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怎么活到下一章

第三章 我来寻找商机


    “哦,行了,可以了,你们可以进去了。”那登记员看都没看项小奇一眼,径直在电脑键盘上敲击一番后就放了行。
    项小奇眼睛一亮,‘赌对了,项奇真的出城了,额~话说登记都这么敷衍的吗?都不看我一眼,确认一下相貌?算了,赶紧进城,我可不想再进怪兽森林,小命要紧。’
    项小奇等人进城后,王东就提议道:“小奇兄弟,我们已经进城了,你就自己回吧,我们几个得去把这烈焰虎出手,就不陪同了。”
    项小奇没有前身的记忆,对这类似地球都市的城市也是啧啧称奇,也不好再麻烦王东他们,只好应道:“王大哥你们忙,我自己四处看看,咳,我知道怎么回去的。”
    几人也不啰嗦,道过再会后就扬长而去。
    ······
    项奇是GUT组织的一员,咳,虽然只是后勤部的,但偶尔还是会有外出任务的。
    两天前后勤部的一个小组组长带着他和另一个组员米娜一同外出,到怪兽森林去采集一些怪兽样本回去用以食用怪兽,咳,就是家禽类的优化改良,这可是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毕竟,民以食为天嘛。
    GUT组织就是直属于人族联盟麾下的一个全方面的精英化组织,人数不多,却涵盖了对外武装、对内调解、维持治安、科学研发、民生生计等各个方面的人才,里面有普通人,也有修仙者。
    项奇表面上是后勤部的一员,是个普通人,然而实际上,他是有修为在身的,而且已经是返虚境巅峰,他修炼至今才50多年,算是资质上佳了。
    在返虚境巅峰停留了近八年了,仍未突破,于是他那个神秘的师傅便让他到凡尘中炼心,以求寻找突破的契机。
    今天他们已经采集了足够的样本资料了,就要回去了,一行三人走到城门处登记,本以为和往常一样,一两分钟就可以通过了,没成想今天却出了意外。
    “嗯?你说你叫项奇?登记显示你一小时前不是已经进城了吗?你啥时候又出去的?”依旧是那个登记守门员。
    项奇跟两个组员一脸懵逼。
    ······
    项小奇作为穿越者,见到和地球文明如此相似的异界都市,再加上他也不知往哪去,心中惊奇,就忍不住四处游逛起来,还四处张望,接连称奇,活像一个土包子。
    “妈妈,妈妈,你看那个穿消防衣的哥哥好傻哦,还很臭。”正当项小奇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摇头惊叹时,一旁却传来一个女童的声音。
    那女孩的母亲嫌弃的看了项小奇一眼,拉着女童快走几步,边走边说:“甜甜,你以后可要好好学习·,不然长大后就跟那个哥哥一样,只能干脏活,去掏粪。”
    “······”项小奇满头黑线,你才是掏粪的,你全家都是掏粪的。
    “咕~咕~~”进城半天了,项小奇的肚子已经开始抗议了,可是翻遍衣兜,却是毛钱没有。
    哎,怎么又有种回到地球的感觉,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真——遭受社会的毒打,不行!作为穿越者,怎么可以屈服,嗯,先想办法填饱肚子,然后去附近的修仙学院看看,要是有修仙资质的话,岂不是美滋滋了。
    项小奇一边勘探商机,同时在脑海中回忆,在东傲大陆,人族联盟下,虽然凡人居多,但还是有很多修仙势力的,只要向联盟申请,有一定实力就可以开设修仙学院。
    与凡俗不同的是,凡俗学院是普及教育,提高人民素质社水平,修仙学院则是要看是否有修仙资质、身份背景,当然不是说身份背景深厚才收,只是要求身份背景是清白的,可查证的,总会有学院收的。
    平时修仙者和凡人其实是没多大区别的,毕竟社会发展到如今的地步,和平才是重中之重,差别最明显的也就只有寿命了。
    练气、化神、返虚、合道,修仙四境,寿限五百、一千、两千、三千,当然这只是极限,不是每个修仙者都能活够的。
    想着这些,项小奇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家医院门口,在大门外的一个角落处,项小奇发现了一个商机。嗯,那有一个乞丐,果然,不论什么世界,都能找到丐帮的身影,这种商机不要也罢。
    一分钟后,项小奇蹲坐在那乞丐旁边。
    “兄弟,干你这一行一天有多少收入?别这样看我,我不是来抢你生意的,只是在做调查!”项小奇低声问道,表情愤懑,仿佛在脸上写着‘你咋不信我’的样子。
    那乞丐却不理他,继续敲着他的铁盆。
    项小奇本想继续搭话,见那乞丐装聋作哑,他也不自讨没趣。来这蹲着的目的可不是乞讨,而是另有原因。
    ‘仁和医院’,他记忆中有关于这家医院的记忆,在小说中一个女主就跟这家医院有关,女主林欢欢,家境贫寒,父亲不知所踪。
    嗯——作为作者当然知道人去哪儿了,不过这个以后再说,母亲身患重病,就在这家医院治疗,但医疗费用高昂,使得本就不宽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其实也不是啥不治之症,换个肾就行,咳,老实说尿毒症真的是很严重的病症,凡人医生可以治好,对修仙者来说,也就一颗药丸的事,但平白无故谁又会多管闲事呢?
    书中另一主角刘烨就是在林欢欢最无助的时候趁虚而入,咳,无私奉献,一步步获得美女芳心。
    以前写小说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毕竟是自己笔下的主角,就是自己嘛,咳,这个不重要,现在项小奇作为一个配角来看,这个主角简直就是个渣男,一个人霸占五六个妹子,简直过分!
    项小奇也不知道自己穿越过来是什么时间段,在医院门口徘徊也是抱着试试运气的心态。
    毕竟是自己笔下的女主,身材高挑,柳眉弯弯,明眸皓齿,肌肤白皙,反正是项小奇想象不出来的好看,要是让他来形容,估计只有肤白貌美大长腿了,咳咳······总之,就是想看看林欢欢有多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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