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爱迷途

第421章 走不走?


    美国西部某小镇
    万茜:“为什么救我?”
    对面的人没作声,还在发烧,烧得浑身都没力气,全身都是汗,衣服被子已经溻透了。不能去医院,之所以滞留在这个地方,是因为他走不远。走不远。只好在这里,不过他安慰自己,也许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递给他一杯水,男人从被子里伸出手来,却无力拿住,很难想像,一杯水都拿不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还要在这里住多久,不知道组织怎么样了,还有没有人,还会不会有人找上他。
    他觉得虚弱极了,女人坐下,女人是万茜,面无表情,躺着的这个男人让她家破人亡,同样一个男人,救了她一命,还有另外十一个人的性命,都是他救的,不知道他哪儿找来十二个女人,冲进去,饶是如此,万茜她们还是遭到围攻,幸亏了他及时赶到。
    万茜一言不发,再见就是敌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万茜朝金先生下了手,金先生擒住她的手,告诉她,我们是一伙儿的。
    这么一闪神儿的功夫,有人袭击了金先生,他对那人也没留情。十一个人散了,她也想走,不过看他几乎不行了,人都走了,后来又折回来。
    像演电影一样,他躺在地上,全身都是血,意识逐渐模糊,抬起头来,看见一双脚,那双脚他太熟悉不过,男人闭上眼睛,知道那双脚是万茜的。
    是她,那杀他剐他都行。
    那是他最后一个念头。
    当然,也许她会救了自己。
    今天是第几天了?万茜坐在男人床边,看着他又沉沉睡了过去,如果现在她起了杀心,他有几条命也保不住。可是,现在干这事儿不成,不地道。万茜伸手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还好烫的样子,怎么还不退呢,都几天了?身上的伤好得也慢,这几天,几乎每天她都会帮他物理降温。把他剥成一条竹笋,光溜溜的,她跟他做过夫妻,可不知怎么,看见他的裸体,她脸不期然红了起来。
    她脸红起来真好看。
    金先生想,从前从来没病过,真希望一直病着。一直病着,一直病着,一直病着,她就不用纠结,也不用报仇。
    可是此地不宜久留,不知道什么时候......
    唉,他觉得人生都不宜久留,然而没有退路,人生有去无回,没有退路。这让他感觉有点儿压抑,好了没呢?不是有点儿,是十分,十分压抑,十分压抑。
    粥来了,万茜坐下,淡淡的粥香,淡淡的她身体的味道,他睁开眼睛,看见她正用碗边磨着勺子底,用嘴吹凉那粥,端过来,他张开嘴,好喝。
    一碗粥很快见了底。
    “还要吗?”她问。
    金先生摇摇头,饱了。万茜站起来,
    他从被子里伸出手来,拽住她。
    “把我治好了,再杀了我?”他艰难的问。
    万茜看看他,其实她自己一直没想好要拿他怎么办。现在他提醒了她,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她拂开他的手,“是个好建议。”她说。
    是个好提议。
    “如果......”他喘息着,想说,如果我永远也好不了呢?或者干脆就死了,也许结局会好一点儿,也许她还会感谢他,多少而已。
    金先生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万茜站在门口,窗帘没拉全开,有一半光线顺着窗子洒进来,照在金先生的被子上,尘土在光柱里舞蹈。有人敲门,谁呢?她走过去,应该保持警觉,然而没有,就那样慵懒而庸常的走了过去,拉开门,一个女人倚在门边,戴着墨镜。
    “萧晗?”
    萧晗进来,看看床上躺着的男人。
    “你跟我走还是带着他跟我一起走?”
    “走?”万茜感觉有点儿莫名其妙,“往哪儿走?”
    “回国,或者去你想去的地方。”
    “任何地方?”万茜问,“我为什么要帮我?怎么找到我的?”
    “欠你一条命呗,得还。”萧晗说,伸手摸了摸男人的额头。“至于怎样找得到你,我有我的方法。怎么样?谁跟我走?一起?还是把他扔这儿?”
    “把我送到哪儿?受梅子所托?”
    萧晗摇摇头,我不想做的事儿,谁托也没用。
    她是这个性格,万茜知道。
    “当下作决定?”
    万茜问。
    萧晗点点头,“没时间多耽误工夫,人生别搞得那么复杂。”
    万茜拿下巴一指金先生。
    “他,就他。你把他带走,养好伤。我不用你管。”
    于是第二天金先生到了萧晗手里,万茜什么时候走的?他想问,然而问题都哽在喉咙里,这个陌生的女人要带她到哪儿?他没开口问。等好了吧,他能找得到她。他闭上眼睛。
    问世间情为何物?
    萧晗看了一眼男人。
    万茜买了机票,回家的路那么长,飞机昂扬三万尺,一碧千里的天,天上有云,飞机穿过云层,她在天上,在天上了。她看到了万欢在网上,忍着,一条也没回,连真棒都没回。李剃头的事儿该告一段落了,她去了那个地址,看到满目的疮痍。可是金先生没死,哪怕他就只剩下半条命,他没死。该不该继续给他报仇呢?
    该不该?
    她从来没有如此犹豫过。李剃头的事儿,李剃头这个人,现在想起来,仿佛是上个世纪的事儿,那么遥远,那么无法让她觉得触手可及。她也想起金先生,想起一句话:夫死夫还在。夫死夫还在。
    她笑了,可是伸手一抹,泪沾了满手。原来她也是那样一个薄情
    寡幸的人,那样薄情寡幸。原来最好的天长地久都无关当初的海誓山盟。
    这感觉让她觉得那样荒凉、那样绝望,李剃头,如果你一直活着,我可以一直爱你。可是你死了。你为什么要死?死了以后我就变了。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变。
    所有一切都那么脆弱,世间好物都容易散,琉璃易碎彩云易散,人的感情也一样,原来爱与恨都认为会刻骨,没想到爱与恨也都没我们原本想像中的坚固,那么脆弱。
    她终于认清自己的心,包括她执意要去给李剃头报仇,或者都是只想逃避自己的心。
    飞机落了地,她直奔梅子家,那里有那么多的故人,没想到兜兜转转一大圈儿,还是回到这里来。
    按了门铃,刀条脸早在可视里看到了她,还好她没以为自己见了鬼。开了门,万茜站在那儿,连件儿行李都没有,巧了,今天是万欢去上学的第一天,万欢终于重新回到学校,他作好了准备接受所有的不尽如人意,懂得接受遗憾。可是生活又给了他希望跟圆满。给什么要什么吧,谁不是如此。
    谁又能不如此?
    “面。”万茜说,“一大碗,热汤面。”她笑着对刀条脸说,可笑着笑着,泪就下来,那面啊,那个烫人,烫心。
    刀条脸在对面看着她,问,怎么样?
    好吃。
    她说。
    我不是问这个。
    那问的是哪个?
    哪个?
    还走不走?
    还去报仇吗?
    不了。
    没仇可报。没仇。跟谁也没仇。就跟自己有仇。
    “总不能自己杀了自己吧,人要学会善待自己,可以宽宥自己。有些人习惯不放过别人,有些人偏爱不放过自己。都要学会和解。”
    洗了澡,睡了个好觉。好久没睡过这么好的觉了。刀条脸答应她,等到接孩子的时候叫醒她。我看到万茜,觉得恍如隔世,又觉得就原本应该如此。
    抱在一起,眼泪就落在彼此的肩膀,双方都那么用力,心里都想着一辈子都不要分开好不好?
    好!
    好!
    好!
    可又谁都明白这承诺像风,谁也不知命运在前面准备了什么给大家。都只能逆来顺受。
    梅森跟万欢在同一所小学,万欢出来,看见万茜,万欢朝他走过去,然而他站着不动,一动不动,眼睛瞪得老大,眼泪扑簌簌掉下来,到最后是号啕,差一点儿就哭得背过气去。那么久积聚在心里的难过,求仁得仁。
    我站在远处看着万欢扑进妈妈的怀里,路人,接孩子放学的家长们看着,然而谁又能阻止得了悲伤呢,想哭就哭,这年头,谁都没那么多观众,可千万别信那些什么都要憋回去的毒鸡汤,什么开心了要笑,不开心了过会w儿再笑。不
    开心就哭呗,哭又不犯法。江湖儿女,有去无回,亲爱的们,余生,都别太让自己过得太委屈了。遇见了什么不平不顺心的事儿就抖搂出来,沉默有时于事并无补,憋的时间长了还容易生病。
    人要爱自己,就要懂得什么是真爱自己。所谓的城俯,所谓的高深莫测,所谓的成功学,所谓的一切的一切,都不及你自己重要。
    你是树,你是花,你是人间四月天。
    如果在别人的眼里你以上皆不是,那么至少可以让自己在自己的眼睛里变成这样。自己是自己的树,自己是自己的花,自己是自己的人间四月天。
    当你一无所有,至少还有自己。
    人生这场路,终要懂自己为自己壮行,自己为自己高歌,自己为自己做尽一切,无怨无悔。
    别听那些毒鸡汤,别全部都搁在自己的心里。人心就那么大,不是用来装悲伤跟委屈的。
    这天的团圆饭必不可少,把酒言欢,许久没有的热闹,别后重逢,劫后余生,爱恨情仇于每个人来说都不可同日而语。许多从前于我们来说重之再重的事情如今再想起来,一笑而已。
    我跟万茜说起那些从前,还有第一次我面试她的情景,还有我第一次见到万欢时的情景,她穿着戴卡通人物的睡衣,还有王姨,我还问起王姨的近况,万茜说她也不甚了了,那时候是发过誓走哪儿都要带着王姨的,没想到最后仍旧是食言。那些我们曾经以为的永远啊,最终没成为任何人的永远。
    席间没人问起金先生来,不过当万茜说到萧晗时自然而然的提到了金先生,原来金先生也没死,却不知萧晗把他带到了什么地方,我问万茜,说怕不怕萧晗把金先生给生吞活剥了。
    万茜淡然一笑,没有回答,目光却悠远。
    我猜测她在思念金先生,此时万欢过来,万茜一俯身,将万欢抄进怀里。
    “妈妈,你还会不会离开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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