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朵朵

第21章


她从城市的一边跑来城市的那一边。她和我想象有区别。我在装满落地玻璃的房间里焦躁不安地等着她出现。我把废弃的矿泉水装满纯净水因为怕她渴。我把房间弄得整齐干净,房间没锁,我们就用钉子扣上,或者用书桌,把书桌挡在木板背后,就可以成了一把锁。锁其实是子虚乌有的。
我把房间的一切告诉女王。女王说,这一切让她感觉新鲜与刺激。
我的女王出现在昨天夜里九点四十三分。我穿着衬衫去见她,她可以把我幻想成民工、痞子或者流氓。我的女王穿了短裙子与拖鞋,化了淡妆。我在她跟前喝酒,她感觉我是很奇怪的一个人。她在桌子对面躲躲闪闪,我从遥远的一边张望她的脚指头,笑。我的女王不喝酒,我不抽烟,我们不在对方跟前喝酒与抽烟。
我们说着支离破碎的话语,询问工作,谈及身边的人,那些过往的故事,一切都变得温柔平淡。女王刚认识我之前给我打电话,传说里的女王会一样乐器,她也不例外,会演奏长笛。女王的手还算好看。女王最漂亮的地方是鼻子,最好看的地方是侧脸,最不好看的地方是眉毛。不过,我都不介意,因为她是我的女王。
《葵花朵朵》 女  王(2)
  我带她去回家。在我简陋的房子里,我们把灯关下,在阳台里说悄悄话,钢丝上晾着衣物与毛巾。女王看着对面的楼房,城市,城市上空偶然划过的飞机,我忘了告诉她,阳台朝东,下面的花园里是一片葵花。两层楼高的葵花,也许可以成为城堡里的护士。
三分钟后让女王洗澡。在她同样感觉陌生而新鲜的浴室,同样靠一颗钉子。女王穿上了我的T恤大大的衣服像一条裙子。我们分别躺在床头的一角说悄悄话。女王说的最多的话总是关于眼泪与煎熬。女王放弃了很多优越条件千里迢迢来到北京生存。她的无比强大的坚强意志总让我自叹不如。女王说到自己童年的一些事情。说到难受的地方,我只是沉默不语。
我把女王搂在我怀里让她吻我的脖子,准确地说,是咬吧。亲爱的,我像你以前说的那样,我继续一次又一次的生活在自己的规则里。我无法分担与触及她的有忧伤与痛苦所以只有让她用力地咬我脖子。我们亲昵地拥抱在一起,说悄悄话。
清晨后女王离开。我送女王离开,公交车上有复杂的人群,我看着女王离开。接着,我买了一瓶五百毫升的纯净水,走在荒芜的街道上死命地喝完。女王就是女王,女王说,她不会爱上任何人了。我依然是我,我说,我依然很容易同情一个人,或者心疼一个人。不知道女王有没有按时吃药,有没有按时吃饭。女王说要减肥,我开玩笑说,不用减不用减,因为你是我女王,又不是别人的女王,我觉得没问题就行了。
我的女王像不走斑马线的危险少女。她从高高的电线杆上滑行飞过。我花了一早上冷静与清醒。我走在大街上被人问到脖子上的吻痕。想起女王说的话,过几天吻痕消失,你就忘记我了。我和某男人说到女王,某男人说,你这样的人竟然也会用一个早上来回忆一个晚上的事情,你觉得她是你的女王,我不否认,但是我却觉得,你的生命里有好多女王。我顿时无语。我在慌乱的公交车上看一本破旧的诗集。
那是一个生活艰苦毫无目的与方向感觉的男人写的。我在公交车上看哭了,看笑了,后来开始甜蜜地和身边的人畅谈说话。那个诗歌也许在很多评论家眼里是垃圾,但是我却欣赏与喜欢。我感受到一个小男人的甜蜜幻觉。诗歌题目叫:问题。
《问题》。一个孩子问我:/“什么叫爱?”/我惊愕地看着他/不知如何回答/因为——/我也还是个孩子/一个大人问我:/“什么是爱?”/我歉意地看着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在他眼里我还是个孩子/一个老人问我:/“什么是爱?”/我茫然地看着他/不知该不该回答/因为——/在他的眼里/也许我只是孩子的孩子/美丽的你问我:/“什么是爱?”/我认真地看着你/用心给你我的答案/因为——/我要把你宠得像个孩子……
我其实去了女王所在的地方。沿着我告诉她的公交线,回到房间后,我看到满地的头发,那是女王昨天夜里留下来。我闻到满屋子的芬芳,女王把她的香水洒在我的床单上,我的衣服上。我在朝东的阳台想象着西下的阳光,对面的葵花,真是好看。我喝了一杯柠檬水,洗了个澡,然后收拾东西准备去图书馆看书。洗澡时我看着身上的伤痕,想起了昨天晚上的游戏。我让女王咬我,女王狠狠地咬,女王让我咬她,结果我放弃了。女王抓着我的手臂让我去勒她的脖子,我笑着把手臂抽开。
我在人潮汹涌的公交车上看着这首诗,真的一下子感动起来。我猛地觉得,每个善良的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女王。无论作家、诗人还是画者。他们都会有女王,他们都会呵护自己的女王。
亲爱的,我在计划满满的日子里抽出十分钟时间给你写信。北京的日子熟悉而陌生。白杨还是依然那么闪亮,叶子吧嗒吧嗒招摇。小卖铺的男人还是那么可爱,昨天我就指着他对我女王说,那是我最喜欢的男人。我仿佛过得健康而幸福,和身边的小市民打成一片。早上上课前我给自己买了煎饼。谢谢你的关心。亲爱的,我过得很好。勿念。
希望,你和你的女王也好好的。
《葵花朵朵》 第四部分
《葵花朵朵》 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
后来,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长腿叔叔。
我搬家了,这个本该低调的事情却被弄得沸沸扬扬。我的坏脾气,我的变态性格,我为人处事的弊端全都张扬在身边人的嘴上。面对这些流言蜚语,我只有一次次平淡而优雅地说着:我觉得一个人的品格决定了他未来的路,我并不担心自己未来的路。
我开始习惯北京的生活。看来我适应性还不错。我的饭卡开销很小。一般来说,我只在学校吃中午一顿。我通常要一碟青菜,一碗小米粥,或者要一些糖拌西红柿。偶尔,我会和同伴一起吃饭。我开始想方设法给自己制造满足与幸福。最喜欢下午没课的日子。这样的话,中午吃饭就可以吃得很慢。任何事情一但有条不紊起来就显得格外文雅。我看着身边的情侣在食堂打闹,看着一群上完体育课的孩子吃得狼吞虎咽,我告诉自己,这就是校园。校园里的爱情和友情仿佛离我很远了。我只有和对面的朋友说话,谈论周六的球赛。想念一个教社会论理学的女老师,我在一个迟到的课堂上提醒过她,《爱的艺术》作者是弗洛姆。当然,如果我们谈论的是同一本《爱的艺术》。那时她三十五岁,冷暖自知,离过婚。我想起三十五岁的保护色。
我的心态也开始变得沉稳。人感觉自己在进步总是很开心的事。想给爸爸妈妈说说最近的情绪转变,但又觉得这有邀功的嫌疑,于是给女王说,我管这个说成是给女王的悄悄话。亲爱的女王,我在成长与变化。在今天早上的商业银行经营学课上接到邮递的电话,中途逃出教室去学校门口收蝴蝶送来的礼物。一个银白色的小吊坠。我觉得它是我的护身符。蝴蝶,一直在保护我。保护着我的生理与心理。我成长的旅途有她辛苦的痕迹。
北京中午的阳光明媚而旺盛。学校的法国梧桐绿叶婆娑。我走在路上,突然被后面骑自行车的中年男人拍了下肩膀。我回头一看,天,竟然是20号楼的楼管。那是个慈祥的中年人。为了他,我写过老人的桃花床。他和我并肩行走。询问我搬家的事。问到我原因,我说,宿舍人太多,我本身精神有点问题,所以就搬走了。他朝我笑笑,戴墨镜的他依然毫无凶色,相当善良。他询问了我的住所,条件,以及租金问题后心满意足地点头。我说,我想安静地做点学问了。他再次拍拍我的肩膀,说好样的。我说着转身,朝教学楼方向走去,而他的单车也渐行渐远。
记得我们第一次争执,是为了钥匙。我忘记戴钥匙,他是管楼的,他非不给我。而我几乎都跪下来求他了,他都不给我。我当时急着回宿舍拿文件。他让我找同学要。我实在无语。当时他躺在床上,我感觉他脾气忒坏,于是就想进屋子抢钥匙。诚然,我脾气不好。我进房子后,发现他其实是病痛在身,一问,他说是胃痛。我急了想也不想就打了电话。结果医生及时赶来说是急性胃炎。从此,我们成了好朋友。他晓得我不是一个随便发火的人,他也晓得我有事相求一定是很要紧的事。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他给我送开水,给我泡面,还有后来的他帮我修床架。我把他当成我北京的亲人之一。写到着,我一下子想起了长腿叔叔。
小时候最爱看的动画片就是长腿叔叔。他是个消瘦的男人,遥远的阳光会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他是每个男孩子的崇拜对象。因为他是女孩子的保护神。男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想着要做一个长腿叔叔。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长腿叔叔的勇气,还有狡猾的行为艺术,以及那种弥漫着温柔谈吐的书信,的确很让男孩子佩服。不过,男孩子不知道,其实男孩子也有长腿叔叔。长腿叔叔不只是关心女孩子的。
小时候,想看长腿叔叔,但是家里没电视。于是就趴在窗台上看对面三楼大厅里的电视机。幸运的是,那里也有同龄的孩子,也喜欢看长腿叔叔。于是就眼巴巴地看着,把身体架在防盗网上死命探着头,那时候,我几乎忘记了城市建筑的一切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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