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

第三章


    浩荡赤水河,东流不复归,盈虚日月,不曾消减,星移斗转,春去秋来,时光如水般在指间悄悄流逝,昨日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而一转眼就要升入六年级,就要面临毕业。而毕业,也就意味着将要离开这所学校,离开熟悉的同学,离开熟悉的老师,去适应一个更大的学校,适应充满未知的同学和老师。
    从往届学生反馈回来的信息来看,中学并不是一个好地方,那里的学生狠,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老师也更淡漠,并不会关心你是否真正学到知识。总之,在邹顺的观念里,观莲中学并不是一个适合学习的地方。
    邹顺还有一年的时间,一年时间足以改变很多,虽然自己身在农村,无力购买更多书籍,但以前郭老师很理解班上学生的难处,所以她就把自己的书籍放到班上共享,虽然现在她已然离世,但她的书依旧在影响这一群稚嫩鲜活的生命。
    虽然其中的很多书都艰涩难懂,但也有好些故事小说,足以满足孩子们求知的欲求。邹顺很喜欢看书,尤其是文学类的书籍,自从上了第一堂作文课之后,他看到郭老师愣是将几十个字改写成了几百字的作文,便被作文这充满魔力的家伙吸引了,或许,作文——不是一个家伙,而是一个女郎,吸引着古往今来无数风流才子文学大家为之前赴后继;又或许,作文——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引诱着无数妙龄少女窍心玲珑为之迷失自我。
    如今虽也是暑假,可邹顺却已经不放牛了,因为父亲外出打工,哥哥也刚初中毕业跟随父亲出去,家里就只剩下邹顺和母亲,如果再养一头牛,势必会大大增加母亲的负担,因为邹顺下学期就要升入六年级,在这一年里,他一天的时间基本都会花在学校,早上九点钟上课,中午十二点放中午学,所谓中午学,就是给两个小时回家吃顿饭,然后又匆匆赶往学校,那时的他们还不知营养午餐为何物。下午两点钟上课后大概就要六点钟才放学,回到家时黑夜已然来临,自然不能有什么时间帮助母亲。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另外,如今打工浪潮在村里兴起,当外面很多人都因打工赚到了不少钱的时候,这个村才慢慢觉醒,大量的劳动力出去打工,土地自然荒废,于是当年山上青黄交接的景象如今已经被青青交接所取代了,一片片沙树林拔地而起,虽然不高,却能夺人眼球,就像是在地下隐藏了多年,只为等着这一天冒出来一鸣惊人。邹顺也不禁纳闷,那些沙树也种了好几个年头,但不知为何最近才进入眼里。
    种满树苗的地自然是不能再放牛了,所以邹顺一转身就摆脱了放牛郎的身份,但同时又给了他另一个身份——农民,所谓农民,其实也就是帮母亲做点力所能及的农活罢了,要是让他真枪实弹地干,估计他得连着几天下不来床。
    现在时间充裕许多,不用每天都把身体交给寥廓天穹下的黄土、青草和绿树,在空闲时,邹顺一般就窝在家里看电视,这是每一个孩子小时候都爱做的事,无关堕落,也无损风雅。只是某一天,看电视的邹顺迎来了一个特别的客人。
    那是一个自然万物像被扔进烤炉的日子,苞谷地里感觉像是充斥着热气,看不见,却能感受到;烤烟地一片油腻,看上去油光光,滑溜溜,好像烟草身体里的油全被烤出来了一般;稻田也好不到哪里去,有的已经开始干裂;除了躲无可躲的夏蝉还在嘶鸣之外,其他有点脑子的生灵都藏到了自己的遮荫所里去,积蓄力量等到夜幕降临再来引吭高歌。
    邹顺还是像往常一样窝在家里看电视,家里可比外面清凉太多。他看电视的姿势很特别——靠着墙,蹲着看。在他看得出神的时候,忽然听到窗外传来一声“笑笑,你走慢一点,我跟不上”,声音柔而不娇,绵软动听,他窜起身循着声音扫去,只见一个女孩,身着白色棉质T恤,下身着黑色长裙,脚上一双白色帆布鞋。
    等她从邹顺门前走过之时,偏过头看了一眼邹顺家,她脚步未停,在转头之际,一头短发被轻轻扬起,清新而利落,鼻子小巧,精致而剔透,双唇轻薄,柔软而饱满,脸盘白皙,与一袭黑裙恰成对比,微微一笑露双齿,白如象牙摄人心,最令人着迷的还是她那一双美眸,如同盛夏清晨悬于荷叶将落未落、将滑未滑的露珠,明亮,清纯,一尘不染,就连她走过的空气中,似乎也清新了许多。邹顺在那一瞬间心醉了,痴痴地望着她,眼睛再也不愿意从她的身上移开半寸,心想:“也不知道是哪家的亲戚,在暑假来这山村避暑,若是能与这姑娘交个朋友,能不时地看看她的身姿,听听她的声音,倒也不枉来这人世走过一遭。”
    就在他发神之际,又一个身影蹦入了他的眼球——王笑笑!是王笑笑!邹顺不禁笑出了声,原来王笑笑还有这么一个亲戚,竟然一直都没有给自己透露。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就算她只是来这山村避暑,就算开学时她还是要回家上学,那又怎样?自己也一定要和她说说话。一定!
    邹顺在那一瞬间就像是被邪灵附身了一般,脑袋一片空白,身体也不再受控制,他走出家门叫道:“王笑笑,你去哪里?”
    “邹顺,我们要去我外婆家。”王笑笑家住中村,邹顺家住下村,其间相隔半个村子,而王笑笑的外婆家也在下村。
    一听这话,邹顺的大脑又不受控制了,说道:“你等我一下,我和你们一起去玩。”说着便关了电视,飞身出门。
    原来的邹顺在伙伴中一直以健谈著称,一群小崽子的话题,不管是什么他都能掺和,还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可是今天的邹顺,说话却有些结巴,眼神躲闪,言辞飘忽,说话竟有些胆怯,生怕说错了什么。
    那位姑娘偶尔也会说几句话,虽然没有一句是对邹顺说的,但看得出来,她虽然话少,却并不是高傲,或许只是她还不熟悉两个男孩子之间的对话罢了。她倾听的时候格外专注,邹顺从不敢主动与她目光接触,生怕她发现自己眼神中的躲闪,发现自己的异常,同时也怕玷污她那不染一丝污秽的眸子。若是不小心四目相对,邹顺只会立即收回目光,望向地面,似乎在地面上有什么东西一般,亦或许他是想在地上找一个洞钻进去罢了。
    那位姑娘和邹顺他们年纪相仿,只是谈吐很是特别,邹顺只觉得听她说话是一种享受,至于她到底说了什么,邹顺并不在意。若是逮到她把目光聚焦在王笑笑的身上时,邹顺就会小心翼翼而又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目光移到她的身上,只愿看清她的每一个呼吸,只求融进她如水的眸子。
    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说,与一个美丽女孩欢聚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虽然邹顺全程都没有和她直接对话过,但就这么到了晚饭时间,一个下午就这么在他们的欢言笑语中流去了,这个下午真的很短,短到邹顺一点都想不起来到底做了什么,聊了什么,但有一点他是确定的,那就是他想再听一听她特别的声线,很想很想。
    暑假剩下的日子,邹顺只觉得度日如年,也不知道王笑笑的那位亲戚是否已然离开,王笑笑也真是的,平时有事没事他都喜欢跑下来玩,而如今,邹顺憋着一肚子的问题,他却不下来了。
    邹顺多次想跑到中村去,看看王笑笑最近在搞什么鬼,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打探一下那位姑娘的消息。可是,平时都是王笑笑来找他们玩,邹顺可从没有主动到他家去过,因为他老爸有着一副阴恶嘴脸,低额眉,小眼睛,鹰钩鼻,不说话时就阴着一张脸,感觉就像每个人都欠了他多少钱似的,他一说话,总是让人起一身鸡皮,和他呆在一起就是一件折磨人的事。邹顺最怕看到他的眼睛,因为从他的眼睛时常射出莫名的寒光,使人看了内心发寒,一看到他,邹顺就莫名觉得压抑,根本就难以正常说话做事。
    如今邹顺只得暗恨自己,为什么当时不勇敢一点,主动向她搭话呢?如果能和她说说话,那该有多好!主动找她说话,主动找她说话……邹顺反复咀嚼着这句话,想道:“主动和她说话,这是不是所谓的搭讪?她会不会觉得自己不正经?况且在农村,这种事是多么难为情。”
    邹顺越想越觉得没有底气,心里暗恨自己当时没有问王笑笑,如果早问的话,也就少了现在的种种折磨。为什么?为什么!难道就是因为她当时在旁边吗?邹顺越想越气,竟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想到一个如此特别的姑娘就要远走,他的心就不住地收缩,难道自己当真要默默地等消息吗?
    此时,在他的脑袋里出现了两个人,一个巨人,他说:“追寻你的心去吧,不要管那么多世俗,尽情去追逐吧!”
    另一个则是个侏儒,他说:“你还可以再世俗一点吗?看到一个漂亮姑娘你就想和她亲近,你的书是白读的吗?”
    ……
    侏儒和巨人仍在争论不休,邹顺却已被他们搞得筋疲力尽,突然,他站起来,自言自语道:“既然如此,那我就选一个折中的方法吧,慢慢散步到中村去,经过王笑笑家刺探一下情况,如果能遇到王笑笑,那便是最好,如若不能,便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邹顺说走就走,信步走在石子路上,外表一片平静,脸上悠然自得,但只有天晓得他心里是多么紧张,不时有熟人从他身边经过,他一一与他们打招呼,脸上一副笑容,唯恐他们从他脸上读出一丝不安紧张的情绪。
    终于是看到王笑笑的家了,他家的房子在村里是首屈一指的,二层平房,虽没有像镇上的房子那样贴了瓷砖,但其内部涂了白石灰,外部抹了灰水泥,看起来倒也甚是气派,相比之下,邹顺家那处里面外面都是红砖的一层瓦房就显得寒碜多了。
    邹顺不紧不慢地走着,脚底悠闲,神态安然,看上去真像是吃完晚饭出来散步的人,他四处流转着自己的目光,感觉就像是在看周围的新鲜事物,但是他的目光范围却始终没有超出王笑笑家那座两百平米的房子。他脸上安然,心底却早已波涛汹涌,似乎有一个声音从遥远的地穴里传了出来:你在哪里呀?为什么不出来呢?
    邹顺来来回回在王笑笑家门口走了好几遭,却连王笑笑的影子都没看到,更别说那位姑娘了。迫于无奈,他只好在天黑前回家,归来的他已不似来时那般有生气,来时虽然也焦灼不安,但内心始终还有希望,还有信仰在支撑,而现在呢,内心的最后一丝侥幸被清除了,一直悬而未决的事一下确定了,他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会确定她已经走了,一向严谨的他,这时不知怎么也感性起来,一次没见到,便以为是结束。
    那一晚的他,隔一会便像发羊癫疯似的,踢开被子,坐起身来,像大猩猩一般捶打自己的胸口,末了,拳头紧握,似乎有无穷的力量等待自己释放,最后,他右手摸着自己的胸口,感受它一次又一次的收缩、旋转、绞紧……他恨自己,恨自己当时不能勇敢一点,大方一点。大人们在平时生活中随便开玩笑都可以,而自己只是很正常地聊聊天,又不会掉块皮,又有什么关系!自己只想靠近她,了解她,接触她,守护她,难道这也不允许吗?
    邹顺深深地痛恨这胆小怯懦却自诩勇敢的皮囊,最后,他蜷缩着身体,抱着自己沉沉睡去。
    邹顺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暑假的最后几天,自从上次一别,他再没见过王笑笑,当然,更不用说那位姑娘。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这一年也是邹顺在小学的最后一年,他向来比同龄人早熟,对待分离倒也看得懂看得开。不管怎样,他是班里的学习委员,还是应该早早地去学校看看能不能给老师帮上忙,况且两个月没见同学也甚是相念。想到此,他不禁催促箫鹏快快赶路,箫鹏当然不会惊奇,邹顺迫切返校时都是这个样子,他早已见怪不怪。
    回到学校的邹顺就帮着校长处理一些事情,校长毕竟是校长,总有很多事需要他亲自处理,所以班上的事很多还是需要班干部的协助。
    邹顺一忙起来就会忘事,这不,等把事情忙完,王笑笑和箫鹏他们早就跑没影了,其实这也不怪他们,邹顺在开学第一天,一般都会帮校长忙活大半天的各种工作,而箫鹏他们只要把自己的事情忙完便可回家,要是一直等着邹顺,那邹顺才会良心不安呢!只是一时忙得忘了找王笑笑,这是邹顺实在难以原谅自己的,他不禁恨恨地在空气中挥了两下拳!但事已至此,也无可奈何,反正这么多日都过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况且王笑笑又不会凭空消失。想到此,他不禁加快脚步回家。
    开学第二天是开学典礼,每年也就那些老把戏,无非校长讲讲话,给同学们打打气,提出一点新的要求,给予一点不知所以的希望,不出意外,还会有一个学生代表来讲两句,稿子是早已背好的,但是一个个稚气未脱的少男少女,背出一篇篇暮气沉沉的文章,也不知道是在糊弄谁,还好即将毕业的邹顺一般是不会被选去当学生代表的,当然,他在四年级时也上过台,讲着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却还是要在台上假装慷慨激昂,努力挥臂振袖,现在想来不禁脸红。
    这一天还是一个阳光毒辣的日子,校长站在台上拿着他的记事本滔滔不绝,而台下学生一个个蔫头耷脑,时不时抚摸一下自己的头,以便散发掉头发储存的热量。在邹顺不知在地上画了多少个半圆之后,校长终于结束了讲话。
    主持人缓缓走上台,站定之后,缓缓说:“下面有请学生代表王洁讲话。”邹顺一听这名字,心里咯噔一下,又想到了王笑笑,今天来还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和他聊聊天呢。王洁又是何人?加上学前班,邹顺在这学校已经待了六年,对于学校里的人物,只要是有点特色的,他就敢说没有不认识的,既然能被选做学生代表,就应该还是一个比较出色的学生,他没有理由不认识。
    就在迷惑间,只见一个女生在学生队伍中匆匆穿行,来到台上,开口说道:“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四年级的王洁,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邹顺只听清了前面几句话,后面的他再也难以灌入耳朵,兴奋、惊讶、痴迷,一同出现在他脸上,他现在就像个傻子一样,只知道痴痴地笑,一直以为她是王笑笑的亲戚,暑假是来乡下避暑,却没想到她竟会在村里小学读书。
    这也难怪邹顺惊讶,很多时候,在假期都能看到一些陌生姑娘(据说一般都是来自城里),长得或许很漂亮,可是邹顺都还没看清人家的脸,人家就忙着回家了,而且大多时候都是一去不返。
    现在王洁既然是学生代表,那就说明她要在这里读书,那么邹顺见她的机会可就多了,而且学校这么小,邹顺又是黑白通吃的人,要想和一个女生打好关系还不是易如反掌?想到这里,他不禁笑出了声。也不知王洁在台上讲什么,邹顺就这么一直望着她的薄唇一张一合,不知不觉神游其外。
    当一个姑娘站在台上时,是看她的最好机会,平时盯着人家看,只会得到一个“流氓”的称谓,而当她站在台上时,你想怎么看,就怎么看,说不定还会给颁发一个认真听讲的证书。邹顺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看着她清凉的双眸,听着她柔美的声线,静静地享受这时光,即使他一句也没听进去。
    时间悄悄流逝,毒辣的太阳依旧高悬在头顶,邹顺的头发里也不知积蓄了多少热量,但他浑然不觉,依旧静静地看着,默默地听着,仿佛王洁是为他一个人演讲,而他不能有一丝的松懈、分神。
    其他人或许是被王洁的美所吸引,或许是对新来的学生感到好奇,亦或许是迫于时势,总之都貌似在认真听讲,以致“咚”的倒地声竟没引起太大反响,若在平时说不定整个学校都会为之躁动,但是今天没有。
    邹顺只依稀记得自己在倒地前看到眼前的建筑物倾斜了,弯曲了,旋转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箫鹏以及邹顺周围的几个同学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个情况,把邹顺扶起来时校长也大概清楚了情况,立即指示把他扶进教室,并给邹顺端来了一碗糖水,邹顺当然一股脑喝了下去,也不知道是糖水起了作用,还是心理作用,亦或许是得到了休息,但在邹顺感觉好了许多。不过,邹顺一直没搞明白为什么校长会端来糖水而不是淡盐水。
    外面的演讲已经结束,对于邹顺这个小插曲,也没什么人放在心上,都只当是中暑,当然,他确实是中暑,而且还不轻,只是这暑气更多是在心头。以前也是这样的演讲,也是这样的天气,他可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邹顺后来仔细想想,大概是因为自己忘了抚摸头发散发热量,所以才晕倒在地吧,不过这也无甚大碍。
    回到家的邹顺兴奋了一夜,那感觉就像是自己捡了个宝,一直在床上翻来覆去,久久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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