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就和大家说过,今天要上传新书,类型是都市修仙的,大众题材,但是一你看就知道应该是我写的了。
不多BB,先试看一章。
……
深山度假森林,一位身材修长,容貌俊朗,长相颇为帅气的年轻人拉开了手中的复合弓箭,将准心瞄准了前方松树下,隐藏在草丛中的灰色野兔。
他周围站着五六名女高中生,年轻貌美,芳华正好,正是青春靓丽的思春期,她们一个个捂着嘴,屏住呼吸,紧张地看着这位拉弓的年轻人。
不远的阴影处,另外一名皮肤黝黑的年轻人靠坐在了一棵树下,口里衔着半截草根,他也淡淡地看了一眼那名帅气的年轻人,小声说道:“此弓31磅,拉弓满月,有效射程43米,瞄准偏差四厘米,逆风风向,风力二级,地形上至下...”
“以他现在的姿势,弓箭会在野兔前方二米的位置停下,射到左前方的草丛中,野兔于三秒钟之后被惊走,因此...”
“他,射不中。”
“咻!”
帅气年轻人手中的弓箭射了出去。
在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帅气年轻人身上的时候,那名黝黑的年轻人疾风般的掏出弹弓,看都懒得多看一眼,直打而出,而后又不起眼的沉寂了下来。
兔子应声倒地。
“哇哦!黄博好帅!”
“天呐,这么远的距离,一击毙命!”
“不愧是黄博,真有本事!”
见到黄博命中目标,周围的几个女生欢呼雀跃,跟着高兴起来。
只不过,下一秒,她们脸上的笑容僵住,一个令她们嫌恶的年轻人冲上去捡起了那只兔子。
这年轻人皮肤黝黑,个头不高,嘴角带着一丝坏笑,一只手拎着弹弓,另一只手提着那只兔子的耳朵,屁颠屁颠地跑到了她们的面前。
“看,这兔子是我打晕的,上面没有弓箭穿透的痕迹,是我用我做的弹弓打倒的!”
那名皮肤黝黑的年轻人炫耀的在这群女生面前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这兔子确实是他先一步用他自制的土弹弓打倒的。
“切,运气好吧!”
“王崇,兔兔这么可爱,你为什么要打死它?”
“没劲没劲,散了散了!”
但是,同样是打倒了兔子,王崇得到的却是截然相反的反应。
王崇的一张黑脸争得通红,结结巴巴地说道:“喂...刚...刚才他打中了你们那么高兴,我打中了你们就...”
“黄博,我们吃晚餐去吧!”
“早就期待这次的野炊啦!”
“我烧烤的手艺可棒了!”
那群女生看也没再看他一眼,簇拥着黄博,朝着她们扎营的方向走去。
王崇垂头丧气的舒了一口气,一名笑容甜美,模样温婉,扎着丸子头的女生朝他走了过来,她容貌极美,细长的柳叶眉下,纤长的睫毛随着大眼睛不时的眨着,走到王崇身边后,樱桃般的小嘴轻轻启道:“王崇,一起去吃晚餐吧,兔子就放了吧,咱们来就是为了玩得高兴,我看它还没死。”
这名女生叫林暮雪,是王崇班级里的班长,也是他们高二年级的校花,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紧身背心,虽然披着黑色外套,但也将胸前勾勒得高鼓圆润,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牛奶香味,下身穿着黑色紧身裤,身形微微翘起,更突出了臀部的丰满性感,林暮雪不但长得漂亮身材好,心地也善良,或许也是这个班级唯一正眼瞧王崇的人了。
王崇把兔子扔掉,脏兮兮的手在衣服上胡乱擦了擦,露出一口白牙,笑得十分勉强地说道:“好的班长,我听你的,今天就算这兔子走运,放它一马。”
林暮雪大方地笑道:“我替它谢谢你,你一定会有好报的。”
看着林暮雪转身离去的妙曼背影,王崇每次见她都会心跳加快,不敢直视她。
王暮雪是王崇班级里的大众女神了,肤白貌美,唇红齿白,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优雅,但王崇知道自己是几斤几两,一般这样漂亮优秀的女生,能配得上她的,都是高富帅,王崇甚至连暗恋她都不敢。
“看看我带来了什么,极品香槟!我爸从美国带来的,一瓶就两三百,美金!”
班级的露营地点处,一张大毯子铺在了地上,毯子上放着各种各样的美食,周围围坐着十多名男女,而王崇班级里的一名剃着飞机头土豪,正炫耀着他带来的香槟。
“我也带了酒,不过,我的不是香槟,是红酒,你们能认出来吗?”
此时,之前射箭的黄博也露出了和煦的笑容,从他的包里拿出了一瓶全法文的红酒。
“我知道!这是96年的法国波尔多拉菲,极品红酒,据说有馥郁的鲜花和黑加仑的气味,价值达到一万五人民币以上!”开口的人是王崇,他一眼就看出这瓶红酒的来历了。
可是,这群女生并没有为王崇的“见多识广”而感到惊异,反而对黄博的财大气粗惊叹起来。
“哇!这么贵的红酒!”
“我还从来没有喝过这么贵的酒!”
“今晚意思是要不醉不归咯?”
周围的女生一阵娇笑,她们这次露营,全部精心打扮,穿着专业的女性外出装备,一个个绷得前凸后翘,尽显身材,也是把野外变成了温柔乡。只有王崇是破皮衣配牛仔裤,加上一双穿得早已发黑的白色篮球鞋,在人群中显得很是格格不入。
王崇见到没有人注意他,全部感慨于黄博的大手笔去了,垂下头叹了一口气,而林暮雪却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露出了一个鼓励的笑容,说道:“你懂得很多喔!很厉害!”
王崇立即抬起头,心中说不出的欢喜,自以为幽默地说道:“哪里哪里!我只不过把你们平常玩耍的时间,用来看课外书罢了。”
“是吗?”林暮雪捂嘴偷偷笑道。
此时,之前那名拿出香槟的飞机头见到了这一幕,气不打一处来,他一直暗恋着林暮雪,先前黄博掏出了这么贵的拉菲,一下子就把他香槟的威风给比了下去,此时又见到这癞蛤蟆和自己心中的女神嬉皮笑脸,心中更是懊恼不过,说道:“我说王崇,这次的野炊你怎么不在家里看书?反而要死皮赖脸的跟过来,难道咱们这的女生名字里有带‘书’字的吗?”
飞机头的话引起来众人的哄笑,王崇脸红到极致,辩解地说道:“我...我这是学以致用,平时看的书,就是在现在用出来的!”
此时,一名女生说道:“好了好了,别理他了,浪费时间!咱们开动吧!”
众人把王崇当成了一个笑话,似乎无论他做什么,说什么,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这些人吃着吃着,便开始玩起了游戏,拿出一个空香槟瓶子,放在平坦的石头上打转,酒瓶头子指到谁,谁就要喝酒。
出这个主意的是飞机头,他似乎很有经验,连续几次,都指到了林暮雪,林暮雪喝得已经有点多了,脸色发红,面色微醺,红酒味混合着她身上的体香味,散发到王崇这边来,让王崇忍不住的深吸了一口气,林暮雪白色背心下包裹的高耸胸部,此时正无意地往王崇身上贴,王崇知道那是什么,不禁正襟危坐,有些心跳得厉害。
但当酒瓶头子第三次指到林暮雪的时候,看着林暮雪一脸为难,不愿多喝的模样,王崇鬼使神差,自告奋勇地说道:“你们耍诈!故意让班长多喝!我来帮她喝!”
王崇这番话,引起了众人的不满,无论是女生还是男生,都皱着眉头看着他。
“我说王崇,你这是想偷偷骗红酒喝吧?知道酒贵,出来自告奋勇了?”
“哈哈哈,你看起来不像是喜欢占便宜的人啊,是想英雄救美吗?”
“英雄救美...我看是想占杯子的便宜,毕竟被雪儿喝过啊,间接性接吻啊,啧啧,猥琐男!”
几个女生出言对王崇讥讽道,她们平日就欺负王崇欺负惯了,知道他脸皮厚,脾气好,所以说起话来无所顾忌,完全不顾他心里的感受,所有女生中,也只有林暮雪对他不是这样。
但王崇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他纯粹是看不下去罢了,他不希望林暮雪被他们灌醉。
“我...我没有!班长,你说,你要不要我帮你喝?”王崇眼睛瞪得溜圆,一身正气地看着林暮雪说道。
林暮雪在此时颇为尴尬,为难地说道:“没关系,这点红酒喝不醉的,我还能喝,没事,放心吧。”
“听到没!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飞机头指着王崇一字一顿地说道。
王崇侧过头,皱眉看了他一眼,冷冷地说道:“你怎么说都可以,但别拿手指着我,我只说一次。”
飞机头被王崇阴狠的眼神唬住了,转过头当作没听见,不再多言。
泥菩萨还有三分火气,王崇最讨厌的,就是被人用手指着,别人说什么他可以不管,但不能用手指着他。
不过林暮雪的一番话,无疑把王崇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给击溃了,他心灰意冷,眼神一阵失望,此时见所有人都在排挤他,他只好赌气地说道:“切!这红酒我还喝不惯了!你们这的东西我也吃不惯!我自己杀兔子吃去!”
说完这番话的时候,王崇还侥幸似的看了林暮雪一眼,他特意加重了“杀”字,期望善良的林暮雪会因为他说了“杀兔子吃”这四个字而于心不忍,让他不要去了,重新坐回来。
可是,林暮雪似乎并没有察觉出来,依旧是保持着温柔的笑容,飞机头坐在她旁边,拼命的献殷勤说笑话,逗得林暮雪前俯后仰,笑容满面,完全没有注意到王崇此时的小心思。
王崇叹了一口气,远离了喧闹的人群,手中提着自己书包里的那瓶根本没脸拿出来的劣质二锅头,偷偷摸摸地靠在一棵隐蔽的松树旁坐下,当然,其实没人会注意他坐在哪。
“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王崇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仰头就是半瓶二锅头下肚,烧的他喉咙生疼,胃里如火蹿,呛得眼泪都冒出来了,豆大一颗,热滚滚的往下掉,他一边喝,一边偷偷拿脏兮兮的手抹着眼泪。
“其实也不能说什么也没有,至少你脸皮厚,有我当年的风范!”
此时,一个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吓了王崇一大跳!
“谁?!是谁在和我说话?!”王崇立即提着酒瓶站了起来,对着空气惊恐地说道。
“哈哈,我在你脑海里,你不用张口,我听得到你说话。”那个低沉的声音笑着说道。
王崇似乎想到了什么,又一屁股溜了下去,靠着松树重新坐下:“看来我都产生幻觉了,这酒劲来得这么快吗?”
“不是幻觉,小子,本尊原本是这座山里一个包治百病的板蓝根,苦练多年,终于有了自己的元神,今天你我有缘,你给我磕三个头,叫我一声师傅,从此世上所有人都要正眼瞧你!”那声音再次从王崇脑中传了过来。
“还特么板蓝根呢,你是板蓝根,那我就是藿香正气水了!看来我离疯不远了。”王崇苦笑着摇摇头,又一口二锅头下肚。
“喂!小子,你到底磕不磕?!”那声音似乎有点恼怒了。
“不磕!跪天跪地跪父母,哪轮得到给你一个板蓝根磕头?!”王崇丝毫不惧地说道。
王崇此话说完后,空气中短暂的沉默了几秒钟,那人又开口说道:“板蓝根是我开玩笑的,你之前已经给我磕过一头,我算你半个师父了。按照本门的规矩,磕一个头,为我所用。磕两个头,点石成金。磕三个头——”
“霸王再临!”
那人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言语之中蕴含着说不出的霸气,极具煽动性,听得王崇一阵发愣,险些热血上来就要给他磕一个了。
“嗤!得了吧你,老子一个头都没给你磕过!”王崇冷静下来后,继续仰头喝着酒,他依旧把这个声音当成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刚才上山的时候,你的那群同学,都大不敬地踩着本尊坟墓上走过,只有你注意到了本尊,不但十分注意的绕着走,还帮本尊把孤坟旁的杂草打扫干净,给本尊恭恭敬敬的磕了一个头,有一说一,就凭这份情义,本尊今天帮定你了!喜欢那个女孩是吧?满足你!”
王崇脑海里的声音,特意将“满足”二字念得特别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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