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十一位女友

第1章


  我的十一位女友 作者:子寒
  前言
  许久没有吃棒棒糖了,我现在居然很吃惊可以戒掉吃棒棒糖的习惯,就好象一个已有三、四十年烟龄的男人可以戒掉香烟一样令人吃惊。
  一个大男人在大街上津津有味的大嚼狠嚼棒棒糖的模样确实是有些碍眼的事情。那种模样颇似自己只穿着一件内裤走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或许自己确实是别人眼中的疯子吧。
  在物欲横流的时代,不可以失去三种东西:一是金钱,二是地位,三是爱情。三者缺一不可。我承认自己是个很另类的人,金钱和地位对我来说不起任何诱惑作用。年届而立之年的我居然从没使用过手机,就连CALL机也从未真正使用过,这不得不让我的同龄人感到是一种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这个满地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世界里,我像是刚刚出土的兵马俑一样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他们像观看动
  物园里的猴子似的看我,甚至我有时会惶惶然的停下来,红着脸仔细检查自己的装着。当发现自己除了内裤以外,其他的衣物一样也没忘记少穿是,才长长的舒了口气,继续自己的脚步。
  俗话说:“环境造就人生”。我至今仍然得不出何以致我于如此怪异性格的原因。大约有句歌词可以表明我的内心世界:“在人多时候最沉默,笑容也寂寞”。真的不知自己是不是属于那种人们所说的忧郁性格。自己喜欢蓝色,不论是海一样的深蓝还是白云边上的浅蓝,自己都一样的喜欢。由此,牛仔装自然成了自己不可或缺的而且是唯一的行头。懒懒散散的像个“二流子”,但却没有像真正的“二流子‘那样扎着耳环,纹着龙身,叼着卷烟,打着响亮的口哨在漂亮MM面前证明一下自己的强健,拉过一个可怜的人过去大擂一顿。呵呵,我什么都不是,四不象一个!
  上身一件洗的浆白的休闲衫,下身一件磨出几条裂痕的洗的已像有些褪掉原色的牛仔裤,脚上一双皱巴巴、脏兮兮的运动鞋,嘴上歪歪斜斜的叼着一根555。在前两年,或许自己还算是一个异常前卫的年轻人。而在潮流过后,我依然还是这一套行头,一年四季从未变过,天天如此,以至自己在朋友中得了一个“蓝色牛仔”的绰号。
  我似乎从未对任何事情产生过浓厚的兴趣,各种工作都作过,但从来做不长久,所以至今为止,自己还是“浪人”一个,没有稳定的收入。由于我行我素,不愿被他人约束的放荡性格,是不适合长期从事某一种工作的。基于自己的毛病所在,自己也不怪自己至今仍然一事无成了,顺其自然吧,爱情是这样,人生也同样如此。
  自己从未眼红过别人的生活,也许只要是自己喜欢的生活便已足够了。只要能无欲无求,安心地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便已足够了。常常一个人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大嚼狠嚼苹果,这确实让身边的人不得不对我刮目相看。
  总之呢,自己是个很怪异的人,怪异的已经无药可治了。既然已经是无药可治了,索性来个彻底解放。坐在马桶上痛快地狠泄了一通,刚要起身时,竟发现水池边上有个瘦小的苹果。拿起来仔细的看了看,虽然个子小点,模样倒还不赖,管他娘的,吃了再说。
  由于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所以自己总有些失落寂寞的感觉。对着镜子常常是哀声叹气一通,有时也会忍不住哭上两句。不过仅此两声而已,因为自己怕自己不太优美的哭吼扰了左邻右舍的美梦。抬抬手腕,又已是凌晨三点钟了。
  将书扔向不远处的书几,踢掉脚上的拖鞋,往床上一躺,被子一拉,狠狠的作上一通春秋大梦。自己的懒散终于成就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屋子乱的像个闲置了二、三十年的破烂仓库,东西是永远不收拾的,被子自然是永远不叠的。
  自己的生活算是令自己心满意足了,但仍有一个不小的遗憾,等什么时候,咱也索性来个“万里长征”,大草原去看看。可惜的是,一晃已经从娘胎里钻出来做人快三十个春秋了,这个愿望却始终没有实现。
  对于这一点,自己倒也不觉得悲哀,在短短的三十个春秋里,自己已经狠狠的谈了二十四场恋爱。呵呵,照一年谈一场的话,自己打六岁那年就开始了。不亏呀,怎么说自己也算是个思想先进工作者了。
  在自己未出生时,爱情被抛在了无人问津的昏暗角落里,后来自己出来了,爱情慢慢的大行其道,风靡全球。据此推之,或许当自己香消玉殒后,这个世界真的可以不谈爱情。
  好了,发了一通牢骚后,心情舒畅了许多,前边的路还很漫长,自己还不算老,第十二次恋爱也许就等在前边的不远处呢!
  爱虽然给人带来了许多伤和痛,没关系,时间一长,也就刀枪不入,百毒不侵了。
  子寒于本命年四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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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一章 棒棒的初恋
  (起点更新时间:2004-10-28 16:49:00  本章字数:6215)
  第一章  棒棒的初恋
  我和丽丽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相识的,不过自打记事开始,她的倩影就开始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了。那时我六岁,她五岁半。
  虽然她的年龄只有五岁半,但她的容貌已足以预示了以后她会成为一个绝对的美人。白皙细腻的瓜子脸上扑闪着两颗黑珍珠做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常常令我看的痴痴发呆,两个乌光发亮的小辫子被两根红红的丝带紧紧的拥着对称的甩在两个瘦削的肩膀上。至今我的脑海中仍深深的印着她的形象。像梦境一般在黑夜里静悄悄的浮现在我的眼前。
  身心疲惫的我走在荒无人烟的大沙漠,炙热的阳光几乎要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一点水气完全蒸发掉。口渴难耐,恍惚中自己的干裂的发痛的嘴唇上有凉凉的液体渗了出来,流进自己的已经冒烟的喉咙,咸咸的,涩涩的。汗水已经将头发、衣服、袜子紧紧的漆在了身上,痒得钻心的难受,可那两只手却始终抬不起来,像是提了千斤重物一样沉重不堪。沙子陷脚,小腿以下已经被滚烫的沙粒烫起了层层血泡,破裂了,干涩了,和
  汗水搅和在一块,把裤牢固的粘在创口上。这是噩梦,这是人间地狱,终于我倒下了。
  醒来后,发觉全身畅快。凉爽的风吹在脸上,很舒服。绿色草原在远处和蓝蓝的天空紧紧的拥在了一起。身边的不远处,有一片蓝水晶似的大湖。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一阵清凉登时将自己裹在了里面。所有的伤痛和疲惫立时消失的无影无踪。正当自己完全沉浸在无比的舒畅之中时,阳光突然异常的强烈起来,以至于自己的双眼被刺痛的无法正常睁开。恍然中,一位美丽的天使从天而降,七彩的阳光在她的背后编织成了一对大大的翅膀。她的皮肤细腻光泽,两个大大的眼睛扑闪着长长密密的睫毛,像两个深黑发亮的黑珍珠匀称的镶嵌在白皙的瓜子脸上。特别是她冰雕玉凿的小巧的鼻子和耳朵在阳光的照射下略显清明,似乎她整个人就是最纯净的玉经过艺术大师的呕心沥血一生雕凿出来的艺术品。
  呵呵,她就是我的丽丽,我的天使呀!
  丽丽和我家相隔不远,她的父母和我的父母关系也很好,因此我们从小到大一刻也未有分离过。彼此之间产生了深深的感情,产生了一种很微妙的互相依赖。
  我想我应该是在同龄人中最早知道“青梅竹马”这个词含义的人了。我在八岁那年已经从字典中查出了它的含义。虽然我当时还有些似懂非懂,但我知道这个词是为我和丽丽创造的。
  一直到初中二年级,我们俩都在一个班上,而且都是同桌。仿佛上天早已注定了我们之间的姻缘,故意安排我们时刻都不要分离。
  此时我们已对之间的差别有了一些青涩朦胧的认识。在放学的路上已不再像儿时那样追逐打闹了,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手挽着手了。有时我们俩的无意间的目光相遇都会使彼此觉得很不好意思。我的心在砰砰地猛烈地跳着,脸红到了脚跟,心中产生了莫名的冲动,弄的自己手心里、脚心里都是汗。而她的脸比我的还要红,虽然她将头低的几乎要向前倾倒,但我还是从她偷偷的朝我这边射来的含羞的目光里能够读懂她的心事,她的心和我的心是相同的、相通的。因为我们早在八岁那年就已经“私定终身”了。虽然当时并未懂得里面所包含的深刻含义,但我早已把她当作了我的新娘,我想她也一直把我当作她
  的丈夫。
  八岁那年我们依然很年幼。
  手拉着手,蹦蹦跳跳地走在大街上。那时的大街并没有现在的宽阔和繁华,顶多只能像现在的农贸市场。路的两旁有很多卖小吃和哄小孩玩意的小贩。丽丽在一个卖棒棒糖的小贩面前停了下来,将她的小手放在嘴边轻轻地咬着。我知道她是想吃棒棒糖了,伸手摸了摸口袋,里面除了几张捡来的糖纸外,一无所有。
  我强自咽下了几口馋液,劝她回家,并且一再地保证,回家就给她买。但她说什么也不肯,毕竟棒棒糖对于一个只有七岁半的小女孩来说,诱惑实在是太大啦。
  在我的强拖硬拽下,丽丽哭了,甩掉我的手,就哭着往家跑。我吓坏啦,赶紧上前拦住了她,并且哄她这就给她买。我急中生智,联想到了那些乞讨的人,便“扑通”一声跪在了卖棒棒糖的老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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