三十出头了。一个长身玉立,眉宇的成熟间,透着一股子英气和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息,另一个,我算是平生未见过这般俊朗帅气的男子,直可以低过我曾经心动甚至为之自我慰藉过的任何一个男明星。
我记得,张守溪站在大屏幕下看了好久,他不知道自己流泪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流泪了。
张守溪转身,擦干我的泪水,说:“我真希望哪一天,你随时可以哭,随时可以笑。。。”
张守溪接着便要离开这座小城。
我还未弄清楚他的身份,他的回忆,我不甘心。
可他要走,我到底是要跟着他去的。
只是,我分明已经在小城的一个网站,找到了当时的一张通缉令截图——张东!那照片,正是他十余年前的模样,那般地年轻,那般地刚毅,怎么都不可能和通缉犯联系在一起!可是,那张通缉令已经被取消了,附带上说明,证实凶手不是他。
张东,他原来叫张东!
他为何会在那个屏幕下面流泪?
他是为了谁?
张东似乎明白我心中所想。
“有些伤疤,是心甘情愿留下,其实不需要治疗,是么?”张东笑着说。
“张东!我知道你叫张东!你记得什么了,对吗?”我顿时泪流满面。
他缓缓地摇了摇头:“我记得你救过我,我记得你很善良。我叫张守溪。”
“守溪,守护的是谁?是哪一处清澈的溪流?”我呢喃着问。
“也许,是故乡的吧。和我一起去找吧,这样,不是挺好的?”张东笑着,点燃一根烟。我记得,他并不抽烟。
我跟着他,或者说,他跟着我,一路往北。
我打算从内蒙的最东边开始寻找,穷其一生,总能找得到他的家。
所谓的谜底,有时候的放弃,也只在一瞬间,就在他说,这样,不是挺好的?
诚然,是挺好的。
山山水水,有个伴,飘渺人间,有这么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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