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系列-宴无好宴

第54章


妈的,这可是我们的新婚之夜哎!害得松只好把我搁下,一本正经跟他说了一大通。最后,还答应借两万块钱给他。”
两万块!莫兰气得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高竞!你这个大笨蛋!没人像你这么不开窍的!人家新婚之夜,打什么电话!还问人借钱!两万块!我是你的债主吗?我向你催债了吗?
“喂,他为什么要借两万块?”乔纳推推她的胳膊。
“他欠我的啦!”她没好气地回答。她想,要是高竞在她面前,她真的可能把盘子里的苹果通通倒在他头上。
“啊?”乔纳瞪着她,一脸困惑。
这事是说不清了。莫兰往嘴里塞了一片苹果,硬是忍住了要跟乔纳和盘托出的欲望,她倒不是想跟乔纳保密,而是怕自己越说越气,最后说出让自己后悔的话。她还没决定怎么“处置”这根木头,她不想轻易说分手。可是……他也太不开窍了!真懒得理他。
“到底什么事?”
“我晚上再告诉你。”莫兰缓了口气,转换了话题,“你刚刚不是问我,有什么让你做的吗?好吧,有空的话,帮我查一下朱敏和那个秦芝云的背景资料。”
“秦芝云?花痴我老公的那个?奶奶的,我马上去查。”乔纳很是起劲,立马站起了身。
“你回单位?”莫兰无精打采地问。
“哪儿啊,我才不回单位呢,那里10个有9个要问我在哪儿弄的头发,妈的,烦死我了!我让B区分局的老朋友帮我查。”乔纳说完,拿着盛饭苹果片的盘子风风火火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莫兰真羡慕表姐现在的生活。她也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房间,从衣柜里拿出高竞的汗衫,然后朝父母的卧室喊道:“小黑,小黑。”
小黑快乐地奔到了她面前。
她蹲下身子,把那件汗衫放到小黑的鼻子下面,悄声说:“小黑,闻闻,这是你的二姐夫的味道。他实在太笨了,你记住它的味道,以后看见他,就咬他一口,听见没有?听见了,就答应一声。”
小黑那对乌黑的眼睛,认真地望着她,随后“汪”地叫了一声。
莫兰笑着摸摸它的耳朵说:
“嗯,还是小黑聪明。”
东林路15号,五月花照相馆。
路越说,朱敏死前经常去那家照相馆。
“她去那里拍老式婚纱照。是不是当模特我不知道,照片我也没见过,不过,她模模糊糊地说过一句,她说有人要是看见她的照片想找她也很容易。”路越望着电脑荧屏,过了一会儿才说,“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
她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说,莫兰想。
身材壮硕的路越是个室内设计师,烫着卷卷头,见面之后,她坦率地承认,她跟朱敏是在群众利益酒吧认识的。
“当时她醉得东倒西歪的,把我的包当成她自己的了,跟我胡搅蛮缠,后来我替她付了酒钱,又把她送回了家。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她是个很不错的人,大方、热情、心地善良,只是有时候比较单纯。”
路越也很快证实了莫兰的推测。
“对,是有个姓张的警察来找过我,也是通过那个写书的女人。他来找我,是想了解朱敏生前的事,我给了她一个朱敏留下的箱子。”
“箱子?”
“朱敏出车祸后,她的大部分东西都让她的家里人领走了,但我后来发现,她在我床底下的角落里偷偷放了一个箱子,锁得很严实。那时我跟朱敏的家人已经失去了联系,没办法还给他们,所以我就把箱子交给了那个警察。那个警察当着我的面把箱子打开后,呵,我可真是大吃一惊,里面有好多钱,我没数,大概,我想应该有十万。”
“你知道她的这些钱是哪儿来的吗?”莫兰问道。
“我们从不过问对方的私生活。”路越摇摇头。
“她的收入高吗?如果有人讨厌存银行,也许会把钱藏在一个固定的地方……”
 路越微微一笑。
“她曾经说,那个照相馆是她生活的另一面,还说是她的金矿。”
“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路越再次摇摇头。
“我怀疑她在卖淫。”莫兰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路越的眉毛向上一挑,没有马上接口,过了会儿才说:“失恋让她很痛苦,为了排遣痛苦,她需要喝酒、买衣服和交际,这都需要钱。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做你说的事,她只是经常在我面前提起那个照相馆的老板,听说那人还是个残疾人,从小得了小儿麻痹症。她叫他石头。”路越笑着瞥了她一眼,“别这么看着我。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不过Lucy说起他时候,我觉得她至少不讨厌他。”
王若琳也提到过东林路的一家老式照相馆。
她说,张建民曾经对照相馆橱窗里的旧照片看了很久。
莫兰在照相馆对面的美发店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一边享受干洗服务,一边拨通了乔纳的电话。她准备打完电话向理发师打听一下对面五月花照相馆的情况。
“嘿,你要的那两人给你查到了。”乔纳似乎在呱唧呱唧吃东西。
“你在吃什么?声音好大。”
“龙虾片,我家松买给我的,他说我现在属于新婚加班,所以奖励我大包零食,刚刚他自己送来的,不过他马上就又走了。”乔纳美滋滋地说。
莫兰听得不由地心生妒忌。
“松哥真好,要不我给松哥当小妾算了。”
“哈哈,妒忌了吧,赶紧结婚吧。高竞虽然木一点,不过,你不是说他是电椅吗?各人有各人的好处嘛。”乔纳心情极佳。
“可惜他的脑子没插电。别提他了,言归正传。那两人是什么情况?”莫兰一想到高竞向郑恒松借的那两万块钱,就气不打一处来,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乔纳嚼着龙虾片说:“好,先说我老公的秦妹妹。”
“恶心。”
“她今年32岁,父母以前是粮油店的职工,现在都退休了,家庭条件一般,她是独生女,没读过全日制大学,最高学历是自学考大专,文秘专业。中专毕业后,她曾经在工厂做过几年的办事员,也不知道具体是做什么,反正不会是什么高档活。她现在是海众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经理,一句话,就是卖汽车的。她是在8年前跟李耀明结的婚,他们没有孩子,她也没什么不良记录。”
“松哥是怎么认识她的?
“我昨晚问过了。十几年前,他们是在游泳池认识秦芝云的,她那时好像刚学会游泳,脚抽筋了,他们两个救了她,其实是李耀明救了她。接着,他们两个就开始同时追求她,秦芝云那时候对松若即若离,反而对李耀明更热情,妈的,现在想想,那完全是欲擒故纵,自作聪明!哼。”
“说下去说下去,后来呢?”莫兰催促道。
“那时候松以为秦芝云不喜欢自己,就有点想退出了,恰好有次行动,李耀明又救了他的命,这件事就让他下了决心。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主动跟秦芝云联系。但是,听着啊,有但是了,他退出之后,秦芝云马上就发急了,开始倒追他,一天到晚打电话给他,追着他要跟他聊天,直到后来松找了别的女人,他才退出。那么,这别的女人是谁呢?妈的,就是那个为了唱卡拉ok,见死不救的齐海波(详见《葬礼之后的葬礼》)。”
“唉,松哥的运气也不怎么样。”莫兰叹息道,同时她抬头朝给她洗头的男服务生笑了笑说,“轻一点,谢谢。”
“再来说那个朱敏。”
“等等,我有个问题,你能不能问问松哥。”
“什么问题?”
“我想知道,秦芝云的脚踝上是不是有颗痣。”
莫兰觉得张建民在那篇文章里特意圈下这几个字一定有用意。张建民并不是一开始就找到这本书的,他曾经借过一堆类似的书,最后让他锁定目标的这两篇文章中,一定有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莫兰认为,朱敏的那篇《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里,是酒吧、Lucy、东这些字眼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么《黑夜的期待》呢?莫兰觉得就是那颗脚踝上的痣。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这颗痣。而且,见到这颗痣的时候,应该是夏季,因为那时候女人都穿凉鞋。张建民在群众利益酒吧受伤的时候是8月,那么会不会就是在那天晚上,他看见过这颗痣。他当然不可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弯下身子去看女人的脚,所以,最大的可能是他倒在地上的时候,有个女人的脚就在他身边……
莫兰想来想去,现在松哥是最可能知道这个细节的人。
莫兰想来想去,现在松哥是最可能知道这个细节的人。
“好,我去问他,这个他应该知道。喂,我都忘了告诉你了,你知道秦芝云昨天在酒席上对我说过什么吗?”乔纳语调很神秘。
“什么?”莫兰好奇心顿生。
“虽然我得到的只是几个晚上,但是有一天他会明白我才是最爱他的人。这是她的原话。妈的,臭女人!企图离间我跟我老公的关系,她想让我认为,松跟她有关系。妈的,其实,他们两人只是出去玩过两天,压根儿什么都没发生,因为松那时候还顾忌着李耀明,没下决心咬她这块肉呢。松就花在嘴上,办事正经着呢。毕竟是军人的后代嘛!”
“哦,这女人真恶心。居然在你们的婚礼上,跟你说这些!她到底想怎么样?指望松哥闹婚变,带她走人?”
“就是!哼!当时我气得差点扇她,后来想想不能让这女人得逞,她不就是来捣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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