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了,也不跟人打招呼,他又回房间继续睡他的大觉。
有点危机感了,他又疯了一样的开始拨打万曼的手提电话,这次,不是无人接听,而是直接关机了。他气得简直要发疯,疯狂地把手机往墙上一扔,“啪”的一声,手机掉到地上,估计是碎裂了。
他也不觉得特别心疼,手机对于他来说,跟钱财一样,都是为他挣面子和出气的身外之物,总比自己一头撞到墙上好。
父王又来了,他像见了鬼一样。发觉自己近来几乎患上了“恐父”症,因为父亲每次见他就提成亲的事。
这次也不例外,他的父王还是说:“儿子,既然公主已经过来了,你们就尽快择日完婚吧。”
“要完婚也可以,给我三个月试用期吧。跟那个公主相处三个月后,双方觉得合适就结婚,不合适就拉倒!”没办法之下,王子又动用了以前拖延跟万曼订婚的“拖拉招式”。
国王跟克丝丽公主说了这件事,连他自己都觉得很不好意思。想不到公主竟然答应了,这让国王觉得她很识大体,很会迁就人,有大家风范,不愧是高贵的公主,对她的好感自然就增加了一些。
其实公主也觉得王子提出什么屁试用期的说法很荒唐,让她很郁闷。只是,她也明白强扭的瓜不甜,勉强的感情没有幸福,为了得到她喜欢的偶像“麦豆王子”真正的爱情,她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了这个“丧权辱己”的鬼条款。
试用期正式开始了,王子和公主有了截然不同的表现。
公主的行动是积极的,她每天早上起来,第一时间就会向国王和王后请安问好,然后陪王后谈心,陪她买美丽的时装,做美容,陪国王和王后打牌。她还充分发挥自己钱财多多的优势,为王子和他的家人,贴心的仆人,都送去一份精美独特的礼物,由此博得了皇室上上下下之人的欢心。
对王子,她有一个更贴心的举动,就是倾尽所能,每天晚上花最多的心思为她崇拜和喜欢的王子做一顿晚餐后的宵夜,不管他吃与不吃,风雨不改地送到他的房间。因为,他父亲常常对他说,俘虏男人的心,要先俘虏他的胃。成功贵在坚持,她相信,只要孜孜不倦,锲而不舍,把俘虏王子的一颗心,当作是打一场持久战,假以时日,成功一定属于自己的!从小到大,只要她喜欢的东西,还从来都没有得不到的。
对比她的积极,王子更像是一滩烂泥,他每一天的白天、黑夜都寻找各种借口外出,借口通常是拓展事业谈生意(其实是委托他手下的人去完成),他呢,就和自己的一班狐朋狗友们到处疯玩取乐,“泡吧劈酒”,直喝得天昏地暗,稀巴烂醉,烂醉如泥。不知道日期,不知道天气,甚至不知道老爸有没有改姓换名。他不断地麻醉自己,觉得自己像一具身体腐烂的酒肉行尸了,想以此躲过漫长的三个月试用期。
一天,他喝酒喝到凌晨两点半才回家,醉了,又吐清了,感觉胃里又空虚又疲惫。刚想在床上躺下,忽然鼻子闻到一股很特殊的香味,他四下扫望了一下,原来书桌上端放著一碗面,面条上,一只乌黑透亮的卤水蛋在灯光下闪著晶莹的亮光。
他的胃开始有点蠢蠢欲动的感觉,他爬了起来,坐到书桌旁,拿起筷子夹起一箸面条放进嘴里,觉得又爽又滑,真不错。再咬一口蛋,嗯,奇妙的味道带来奇妙的感觉,卤水的咸香和特殊的药材香味渗透了整个蛋,美妙的滋味只可感受,不可言传……他忍不住把整碗面和蛋一扫而光,感觉自己的胃变得无比温暖。“如果这碗面是万曼做的就好了。”他一边臆想著,一边很舒服地睡著了,连衣服都忘了脱。
第二天,他听说了公主每天为他做宵夜的事,心里居然有了一丝丝的感动。虽然理智提醒他,他是应该无动于衷的,为了那个该死的万曼。对于公主,他还是很冷淡,但起码不再抗拒了。
“如果她的温柔分一点给那个绝情的万曼就好了……”他不敢再想下去了,内忧外患,怕自己忍不住会提早“变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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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纪冬儿与张六风
更新时间2008-11-8 23:48:30 字数:3102
失去记忆的万曼,现在的日子过得可以用“简单充实”四个字来形容了。每天的程序就是:上班、下班、回家。
回到自己的小家,她会看看书,看看电视,有时候呢,和张六风温热一壶清茶或咖啡坐著聊聊一天的见闻,泡一个热水澡,舒服地睡一觉…..这样的生活,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因为她的工作,也包含了她的爱好和兴趣,所以业余时间,就算没有其他的娱乐也不觉得特别郁闷。
张六风果真的是对她照顾有加,每天晚上,只要她上班,他就风雨不改地接她下班。有时候,也带她出席一些朋友的聚会,让她认识一些新朋友,扩大一下社交的圈子。但过后,他通常都会有后悔的感觉,因为他的一些朋友,在见过万曼以后,竟敢事先不跟他打招呼,就擅自单独约会万曼,实在是色胆包天。通常万曼都是不会去的,因为在恢复记忆前,她不想把自己的关系搞得不可收拾那么混乱。
只是张六风有心惊肉跳的感觉,虽然明白万曼并不是他的谁谁,但友人单独约会万曼,他心里就是觉得很不舒服。没办法了!终于,他在朋友们面前谎称万曼是自己的女朋友,想明确断绝他们的“猥琐”念头。当然,这个他是不敢告诉万曼的,觉得自己又卑鄙了一回。有时候,他也会想“万曼是个惹人犯罪的人,为了她,自己已经变得卑鄙无耻了。”
这样为自己开脱,连他自己也觉得实在是太牵强。
其实他是从来没有停止过为万曼寻医问药的,但万曼的情况却一直都没有好转的迹象。他有些急燥,反而是万曼安慰他:“算了吧,张大哥,东南西北的药方我们都试过了,结果还是不行,就当天意吧。这段时间有你的照顾,我也过得很好呀。”
话虽如此,毕竟祸是自己闯下的,张六风的心里对万曼始终充满了内疚和不安。
所以,为了弥补自己的“罪过”,他连平常从来不做的事都做了。在家里的时候,他基本上是一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吃饭前还拿张报纸看个把钟头的那种懒鬼大少爷。
不过,由于他父亲同时是一家四星级酒店的老板,从小的耳儒目染和兴趣,使他也掌握了不错的烹饪技术。只是在家里,烹饪技术他几乎从来不用。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为了让万曼开心,只要一有空闲,就亲自下厨房,为万曼弄各种好吃的美味食品。
看著万曼毫不客气、有滋有味地吃光他做的东西,他会有满足和被欣赏的自大感觉,觉得自己这么有正义感的一个人,做的食物怎么就可以让美丽的万曼小姐吃得那么开心呢。看来,“不是色狼不进厨房”这句话纯属谣言。
有时候,万曼也会扮演谦虚的角色,跑进厨房跟他学做一两款菜式(小时候,家里的兄弟姐妹欺负她,老是让她多干那些清洁呀、收拾房间呀等等的体力活,至于烹饪这种既体现水平,又乐趣无限的事,基本上是轮不到她插手的,所以她的做菜〈烹饪更说不上〉水平实在属于差强人意。
万曼每次进厨房前,都要先戴好她的浅粉蓝头巾,浅粉蓝苏格兰格子、印著超大笨笨熊图案的大围裙,戴上深蓝色手袖,同色透明胶手套,全副武装的样子。
“小姐,你要不要那么夸张,你进厨房而已,又不是叫你去选美!”张六风忍不住发笑。
“我做菜不行,但至少我好看呀。”万曼眨一下眼,脸不红,心不跳地微笑著回答。
这样的回答,让不太苟言笑的张六风几乎晕倒。
一个风高月黑,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张六风手捧一个自己制造的充满各种水果和比天色还黑的巧克力蛋糕(万曼喜欢吃的)和一束玫瑰花,紧张地敲开了万曼的家门。
“祝我生日快乐……”一见万曼,他就高声唱起了生日歌,惟恐万曼误会不让他进门。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可以是你的生日,反正你都不记得自己的生日了,就让我们共同度过吧。”他一边进去,一边罗罗嗦嗦地说。
“你找死啊,我哪里痛你就说哪里,安的什么心啊。”
“真心!”张六风神色凝重起来:“对不起啦,冬儿小姐,由于我的过错,让你丧失了记忆,离开了亲人,现在我就是你唯一的亲人罗。你的幸福就放心交给我吧。现在,我们先吃一块甜蜜的蛋糕,先感受我们生日的快乐和幸福!”说完,他又自己一边高声唱著生日歌,一边开始动手切自己的爱心牌生日蛋糕。
趁两人吃著蛋糕的机会,张六风对万曼说:“有句话叫“吃人家的嘴软”,小姐,你吃了我做的蛋糕,怎样也要送点什么生日礼物给本人吧,象征意义的也好啊。”
“好!”万曼爽快答应一声,快步走进房间,手藏一枝毛笔出来。
“坐好,闭上眼睛!礼物到!”
“闭上眼睛?”张六风第一个反应是:“她不会是想吻我吧…”
他的心开始砰砰乱跳,怎么有心如鹿撞的感觉。
万曼用毛笔在蛋糕里狠狠地蘸了一把,开始在张六风脸上飞快地乱描乱画,一阵凉滑的感觉过后,张六风睁开眼,万曼已经用她的数码相机为他的“新形象”定了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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