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阴差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失忆哥的故事


施义,以最优异的成绩考取B市景观学校,却因为在大三的时候一次酒吧偶遇,救了从台湾而来的太子爷,而后被学校开除学籍,从此跟随太子爷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曾经,在警校里各科成绩都名列前茅的他,如今在这不大不小的江湖中,也是混的风生水起。
    在帮助台湾太子爷连续攻城拔寨,争夺了数个地盘之后,逐渐的与太子爷有了推心置腹的交情,并且顺利的成为了帮派里不可或缺的一员猛将。
    这对于一个刚刚步出校园,踏入社会的青年来说,无疑已经是莫大的成功了。
    一个警校都没上完的小预备警察,一夜之间风生水起,成为了帮派里的双花红棍,和太子爷称兄道弟,走到哪里都有一群小弟鞍前马后,很显然,他的成就已经超越了我那位因为考试递错答案而被迫走上黑社会道路的老同学。
    只可惜,这一切看似美好的现状,却都只是表象而已。
    真正的事实却使得失忆哥并没有为此而有哪怕一丝的涟漪。
    因为,套用一句老掉牙的香港电影桥段里经常出现的一句话——对不起,我是卧底。
    没错,和所有狗血情节一样,失忆哥就是卧底。
    从最早的酒吧恶战,勇救太子爷开始,这一切就已经注定了只是一出戏而已。
    失忆哥按照上司的要求,完美的演这一出戏,一步一步的钻进了该势力的核心。
    原本,这些都是失忆哥所希望的,也是大家所希望的。
    随着一步步走近核心,失忆哥也开始越来越多的掌握了帮派的犯罪证据。
    然而,知道的越多,失忆哥的心就越动摇。
    因为,他忽略掉了一个最关键的因素——人情。
    来自于太子爷的推心置腹的人情。
    太子爷,作为帮派里的二号人物,虽然为人好色好赌且胆小怕事,但是对于曾经对他拔刀相助的失忆哥,却是好的没话说。就差把自己的女人送到失忆哥的床上了。
    当然,这一切还不足以泯灭失忆哥那颗惩奸除恶、红星闪闪的心。只不过,随着深入的了解,失忆哥才发现,虽然该势力确实是无恶不作,但是这一切却和太子爷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太子爷作为留学归来的黑二代,原本是不想介入在这帮派斗争之中的。
    怎奈何,老爷子逐渐年迈,力不从心,作为家中唯一的独苗,就算有千万个不肯,他也不得不硬着头皮顶上来,赶鸭子上架般的坐上了这把交椅。
    但是,虽然人在其位,太子爷本人却并没有和其他黑势力一样做那些危害社会的事情,反而是立志于将帮派合法化,将帮派里很多的黑色产业叫停,开展了很多见得了光的项目。
    而这一点也深得失忆哥的心,于是,他竭尽全力的帮助太子爷,终于成为了他最得力的左右手。
    然而,这一切看似蒸蒸日上的行为,却深深的触动了诸如斯文男等人的根本利益。
    他们对于太子爷是敢怒不敢言,毕竟,老爷子虽然退居二线,但是余威尚存。
    顾忌于老爷子的威望,斯文男一伙人等只得阳奉阴违,将自己本就见不得光的产业搬到了更加地下的地方,乞求躲过太子爷的眼线。
    原本,这一切都做的天衣无缝。
    只可惜,他们忽略了失忆哥。
    作为一个出色的刑侦警察,好吧,预备的刑侦警察。斯文男这种连我都骗不过的鬼计量,根本就逃不出失忆哥的法眼。
    于是,在失忆哥的一次次干预下,斯文男一伙人的生意一落千丈,几乎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
    这使得他们对于失忆哥的愤恨愈发的增加,每次看到他在太子爷身边张牙舞爪的时候,都恨不得冲上去,用屎盆子扣在他的头上。
    当然,如果他打的过失忆哥的话,估计失忆哥每天早晚头顶上的屎盆子得落一人高了。
    原本,斯文男对于失忆哥和太子爷的行为,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帮派里的绝大部分人已经过腻了黑里来暗里去的生活。而太子爷的到来,反而让他们成功漂白,跟着太子爷捞了不少的油水。所以对于斯文男的蛊惑,这些人当然是置之不理。
    想想就知道,不论是黑社会,还是街边卖包子的,其实都一样,图的都是一个钱字。
    现在跟着太子爷,做一些见得了光的生意,还能赚的拨盘满盈,还有谁会愿意回到过去那种打打杀杀,随时把脑袋揣怀里的事情?
    因此,帮派里大部分人还是力挺太子爷和失忆哥的行为,争着抢着上岸,去做正经生意的。
    只可惜,这个戴着眼镜看似智慧的斯文男,却对正经生意是一窍不通。
    从小就靠着偷卖自己姐姐的原味内裤发家的他,自始至终从来就没有做过一件正当的事儿,现在让他突然转型,那岂不是要了他的老命。
    就在斯文男一筹莫展,独自哀怜的时候,天上掉馅儿饼了。
    这个馅儿饼,和我前几天往楼下扔的那个可不一样。
    前两天,我站在小二楼正专心致志的吃着十三公主做的馅儿饼的时候,楼下传来一男一女的对话声。
    小男生:“你就答应我吧!我是真的喜欢你!”
    女生:“不可能!我告诉你,你没车没房没长相,想让我和你好,除非天上掉馅儿饼!”
    我听到这里,只得默默的将手中的馅儿饼朝着二人扔去,随后转身进入房间,深藏功与名。
    没办法,我一直都是一个雷锋。
    而斯文男,也遇到了与我类似的一个‘雷锋’。
    这位‘雷锋’同志秉持着救人于水火的作风,在斯文男一筹莫展之际,给他投来了一个重磅消息——失忆哥的卧底身份。
    看着手中厚厚的一沓资料,斯文男终于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开心不已。
    因为他知道,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帮派,就算再怎么洗白,规矩也是不能破的,那便是——条*子不能留。
    于是,他靠着这份资料,终于说服了除了太子爷之外的众多大佬。
    至于太子爷,斯文男原本就没有想过。
    毕竟,太子爷本人也不认为,自己是黑社会。
    给一个不觉得自己是黑社会的人告密说自己的手下是警察,就好比给一个原本就不信伊斯兰的人说你老婆中午吃了红烧肉一般,无济于事。
    于是,斯文男擅做主张,瞒着太子爷,伙同帮派里其他大佬以出差为由将失忆哥骗离台湾,在太子爷的势力够不着的X市,勾搭当地的势力,在给失忆哥的酒里下药之后,再趁机做掉他。
    当然,对外而言,这一切都只是失忆哥自己不小心,在酒后散步的时候,被几个路过的小混混谋财害命了而已。
    回到台湾后,太子爷得到了这个晴天霹雳一般的消息,从此也一蹶不振,曾经和失忆哥共同谋划的那些壮志凌云如今也烟消云散。失去了左右手的太子爷夜夜笙歌,逐渐不再过问帮派里那些苟且之事。
    而斯文男也成为了既得利者。没有了失忆哥的打压,自己的同伙们又都逐渐转为了阳光产业,于是他大笔一挥,几乎垄断了台湾的地下市场。
    从失忆哥被做掉至今,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了。
    斯文男的生意风生水起,而太子爷这边也未曾怪罪过他。
    这一切的一切,看似已经风平浪静,所有的事情都按照预期在朝着他所想要的方向发展着。
    直到,我们的到来。
    在会所门口,我们几人和保安的吵闹,惊扰到了里屋的太子爷。
    于是,他停下正在活塞运动的身体,指派斯文男出来一探究竟。
    原本,他没有想过那么多,只以为是哪个太子爷狐朋狗友又来攀亲带故了。
    毕竟,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
    只可惜,三太子一时口快,将失忆哥的事情讲了出来。
    同样是太子,别人的太子虽然抽烟喝酒泡妞(可能也烫头,只是我们没有看到。),可是毕竟人家壮志凌云,是一个立志于将黑社会改造成为合法企业的有为青年。
    而我们的太子,除了添乱,就没别的本事了。
    算了,看在他数次救我的份儿上,还是不吐槽他了,要不然洋洋洒洒几十万字不带重复,都不够他十分之一的槽点的。
    言归正传,斯文男在听到我们嘴里蹦出失忆哥那三个字的一刹那,便犹如晴天霹雳一般,惊得不能自已。
    毕竟,他深知里边的那位太子爷如果知道了,肯定不会饶他。
    所以,情急之下,只得暂时稳住我们,胡乱找了个借口,便想把我们带到大本营里做掉。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我们不是失忆哥,没有那么容易死。
    于是,便有了之前的那一幕幕。
    ......
    此刻,我手中拿着那一沓厚厚的资料,看着上面穿着警*服,漏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笑得无比灿烂的失忆哥,心中五味杂陈。
    一旁的斯文男仍旧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痛心疾首的悔过着自己的错误。
    我朝着一旁的失忆哥努了努嘴,他此刻似乎也已经恢复了记忆。
    “现在怎么办?要不要我把这个家伙一同送到阴间去给你做伴?”
    失忆哥摇了摇头:“算了,事已至此,再怎么样也是无济于事。”
    我拍了拍胸脯:“还好你说算了,你要说好,我可就变成杀人犯了。”
    失忆哥看了看我:“你知道,我不是那种人。”
    我冲他点了点头:“你也知道,如果你说,我就愿意做。”
    小哀站出身来,吐槽道:“你俩能不这么煽情吗?我鸡皮疙瘩都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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