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震撼

第55章


再说,太子婴齐在汉廷时,娶邯郸缪氏女为次妻。婴齐归国后,缪氏还继续与汉廷的安国少季私通,并在南越王国内结成一个与南越地方割据势力相对抗的亲汉集团。当时汉廷与南越王国之间,来往频繁.统一与割据的政治斗争,错综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汉廷连南越国国王的名字都搞不清楚,确是令人难以置信,再次,“胡”与“眯”二字从形、音、义上说,相距甚远,笔误的可能性极小。但前者被载人史册,后者却见诸出土文物,似乎两不相干,颇费推敲。仔细分析当时情况,看来有两种可能。
一、“赵胡”是原名,“昧”是后来的改名;
二、“赵胡”不是原名,是当时人给他的绰号,是浑名。
朱纪敦用了大量的事例来证明以上的两种可能性,最后他总结性地说:赵胡即赵眯。“赵昧”既非笔误,也非司马迁所据失实,或班固传抄失慎。
朱纪敦的一家之言发表后,得到了部分学者的赞成,其中广东文史馆的学者于城撰文附会说:
从该墓出土的陪葬文物来看,可以肯定墓主人就是南越文王(帝)赵昧,但《史记》和《汉书》都一致说南越文王名叫赵胡。因此,引得许多学者纷纷探讨,作出了很多深邃的解释。据我看来,李情倒很简单,赵昧既然有两种不同身份:一是在国内至高无上的“帝”;一是向汉朝俯首称臣的“王”。为什么他不可以有两个名字呢?“昧”是他的本名,这个名字是尊贵的,是要忌讳的,他不愿在向汉朝上奏章时使用这个名字,更不愿汉使向他宣读皇帝诏书时喊这个名字,所以他在与汉朝的交往上便改用另一个名字赵胡。难怪司马迁和斑固都说他的名字叫赵胡呢。几乎就在朱纪敦和于城等人提出以上观点的同时,海外学者高悼云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而高悼云眼中的赵昧,既不是历史上记载的赵胡的父亲、兄弟,也不是同一个人,而是赵胡的)L子赵婴齐。他的理由是:
一、赵佗身侍秦汉两朝,至汉武帝建元四年,享年在百岁上下。《史记》称赵佗在秦亡后,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及汉高祖定天下,亦体谅佗为南方安静而劳苦,并没有为难于他,至高后时,有司请业南关市铁器,并派兵攻打南越,佗坚守大胜,兵不能逾岭,自此以兵威边,自尊号为南越武帝。
汉十一年,孝文帝遣陆贾使南越,佗上表自罪称帝,并说原委,自此至孝景帝时,都称臣朝贡,便是佗在国势范围内,仍以帝王自居,窃国如故。
二、赵胡是佗的孙子,死后溢为文王,恰号文帝,在位有二十年以上,死亡时也并不年轻。
三、文帝的太子婴齐立,藏其武帝玺,汉书且云:亦藏文帝玺,是则武帝、文帝玺,此时尚藏而未随葬,但二书中并无提及婴齐在位若干年,如果他死时年在三十五至四十岁、而藏父与祖父之帝玺同葬,想亦大有可能。
四、至于第四代王赵兴,却是年少在位而死的,且是被谋害而投。死时定不过四十。
墓于《史记》所载,推断第三代王婴齐可能是墓主,再其次第四代王赵兴虽然被害死,但吕嘉在朝粉饰升平,立第五代王巩固相位,嘉已历事三朝,把这位被害君王循例厚葬也未可料,而证不出赵睐是何人,则有待异日了。
面对世人的瞩目和学界多种不同的意见,以麦英豪、黄展岳等为首的南越王墓发掘人员,不得不对自己以前发表的观点认真思考和检查。经过深人细致的研究之后,麦、黄等人觉察到在过去编写的《初步报告》和发表的文章中,存在着沦证不足、漏误不实等缺憾,但他们确认的“文帝”与赵昧应是一人,赵昧即(史记》、<汉书》所称的赵胡。于是,麦英豪、黄展岳等人在经过长时间冷静而细致的思考研究后,于1991年在广州文物管理委员会、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广东省博物馆等三家共同编写的大型考古发掘报告《西汉南越王墓》中,再度抛出了结构严谨、证据充实的长篇论文《墓主和年代》,就在这篇长文中,对南越王墓墓主到底是谁的问题,从三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考查论证,其主要论点是:
第一,墓主身上的玺印及有关封泥(“昧”、“帝王”)、铭刻(“文帝九年”),其所有者都应是墓主本人,这是判断墓主是谁的不容争辩的内在物证。(史记》、《汉书》中《南越〔粤)列传》所记述的南越国世系,则是我们的主要参考史料,又是我们结合物证立论的基础。《史记》、《汉书》两传都说南越王国“自尉佗王,凡五世九十三岁而亡”,如果没有十分可靠的证据足以修改两传中的这句话,我们不能轻易改变对两传的信从。这是讨论墓主是谁的前提条件。根据内在物证和对史汉两传的信从,我们认为,“文帝行玺”金印与“赵昧”玉印同出,二者应是一人。
有的学者把藏印和葬印分开,认为婴齐在位时藏“文帝”玺,等到自己死时才把“文帝”玺放在自己墓中,从而推定此墓为婴齐墓。这是一种猜测。《说文》:“葬,藏也。”可见藏印可藏在密室中,也可以藏人墓中,实在没有理由加以区分。
第二,出土名章“赵昧”与史书“赵胡”不符,这点我们已考虑到,并在《初步报告》中作解释。应该承认,历史上确实存在许多音义通假,一人多名,一名多字多号,以及传抄失实等事例。
总之,出现赵眯、赵胡两名,其原因或出自传抄致误,或出自一人两名(一越名,一汉名),或出自名、字、号的歧异,或出于音义通假。虽然目前还不能找到最直接、最合理的解释,以后也可能永远无法究明,但都不能妨碍墓主赵昧即《史记》、《汉书》中的赵胡的结论。
至于2枚“泰子”印,因其质料钮式书体均不同,有人便认为分属赵胡、赵昧所有,并说二人都曾为太子,睐、胡是父子关系或兄弟关系,甚至说象岗南越王墓的墓主是赵胡,死时携其“文帝”金印及其父兄昧的私印人葬。这实在令人费解。墓主既然随葬了自己的官印却不随葬自己的私印,而把早已去世的父兄辈的私章人葬,实在于理欠通;再说墓中有“昧”字封泥同出,如果“昧”是墓主的父兄,这就无异于说,父兄生前已为子弟检封葬品了,这岂不成了天大笑话。
第三,墓主是南越二主还是三主,是赵佗之子还是赵佗之孙?除了上述因出土2枚“泰子”印和赵昧与史载赵胡不相符而引出不同的意见外,有些学者又从“赵佗年寿有问题”出发,坚持墓主赵昧是赵佗之子,进而武断赵佗子曾继任王位。
据《史记》的《秦始皇本纪》、咤南越列传》,始皇三十三年略定南越,置桂林、南海、象郡,时佗为龙川县令。说明从始皇二十八年时,赵佗一直留居岭南。假定始皇二十八年,赵佗已二十岁,至文帝元年相隔有39年;历文帝、景帝至武帝建元四年,又经43年,实足年寿应是1}岁。逾百岁者不多见,但是不能因为不多见而否定其存在。所以,我们认为《史记》记佗“至建元四年卒”一语不误。今本《汉书》记文帝元年佗上书自谓“处粤四十九年,.之四十九应是“三十九”之讹。汉代简书“四十”常作“”;“三十”常作“十”或“早”,由此,我们颇疑今本《汉书》的讹误非始自班固,而极可能是后代的误抄。
以上论证墓主赵昧即《史记》、(汉书》中的第二代王赵胡,剩下的就是墓葬的年代了。《史记》、《汉书》对第二代南越王的在位年数没有明确记载,仅知第二代即位于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第三代到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已段,这中间共24年,是为第二代、第三代在位年数的总和。《史记・南越列传》记:“赵佗建元四年卒,佗孙胡为南越王,后十余岁,胡实病甚,太子婴齐请归。胡薨,谥为文王。《汉书》夺“卒”字,余同。出土铜勾翟刻铭“文帝九年乐府工造”,说明《史记》、<汉书》记胡(昧)在位十余年当可信。由此椎定,第二代南越王大约死于元朔末元狩初,估计在公元前122年左右,入葬年代亦以死年或稍后一二年为宜。
对照墓主遗骸的鉴定研究,也有助于说明墓主与赵佗的祖孙关系。
从墓主遗骸的鉴定,可以判断死亡年龄为35一45岁。今以4O岁估算,知墓主约生于文帝末年,是时赵佗应有八九十岁(照王鸣盛算已近百岁)7之年生子,实为奇谈。故墓主决非赵佗之子,甚明。把他看成是赵佗的孙子,则符合实际情况。从古代帝王早婚,祖孙岁差又达八九十年这两个方面估算,墓主赵昧不会是赵佗的长孙,而应是赵佗的次孙中的一个。《汉书・南粤传》载,汉文帝元年陆贾出使南越,赵佗上汉文帝书称“于今抱孙焉”。按文帝元年即公元前179年,至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佗卒,相隔有43年,就退一万步来说,汉文帝元年赵佗的孙子刚出生,到佗死之年这孙子已是43岁的壮年了,再加上南越二世在位约16年,如果二世是长孙的话,死年己是58或59岁将近老年的人了,这个岁数与墓主遗骸鉴定的年岁迥异,所以,这是论定墓主是佗的次孙的又一力证。
再说墓中出土不少药物,反映了墓主生前多病。这一点与上引“后十余岁,胡实病甚”的墓主健康状况也是相符的。
由于麦英豪、黄展岳以大量的历史典籍和考古资料,对象岗古墓墓主到底是谁的问题,作了严谨和较为科学的论述,所以当这篇长文抛出后,认同麦、黄两人观点的人越来越多,学界原来那极其热闹的争论渐渐沉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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