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湖畔桃花开

第四十二章 也谈爱情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感谢打开本书阅读的人。
    寒暄结束,回到故事。
    和二丫回去木棉花酒店的路上,二丫问了我一句,“你经常到这家甜品店?”
    我知道二丫是在问余华塞给我200块钱的事情。我摇了摇头,说到,“没有。之前和朋友来过一次。两人抢买单,所以多给了200给老板。”
    二丫突然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还有女生跟你抢买单?”
    “为什么一定是女生?”我辩解道。
    “难道还有两个大男人一起吃甜品的?!”
    对于二丫的这个质疑,我无力反驳,因为她说得如此有道理,我自然无言以对。幸好也过了马路,到了木棉花酒店大厅,我可以简单粗暴地过滤掉她的提问。
    我们乘电梯回到诗会现场,悄悄溜进会场坐下。
    二丫问我,今天有没有什么大牌明星之类的。我用眼神给她指了指,“诺,最中间那位,玉米粑粑,我们的特邀嘉宾,算是今天最大的咖了。”
    “就是那个水过你稿子的作家?”二丫问我。
    我点点头。
    二丫摇了摇头。“言而无信不是好品质。”
    我本以为是带二丫来见世面、开眼界的,结果却成了跟二丫谈哲学问题,怎么还跟个人品质挂上钩了呢。
    “好好听呗,长长见识。”我对二丫说到。
    二丫扫视了一眼现场的嘉宾,然后小声冲我嘀咕,“都是网名啊?”
    我纠正她,“这叫笔名,笔名,不是网名。”
    二丫给了我一个白眼,“感觉这就是一大型网友见面会嘛。”
    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再次无言以对。
    见我沉默,二丫再一次主动挑起了话题,“你们没有邀请之前你给我提到过的那个什么小秋,大春,小秋,感觉挺有意思的那个新人……呵呵……”
    “邀请了,对方没空。”我的语气有些不太友好,倒不是二丫问到了我不高兴的事情,而是对于谢小秋这种不识抬举的表现,我实在有些不爽。
    看到我不太高兴,二丫反倒笑了。“被拒绝的感觉不好受吧……呵呵……”
    我突然感觉到二丫这种一提到谢小秋就“呵呵”的说话方式让我有些生理不适,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咱好好听会儿会呗,”我说到,“到时候我还得出通稿呢。”
    于是,世界终于安静了。
    ……
    2010年,我经常在科大的校园里碰到丁丁。
    我们不说话,只是点头微笑一下。一笑泯过往。
    如果我的判断没有错,丁丁自从跟我分手之后,很长时间是没有谈恋爱的,因为我不是看到她一个人在校园里步履匆匆,就是看到她和其他女生结伴而行,从未看到她有和男生一起出没。
    只是对于花花为什么一定要约丁丁吃饭,两个人在饭桌上又耳语了一些什么,我心里一直充满了好奇和疑问。
    终于,在我又一次在校园里碰到丁丁的时候,我开口说话了。
    “你有时间吗?”我的脸上依然挂着微笑,只是笑得有些尴尬和勉强。
    “有……有事吗?”丁丁问我。显然她也被我的突然截停吓到了,一时不知所措。
    “一起吃个饭吧?”我试探性地问到。
    “有事吗?”同样的问题,但这一次丁丁明显情绪稳定了许多。
    “也没什么事……”我还是不太敢直视丁丁的眼睛,“就是一起吃个饭。”
    “后面吧……”丁丁仿佛没有等到她期待的答案,“我室友给我介绍了一个男生,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
    我相信丁丁没有说谎。
    我承认,我不喜欢丁丁。和她短暂的交往,完全是因为赌气二丫跟了四戒。但听到丁丁告诉我,要去结识新的男生时,自己心里还是有些难受,像失去了一些什么。
    这有点像我们舍不得把那些对自己而言已经没有多少使用价值的东西送给别人,因为除了使用价值以外,回忆是无价的。
    “哦……那祝福你……”我说完便跑开了。
    我甚至都不知道要祝福她什么,只是有一股强烈的失落感,袭击心灵。
    不久以后,丁丁的QQ空间里晒出了她和一个男生的出游照片。
    如果我的记忆不会撒谎,地点好像是黄山。
    我以一种唯心的思维方式默默地在内心点灭过这段感情。一公开就是在黄山?这不是寓意着感情要黄,两人要散吗?(完全是谐音梗,没有对黄山不敬。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大家不读书的时候就去黄山玩吧~~)
    自那以后,我很少再在校园里碰到丁丁,因为我越来越习惯低头走路了。我也很少去逛她的QQ空间。
    后来,微信慢慢取代QQ,朋友圈也慢慢取代QQ空间,我没有丁丁的微信,也看不了她的朋友圈。
    大概是我们本科毕业的第二年,丁丁又一次在QQ空间传了照片,是结婚照。
    我的乌鸦嘴没有显灵,新郎是当初陪她游黄山的男生。他们的感情没有黄,他们俩也没有散。
    又一年后,我看到了他们的宝宝照片。虎头虎脑的,是个男孩。
    于是,那个疑问悬而未解。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始终没有再问过丁丁,也没有从花花口中得到过答案。
    只是前几天花花在艺博云甜对我和余华讲的那个故事,让我对于当初花花千里来武汉,专程约丁丁的目的有了一些大致的猜想。
    在感情的世界里,他们是一个战线上的人,甚至是情敌。我曾经是花花,也是丁丁的目标。只是我眼里的目标一直是二丫。他们的笑也许是自嘲,他们的耳语大概是一种同是天涯傻逼女,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慨叹。
    所以,在与丁丁的那段感情里,我一直最骄傲的一点便是情感战胜了生理,虽然这种生理也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罢了。但在与花花的纠结里,虽然我一直以为自己从未进入,更谈不上伤害,毕竟不能因为你喜欢我,我就必须喜欢你,但那一夜的酒后混账,终究成了我最大的心结。
    我们都希望自己博爱,也希望宁愿天下人负我,不要我负天下人。只可惜,爱情不是请客吃饭,你不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邀上一群人轰趴,即使你时间充裕、钱包充实、感情充沛。你能做的只是,认真对待每一个坐在你对面陪你吃饭的人。因为有的人,吃着吃着,就换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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