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古典医书)

第3章


  汤下口不下者,分病人发左右,捉肩  引之。药下复增取一升,须臾立苏。  麻黄三两 去节。一方四两 杏仁去  皮尖,七十个 甘草一两炙《千金》  用桂心二两。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  去滓,分令咽之,通治诸感忤。
又方:
韭根一把 乌梅二七个 吴茱萸  半升,炒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  栉内中,三沸,栉浮者生,沉者死,  煮取三升,去滓分饮之。
救自缢死,旦至暮,虽已冷,必  可治;暮至旦,小难也,恐此当言阴  气盛故也。然夏时夜短于昼,又热,  犹应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温者,一  日以上,犹可治之方。
徐徐抱解,不得截绳,上下安被  卧之,一人以脚踏其两肩,手少挽其  发,常弦弦勿纵之;一人以手按据胸  上,数动之;一人摩捋臂胫,屈伸之  。若已僵,但渐渐强屈之,并按其腹  ,如此一炊顷气从口出,呼吸眼开,  而犹引按莫置,亦勿苦劳之,须臾,  可少与桂枝汤及粥清,含与之,令濡  喉,渐渐能咽,及稍止,若向令两人  以管吹其两耳,好,此法最善,无不  活也。
凡中暍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  死,疗之方:
屈草带,绕暍人脐,使三两人溺  其中,令温。亦可用热泥和屈草,亦  可扣瓦碗底,按及车缸,以着暍人,  取令溺须得流去,此谓道路穷,卒无  汤当令溺其中,欲使多人溺,取令温  ,若汤,便可与之,不可泥及车缸,  恐此物冷,暍既在夏月,得热泥土,  暖车缸,亦可用也。
救溺死方:
取灶中灰两石余,以埋人,从头  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上疗自缢溺暍之法并出自张仲景  为之,其意殊绝,殆非常情所及,本  草所能关,实救人之大术矣,伤寒家  数有暍病,非此遇热之暍。见《外台  》《肘后》目。
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见《肘  后方》。
大黄一两,切浸汤成下 绯帛如  手大烧灰
乱发如(又鸟)子大烧灰用 久用炊单  布一尺,烧灰 败蒲一握三寸 桃仁  四十九枚,去皮尖熬 甘草如中指节  ,炙銼。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  煎成汤,内酒一大盏,次下大黄,去  滓,分温三服,先銼败蒲席半领,煎  汤浴,衣被盖覆,斯须,通利数行,  痛楚立差,利及浴水赤,勿怪,即瘀  血也。
    第一卷 第六章
更新时间:2006-7-26 16:53:00 本章字数:3248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  ,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  饮食乎?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疢  竞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  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  ,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  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凡煮药  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  ,诸毒病,得热更甚,宜冷饮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  ,肺病禁苦,肾病禁甘。春不食肝,  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  季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  气王,脾气败,若食肝,则又补肝,  脾气败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时,  不可以死气入肝,恐伤魂也,若非王  时即虚,以肝补之佳,余脏准此。
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死者弥  甚。
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  人来生复其报对矣。
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  可食之。
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  ,不可食。
诸肉不干,火灸不动,见水自动  者,不可食之。
肉中有朱点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  。
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  不安。
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
诸五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  不可食之。
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
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  可食之。
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  人。
食生肉,饱饮乳,变成白虫。一  作血蛊。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  坚积,宜利药下之。
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  发肾病。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黄蘗屑,捣服方寸匕。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郁肉,密  器盖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  下,沾著者是也。
烧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  汁亦良。饮生韭汁三升,亦得。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浓煮汁,饮数升即解,亦治  狸肉漏脯等毒。
治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  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  愈。
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
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
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
马肉?肉共食饱,醉卧大忌。
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  。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食马肝中毒,人未死方: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  日再服。屎尖者是。
又方: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
香豉二两 杏仁三两
上二味,蒸一食顷,熟杵之服,  日再服。
又方:煮芦根汁,饮之良。
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  忌。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  马尾,割去勿食,食则损人。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  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啖蛇牛肉杀人,何以知之?啖蛇  者,毛发向后顺者,是也。
治噉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饮人乳汁一升,立愈。
又方:
以泔洗头,饮一升,愈。
牛肚细切,以水一斗,煮取一升  ,暖饮之,大汗出者愈。
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饮之即解
羊肉其有宿热者,不可食之。
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  ,食之令人癫。
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
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
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猪肉和葵食之,少气。
鹿肉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发恶  疮。
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妇食之,令  子青盲,男子伤精。
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  病人。(  
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终身不愈  。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
食狗鼠余,令人发?疮。
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坚或腹胀,  口干大渴,心急发热,妄语如狂,或  洞下方:
杏仁一升,合皮熟研用
上一味,以沸汤三升和取汁,分  三服,利下肉方,大验。
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  及鳖、(又鸟)、鸭,令子无声音。
兔肉不可合白(又鸟)肉食之,令人面  发黄。
兔肉着干姜食之,成霍乱。
凡鸟自死,口不闭,翅不合者,  不可食之。
诸禽肉肝青者,食之杀人。
(又鸟)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
乌(又鸟)白首者,不可食之。
(又鸟)不可共葫蒜食之,滞气。子。(  一云
山(又鸟)不可合鸟兽肉食之。
雉肉久食之,令人瘦。
鸭卵不可合鳖肉食之。
妇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乱无  耻。
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啖。
鸟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  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盐汁,服之解。
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  杀人。
鱼头中无鳃者,不可食之,杀人  。
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  不起,女子绝生。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鱼不可合(又鸟)肉食之。
鱼不得和鸬肉食之。
鲤鱼鲊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  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  可合猪肝食。
鳀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青鱼鲊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  并麦中食之。
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鳖目凹陷者,及压下有王字形者  ,不可食之。
其肉不得合(又鸟)鸭子食之。
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  ,不可食之。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  为瘕。
鲙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  出,速下除之,久成症病,治之方:
橘皮一两 大黄二两 朴硝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  ,顿服即消。
食鲙多,不消,结为症病,治之  方:
马鞭草
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  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食鱼后中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
橘皮
浓煎汁,服之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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