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痞子男

第22章


」元浩耸耸肩,根本毫不在意。
    「你这么说我更难过,阿茂的形象是正面的,这么一来下就把他之前辛苦建立的形象全毁了。」尉晓亚一听,泪水更是大颗大颗落下。
    「没戴上眼镜,妳的眼睛竟变得好大,泪水也跟着大颗起来。」他一副很欣赏的模样。
    其实丑小鸭一点都不丑,都是那副丑眼镜破坏了她清秀五官的美感。
    「人家现在这么难过,你还有心情取笑我?!」她哽声抱怨。
    「这个记者会失败了不打紧,不过倒是因此提醒了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元浩伸手抹去她颊上的泪水,一脸的认真。
    「什么事?」她努力止住不停的眼泪。
    「稍早前,在我久等妳不到会场时,忽然想到,为什么昨晚在海边时我没想到要妳给承诺,一定要来呢?!」他一脸的认真。「我甚至想到,万一妳真的没出现在记者会上,然后就这么不告而别,我是不是就等于永远失去妳这只丑小鸭了?!」他抚着她的脸蛋。
    元浩……尉晓亚不明所以的望着他的眸。
    「当时我才感受到,我其实很害怕失去妳。对于我们两人脆弱的关系,我感到万分不安。」元浩紧紧抱着她,真心说道。
    当时他便已经偷偷决定,要是尉晓亚今天现身会场,他一定要对她彻底告白。
    「你该不会又是搬出哪个偶像剧的台词了?!」尉晓亚一脸怀疑的望着他。
    「不,宝贝,偶像剧中不会有真正的求婚镜头。」元浩抽出一朵会场上的玫瑰鲜花,正经八百地跪了下来。
    「求……求婚?!」这回尉晓亚真的被吓到了。
    「是啊,妳这只丑小鸭如果不嫌弃我这个痞子,成天嘻皮笑脸不正经,还满脑子低级下流的想法,那么就当作日行一善行行好,把我捡回家好好照顾吧?!」元浩边说边摘下自己手上的戒指,试图就这么一举套牢她。
    「等……等一等!」尉晓亚压根儿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招,当然是能闪就闪,立即喊停。
    「干嘛啦,我都跪下来跟妳求婚了,妳还不愿意嫁给我喔?!」见她还在犹豫,元浩简直伤心死了。
    多少女人对他梦寐以求,而她既然连闪带躲的逃开。
    「这太突然了嘛,我根本没有心理准备。」尉晓亚只能僵笑。
    「还需要什么心理准备,妳只要像老套电影那样,高兴地点头说我愿意就好了。」他再度抓起她的手,应是要把戒指套上她的。
    「我不要,哪有人这样强迫求婚的?!」她一边闪着他的戒指,一边喊救命。
    忽然,一阵嘻笑声从会场不远处传来。
    抬头一看,这才发现会场还有其它闲人存在。
    「咳咳,我不是故意要打扰两位的,我只是忘了我的笔记特地折回来拿的。」一位刚刚离开记者硬是忍住笑意,笑望不小心撞见的这一幕。
    「虽然应该是我的独家,不过这种消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接着便放声大喊。「大家快来喔,天大的消息喔,痞子天王刚刚向丑小鸭求婚啰。」说着,记者便拿起手中的相机连续猛拍。
    经他这大嘴巴一喊,原本赌在会场门口等电梯的媒体们,忽然又蜂拥的返回会场。
    「真的吗,痞子天王要结婚了?他的求婚台词是什么?对方的反应又是什么?」现场的闪光灯和问题声再度四起。
    原本人去楼空的记者会现场,这会立刻又人声沸腾起来。
    「宝贝,这下子妳总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对我说NO了吧?!」元浩抓着尉晓亚的小手,一脸胜券在握的得意神情。
    只要她一点头,他立刻把戒指套入她手中。刚好和记者的闪光灯配合得天衣无缝。
    明天一早的报纸上,一定全是他痞子天王求婚成功的头版头条。
    「很可惜,我的答案是NONONO,三声NO。」尉晓亚的心思全在林茂的新歌发表上,根本顾不得元浩这突来的求婚。
    顾不得元浩的呆然和心伤,尉晓亚连忙回到后台,把还在沮丧的林茂拉上台来,对着台下一整排的记者猛挥手。
    「这是我们家的阿茂,还有新歌《当痞子遇上丑小鸭》,请大家多多指教!」当助理当久了,尉晓亚面对媒体的推销功夫自然也是一流。
    只见她带着林茂和那两只玩具人偶,忙碌的来回地穿梭在记者群间。
    「那我呢,我怎么办?」被遗弃在旁的元浩望着手中凋萎的红玫瑰和被退货的银戒,一脸的哀怨和伤心。
    「痞子天王,没想到你也有吃鳖的时候喔,而且还是栽倒在一个丑小鸭身上。」一个毒舌派的记者毫不客气地取笑。
    「给我闭嘴!」元浩狠狠的翻白眼。「全天下要是有哪个女人见了我这大帅哥不动心,那个女人要不是瞎子,就是个神经病!所以尉晓亚就是只带有神经病的丑小鸭。我元浩呢,要不是为了顾全大局,也不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阿弥陀佛,佛家说的好,吾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更何况是愿意迎娶一只带有神经病的丑小鸭……」
    元浩一个人滔滔不绝的碎碎念,根本没注意记者早就闪人,回去抢头条版面了。
    于是,隔天报纸的头条是这么写的:
    丑小鸭征服痞子男
    举国欢腾的女英雄终于诞生
    痞子天王元浩求婚不成
    记者会场上疯言疯语
    天王地位堪虑
 终曲
    「晓亚姊,妳看,今天又有我的新闻呢。」林茂欣喜的声音从办公室传来。
    「阿茂,恭喜你啦!你现在可说是台湾第一的国民偶像。」尉晓亚一脸欣慰的吃着排骨便当,一边赞美道。
    一个月前,在记者会上被批评得体无完肤的《当痞子遇上丑小鸭》,意外的受到幼儿园和国小学生的欢迎,甚至还变成了儿童教学伴唱带的模板。
    瞬间,林茂的歌声大街小巷到处流传,摇身一变成为家喻户晓的新国民偶像。
    林茂的憨厚率直,加上纯朴的气质和洒脱个性,像极了邻家大哥哥的形象,一夜之间,刷下了唱片业的最高纪录,写下了偶像销售的新传奇。
    身为幕后功臣的尉晓亚,当然是最欣慰的人了。她辛辛苦苦带了林茂这么多年,总算有了欣喜的回报。
    「晓亚姊,妳想要什么礼物?!只要不是太贵的,我都愿意买来送妳喔。」虽然成了炙手可热的偶像,林茂却一点也没有惹上奢华和自大的毛病。
    这一点,就和某位痞子很不一样。
    「送个礼物还这么小气,真是太没诚意了。我要是晓亚姊啊,我就跟你要颗粉红色的大钻戒。」芭比的粉红身影也现身在办公室中。
    尉晓亚一听,只能咬着卤排骨僵笑。
    芭比脱离险境后,住院休养了好一阵子。在尉晓亚天天前往探病的盛情中,终于答应加入痞浩经纪公司,成了旗下的一份子。
    在尉晓亚全力的支持和正面经营下,芭比参加了多部电影和偶像剧的拍摄工作,正努力朝着玉女偶像之路迈进。
    尉晓亚相信,依照芭比绞好的外在条件和多年的模特儿经验,只要她不放弃努力,有朝一日她这颗明日之星一定可以发光发亮。
    「芭比,我的大小姐,好难得妳今天竟然比我早到耶。」元浩那欠扁的声音远远地从办公室大门传来。
    只见他一身风尘仆仆,身上还穿著主持服装,一副正要赶往录像的模样。
    「早啊,宝贝。」他来到吃便当的尉晓亚面前,献上了个飞吻。
    「已经不早了,大牌,都中午了。距离你下个通告只剩三十分钟。」尉晓亚自顾自的吃便当看报纸,对他的下流举止早已习惯。
    唉,说痞子痞子就到。原本她还期望今天中午可以安静的吃完这个排骨便当的说,现在看来是休想了。
    「宝贝,别老是这么冷漠嘛,人家可是会伤心的耶。」元浩一脸委屈的撒娇着。「反正电视台就在我们公司隔壁,五分钟就到了嘛。」
    自从在记者会上求婚失败后,元浩失意了好一阵子。
    不过在元浩那牛皮般的痞性下,他依旧下弃不舍的努力追求。只求早一天能把这只他口口声声的神经病小鸭娶回家。
    两人现在虽然是工作上的伙伴,又是生活上的同居人,事情却完全不是外人所想的那般美好。即便他和丑小鸭住在同一屋檐下,两人却始终无法更上层楼,突破进一步的恋人关系,纵使他清楚知道丑小鸭其实也深爱着自己。
    「对了,阿浩,你等一下在西门町不是有一场签唱会吗?!既然伴舞的粉红猪病倒了,不如就要元浩代替演出吧?!」尉晓亚把吃到一半的便当丢到垃圾桶,开始下午的工作行程。
    「什么,你要我这个天王变成那头伴舞的痞子猪?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