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境之夜·火之镇魂歌

第226章


在战术上,他的用兵的确没有什么可挑剔之处,即便“火狼”金也不得不对他佩服。格拉罕的用兵术,可谓是达到了诡道的最高境界。
但是,在战略层面上,格里芬却认为不能苟同。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起义军成立刚刚5年,底子还太薄弱,经不起一场大的失败。表面上他们一路高奏凯歌,实际上他们一直是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因为帝国军有着无限的补充兵员能力。他们在这个战场上击溃帝国军五十万,很快帝国军就能在另一个战场再拼凑起五十万大军。而起义军只有这么一点家底,拼光了,就输了。
格里芬甚至怀疑,是不是连续的胜利,已经把领导者自身的理智都冲淡了。
最终,事实证明了格里芬预见的正确性。老谋深算的帝国首席元帅打败了起义军,格拉罕又忧又怒,带领残兵败走菲尔帕行星时,已染上了恶疾。
但是,谁也不能解释,为何那个一向英明无比的起义军首领,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里,却表现的如此狂暴、背离常理。
首先,在起义军占领的地区内,格拉罕下令展开了残酷的大清洗,将任何有可能倾向于帝国军的人全都予以监禁甚至杀害。许多已经投靠了起义军的旧贵族,就这样被残酷地清洗掉了。而最为灾难性的后果是,这样的做法使起义军失去了民心。很多人恐惧着,认为起义军的统治只会比帝国来的更暴虐,因而不愿再相信这支革命军的合法性。
失去了民心的革命军,很快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格里芬临危受命,指挥残存的精锐部队,在巴林姆行星构筑了一个死亡陷阱,成功地杀伤了帝国军近三十万人。然而,当他回到大本营时,所听到的却是未婚妻克莱迪被强抢进了格拉罕大营的事情。
格里芬当时还残存着的理智,告诉他不可以去找格拉罕复仇,那只会使已经摇摇欲坠的革命军彻底崩溃。但是他最终不能忍受这种侮辱,独自一个人找上了格拉罕。
其间的详细情节已不得尽知,后世史书上只这样记载着:叛军内讧,两位将军与元帅格拉罕形成僵持之势。不久格拉罕突然病逝,叛军土崩瓦解。两将军不知所终。
而对于格拉罕这种完全不可以人伦论之的做法,后世只能解释为,是残酷的病痛,侵蚀干净了他最后的理智。从那一刻起,诡道兵法学史上最杰出的兵家,就沦落为与一个魔鬼无异了。
只有格里芬自己知道,克莱迪被格拉罕奸污之后,怀上了他的孩子。那时的格里芬几乎马上就要冲上门去找格拉罕血债血偿,却被战友金拦住。从那一刻起,格里芬才知道,原来不仅是格拉罕,金也爱慕着那个一起长大的美丽女子。
克莱迪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当她生下那个体质虚弱的男孩之后,便猝然与世长辞。格里芬的悲痛达到了极点,然而就在这时,却传来了格拉罕病逝的消息,令他的满腔怒火无处发泄。格里芬颓然地离开了革命军,因为他觉得,革命军再也不是当初的革命军了。这个曾经令他充满希望的地方,现在却变成了他的伤心之地。而那个虚弱的男婴,则被托付给了金。
格里芬离开革命军后,在某处行星隐居下来,过起了平凡的日子。而后革命军崩溃,金率余部又在暗中组织抵抗活动,就这样维持了几年,抵抗活动失败,金便也失踪了。
一场轰轰烈烈、横扫半个宇宙的大起义,就这样迅速地熄灭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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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爷爷,10月30日快到了哦。”苏格对伯德老人宣称,“今年过了10月30日,我可就满十八周岁啦!”
“恩,是啊是啊。”伯德心不在焉地答道。他当然很清楚,10月30日——宇宙教的圣诞节是苏格的生日。这从宗教意味上来说,|奇-_-书^_^网|或许意味着苏格是救世主也说不定呢。
——“其实,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这个孩子身上,毕竟流着诡道的帝王之血啊!”伯德想。
当苏格不在家,跑出去约会时。伯德老人便会懊恼地问自己:“我到底在沮丧些什么?”
“或许,因为她是格拉罕的孙女。或许,是因为她太不听话。”斜靠在门上的卢曼说道。
伯德的身体仿佛震了一下。
半晌,他才开口说道:“都不是的……其实我知道,是因为她要满十八岁了。”
“哦,我能理解。”卢曼点了点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那本是平常之事。身为父亲的话,会因为女儿的出嫁而感到失去了一半的自己一样。没想到身为爷爷的你也会有这种感受。”
“不是的……”伯德并没有对他怒吼“闭嘴”,而是喃喃地翕动着嘴唇,“卢曼……金,你没有发现吗,她长的那么像克莱迪。”
“那,毕竟是她的孙女,怎么会不像呢。”金好象并没有感到什么意外。他转换了一个话题,“话说回来,格里芬,你做冒牌爷爷都18年了。在你亲爱的孙女18岁之际,准备做点什么礼物送她?”
“呵呵,这个嘛……自然是一份很贵重、很贵重的礼物了。”格里芬仿佛忽然放开了束缚,畅快地笑了起来。
随着他的笑声,金却变了脸色:“喂,你什么意思?难不成你想……”
“是啊。”格里芬笑着说,“就是那个。”
他释然地拍着金的肩头:“我们都已经一把老骨头了,又何必拘泥于那些旧日的恩怨啊。还是想着用这点力量,还能做些什么吧。若没有苏格,18年前我就了无牵挂地去了,正是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子,又足足牵绊了我18年的岁月啊!”
“不行啊!喂,混蛋,你听我说!”金激动起来,一把抓住格里芬的肩膀,“老家伙,你年轻时用那个尚且要修养三个月!现在你身体都这副样子了,天天抽烟就快得痨病痨死了,还想骑哈雷?!”
“就是因为快要痨死了,才不得不选择它啊。”格里芬微笑着,“半年前我就去医院看过了。我这个病,也就是古代地球上通称的‘癌症’,本就是无药可医的嘛。”
“什么。”
“所以说啊。在病床上死去,那太不符合我的个性了,你知道的。”格里芬继续微笑着,“我应该死在一个绚烂的星空中,死在我的哈雷上!”
金深深吸了一口气:“看来你真的心意已决了?”
格里芬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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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的那个夜晚。格里芬在小镇附近意外地邂逅了金。
“金?你来做什么?”
“混帐家伙,当初那样就把克莱迪的孩子扔给了我。现在我不对你做些什么,都感到难消心头之恨啊!”金一把把一个包裹得严密的婴儿塞进格里芬怀中。
“干什么?这……这是什么?”
“你不是关心克莱迪吗?这是她儿子的女儿!她的孙女!”
“什么?!”格里芬如遭雷击。
“没错!拿着吧!她的父亲病死了,母亲战死了。以后,把她当作你的孙女抚养!”
在灿烂的星空下,一个英雄与另一个英雄订下了这个约定。
“她是克莱迪的孙女,也就是我的孙女……”
有的时候,爱真的很博大。
临别之际,格里芬问金:“最近是不是情况不大好了?”
金没有任何表示。
“如果实在不行就不要硬撑了,来这里陪我度过余生吧。”格里芬对金说。
5年以后,金来了,化名为卢曼,与伯德共同扮演起了苏格的爷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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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的星空下,格里芬骑着他最心爱的老摩托车,站在亚雷斯最高的山峰之上。他年轻时穿过的风衣,也已旧的不成样了,但仍迎风招展,有如猎猎的旌旗。
金站在他身后。
“的确,流星就该有流星的死法。只有这样,他的敌人才永远找不到他的尸体。
话说回来,谁会想到,那一身破旧的风衣,那一脸胡须,会是当年以一人逆转星辰之力的‘流星’?
谁又会想到,那已经掉光了漆的老摩托车,便是可以叱咤风雷、载他翱翔于天空的‘哈雷’呢?”
这时,格里芬回过头。
“金,有件事还想拜托你。”
“还是不用说了。”金点点头,“我知道的。”
“那就好。”格里芬的笑容和天上的星光一样灿烂,“不要因为‘流星’选择了‘流星’的死法,‘火狼’就一定要把‘火狼’的命运进行到底啊!”
“放心吧,我比你这个糊涂鬼聪明一百倍!”
“哈哈,是吗……就算是吧。”格里芬猛然一脚踩下去,发动了油门,“再见了,老朋友!来世再会!”
金摘下帽子,对着那男子的背影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革命军的军礼。
“来世再会!”他在心里默默地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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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雷猛然腾空而起,格里芬兴奋地在空中发出各种怪叫。
“咿——哈,老朋友,你还是这么矫健啊!”
格里芬扭动身体,避过了一枚陨石。
“差不多了,放焰火吧!”
夜幕笼罩之下,亚雷斯行星的人们看到了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奇景——无数奇异的光芒在空中绽放,犹如一团团巨大的礼花。当然,这可不是普通的礼花,那是宇宙里,千亿颗星辰爆发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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