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笙肉好吃吗

第70章


  埋头走了一阵,两人在一间公厕前站定。
  按照怪蜀黍的指点,十七号客栈的入口就在公厕前男女共用的洗手台那边。怪蜀黍说他本来想把入口设在女厕的第三个隔间里,结果想法刚一说出口就被一干打死也不愿变身为女人的男妖怪一顿狠K。最后征求众人意见的结果是将入口设在洗手台那边。
  这公厕是新造的,打扫得很干净,散发出一股得到充分利用的厕所都会有的那种排泄物混杂着檀香的怪味。
  唐笙按着怪蜀黍指点的那样逆时针转动起右数第三个水龙头。水流随着她的动作一点点变大,干净的自来水顺着水龙头不断地涌出,一时间水声哗哗。
  拧到最大处,唐笙用力地拔起了旋钮。
  如果有第三个人,他一定会惊奇地发现刚刚还在那边洗手的女孩不知何时已经消失在了洗手台前。
  孙信哲是半妖,半妖的视力比人类要好许多,所以他清晰地看到唐笙脚下的瓷砖在她拔起旋钮的一刹那和她的身体一起瞬间消失,瓷砖跟水龙头瞬间恢复了原样,唐笙却已不见踪影。担心唐笙会有什么不测,他连忙以最快的速度如法炮制。
  一刹那的黑暗过后,他神奇地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一间古色古香的客栈门前,客栈的匾额上赫然写着“十七号客栈”五个大字。此刻,唐笙正站在他的旁边好奇地东张西望。
  四周的景物没有什么改变,街上依旧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连公厕旁的那些建筑物也一成不变。只是公厕的位置此刻已经被一间名为十七号客栈的中式古建筑所占据。
  “两位请进。”
  正打量间,两人的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男孩的声音。两人抬头,发现客栈门口一个店小二打扮的男孩正朝两人做出里边请的动作。
  “两位是打尖还是住店?”店小二露出八颗牙齿,笑容可与国际接轨。问出的问题却十足中国传统特色。
  “我们找人。”唐笙回他一个同样灿烂的微笑。
  “找谁?”店小二脸上的笑容不变。
  “怪蜀黍。”
  店小二闻言皱起了眉头,凑到唐笙耳边,神色诡秘地小声道:“这店里怪蜀黍多了,姑娘你要找哪位?”
  唐笙刚刚还在为自己的失言而后悔,听到店小二的话立刻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找的那位好像叫彭金翅。”一直用代号来称呼怪蜀黍,唐笙想了一会才记起怪蜀黍的真名。
  “哦,你们就是主人说的来自唐家的贵客。”店小二的眼睛一亮,脸上的笑容越发殷勤,“我家主人临时有事,吩咐我如果见到两位一定要想办法将两位留住,主人明日晌午就会回来。主人已经为两位准备了两间上房。两位这边请。”
  跟着热情的店小二认过房间,唐笙忽然感觉肚子有些饿,看了手机才发现原来已经是晚饭时间,于是拉着孙信哲下楼去吃晚饭。
  楼下早已坐满了吃晚饭的客人,两人好不容易才在角落里找到了一张空桌子。
  这里的景象令唐笙想起术法部直属华佗医院。这里跟那边一样,也是不仅有人穿着古装,也有像他们那样一身现代装。按衣着来看,这里聚集了道士,白领,警察,书生,侠客,混混等等不应该处于同一个时空的各色人等,一个鱼龙混杂已经不足以形容。
  唐笙一边吃饭一边欣赏这难得一见的奇异景象。那边厢竟然有位解放军哥哥在跟一位李逵样的侠客拼酒,再过去一些,一位妆容精致的白领姐姐正拿着一本发黄的线装书向一位老道请教着什么……
  “两位,介不介意拼个桌?没位子了。”
  唐笙正看得兴起间,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男性略带磁性的声音。
  唐笙抬头,看到一位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男士。男士朝唐笙点头微笑,目露探询。
  唐笙朝他友好地点了点头。
  男士坐下,点完菜,拿出一个笔记本电脑放在八仙桌上专心致志地对着电脑写起了东西。写了一会,抬头眺望远方,目光遇到孙信哲,忽然一怔,眼中闪过一阵明显的诧异。
  “你……”
  他愣了一会,忽然微笑着摇了摇头,接着敲起笔记本电脑的键盘来。
  吃完饭,唐笙刚想起身,忽见店小二一手一个盘子往这边走来。
  “您要的青椒炒人肝,酱人手。”
  店小二将盘子放到桌子上。唐笙不小心瞟到了盘子里的东西,刚刚吃下去的东西瞬间在胃里疯狂地翻涌起来。她捂着嘴,好不容易才终于忍住没吐出来。
  人肝跟动物的肝脏倒是看不出什么区别,但那酱人手……
  唐笙的脑海中浮现出风干的僵尸跟酱鸭一样被挂在厨房里任人宰割的样子。恐惧,恶心,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冷汗倏忽间渗出了她的后背。
  斯文男士诧异地望了唐笙一眼,接着愕然地张大了嘴巴。
  “小妹妹,难道说你是人?”
  唐笙踉跄着后退了两步,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回了自己的房间。
  《十七号客栈》这本书曾经对客栈的菜单有过描写,可惜看小说跟亲眼见到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那时候唐笙只是感觉新奇有趣,现在身临其境才知道这到底有多恐怖。
  “笃笃笃——”
  有人敲门。
  唐笙透过门缝向外望去,见是孙信哲才敢放心地把门打开。
  “别怕,有我在。”
  人害怕的时候总会想抓住些什么,听到孙信哲的话,唐笙立刻上前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
  “你……你今晚能留下来陪我吗?”
  《十七号客栈》里说过,这个客栈是为滞留人间的妖族服务的。也就是说,这里所有的人其实都是妖怪。之前的景象实在是太有趣,唐笙一时之间竟忘了这个恐怖的事实。
  第六十七章
  夜已深,清冷的月光在窗户上映出庭树的剪影。唐笙坐在床沿上,抱着被子哈欠连天。
  “困了就睡吧,我替你守着。”孙信哲好心地建议。
  “站着不觉得冷吗?到床上来吧。”唐笙拍了拍床沿,朝孙信哲甜甜一笑,真诚地发出邀请,“反正床很大,我睡这头,你睡那头。反正有两床被子,一人一床互不干扰。”
  孙信哲一愣,一张脸霎那间泛起一片绯红。
  “你害羞什么?小时候我们不是那样睡过吗?”某人继续无良地发出邀请,脸上的笑容真诚无比。
  那边厢,孙信哲同学的脸已经烫到能够直接煎熟鸡蛋了。
  “啊哈哈哈哈……”无良的某人忽然发出一阵狂笑,“哲哲,你真可爱。我开玩笑的。太困了。开个玩笑驱驱瞌睡虫。”
  孙信哲面部肌肉抽搐了一会,最终露出哭笑不得的神情。
  调戏很成功,瞌睡虫被雷到了九霄云外,短时间内没有逆袭的可能。
  可惜,除了吓走瞌睡虫之外,这一行为还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副作用——之后整个房间的气氛尴尬到唐笙连呼吸都觉得沉重。
  幸亏唐笙本着伪装房内无人的理由没有点灯,黑暗很好地掩藏了此刻两人脸上的表情,现场的气氛还没到需要找个地洞钻进去的程度。
  无事可干,唐笙缩在床上小心翼翼地打量起躲到房间一角的某人。
  孙信哲同学正盯着窗户上庭树的剪影出神,黑暗隐去了他的眉眼,唐笙只能看到他脸部削瘦的轮廓。月光温柔地洒在他的身上,从唐笙这个角度望去,此刻他整个身体都被包裹在柔和的淡淡光晕之中,有种让人不敢正视的清冷。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被吃了,我会杀光那只妖怪的全族!一个不留!就算变身为鬼,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在所不惜。”……
  脑海中蓦地闪过孙信哲小时候的誓言,心底某个不知名的角落开始诡异地变得柔软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将要从心底狂溢而出。唐笙感觉到脸部微微的灼烧,惊慌失措地咬了咬自己的手指。手指的疼痛终于盖过了心底那奇异的温柔,唐笙如释重负,再也不敢朝孙信哲的方向望一眼。
  “笃笃笃——”
  盯着被子描画上面的图案N久,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唐笙抬头望向门的方向,语气充满了警惕。
  “是我。”
  听声音应该是乌金。唐笙狐疑地皱起了眉头。脑海中自动出现小时候某个著名的“小羊儿乖乖,把门儿开开”的童话故事。不排除某只强大的妖怪假扮乌金来骗门的可能。
  “乌金最喜欢吃的东西是什么?”为了安全起见,要求对方输验证信息。
  门外一阵持续的沉默。时间长到令唐笙以为那人早已离开。
  “我……我不知道。”约摸半个小时后,门外终于又响起了乌金的声音,“我什么都爱吃……如果硬要说的话,应该是菜菜的梅子蜜饯,可惜,之后就再也没吃到过……”
  说到最后半句那个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最后低到几乎听不见。
  安静了太久,突然有人说话,唐笙吓了一跳。不过后面的那句话已经可以确定是乌金本尊无疑。
  唐笙从床上跳起来,准备去开门。
  “乌金是谁?”
  孙信哲一把拉住了她。
  唐笙这才想起到现在为止孙信哲还没见过人形状态的乌金。慌忙一阵解释。
  孙信哲皱着眉听完她的解释终于悻悻地松手。却冲上前去抢在唐笙的前面开了门。
  虽然被孙信哲阻挡着,唐笙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站在门口的金发帅哥。
  孙信哲上上下下打量了金发帅哥良久,最后终于决定放他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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