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茧自缚

第53章


    和和:你受到的启发是什么?
    郑谐:……让我想想这本书写了个什么事。呃,就是一朵玫瑰跟一万朵玫瑰的那本?这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不小心错过了一朵玫瑰,不要难过,因为还有一万朵一模一样的玫瑰。
    和和:原来这本书讲的是另一个版本的“不要为打翻的牛奶哭泣”故事啊,我果然没看懂。我一直以为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狐狸的失恋经过。
    郑谐:这本书里还有这个内容?
    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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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腿叔叔》:和和13岁,郑谐18岁
    和和:这本书告诉我,做人太老实,会很吃亏。
    郑谐:……
    和和:你想啊,如果朱蒂不是因为调皮捣蛋写了一篇很淘气的作文,怎么可能被长腿叔叔发现呢?
    郑谐:……和和,怪不得你写作文总是跑题,从来没得过高分。
    ——*——*——*——*——
    《简爱》:和和14岁,郑谐19岁
    和和:简爱的运气真好。
    郑谐:……
    和和:如果不是罗彻斯特正好瞎了,她永远都不会跟他在一起了。
    郑谐:……
    和和:这说明,如果我们一直做个好人,不做坏事,老天总会看到,并且保佑我们的。
    郑谐:……
    和和:所以,我要做个好人。
    郑谐:……用我爸的话说,你看问题很有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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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慢与偏见》:和和15岁,郑谐20岁
    和和:我跟同学们讨论这本书的时候真郁闷。
    郑谐:为什么?
    和和:我喜欢夏绿蒂,结果她们嘲笑我。
    郑谐:按正常思维都应该喜欢女主角吧,女主角的姐姐也不错。
    和和:她俩那是运气好,等来了好男人,就像买彩票中了奖一样,而且差一点就错过了。可是夏绿蒂完全是自己选择的生活,。你不是教育我,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人最值得尊敬吗?
    郑谐:你看小说至于这么较真吗?
    和和:你跟我说过,就算看垃圾读物也不要白白浪费时间,比如还可以挑个错别字什么的,所以我从来都是以作学问的态度看小说。
    郑谐:你说这本书是“垃圾读物”?
    和和:我没说,是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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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和和16岁,郑谐21岁
    筱和和发现无法用一句话总结这本书,决定从郑谐下手。
    和和:你喜欢这书里哪个女子?
    郑谐:唔。
    和和:林黛玉?
    郑谐:没感觉。
    和和:薛宝钗?
    郑谐:一般。
    和和:探春?
    郑谐:马马虎虎。
    和和:难道是王熙凤?
    郑谐:……我喜欢刘姥姥。
    和和:……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要选一个当妻子……
    郑谐:年轻时代的贾老太太。
    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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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城》:和和17岁,郑谐22岁
    和和: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不想结婚了。看了这个,我也不想结婚了。
    郑谐:我现在不那么想了。反正人总是要结婚的,合适的时候找个合适的人,凑合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
    和和:……你怎么能这么不讲究生活品质呢。
    郑谐:你又看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书?
    和和:《围城》。
    郑谐:小孩子家家的,看那种书做什么?
    和和:是你给我买的啊。
    郑谐:不可能。
    和和:难道是我自己买的?怎么可能?
    郑谐:总之不是我买的。
    和和:噢,我想起来了,是我从你书架上拿走的。
    郑谐:你乱拿我的书做什么?
    和和:上回你送我那张邮票,我怕弄皱了,就用那本书夹着带回房间了,后来顺便把书也看了。
    郑谐:……和和。
    和和:嗯?
    郑谐:女孩子总归是要结婚的。
    和和:嗯。
番外2:关于初恋
郑谐的“初恋”
    郑谐的初恋来的挺晚,大二那年,他才有了一个真正公开承认的女朋友。
    比起他的好皮相,好身家,以及文武双全的好成绩,这所谓初恋来的实在太晚了。
    大致原因是,从小到他大只有被女孩子们追着跑的份儿,烦都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去动心。
    连高莫莫自己都觉得,自己完全是被天上掉下来的金灿灿的馅饼给砸到了。
    郑谐是谁?郑谐是很难记住美女的名字,连校花的情书都拒收的人,居然看上了她。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好歹还长了一副惊艳的面孔。而这个大一新生高莫莫,容貌中上,性格平和,成绩一般,家庭普通……实在难服众人之口。
    高莫莫是这样勾搭上郑谐的。
    那年刚开学,学校搞迎新生篮球赛,郑谐很光荣地被院学生会派去做本院女队的教练。
    郑谐是个好教练。他表情少,脾气少,面对一众叽叽喳喳的妙龄女孩,无论胖的瘦的清秀的美艳的,统统把她们当大白菜。后来这支临时组建的良莠不齐的白菜队伍,居然杀入决赛,夺到了亚军。虽然是亚军,可是郑谐那个学院是以女生珍稀著称的。这个成绩足以跌破很多眼镜。
    庆功宴上,平日训练时饱受郑谐冷落的姑娘们终于得以扬眉吐气,她们排着队敬他酒,还一一到点唱机前为他献歌。
    轮到高莫莫时,这个平时很羞怯的瘦瘦的姑娘大唱一首《Close to you》,唱得荒腔走板十分难听,神情却很自信,居然有一种清纯的妖娆。一曲唱毕,那姑娘大约喝多了酒,对着麦克大声说:“郑师兄,今天我生日,我能许个愿吗?如果明天不下雨,请陪我去山上看枫叶吧!”
    大家小声地哄笑起来。她们早就预谋今天要整郑谐,而这姑娘抓中了那个“向郑学长告白”的倒霉阄儿。连在座的郑谐的哥们儿都在想,这孩子只怕就此要列入被郑谐的黑名单了。
    但是郑谐的反应是出乎人们意料的。他沉默了一秒钟,很从容地开口:“今天早晨的天气预报说,明天是晴天。”
    于是高莫莫就这样轻易地赢得了由郑谐师兄单独陪同去看枫叶的殊荣,后来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不知情的女孩子们很不平,这样的好命怎么就没落到自己头上呢?知情的女孩子们更嫉妒。那个阄怎么就没让我抓到呢?
    其实男女朋友这码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在别人眼中光芒四射的郑谐,从来不会像别人的男友一样早晨打好饭在女生楼前等候,下课后立即去自习室占座位,晚上与女友在楼门前依依不舍。
    而且他很少笑,很少话,记不住任何的纪念日,不喜欢热闹,讨厌任何人多以及需要排队的地方,不喜欢有人亲近他,从来不会主动拉她的手,更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
    但是除此之外,郑谐聪明帅气又慷慨,气质好,修养佳。
    他虽然记不住任何节日与她的生日,但高莫莫会经常在什么节日也不是的时候,收到郑谐直接快递过来的各种很贵的巧克力与洋娃娃。她生病的时候,也曾有大饭店的外卖直接由送餐员送到保安室。
    虽然他不喜欢洋快餐,但是也肯陪她去吃肯德基,只是从不排队,而是递给她一张钞票,让她去买。虽然他不喜欢逛街,从不陪她去购物,但是会很大方地把银行卡交给她,让她去买一套衣服。极偶尔的,他甚至会主动提出带她去吃冰淇淋,或者陪她看一场电影。
    总之,高莫莫觉得他已经十分完美,她一直在一种不真实的状态下晕晕乎乎,过一天算一天。
    那一年的寒假快要结束时,有一天上午,高莫莫没打招呼就出现在郑谐所在的城市。她提前回校的途中经过这座城市,突然很想下车看一看。
    她买了傍晚出发的火车票,将包寄存好,然后打电话给郑谐,试一试自己的运气。
    她运气不错,郑谐没出远门。他甚至没感到意外,跟她约好见面的地点,一秒钟不差地准时出现在她面前。
    郑谐带着她一直走到停车场,他是亲自开车来的。大二学生开车,她觉得很意外。
    郑谐替她打开车后门,她刚坐稳,便听到一个嗡声嗡气的软软的声音:“姐姐好。”
    副座上坐了一个小姑娘,纤细白净,眉清目秀,看起来很小,正回头看她。她说话时用手指按着半边脸。
    郑谐解释:“这是筱和和,我妹妹,半小时前刚补过牙,麻药还没消。”小姑娘在一边配合着点头。
    高莫莫说:“你好。咱俩的名字结构一样啊。你几岁?”她记得郑谐是独子,但她没多问。
    和和用两只手做了一个“14”。可是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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