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飛色舞

第7章


不过,在这片老区里,最有名的不是叶莎,也不是叶莎的爸爸。而是叶莎的邻居--大名鼎鼎的作家朱尔。
朱尔家比叶莎家大多了,是两层的小楼,院子里长满了各式的草和不知名的小花。尽管从不打理,也不见破败。在叶莎的记忆里,朱尔总是很孤独地守着那幢老屋。听说他家里的人都出国了,不知道为什么朱尔没有跟着出去。一个人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扣子掉了,就拿过来给叶莎妈妈订。妈妈做了好吃的,也会吩咐叶莎送过去。妈妈对叶莎说:"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朱尔的妈妈可没少帮我们,人不能忘恩负义。"
朱尔比叶莎差不多大十八岁,叶莎叫他朱叔叔。叶莎小时候朱尔常常买气球给她玩,一买礼物就是气球,不会换花样。爸爸和朱尔下象棋,叶莎就在一旁替朱尔加油,因为朱尔赢了,叶莎又可以有气球玩了。玩腻了,就当足球踢,谁抢到就放到脚底下踩,踩得砰砰砰的,很开心也很过瘾。
叶莎是大了点才知道朱尔的爱好不是下棋,而是写小说和散文。一开始朱尔只是在报刊杂志上发一些文章,直到二十八岁的时候才出了他的第一本书。那一年叶莎十岁吧,还不懂什么叫小说和散文。只记得朱尔把书拿过来送给爸爸。爸爸很开心地说:"你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们来好好庆贺一下!"
妈妈做了很多好吃的,一边吃一边对朱尔说:"你也该找个老婆了,成了家立了业有个人照顾你也好啊!"
"是啊!"叶莎也在边上插嘴说:"朱叔叔你找了老婆就不用老是麻烦我妈妈给你订扣子啦!"
朱尔哈哈大笑,摸摸她的头发说:"叔叔娶了一只钢笔,别的女孩不会再嫁给我了。"
朱尔走后叶莎就问爸爸娶了一只钢笔是什么意思,爸爸说:"这就是比喻,他把笔比喻成她的老婆,说明笔对他的重要性!"
叶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后来朱尔书越出越多,人也越来越有名气,电视台来为他做专访,还特别采访了爸爸,让一个老邻居谈谈对他的印象。爸爸发挥得很好,在镜头前不慌不忙,妙语连珠。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看节目播出的时候朱尔也进来了,对爸爸竖起大姆指,这回他换了新的礼物,给叶莎带来一个新书包。
叶莎念中学了,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上学,朱尔对爸爸说,让她学骑车吧,你们早上没空,我带着她去上学,反正我不坐班,时间机动。
"怎么可以麻烦你,"爸爸说:"你现在每分每秒都在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啊!"
"我表现好一点可以多蹭几次饭吃吃么。"朱尔说:"我算计得好着呢,送莎莎,也可算是晨练,天天坐在书桌前,骨头老得快!"
叶莎在院子里学骑车的时候,朱尔也没少帮忙,跟在后面还跑坏了一双拖鞋。等到叶莎可以上路的时候,他真的说到做到了,天天陪叶莎骑车上学放学,尽心尽力地护着她。路上的时候还给叶莎讲故事,朱尔讲起故事来可真要了命的好听,常常是到了校门口就讲到最精彩处,然后冲着叶莎一摆手说:"放学时接着讲!"馋得叶莎上课时也老想着他的故事。
不过好景不长,等到叶莎终于可以独自上路后不久,朱尔宣布他要结婚了。
结婚后朱尔就把家搬到了闹市区。叶莎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了他的婚礼,还去闹了洞房,那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装潢得极为雅致。有一个很大很宽的露台,大到可以在上面跳舞。新娘子也很漂亮,有一个很听的名字叫如意。听说她是朱尔的忠实读者,比朱尔小六岁,她们是一见钟情,从认识到结婚不过短短的三个月。
叶莎永远也记得第一次看到如意,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对着叶莎甜甜地笑,叶莎叫她阿姨,她调皮地一笑说:"叫如意姐姐!"
"可是我都叫他朱叔叔啊!"叶莎指指朱尔说。
"那也得叫我姐姐,叫阿姨多老啊,我还不想那么快老呢!"如意伸出手来摸摸叶莎的长发,说:"你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你才漂亮。"叶莎由衷地说:"我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新娘子。"
朱尔听见了,讽刺她们说:"女人互相吹捧起来真是要了命!"
如意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朝着她打过去,嘴里喊着:"不许叫得那么难听,什么女人啊,我才不想那么快老呢!女生,叫女生。"
"好好好,叫女生。"朱尔好脾气地说:"女生老婆莫气,生气老得快不说,还容易伤身体!"
如意就真的不气了,趴在朱尔的肩头,给他一个吻。
把叶莎羞得掉过头去。
回到家里妈妈就说朱尔妈妈这下该放心了,朱尔这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虽然三十岁才结婚,但是娶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花再多的钱也值得。又叹气说:"象朱尔那样的房子,我们怕是一辈子也住不上喽。"
叶莎倒不觉得那房子有多好,其实朱尔家那幢小楼才叫好,好好收拾一下,住两个人应该是很幸福的才对,市区里那么吵,叶莎想朱尔还能静下心来写东西吗?不过叶莎同意妈妈的另一个看法,那就是如意是个好姑娘。叶莎真喜欢听如意说话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像唱歌一样清脆地吐出,还喜欢看她笑,笑起来,贝齿闪闪,很聪慧也很甜美。
朱尔结了婚就很少回他的老屋了,春天草疯长的时候,叶莎上学放学经过那里,会不经意地看它一眼。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会是什么样子了。和爸爸一起去逛新华书店,偶尔会看到朱尔出的新书,爸爸就会在嘴里咕哝说:"这个臭小子,现在出了书也不给我寄一本喽,当年他写不下去想下海的时候,还是我鼓励他的呢?"
叶莎也在慢慢地长大,开始慢慢地看得懂朱尔的书,觉得他真的是很有才。有一次还在中央电视上看到他被采访,穿着西装,打了领带,侃侃而谈,胡子也刮得很干净,真有点不像他。想想他穿着汗衫子在自己家里蹲着呼哧哧喝稀粥的样子,叶莎觉得像做梦一样。一个这么有名的青年作家,曾经是自己的邻居,还曾骑着车天天陪他上学放学,给他讲故事,真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每一年的春节,朱尔都会带着如意回来看看老屋和老邻居,每一次还不忘给叶莎带礼物。叶莎很喜欢朱尔送的一个发夹,有阵子天天戴着,听说还是如意亲手挑的,如意对叶莎说:"你头发这么好,不是好的发夹可配不上它!"
叶莎说:"谢谢如意姐姐。"
爸爸责骂她说:"瞎叫!乱了辈份!"
"可别骂莎莎,"如意搂着叶莎说:"是我主动要求她这么叫的。"
"我这老婆,"朱尔摇着头说:"什么都不怕,就是怕老。"
"当然!"如意说:"人生这么美好我可不能来不及享受就老了!那多亏啊!"
朱尔陪爸爸聊天,叶莎就陪如意到朱尔的老屋里做大扫除。如意有修长的手指,婀娜的身材,看她干活也是种享受。她一边擦着玻璃一边唱着一首叶莎从来没有听过的歌:
碧绿的湖水明亮的蓝天
比不是妹妹纯洁
啊嗬咿……
金色芳香的桂花也比不上你的美丽
啊嗬咿……
聪明的姑娘森吉德玛
我时刻想念着你呀嗬
……
"真好听。"叶莎说。
"听得出来这是一首忧伤的歌吗?"如意问叶莎。
叶莎摇摇头说:"我觉得这歌挺浪漫挺抒情的啊!"
如意说:"一个叫森吉德玛的姑娘被她的爹娘嫁到远方,永远地离开了她的恋人,这首歌就是她的恋人怀念她时唱的。朱尔最喜欢这首歌,我们谈恋爱的时候,他就老给我唱来着。"
"哦。"叶莎说:"还真听不出来。"
如意又说:"世上最痛苦的是莫过于和自己的恋人分开,再也不能相见。"她一面说一面收拾,在抽屉里翻到一两张朱尔小时候的照片,看了呵呵的直笑。嗔怪地说:"从小就这么傻!"
叶莎纠正说:"朱叔叔其实不傻啊,他挺聪明的!"
如意弹她的脑门一下说:"傻丫头,等你恋爱的时候,你就会说言不由衷的话啦。"
叶莎靠在门边上说:"如意姐姐我觉得你挺幸福的。"
"是啊!"如意说:"永远这么幸福就好啦,永远也不要老,也不要有皱纹。那才叫好哩。"说完了又是笑,像个小孩子。
每次他们走,朱尔都轻轻地牵着如意的手。因为如果要打车,得一直走过两条小巷才行。叶莎就这样看着他们的背影,脸红红地想着有一天会不会也有喜欢自己和自己也喜欢的男孩子这样轻轻地牵着自己的手,感觉应该很好才对。
叶莎考进江中那年的春节,朱尔没有回来。
直到有一天,爸爸接了一个电话,然后脸色沉重地告诉叶莎和妈妈:如意住院了,是很重的病,怕是好不了了。
叶莎和妈妈一起提着鸡汤到医院里去看如意,她穿着白色的病号服,那衣服好大,套在她身上晃悠晃悠的。如意看着窗外,她那天突然变得很多话,轻声轻语地对叶莎说:"春节一过,就是春天了,我最喜欢春天,朱尔说过春天会带我出去看花。叶莎你也去吧,油菜花开起来,一片一片的黄,你要是跳个舞就更好啦,朱尔说你跳舞跳得好,可是到现在我还没有看你跳过舞呢!"
"等春天吧,"叶莎拼命止住眼泪,因为妈妈告诫她无论如何也不许哭:"春天来了你出院了,我跳一只《春之舞》给你看,我这个舞在省里都拿过大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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