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有家早餐店

第五十七章:家


    清晨的早餐店,往往都是非常繁忙和喧闹的。现在已经临近冬天了,早餐店的开店时间稍微做了一点微调。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大的变化,只是把时间延后了一点。
    这点小变化对于那些作息生活极其规律的人来说,这些根本就算不上变化,因为他们的这些生活习惯早已经深入内心,是不会轻易受到季节或者天气的影响的,这样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
    就比如说白叔与郑贵,他们两个人就是这样的例子。
    白叔的自律是整条老街所有人都知道的,至于郑贵,他是早餐店的老板,每天早上都要很早地起床去准备今天早餐店的营业。
    早上是早餐店最忙的时候,郑贵作为这家店的老板,他是被迫早起去准备早晨的食物。他就这样在春天与秋天、夏天与冬天的交替变换中坚持了下来。
    也许,在一开始,他曾想过放弃,但是,在现在,他与这家店在一起成长。从最开始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到现在与老街上的街坊邻居聊得相见甚欢。从这家店刚刚开业的懵懂无知,到现在的远近有名、相互推荐。
    也许,默默的坚持,只是为了换回所有人的支持和满意。
    我们就这样成长,不在意脚下经过的路,而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未来更好的生活上。
    郑贵叉着腰,头上戴着他几天前买来的一顶白色高高的厨师帽。
    不贵,是个二手货,郑贵前几天买菜时在一个地摊上面看到的,感觉不错,而且自己好歹也算是一个小厨师了,再说,像早餐店这样虽然是小型的私人小餐馆,但是这卫生问题也是所有老百姓共同关心的一大问题。
    至于食物的味道嘛……
    郑贵可以拍着胸脯保证,老板娘的手艺是好的没话说,自己有时候也可以学着做点食物,虽说不是特别好吃,但是勉强可以拿的出排面。
    因为还早,店里的食客不多,外面甚至都还是黑夜的样子,只有东边还发出点微微亮。早餐店里面只有白叔与郑贵两个,因为郑贵刚起来没多久,现在早餐店里面只做好了稀饭,白叔还是和之前一样,慢慢地品着。
    老人家嘛,做事情不用那么着急,有些时候,稍微慢一点也是可以发现不少惊喜的。
    店门开着,因为郑贵要时不时出去办点事情。
    风一阵阵地从外面向店内吹来,白叔不是很冷,他今天穿了一件深棕色的外衣。
    他抬起头向店外望了望,天空已经逐渐开始亮了,再过一会,等嘿嘿醒来之后应该会自己过来。
    嘿嘿这几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早上白叔根本叫不醒它,而且这几日天气一直都很差,天空要么是阴沉沉的,要么就是阴雨连绵。
    不过也难怪,听说这几天冷空气南下,这几天都是大降温,其实不光是嘿嘿,就连人类也很难离开自己的被窝。
    外面冷飕飕的,被窝暖洋洋的,这明明是小孩子才做的选择啊!
    再加上前几日白叔特地给嘿嘿加了几件破衣服放在嘿嘿的窝里,晚上它睡觉的时候白叔想起来了还会偷偷给嘿嘿盖上,这样它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暖和,所以这样早上起不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白叔?他那习惯真的难改,好几十年了,不是说改就改的。
    白叔把他面前的这碗稀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店里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客人。都是在平时来得比较早的那几位,虽然冷,但是来早点已经在他们的大脑里成为了一个小小的潜意识。
    白叔抬起头,对上他们的眼神,微微点了点头,表示向他们问个好。
    他们同样回敬了一个微笑,有的还会和白叔唠两句,后者基本上都是住在这老街上的邻居,是和白叔特别熟的。
    老人家吃饭慢,而且白叔这食量还比平常的老人都要大的多,所以有一些后来到早餐店吃饭的食客都走了,白叔这边才刚吃完最之前的那碗稀饭。
    当然,后来郑贵又给他端来一碗新的,再加上一些油条包子啥的。
    白叔吃饭太慢,要是像他这样慢悠悠地吃,这饭要等他吃完估计也都凉透了。
    更何况这天还大降温,不是一般的冷,这食物放在这样的环境下都不要太久,很快就凉了。
    郑贵和白叔认识也不是一两天了,这样的默契度还是有的。
    后来,早餐店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场景。
    来来往往的食客,大家迈着不同的步伐跨过早餐店的门槛,同时也有食客结束了自己的早餐时光,再次抬起脚步迈出了早餐店的门槛。迎着清晨的阳光,开始了今天新的开始。
    当然,今天是多云,阳光没有那么和煦明朗,不过人们可以在门口这里伸个大大的懒腰,也是惬意无比。
    “诶,那只在街口的狗是谁家的,就那么扔在那里了?”
    郑贵在店里忙活,不能一直和白叔聊天,而且老板娘也起来了,郑贵就更不能偷懒了。
    白叔一个人吃饭也寂寞,林慕和小白出去了,至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白叔他不会拨电话,他只会接电话。而且白叔也没想这么多,所以之前林慕没走的时候他也没留下他的号码,想找其他人打给他也没有他的号码啊。
    所以白叔在吃饭的时候四处张望,想从别人那里插点话说。
    于是,白叔的耳朵一动,听到自己旁边的这桌人说了个奇怪的话题。
    自己可要把握住这个机会,不然自己在这里就是在吃个寂寞。
    “什么狗啊?”
    那人就坐在自己身后,白叔一回头就能与他说上话。
    “对啊白叔,”那人转过身子,回答道白叔刚才的问题,“我们今天早上经过街口的时候,那里趴着一只大狗,一动不动,估计是……”
    旁边有人和那人说话,他又赶紧转过去与那人攀谈,只留下一个白叔在那里独自寂寞。
    林慕啊,你啥时候回来啊?
    白叔拿着筷子头轻轻敲击着面前的这张桌子,发出“笃笃”的声音,显得寂寞,也表达了自己内心的落寞。
    “白叔,早啊!”
    白叔越敲越困,就在眼皮子差点合上的时候,一阵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突然在早餐店的门口那里响起。还没等自己转过身子来,白叔只感到有一个小小的身影猛地向自己扑来。
    “爷爷,我好想你!”
    这是,小白!
    这突如其来的幸福一下子让白叔没接受过来……激动得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好紧紧抱着小白,嘴里咕哝着发出“嗯嗯”的声音。
    郑贵也很快的走过来,他和老板娘都看到林慕他们了,郑贵特地向老板娘征求了意见,虽然就是眨了眨眼睛,不过凭着他们这多年的默契,郑贵相信她懂自己的意思。
    果然,老板娘也没说什么,对着郑贵轻轻点了点头,自己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停下,店里面还有不少的客人呢。
    白叔已经缓过神来,着急的向小白询问了一大堆事。其实主要还是他们这几天吃得怎么样?睡得怎么样?还有都干了什么?
    林慕在一旁汗颜,明明都放心地把小白交给自己带了,结果说到底还是不放心自己啊……
    白叔说放心还真的不太可能,毕竟这可是自己的亲孙子。从小就一直跟着他的父母一起在外地生活,很少回来,之前他们在过年的时候还会偶尔回来几次,但是再后来儿子经常以工作忙为借口,过年都是郑贵来邀请白叔一块来过的。
    郑贵他们也没有回他们的老家。
    他们老家在哪里?白叔也不知道,郑贵还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些,白叔对郑贵他们还真的不太了解。
    “郑叔,我们都饿坏了,快点来些好吃的。”林慕早就饿了,现在他都乖乖地坐在白叔旁边的座位上了,对着郑贵催促道,“我们这回来不管饭,坐了一整夜的车,啥都没吃。”
    小白也饿了,不过他已经从他爷爷面前拿了几个包子吃了起来。
    林慕本来也想在白叔那里拿几个包子的,但是被白叔眼疾手快地拿筷子敲了一下,林慕只好悻悻地缩回手。
    “对了,白叔,”郑贵把林慕要的食物放在他们面前之后,向门外看了一眼,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向白叔那里倾了一点,“那只哈士奇没来……”
    白叔听了这话,也是偏过头向门口那里看了一下。
    还真的没来。
    平时那里总会趴着一只黑白色的哈士奇在等着吃的,但是今天那个熟悉的身影并没有出现在那里。
    “狗?”林慕咽下嘴里的食物,“我们回来的时候在街口那里看到一只黑白色的。”
    说完,林慕又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包子。
    “对啊爷爷,那只狗很大哦。”
    小白也有点高兴,跳下座位,张开手臂给白叔他们比划了一下那只狗的大致体型。
    白叔和郑贵交换了一下眼神。这小白比划的大小和那只哈士奇差不多大。
    “不过啊,”林慕转眼间已经吃完了一个包子,“我们上去看了一下,已经死了……”
    死了?
    白叔不免有些为它担心。
    此时,在街口那里,球滚滚的双眼禁闭着,它应该是在做梦吧,不然为什么人们上前去看它都没有醒来?
    在梦里,它有主人,有很多它喜欢吃的,有它想要的一切。
    或许,梦里的确很好,或许,它早已不愿醒来。
    它想要的生活,很简单,没有诗和远方,有的,只是他的陪伴……
    愿天堂没有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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