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差

第17章


一是避讳,二是怕真闹出个红杏出墙的丑闻。
  “欧阳兰的医术若能在我点拨下有所进步,或是望闻问切功夫能精进一些,将病情转述于我,就等于我亲临为她们治病。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对欧阳兰,我当然是有些在意的。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着杯子在我面前,诱惑,“没有吗?”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他笑,“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
  “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那也没办法,繁体字真的很难认很难读,况且我语文文言文向来很差。
  “只要是我的事情,你都很紧张,以前以为你是母爱过甚,但看你的身材,还是小毛孩一个。”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地调笑。
  世风日下,这可是光天化日。
  阿毛把膳食端进来,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几样我平日喜欢的小食在碗里,递给坐在软榻上的我。
  虽说鬼差不能赠予人事物,但倒是不妨碍人伺候鬼差。
  自苏毓开始在药铺打工,有了微薄收入后,他就喜欢买些我喜爱的东西,比如好喝的酒,比如大块的肉,不计成本。
  我觉得他纯属奢华浪费,我的银子买那些酒菜绰绰有余。
  他却很固执,“那不一样。”
  “为什么不一样?”
  他不肯回答。
  我以前没谈过恋爱,所以那时并不知道,这是一无所有的苏毓当时唯一能为我所作的付出,弥足而珍贵。无论这是出于恩情,还是爱情。
  “你对我是不一样的。”多少次在夜里,他曾喃喃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知道,当然是不一样的,人曾几何时能遇到一个鬼差。
  他所说的“不一样”,我想我知道,但并不相信。
  尤其是他流露出来魅惑、呵疼的眼神,总让我想起那个午后,我也不能总是个闷葫芦,终于忍不住坦白,“苏毓……那天我看见你瞧着欧阳兰的眼神,你很希望她能答应吗?”
  希望到……不惜让她错觉你喜欢她?你真的了解女子对于心爱男子的那种不顾一切?你是不是在利用她?抑或,你是不是也在利用我?
  我摇头,利用?我想得太严重了。
  他错愕,“难怪我总觉得你最近怪怪的,好像……”他拉住我的双手,“好像我一转身,你就会离开。”
  我承认,是有点想逃,天生懦弱的个性,总是让我潜意识回避伤害。不接近别人,就不会被伤害,不和人交好,就不会被背叛,这是现代人的本能。而一直这样想的自己,才会永远孤家寡人。
  而如今,我想改变,想说出所求。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她,不要对她流露那种妖艳的魅惑,好不好?”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留恋我,也不要对我那么依赖。
  因为,我怕我会当真。
  他默然,自然明白我的言下之意。
  “我答应你,除了对你,我不会再对别人流露那种风情,好不好?”他改了承诺,并强调,“只有对你。”
  如此似曾相识,两年多以前,苏毓也因为我许下过承诺。
  ……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
  野心是相对的,是不是在苏毓对于事业心膨胀的同时,我对于爱情的野心也膨胀了呢?
  终归是女人,女人对于初恋,总是有太多希冀。
  我们都是新手,我一要求,他便迎合,爱情看似如此简单。
  然而,我在心中默念,苏毓,我也答应你,事不过三,我不会第三次让你改变自己来迎合我,为我许下你的承诺。
  我答应你了……
  蝼蚁偷生
  爱情?
  握着毛笔一撮一顿,在纸上化开了两个狗爬的大字,我仔细看着,确实很丑,很别扭。
  我是喜欢上了苏毓,还是恋上他的陪伴?于是才假借名目,编造借口,能多留在他身边一刻也好,贪恋着活人的气息。
  这是患得患失吗?我自问,却不自觉将问题脱口而出。
  “当然是自寻烦恼。”小倩在一旁,边消耗着苏毓的好酒,边调侃我,“而且他是你自己找上的,还是百分百作茧自缚。”
  “对啊,都是自找的。”
  “虽然苏毓年龄比你小,但某方面,比你成熟得多。”小倩拍拍我的脑袋,自诩为我长辈的样子,“所以你才会在他越长越高之后,渐渐将他当作个男人,而不是男孩。”
  她抢过我的笔,画出圆圈拥抱住了那两字。
  “更何况,爱情的最开始,本来就是陪伴。”
  ××××
  那晚过后,一切似乎越来越风平浪静。
  苏毓对欧阳兰越发的彬彬有礼,不止是在有我在的地方。而欧阳兰对他,从暗暗恋慕到由衷信服、言听计从,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
  随着凤阳城几间大医馆的倒闭,回春堂更是名声鹊起。
  在人前,苏毓介绍我是他小妹。众人中甚至是在回春堂帮忙的阿毛,也只在印象中隐约有这样一个人影在,再多的,就是模糊一片,尽管我是如此经常地出现在他身边。是什么样的缘分,让苏毓能如此深刻地记住他妹妹的死,连带记住了我。
  我喜欢跟着苏毓去三天一次的义诊,多数是去城外极脏极穷的地方。我自然是闻不到那流浪汉集聚之地的恶臭,但看着他那皱眉且不堪忍受的样子,觉得煞是有趣。
  许是儿提时期公子哥的记忆回笼,又或者是回春堂的知名度高涨,近来的苏毓越来越洁癖,衣衫发髻打理平整、一丝不苟。幸好他还懂得避免容貌再遭窥伺,而画粗了眉毛。
  在穷苦病患眼中,苏毓比神佛还灵验,比父母官还清廉,见着他远远出了城门,就自各方涌来,崇拜、仰慕、不敢亵渎。
  这样被围绕着的苏毓,总让我觉得,如此多的善意和信任,终有一天会磨去他的权欲雄心。
  “来,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看诊。”阿毛小手一张,努力阻挡那些衣衫褴褛、隐隐发臭的乞丐碰到他心中的偶像。
  在双指搭上第一个病患的手腕后,苏毓立刻敛去眼底的厌恶情绪,做回最基本的大夫,交待药方也是简洁明了,富贵贫贱在此时都一视同仁的尽职。
  我盘膝坐在一旁的大石上,颇有闲情逸致地等到夕阳西下,也等到他缓步走来。
  “走吧。”他伸手拉我下来。
  “嗯。”我滑下大石,他拍走我衣衫上的脏灰。
  我注意到他另一只手上抓着的布包,沉甸甸的,装满了病患馈赠的“诊金”,有挖来的番薯、野菜,或鸡鸭家禽的蛋,甚至还有穷孩子河边捡来的卵石。
  阿毛已经带了药箱和部分“诊金”回去,这些是他拎不下的。这算是现代的收受红包吗?不过看苏毓几度拒绝不了的苦恼,这礼肯定比红包难缠得多。
  “他们很仰慕你。”我偷笑。
  “每次我来义诊,总觉得你很幸灾乐祸。”他牵着我的手进城,将那些“诊金”分送给城内的乞丐。
  “做善事可是积德。”这可不是空口白话。“只有你会当成灾祸。”
  他摇头,“我不信真有天理循环。”
  我拉着他的手紧缩,引起了他的注意,“真的有的。”我见识过,当然晓得,就怕他不当真,努力强调语气中的认真。
  他注意到我的紧张,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我没看清,只听他答道,“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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