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结义三加一

第一章 草鞋好吃吗?


    何晋死死盯着手里这双用料扎实,作工绵密的草鞋。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这草鞋能吃吗?味道如何?
    草鞋样式很像现代凉鞋,蒲草编成,比较特别的是纯手工编织的。放在现代,单说人工,这一双恐怕千元起跳。如果算上编织这双草鞋的是名人,价格三翻都算都便宜的。
    只是此刻,黄绿色的草鞋在何晋眼中,还不如一块黄绿色的炸猪排。当然,他不是神经病,也不是这鞋子有问题。都是饥饿闹的。
    “唉,应该是努力把这草鞋卖了吧,如果四双鞋都卖出去,刘大耳应该会答应买块肉吧。”
    肚子的咕噜声,唤醒了何晋,叹了口气,何晋把草鞋扬起,拍打起来。一边拍打还一边喊着,“草鞋,草鞋,全大汉最好的草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何晋有气无力的重新喊着卖草鞋,时不时把手里这双,差点被他啃掉的草鞋拿起来拍打着,吸引客人。
    会造成这样的原因,要说到五天前。
    时间回到五天前—————————————————————
    “蛙哩勒。这里是什么地方。”,五天前,何晋刚刚结束十二小时班回到家里,刚洗完澡,准备睡觉。却没想到,一踏出浴室门口,就踏到了一脚的土。
    这变化让他莫名其妙,初时还以为累糊涂了。他是在一家家电连锁卖场担任销售员,这份工作时间很长,薪水一般。他每天下班以后,都已经很晚了,通常都是洗洗睡,难道他现在还没睡就已经在作梦了?
    低头仔细看了看,踩了两脚,接着茫然得举目四顾,这确实不是他家。是一处不知名的荒郊野外。脚下是土,入目一片荒凉。
    “ok,看来我是穿越了,就是不知道,只是单纯的空间移动,还是穿越时空。”,接受过很多漫画,小说和奇幻电影洗礼的何晋,心里适应能力还算可以。
    这些娱乐当中,穿越的乔段太多了。哪怕不是穿越,各种奇幻剧都是发生在异大陆,看多了,就不意外了,所以他并没有惊慌失措,暂时还能冷静应对。只是接下来,他就慌了。
    “冷静,先退回去。”,没有惊慌失措的乱跑,反正他一只脚还在浴室内。他想先退回浴室再看看情况,现在不是探险的好时机。一退、有异、转头、慌了。
    后面没有了。
    原本应该是他家浴室的地方,消失了。
    “哇操!”,何晋跳脚,试图挑战世界原地跳高纪录。
    不带这样坑人的。他全身上下就一件廉价的化纤睡衣,连鞋子都没穿。就这样把他扔在这个荒芜人迹的地方。坑死人阿!
    “要命了,要命了。”,何晋脸色苍白。他瞬间想到了最糟糕的情况,在这荒野,万一遇上什么豺狼虎豹,他肯定会变成猛兽的晚餐。这些猛兽一定不会放过他的,绝对不放过一个肥美多汁的死胖子。
    何晋急的原地团团乱转,不知所措。
    “呼,冷静,冷静。”,慌了一会。何晋强迫自己冷静,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
    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他不知道哪里看来的。一直作为他的座右铭。
    听说那些能做大事的人,都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比方说,三国得曹操,在属下面临大事,慌乱不堪的时候,就会大笑。然后从容的说出一番没什么好怕的理由。
    这就是每临大事有静气。唯有冷静,才能想出办法。
    深呼吸几次,何晋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思虑再三后,他决定,原地坐等。
    他不知道哪里会有人烟,胡乱走只会消耗自己的体力。此外,他还期待那扇把他带来这里的传送门,会不会再度开启。这样他就可以回去了。
    不过,他并没有马上原地坐等,而是准备生火。火焰可以取暖,并且驱逐野兽。他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可能会有野兽。最好没有,有的话生火可以驱赶野兽。
    “哈哈,这是…哈士奇吧。对,这一定哈士奇。”,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一个人倒楣的时候,什么衰事都会上门。何晋刚决定去寻找一些干柴枯草来生火,一转头就发现一只哈士奇在对他流口水。
    “救命阿,谁他喵的把这只死狼给炖了。”,何晋转身、拔腿、狂奔。
    这他喵的根本是一头狼,怎么可能是哈士奇,这死狗的脸上,就差没写上“这胖子好像很好吃”几个大字。这哪像哈士奇了。他又不是没看过动物世界。
    何晋掉头狂奔,身后的狼也急起直追。它可是饿了很久,很久。所以他轻易不会放过眼前这个人类。它知道人类这种生物,对比起一般的猎物,更好对付,只要手上没抓东西。
    孤狼找食物是困难的,其难度远超人们想像。所以,它绝不能放过眼前这个看起来肥美多汁的胖子,这身肉可以让它吃很多天了。
    “救…救命阿。”,何晋狂奔。跑出了他前所未有的速度。非生即死的状态,激发了他的潜能,这一刻,他只感觉什么博尔特,刘翔都不是他的对手。
    他在飞翔!
    可是,这是错觉。很快他就感觉很喘。
    平常的嗜好就是上网,打游戏、看小说的何晋,日常中从来没有锻炼这一个考虑。哪怕已经吃成一个超过两百斤的胖子,锻炼这两各字,对他来说也是很陌生。
    平日不注意锻炼的苦果,此刻尝到了。短暂的爆发后,他很快就上气不接下气。哪怕在死亡得威胁下,肾上腺素疯狂激发,也没办法让他更持久。
    “救命阿。”,何晋发誓,如果能逃过这一劫,他以后一定会勤加锻炼。只是,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他现在只能上气不接下气的喊着救命。希望有人听到。
    他感觉到肺部快要抛锚,双腿则是向大脑抗议,超频使用不堪负荷。实在受不了的何晋,考虑要不要转过头和这头狼拼了。
    “早晚炖了你。”,想要拼命的念头被抛进云端。狼锐利的爪子轻轻钩破了他的睡衣。何晋像只败犬一样的放狠话,脚又加快了几分。
    却是想起来,狼的咬合力据说有七百磅。也就是说,咬合力比他的体重还要重。硬拼只是自暴自弃的表现,死的更快罢了。
    勉强又加速了一阵的何晋,这回真的感到不行了,肺部像火车,赤着的脚也疼痛不已。更糟糕的是,他背部似乎可以感受到狼灼热的呼吸。好像就要被追上了。
    “兄台莫慌,吾来也。”,在这绝望的时刻,一声天籁响起,居然真的有人来救他了。就看到何晋前方,一个人飞一般的朝何晋冲过来。手里似乎还挥舞着一只长兵器。
    真的有这样一个大好人,看到他被狼追,来救他了。
    何晋感觉嘴中咸咸的,不知是汗水或是感动的泪水。顿时脚下又快了几分,朝那人的方向飞奔过去。
    两方加速,远处的人影很快就逼近了。确实是人,还是个华人,脸部轮廓看起来像个华人。会说像,主要是这人皮肤太好,有点韩系花美男的感觉,不禁让人怀疑这人是不是混血。
    抛开是否是混血不提,何晋把目光放在那人手里的长兵器,现在看清楚了,那不是什么厉害的武器,就是跟扁担。用竹子削成的扁担。
    这不禁让何晋有一点失望,这能对付的了狼吗?
    很快,两人交错而过。感到生命暂时安全的何晋,双手扶膝大口喘着气。艰难地把肺吐出来,在吸回去。他这辈子从没这么喘过。
    喘了一会,呼吸略为平稳后,何晋转过身,准备和那位好人一起应对这匹狼。那根长扁担,没办法让他有什么信心。他现在只希望两个大男人,和一根长武器,可以吓唬住那头狼。让它自己退走。
    谁想到,刚转过头,就看到一个竹筒,“兄台累了吧。喝点水解渴。”
    他的救命恩人,伸出了一只比常人还要长的手臂,给了他一只竹筒。
    这让何晋目瞪口呆。目光越过男子身后,他看到了追着他不放的那头狼,此刻脖子呈现一个奇怪的角度,四肢不停抽搐,眼看就不活了。
    这人好厉害。我他喵的被传送到什么地方了。居然有人靠一根扁担,就把狼杀了。还是他真的把二哈当成狼了。
    第二个让他目瞪口呆的是,这人好生奇怪。面相就不用说了,美男子一“只”。
    这人的皮肤真的很白,很好。一如他刚刚所想,有一种韩系花美男得感觉。何晋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忌妒,才用“只”来形容人家。
    皮肤还好说,最奇怪的是这人有一只奇大能自顾的耳朵,和一双类比猩猩的长手。这些特征,放在其他人身上,或许会很奇怪,但是集中在这人身上时,确有一种奇异的魅力。
    “敢问,恩公高姓大名,此地又是何方?”,何晋心中闪过诸般念头,让他有了一个奇怪的猜测。他有点颤抖的问出了他很想问的问题。
    当听到男子说,此地乃是幽州涿郡楼桑村后,何晋很干脆的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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