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两人堪称“情敌”的关系虽然有点破坏此时的美感,可程夜澜心中却并没有一丝不快,他看着对面的女人,和自己一般的年纪,容颜娇醴,气质非凡,不需要任何装饰也足以让人倾慕,抛开一切的外在因素来说,他很高兴能够结识这样的女子。
aanda眼中的程夜澜呢,容貌看起来还是不如那个人出众,但本身却有一种掩饰不住的贵族气质,很有那种上流名士的清贵风雅,这个人也是在交际圈中早已游刃有余。
侍者为两人端上咖啡,程夜澜便向对面之人做了个“请”的手势,自己也端起杯来轻啜一口,浓郁醇香的味道,让人回味无穷。
放下杯子,程夜澜在自己的公文包中取出一个u盘递给aanda,“这是我们做好的项目,里面有使用说明书,陆小姐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以尽管提出,我们很愿意为您解决。”
aanda微微一笑,将u盘收进自己的手袋,又看向对面的男人,“杨先生特意请我来这样的地方,应该不会只是交项目这么简单吧。”
程夜澜倒也没有隐瞒,“其实我一直希望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陆小姐聊聊,其中的理由,想必陆小姐也十分清楚,在此我想请问一个问题,就是,在你看来,我和宋启光是不是在任何方面都并不般配?”
程夜澜问出这样一个问题并不是为了自嘲,只是作为一个引题,而aanda听到这样的问话也并没有感到惊讶,这个男人单独找她的目的她也做过猜测,而他会问这个问题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之百。
aanda回道“这样的问题我并不方便多加置喙,仁者见仁,不知杨先生又是如何认为的呢?”
程夜澜在心里一笑,她的回答倒是很聪明,自己毫不得罪人,而对方无论怎样回答都基本上只会给人两种印象,一是自鸣得意,二是自惭形秽。
“如果是从我自身来看,我和他并没有任何不般配的地方,恋人间最重要的是两情相悦,我们当然没有问题,至于择偶时讲究的门当户对,我父亲已经认他为义子,他等于是我的家人,自然也不会存在门第高低的说法。”
她的回答让aanda心中有点不快,是啊,两个人之间做到门第匹配倒也十分容易,而那第一个条件却只能可遇不可求,想必谈起宋启光,只有这个人会说出这样的话了。
aanda并没有表现出自己的情绪,而是看着他道“杨先生倒是十分自信。”
程夜澜继续道“当然,我知道阿杰有很多其他的追求者,可能在他们看来,相貌也好,能力也罢,宋启光都胜过我很多,应该配得上比我优秀百倍的人。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向他们每个人说的都是,缘分这件事真的是身不由己,可能我和阿杰算是很幸运的一对,我不想说阿杰的追求者们究竟是应该去找比阿杰强过千百还是差过千百的人,我只希望,他们应该去找和他们真正般配的人,就是这样。”
这是程夜澜想对宋启光的所有追求者说的话,可他只会对aanda本人这样说,并不是因为她的权势,而是因为她和宋启光的关系很好,对宋启光也很好,宋启光不想伤害他,自己和宋启光的事也希望能够得到她的祝福。
会不会有人想这样说呢?明明是自己抢走了她喜欢的人,已经让她伤心的同时还让她为他们祝福,实在是欺人太甚了吧。对此程夜澜想说的是,爱情本身就是一个自私的东西,何况阿杰的爱人是自己,难道还要将他拱手让给其他人么?至于那些为阿杰伤心的人,他们完全不必去伤心的,既然阿杰不属于他们,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是他们命中注定的爱人,只看他们有没有这个幸运去遇到,这当然不是自己能够左右得了的。
至于说祝福,在宋启光眼里,aanda和他的很多追求者本身也是他的至交好友,自己的爱情当然也希望得到好友们的祝福,而有朝一日他们获得幸福的时候,自己也会很愿意祝福他们。
aanda听到程夜澜的话,心里不知为何竟浮起一抹忧伤,也是啊,自己应该去找和自己真正般配的人,应该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而眼前这个人,无论别人如何评价他,他都是宋启光真心所爱的人,倘若宋启光会因另外一个比他相貌、能力强千百倍的人而抛弃他,那样的宋启光也就不配让人去喜欢了。
很不开心呢,并不是因为输得彻底,而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找到对自己真心相待的人,真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aanda轻舒一口气,“我知道了。”
她并没有说其他的话是因为有些话她并不想说出口,程夜澜心里也明白,便从公文包里取出另外一件东西递给她,aanda接过一看,竟然是大红色的请柬。
“我和阿杰会于半个月后在法国举行婚礼,诚邀aanda小姐赏脸光临。”程夜澜这样说道。
aanda收起请柬,掩住一切情绪,对他点点头,“我会去的,祝福你们。”
离开咖啡厅,程夜澜很轻松,因为这件一直缠绕心头的事终于算是圆满解决,而自己和阿杰的婚礼的筹备工作也将接近尾声,这段时间真是很忙,又要选礼服,又要定宾客的名单,还要和法国那边的司仪联系。不过,忙归忙,这件事情做起来终究还是甜蜜居多。
想到半个月后就是自己和那个人的婚礼,程夜澜不自觉地浅浅微笑起来,此刻正式午后阳光最盛的时候,万丈光芒的照耀下,当真是美丽绝伦,是否也象征着充满光辉与希望的未来呢?
同一天的晚上,宋启光在程夜澜父亲杨泽的书房外轻敲两下,然后推门而入。
此时正坐在书桌前看文件的杨泽看见他,便放下手上的东西,“什么事?”
宋启光从小到大面对杨泽的次数已经多不胜数,从初时的畏惧到如今的尊敬,似乎每一次面对他时的心境都不像这次不安,即使他当年曾经面对着主人说过他愿意竭尽全力去帮助程夜澜,条件就是那个人今后只能完全属于他,都没有过如今的感觉。
是啊,如果自己和阿宁是那种不为人知的关系可能主人还可以接受,如今要说的事等于将这件事大白于阳光之下,主人……还能够接受么?
宋启光关上门,走到杨泽的书桌前,直视着他的眼睛,“有一件事想求主人同意,就是,”宋启光定定神,“我想请您同意我和少爷举行婚礼。”
……
杨泽没有马上回答他,也没有惊讶愤怒等表示,只是微微蹙起了眉,审视着他,宋启光也没有回避他的目光,依然平静地站在那里和他对视。
书房内没有安静多久,杨泽很平淡地开了口,“我想知道,你认为我会同意么?而倘若我不同意的话,你又会怎么做呢?”
宋启光想了想,“我认为,您会同意。我想,唯一能够作为您不同意我和他结婚的理由就是我们不能有孩子,也就不会有后代来继承家业。可我认为,如果孩子只是为继承家业而生的话,对孩子来说本身就很不公平,何况杨家的孩子也不少,过继一个也并不是难事。至于说您不同意我会怎么办,我想说的是我一不会带阿宁走,二不会轻言放弃,我想采取的措施就是长跪不起,而我这么做了之后,可能阿宁也会来求您,这样一直下去您也应该会同意的。”
杨泽听到这种近乎赖皮的做法也是忍俊不禁,他看着宋启光,“我看得出来你们是认准了我会同意才这么晚通知我的,其实你们的婚礼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是不是?”
“……”宋启光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杨泽继续道“我对同性相恋的问题并没有任何偏见,对于之女的婚姻问题也不想过多插手,不管怎么说,由你来照顾阿宁,我是很放心的。”
宋启光的眼睛不由得有些湿润,同时想说的话有很多,却最终只出口一句,“谢谢您,主人。”他没有做出任何承诺的保证,而是将那些誓言全部埋在心底,时间会见证自己是否能实现它们。
法国西部有一座山叫做尼贝利斯山,山脚有一个小镇,镇上有一个教堂就称为贝利斯教堂,该教堂坐落在小镇边缘的广袤草原之上,远处便是巍峨的尼贝利斯山。
今日的贝利斯教堂格外优雅庄严,大厅内高朋满座,而随着牧师的话语,两个身着黑色礼服的男子在鲜艳的红地毯上慢慢走了过来,在场的宾客无不以惊羡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真的,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感觉,他们当真是无比的般配,两人相携相伴的样子绝美如画。
程夜澜比宋启光的个子略矮一些,也就挽着他的手,两人面上都是淡淡的微笑,虽然并不浓烈,却可以将他们的幸福传递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顾非离悄悄握着文瑾的手,在他耳边对他说,早晚有一天,也要和他举办一个这样的婚礼。
aanda此时也是真正扬起了祝福的微笑,想必,只有在那个人的陪伴下,走在红地毯上的宋启光才会是那样的笑容吧,他们真的是最般配的一对。
而杨泽的心里应该和每一个参加自己孩子婚礼的家长一样,心中是无比的喜悦和安慰吧。
两个人慢慢走到牧师面前。
牧师看向宋启光,“你愿意和他分享全部的悲伤喜乐,与他一生相守、不离不弃么?”
“我愿意。”宋启光道。
牧师又看向程夜澜,“你愿意和他共度全部的挫折荣耀,与他祸福同当、荣辱与共么?”
“我愿意。”程夜澜回答。
交换戒指时,两人互相为对方佩戴上他们特意订做的婚戒,两枚钻石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象征的彼此的情比金坚。
婚礼结束后,大多数客人便饶有兴趣地参观起了这个城市,宋启光却和程夜澜两个人来到了尼贝利斯山。
这座山在中国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两仪山”,因为山脚处是大海、沙丘与草原三者并存的状态,沙丘很浅,草原和大海却都有一望无际的姿态,两者尽收眼底的景象十分养眼。
此时的两人还穿着各自的礼服,倒也并没有影响他们的行动,这座山并不高,没有用很长的时间,两人便来到了山顶。
此处的风有些冷,两人的发在风中飞扬,向下望去,果真,深蓝、翠绿遥相呼应,中间还有一抹浅浅的黄色,那色彩奇美无比。
宋启光站在程夜澜的身后,轻轻将他抱在怀里。
这样的动作早已做过无数次,却在今天有一种别样的感受,心里流淌的暖意,仰天大笑也不足以表达。
宋启光执起那个人的手,看着他无名指上的戒指,忍不住将那只手举到唇边轻轻一吻,然后又将怀中之人转向自己,微低下头吻住他的唇瓣。
无上的甜美流转心田,唇齿交缠许久后才不舍地分开,宋启光满足地轻叹一声,含笑看着他,“你说,以后我是应该称你为‘相公’,还是‘娘子’呢?”
逗弄的话语换来怀中人的一个白眼,程夜澜抿抿唇,“叫我阿宁。”
宋启光轻笑出声,“不逗你了,你知不知道这座两仪山还有一个传说的?”宋启光的语气透着神秘。
“什么传说?”程夜澜好奇道。
“就是,如果情人间来这里拍照的话,会得到祝福哦。”
程夜澜不禁蹙起眉,“这种迷信的说法你也信。”
宋启光耸耸肩,“为什么不信呢?拍照也不会有什么坏处的嘛,我们要不要拍一张?”说着便从口袋里取出了手机。
“拍吧,”程夜澜很不在意地看看四周,“我觉得就这个位置挺好,背后是三种颜色,还挺美的。”
“好。”宋启光宠溺地答应道,然后搂住他的肩,将摄像头对准他们,拍下一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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