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少白道:“拿下来给我老婆试试,只要穿着合身,我们就要了。”飘渺轻轻拉了谭少白的衣服一下,谭少白仿佛没有察觉似的,虽然身上没钱,但他已经决定,就算用自己的法宝来换,也一定要把这件独一无二的大衣送给飘渺。听了谭少白的话,伙计犹豫了一下,道:“这个,我做不了主,要不麻烦你们等一下,我去向老板请示。”在谭少白同意后,他赶忙跑到后面去找老板了。
正在这时,又有一名客人走进了皮货店之中,谭少白无意间回头看去,只见此人身材修长,穿着一身月白色长袍,华丽的锦缎上绣着鲜艳的牡丹花,看上去异常显眼,此人大约二十几岁的样子,长身玉立,皮肤白皙,英俊的面庞上竟然有着几分媚意,手中拿着把玉石为骨的扇子,轻轻的煽动着,说不出的潇洒。他缓步走到谭少白等人身旁,目光也落在那件银狐皮大衣上,似乎十分痴迷似的。现在谭少白、弘治、小机灵心中都在疑惑,他们竟然无法分辨出这人到底是男是女。飘渺娇躯轻震,下意识的挡在谭少白身前,森冷的气息顷刻间弥漫在她身旁,谭少白吃惊的发现,她握在自己掌中的小手,竟然渗出了冷汗。
伙计回来了,同来的还有一名四十多岁的矮胖中年人,没等他们说话,后进来那人指着银狐皮大衣道:“老板,这件我要了。”听着他的声音,在场所有人都不禁一阵战栗,明明是男声,他却偏要极尽温柔的说出,给人一种无比怪异的感觉。
谭少白微怒道:“什么就你要了,我已经先要了。买东西也要有个先来后到吧。”
青年手中玉扇合起,向谭少白抛了个媚眼,道:“呦,小兄弟,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怎么好意思和奴家抢东西呢?”
谭少白感觉背后的寒毛完全张开了,皱眉道:“你个死人妖,别跟我说话,我刚吃饱,可不想吐出来。”
青年脸色微微一变,但转瞬间又恢复了正常,他不再理会谭少白,转向飘渺道:“飘渺啊!这是你的徒弟么?怎么对奴家这么没礼貌啊!你应该好好管教才是。”听了他的话,谭少白、弘治、小机灵都流露出骇然之色,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上去极恶心的青年竟然能认出飘渺。
飘渺冷声道:“金十三,你欠我们青云宗的帐还没有还,今天又来挑衅,如果你想斗,我随时奉陪。”
谭少白吃惊的看着那青年,心头狂震,面前这不男不女的人,竟然就是邪道妖宗宗主——万年老妖金十三,从表面上,可是丝毫也看不出他的修为,指着对方,谭少白喃喃的道:“你就是金十三?那这么说,我们青云宗的两位道尊是死在你手里了。”金十三玉扇轻挥,道:“小兄弟,在这普通人的世界可不要乱说啊!你这不是逼奴家下杀手么?”没有任何预兆的,数缕黑芒闪过,店铺中,除了谭少白四人和金十三以外,其他的人竟然全都软倒在地,就那么无声无息的死了,金十三出手极快,就连飘渺都没有能阻止。
弘治大怒,道:“好妖孽,今天贫僧定要降妖除魔。”光芒一闪,菩提钵已经出现在他手中,沛然佛光顷刻间布满皮货店,向金十三罩去。
看到菩提钵,金十三脸色微微一变,那纯净的佛光似乎一点也无法影响到他似的,他依然是那么潇洒,淡然问道:“没想到啊!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居然还能够见到禅宗传人。菩提钵,不错。小和尚,宁远禅师是你什么人?”
弘治一楞,道:“你认识我师傅?”金十三媚笑道:“当然认识了,宁远禅师可是我最敬佩的人之一呢。小和尚,如果你不想让这座小城毁了的话,最好在这里不要动手。更何况,就算你们一起上,也绝对不是我的对手,或许,加上接天老道能有一拼吧。”
弘治刚想反驳,却听飘渺道:“大家在这里不要动手。金十三,你今天来,就是向我们耀武扬威么?你找错人了。划下道来,我们接着。”金十三上前一步,凑到谭少白身旁,微笑道:“飘渺,真该恭喜你们啊!没想到死了两个道尊,却又多出来一个,而且看上去还很年轻。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啊?跟飘渺学了多少年道法?”谭少白冷哼一声,道:“死人妖,你给我滚远点。告诉你,飘渺不是我师傅,她是我妻子。”
金十三楞了一下,看看谭少白,又看看飘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哭声震天,泪水磅礴而下,将他脸上的脂粉都打湿了,他这一哭,到让谭少白等人全都呆住了,谁能想到,统领神州众妖的妖王竟然会像个孩子似的哭泣。
半晌,哭声收歇,金十三抽泣着道:“飘渺,你好狠的心那,这全天下,我只喜欢你一个,没想到你居然移情别恋,这小子有什么好,一点也没我英俊,而且修为也差,你为什么要嫁给他啊!呜呜。”听了他的话,谭少白顿时大怒,神之力骤然迸发,“死人妖,你说什么?就凭你也敢喜欢我的飘渺。谁修为差?我们出去见真章。”金十三抹了把眼泪,脸上顿时变花了,他哀怨的看了飘渺一眼,向谭少白道:“你才不配和奴家动手呢?我告诉你,飘渺我是不会放弃的,你可要小心些,如果让我手下那些贪吃的家伙吞掉,可是会行神俱灭的哦。飘渺啊!那件裘皮既然你喜欢,就送给你吧。我知道你不愿意看我乱杀人,这里的人都没死,我只不过用灭灵之术消除了他们记忆而已。我走了,你可要想着我哦。”光芒一闪,他就那么凭空消失在众人面前,没有留下一丝痕迹。虽然没有动手,但金十三却给谭少白四人带来了无与伦比的震撼。从他一进门,小机灵就在发抖,无形的压力使包括飘渺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飘渺微微松了口气,叹息道:“恐怕我们以后的路程会不平静了,金十三真是很强。”谭少白哼了一声,道:“老婆,我到没觉得他强在哪里,我和小治都有超过不坠境界的修为,再加上你的斗转中期,难道联手还打不过他么?”
飘渺深深的看了谭少白一眼,正色道:“少白,如果今后你单独见到金十三这个人时,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他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他刚才的每一句话都充满了杀机。你要知道,在我们修真正道和他们妖宗所属的邪道来说,修为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以金十三现在的修为,就算我们四个加在一起,也绝不是他的对手。刚才,他至少有三次想向你下杀手,都被我以碎丹搏命为威胁挡住了,否则,恐怕我们已经没有一个能活着。”谭少白心头一震,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虽然飘渺所说都是事实,但被老婆保护的滋味还是让谭少白心中一阵不舒服,冷声道:“他真的有那么强么?那他一上来就硬来,我们也应该不是对手才是,为什么他没有动手?”
飘渺轻叹道:“那是因为他心中有顾忌。像妖宗金十三和魔宗戾天这样的人物,早在很久以前就应该度劫了。他们为了躲避重劫,用尽各种方法压制着自己的法力,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们是不会轻易出手的,因为法力一旦引动,再想压制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少白,虽然你刚才表面上看到的金十三似乎是一个感情丰富的妖怪,但正好相反,他根本没有任何人类的感情,完全是一个冷血的杀人魔王。据我所知,当初他为了能让自己不被任何事诱惑,竟然狠辣的挥刀自宫。对待自己尚且如此,对待敌人,你说他会留手么?如果我猜的不错,在这天禄城外,必然有着大量妖宗高手在等待着我们。看来,这里距离老君录出现的地方已经不远了。妖宗在此,恐怕魔宗和邪宗也就在附近。”
谭少白沉声道:“那这么说,我们现在的情况确实很不妙了。这样吧,我们干脆就不着急出城,暂时在这里先住下来。既然附近有老君录的消息,邪道三宗既然能发现,那我们正道其他宗派也自然会得到消息,只要正道也参与进来,我们就有机会了。我们现在的实力虽然不能硬拼,但说不定却能收到渔翁之利。”看着他信心满满的样子,飘渺微笑道:“现在邪道也不会轻易找事的,就依你所说吧。所谓夫娼妇随,既然做了你的妻子,以后我就什么都听你的。虽然我们不一定就要得到那老君录,但在各方势力的夹缝中生存,才是真正的历练之道。”弘治笑道:“是啊!只有在危险中才能更激发出我们的潜力。恩,老大,地上这些人还真没死,他们似乎要醒了,你还买不买那大衣。”
谭少白搂过飘渺,道:“当然要买,现在天气渐渐冷了,我总要送给老婆一件过冬的衣服嘛。”
地上的人渐渐清醒过来,在金十三的灭灵术作用下,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先前发生的一切,而且还变得迟钝了许多,那名伙计看着谭少白,疑惑的道:“客倌,这是怎么了,我的头怎么晕晕的。哦,对了,你们要买银狐大衣是吧,老板,能让他们试穿么?”
那老板揉了揉自己的头,道:“就试一下吧,不过,可千万不要弄脏了,这件银狐大衣可是价值两千两黄金啊!”
谭少白一楞,道:“那么贵?一件裘皮居然买这么高的价格,这有些不太合理吧。”老板解释道:“物以稀为贵,这样用银狐下腹皮毛所制作的大衣,恐怕天下也只此一件,据说,足足用了百只银狐,立时三十多年才制作而成的,银狐是极为稀有的,而且狡猾非常,很难抓到,而且不单材料好,工艺也是非常高的,虽然是拼接的,但保证您连一点缝隙都看不出来。两千两黄金已经是最低的价格了,如果拿到京城去,恐怕卖个上万两黄金都有可能。客倌,您还要试么?”谭少白点了点头,道:“当然要,而且这件大衣我买定了。”老板流露出一丝喜色,赶忙吩咐伙计小心的将大衣摘下来递给谭少白,果然如先前伙计所说,这件银狐大衣极为轻柔,上面柔软的皮毛摸上去极为光华,内衬是最好的锦缎,谭少白为飘渺披上,仿佛这本来就是给她定做的似的,谭少白痴迷的摘下飘渺头上的斗笠,小心的将她那一头墨绿色青丝披散在银狐大衣外,在那珍稀的皮毛映衬下,飘渺那如空山灵雨般的气质显得更加圣洁,仅仅是站在那里,就如仙女下凡一般。谭少白第一个呆住了,所有人都呆住了,飘渺显然非常喜欢这件银狐大衣,原地转了一圈,嫣然笑道:“少白,好看么?”
谭少白用力的吸了吸鼻子,将那温热的液体重新抽回体内,深吸口气,道:“这已经不能用漂亮来形容了。飘渺,说实话,现在我自己都不相信,你居然会成为我的妻子,我真是太幸运了。今后,不论你想要什么,即使是天上的星星,我也一定会摘下来给你。”
飘渺有些不舍的将银狐大衣脱了下来,道:“可是,可是我们手里没有钱啊!怎么买这件大衣,我看还是算了吧,毕竟是身外之物,我也用不上它的宝暖姓。”谭少白坚定的摇了摇头,走到那老板面前,道:“我身上没有现钱,你们这里哪儿有珠宝店,我卖东西换。”
老板显然还没有从对飘渺那绝世的容颜的陶醉中清醒过来,在谭少白接连说了三遍,飘渺又带上斗笠后,他才正常过来,“啊!客倌,您说什么?哦,珠宝店是吧,有,有。客倌啊!您妻子可真是太漂亮了,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气质的美女,这银狐大衣恐怕也只有穿在她身上才能真正显现出它的珍贵。如果我也有这么个老婆,就算让我倾家荡产给她买东西装扮,我也愿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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