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萌小魔尊

第九百九十七章:求婚:碧葳


    “巴黎!”
    我在告诉碧葳我要和她单独去巴黎的时候她简直要开心疯了,她并不是因为去巴黎才疯,而是因为跟我在一起才这么疯,巴黎是名副其实的浪漫之都,我和碧葳真正的单独约会恐怕只有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的晚上,所以碧葳听到之后非常的开心。
    碧葳得到这个消息之后立刻兴奋的去收拾行李了,当然了,碧葳也不知道求婚的事情,嘉纹,苗静,萧熏她们三个人我已经提前告诉了她们不要把求婚这件事情说出去,如果想要讨论,她们三个人建立一个群讨论就好了,然后再把人慢慢的加进去。
    很快的碧葳就收拾好了一箱行李,而且碧葳打扮的非常的夸张,如果不知道的,还真的会以为他是去参加巴黎时装周呢。
    “怎么样,我的这一身行头?”碧葳故意摆出了一个非常妖娆的姿势给我看,果然碧葳无论怎么打扮都不能忘掉她的标志性物品——皮裤。
    我把手说着碧葳的小腿逐渐摸到了碧葳的大腿根:“恩,无论别的怎么变,这腿是永远都不会变了。”
    很快,我们两个就上了飞机,本来想朝刘振鑫借一架飞机来着,但是碧葳执意要做客机,因为她这趟旅行想要把恩爱从开始秀到结尾,而刚刚到了飞机上,碧葳就迫不及待的做了一个挑逗性质十足的姿势。
    她坐在她的位置上,却把腿伸到了我的身上,虽然她知道这么做很危险,不过她知道有我在,就算整个飞机掉下来,也不过是一场蹦极而已,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危险。
    我把双手搭在她的双腿上:“怎么,难不成要在飞机上来一场惊险刺激的干柴烈火吗?”
    “好啊,有什么不行的。”说着,这小妮子还把脚上的高跟鞋也脱掉了,双脚更是灵巧的在我身上来回摩擦,要不是头等舱周围还有人,?我真的很想直接把碧葳在飞机上就地正法,毕竟试过了床上,山上,雪地里,草原上,飞机上还真的没有试过。
    不过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我和革馨那天在雪地中的情形——“李然,吻我。”这次我能向每一个人求婚,但是唯独没有革馨,我甚至很担心革馨到底会不会出席我的婚礼现场,如果不出席,我应该去寻找,还是干脆放着革馨浪迹天涯?
    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做,我也真的希望如果革馨不会找我,那么我是不是应该学会忘记一些事情,比如说忘记革馨?
    “老公老公!”碧葳似乎看我有些愣神了,就用脚丫轻轻踢了一下我的脸颊,“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想着到了巴黎带你去玩什么。”
    “只要我身边有你,玩什么都是最幸福的。”
    以前我倒是没少来过巴黎,不过每一次都是为了各种各样的暗杀任务,暗杀之后,我又必须马上离开这个城市,可以说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根本就没有时间欣赏巴黎的景色,不过这次我已经没有什么负担了,决定把之前所有的遗憾都弥补上。
    到了巴黎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找到了巴黎最好的酒店皇后亭酒店,我记得当初我就是在这间酒店杀死了一个富商,我还没有忘记那个时候我得知这个酒店房间价格的时候脸上诧异的病情,我当初该说谁花钱住这么贵的房子纯粹就是有病,然后今天我就成了那个有病的人。
    最顶楼的房间,能把巴黎大半景色全都收入眼帘,一张快赶上家里一半大的床让我们两个人躺起来有非常大的剩余空间,不过碧葳想要做的第一件事情,那就是让我带着她去商圈好好的奢侈一番。
    想想我以前的生活,几乎每一天都过得非常的拮据,虽然我并不缺钱,不过那个时候的我总是想着把钱留到所谓的以后,而现在我知道当初我所谓的那个以后已经到了,我会帮助贫穷的人,但是我自己也绝对不会让我的爱人家人比其他有钱人的家人爱人过得差一点。
    碧葳挑选衣服的品味要比萧熏高很多,她和晴萱是一个水平的,在我的众女友里,晴萱和碧葳两个人对奢侈品和时装有着异常的执着,虽然许梦和钟璇两个人家室也不差,但是许梦的个性不是一点也不张扬,而钟璇则是穿着军装长大的,所以她自然也懂得只要保暖就是好衣服的道理。
    我们两个第一天的形成就在购物中结束了,紧接着第二天,碧葳就嚷着要去参观巴黎的著名景点,第一个景点就是卢浮宫,说实话,如果让我自己来的话,我宁可在酒店待一天我也绝对不会去卢浮宫这种地方,虽然我没有去过,但是我觉得我这种人和艺术沾不上边。
    卢浮宫的人每一天都不在少数,这是世界顶级的艺术殿堂,自然少不了世界各地的人来参观,而我也很难想象,碧葳这个曾经的小太妹一样的女孩,现在竟然可以好好的静下心来欣赏一幅油画。
    “老公,你说会不会有一天,咱们一家人的合影被人画成油画,然后放在这里呢?”碧葳突然问了我这样一句话,“两千年的寿命啊,想想都觉得漫长呢,我感觉,如果真的能活那么久,怎么也要在人间留下一些东西啊。要不然怎么证明,我们在这人间生活过呢?”
    “说的也是,不过应该留一些什么呢?”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人这一辈子,努力的所有事情不过就是为了在人间留一些自己来过的痕迹,只不过有的人可以像五大世家那样,生出来就有一个“痕迹”。
    而又有一些人,则会像孟源那样,悲壮的死了,却一点痕迹都留不下,因为出身于特种部队的他,是一个机密的存在。
    “要不然咱们找一个作家,把咱们的故事写出来吧,然后印刷成书。故事,就从老公你重生的那一刻说起,怎么样。”
    “好啊,只要你喜欢就可以。”
    欣赏过卢浮宫之后,碧葳想要去看看埃菲尔铁塔,不过我马上找了一个借口转移了碧葳的目标,因为那可是我计划的实施地,怎么可能让碧葳提前就去那里。
    所以,我带着碧葳来到了巴黎圣母院,这座距离现在快一千年的教堂,虽然在这一千年中不断的有人保存,粉刷,翻新,但是依然掩盖不住时光的气息,这教堂已经看过了十代人了,不过我却突然想到,我一千年之后,还可以回到这座教堂,我甚至可以和它如同老朋友一样打一个招呼:“嘿,教堂兄弟,又一千年了,我回来看看你。”
    我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我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我也不知道现在陪我的我所熟悉这些人会如何。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