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挠越痒

第6章


难怪野孩子和富家太太的好莱坞式的故事总是让人着迷,也让人着着实实地有着虚荣的满足和快乐。短短几天,金都各种大小报,最大的电视台都纷纷派军前往小二的家里来提取素材,并且大都神秘兮兮地告诉小二,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我在写你,这可是商业秘密。
也有人直劝小二别傻,当小二听到别人告诉她,野的就养不成家的,别以为培养地宝长大成人后,就能给她养老送终的时候,小二嗤鼻一笑,心想这哪几跟哪几呀。因为小二并不想做“活菩萨”、“大红花”之类的,她更不想占有地宝,只要能帮地宝把家里人找到,或者有个好落脚处,爱谁谁。于是,在金都人民极大兴趣和热情关怀下,在外流浪了四年的地宝终于回家了。
那是一个像猪圈的家。小地宝的床和喂猪的杂草并排呆着,家里的地刨刨撒撒种子或许就能种上粮食。地宝的爸爸(地宝的爹没死,亲爹跑了,这是后爹)是一个看上去还比较和善的独眼龙,一颗大门牙长得太凸,嘴合上的时候,那颗凸牙还露在外面。地宝的母亲说话的时候满口吐白沫,时不时露出满口黄透的牙齿来,并且随风飘来一股股奇臭无比的蒜味。地宝告诉小二,我想和你在一起生活,我不爱我的家,我讨厌我爸爸、妈妈。小二说,那不行,他们是你的父母,我没有权利带走你,不过,有时间的话,我会常来看你的。
第13节:那女人自称叫青蛙
我们亲爱的小二以为这事就完了。我们善良的小二以为把他送回家就功德圆满了。我们美丽的小二却突然被金都电视台一女人给缠住了。这个女人是一名记者。这女人认准了李小二不是李小二,李小二也不是她爸她妈生的,李小二做这样的事大有目的,(谁她妈的相信小二帮助地宝是因为被那个吻给迷住了呢?)这女人给小二下了几个结论,第一,小二是个骗子,小二的名字应该叫王翠花;第二,小二可能是个畏罪潜逃的有罪之人,这罪就是她曾背着家人在外偷过男人,并且不止一个,可能是只鸡;第三,小二带地宝回家动机不纯,只是为了良心上的忏悔,因为王翠花从小也在外流浪。小二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这个女人干吗非要挤兑她,虽然还谈不上瞒天过海,但想出名写点带刺激的小文章也不至于这样无中生有。小二从此知道记者不全都是他妈的好东西,有时只会拿人开涮,并且自己还要当自己的托儿。他们有的只是一群等鱼上钩的网,小二不是鱼,那段时间小二讨厌透了那女人,那女人自称叫青蛙。
在这座城市里,小二突然发现人没法再相信他人,所谓的好人、好事也没法做下去了。如果不是小二让美仁的小鸡鸡勃起的话,他可能也不会相信小二爱她。金都的电视节目里还有一个著名的广告,说的是关于咱们自产的“红旗”牌电视机的事,广告最后出来的一个镜头是一个头扎白毛巾,身穿黑棉夹袄,中间扎着布腰带,手拿旱烟袋的老汉,站在金都最有名的“母亲河”河流的源头,竖起大姆指,指着“红旗”牌电视机,斩钉截铁地说,咱金都人还是用咱金都自个产的东西好。知情的人都知道,扮演那老汉的演员平时每天穿的、戴的
都是清一色儿的洋货,至少也是中外合资,家里摆的全是清一色的日产、德产、美产电器,这他妈的广告压根儿是哄金都老百姓玩的,因为谁都知道那“红旗”牌电视机用了两年,显像管肯定会冒烟儿。所以一到下雨刮风的时候,美仁和小二宁愿各吃一片泻药,然后轮流拉稀打发时间,也不想去看金都的那些破电视节目。
很长时间以来,金都人最喜欢唱的一支歌叫“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之惨之悲之酸像谁都活在十八层地狱里一样。城外的画家们都到城里来做行为艺术展,他们喜欢脱光了衣服表演,似乎穿着衣服在表演就不是行为艺术了,做爱的主题自然是用母猪和公猪代替了。金都的艺术家同志们一起闯江湖,一起泡妞,一起喝酒,一起打架,一起互捧,一起妒嫉,一起愤世,最后还是因这因那摆不平的原因各自分道扬镳。金都的艺术家同志们或多或少都曾经不分清红皂白地莫名其妙地勾引从大洋那边来的男子和女人,善良而又追求进步。或者做爱以后再谈恋爱,或者谈了恋爱再结婚。反正最后都能生出一大堆像籽儿一样的混血儿。因为金都人都相信大洋那边人的钱比金都人钱多,门上挂的都是钱。
日子被投机的同志们安排得好好的。不得已不甘心的人们永远在等着某个人的到来,是魔鬼还是天使都无所谓了,身边的旅行包里永远装着一把牙刷、一块香皂、和几条旧内裤、几双破袜子,因为指不定到哪就歇息了,就差没背着一张大席梦思到处游荡了。
第14节:很羡慕那种自由
美仁说,正走运的人们也还在拼命地配合电台、电视台的编导从这座城市麻木、迟钝的人们手中赚得更多的籽儿,卖更多的乖,讨更多的好,想办法以后能有足够的钱养老。策划人讥笑被包装的金童玉女是“白刀子进,黄刀子出”;被炒成功了的金童玉女事后又嫌策划人老土。走运的防着不得意的人,不得意的人又瞧不上走运的。失意的成功的人都说,在这座城市里必须既作婊子又立牌坊,笑贫不笑娼。世道变了,开车的怕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怕走路的,走路的怕下岗的。总之,穿鞋的怕不穿鞋的。
其实,这些话全是美仁在睡觉作梦时说梦话被小二偷听到的,谁他妈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小二也懒得问美仁。不过,小二听力很好,那是因为小二那对吊眼半瞎的缘故。
16岁以前,住在老家的小二的眼睛还是好好的,一个江湖骗子偷了小二的光明。做完爱以后,小二喜欢给美仁讲她小时候的故事。
我老家离金都很远,一座山连着一座山,邻居的概念不是十米、二十米,而是半座山、一条河的距离。十几年前,我老家漫山遍野都种满了农作物。夏天有油菜、豌豆角、胡豆、麦子,秋天有棉花、李子、核桃,冬天也有数不清的枯了的苕子花藤,春天更是把眼睛给装满了颜色。那时候学校不多,大山里只有一个小学和中学,他们分别在两座山的山头上。听说现在我的老家小学校就不下四个,更别说其他类型的学校了。那时候农村家的小孩都喜欢用一个瓷缸放点米,拿到学校自制的锅炉房去蒸。每个小盅子上都打着自己的记号,有系根红绳子的,有系根绿绳子的,有系上麻绳的,有麻绳上再绑上一小木棍的,有的小孩干脆在盅子外面用红漆写上自己的名字,以免拿错。那时候的下课铃不是电铃,而是一口大铁钟,校长亲自敲。我还记得当时的校长姓任,中等个儿,长得眉清目秀的,洗得泛白的中山装左上面的口袋里永远插着一钢笔。农村家的小孩子们一听到这钟声,全都一窝蜂地奔向锅炉房,带着自个儿家腌的咸菜,拿着自个儿的饭盅,闹着、笑着、围成一堆,飞快地吃完饭,然后再去喝井里的井水,接着满山遍野地玩去了。
我很羡慕那种自由,不再想一个人中午回家在爸爸、妈妈的监督下吃饭,也闹着妈妈给我买一个小瓷盅,拿到锅炉房去蒸。我妈很爱我,也就顺着我的意,不过唯一不同的是我的盅子里有一个鸡蛋,有猪油和一些盐,有时也放一些腊肉和香肠。1976年,大都市都还很穷很紧,更何况我的老家,但我的妈妈就有办法让我们过得舒舒服服的。难怪到今天一提到我妈我就想哭。可能是因为我长相的原因,哪根筋都好像是反着长来着,我老想用自己的鸡蛋和肉去换那些农村小孩带来的咸菜,他们的咸菜都是自己家做的,很香。但他们都不愿意交换,那时我还以为他们不喜欢吃鸡蛋和肉,我压根也不会想到什么叫自尊的问题。
因为那些农村小孩不愿意和我坐在一起吃,所以我常常也自己讨个没趣,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吃饭。不过,从学校到我家慢慢走的话最多也只要十分钟,如果一路小跑五分钟就不到。那是一条我至今也念念不忘的小路。夏天的时候,满山满坡都是金黄色的油菜花,小路都是用山里的青石板砌的。学校在山顶上,一到上学、下学的时候,那小路总是被学生们影影绰绰的身影点缀着。上学总是让我烦心的事,所以基本上是拖着脚步走的,下学可不一样了,那一路下来就像一只自由快乐的小鸟,唱着“少先队员之歌”(那时所有的小孩都以是一名少先队员为自豪)。少先队员的脖子上都戴着一条红领巾,红领巾其实就是一块小三角形的红布做的,老师说那红色是用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是红旗的一角。那时候对我们小孩来说它能围在脖子上是一种最崇高的标志。(奇*书*网^.^整*理*提*供)
第15节:鸡鸡和别的东西不一样
那时,我每天我还会碰到一个卖烧饼的大爷,他做的烧饼很香,烤得黄黄的,软软的,又有手感又有嗅觉。我每天基本上都要用家里给我的零花钱买一个,5分钱一个,十年如一日。大爷永远戴着一顶深蓝色但已洗得发白了的鸭舌帽,帽沿都破了,但永远是干干净净。手里挽着一个自编的竹篮,竹篮上盖了一层厚厚的棉布,所以烧饼永远都是温热的。我想,他大概就住在我们学校的附近,浑浊的眼光透着几分精明,大约四十岁左右。上学十几年我吃过他的不下几千个烧饼。每天我还要路过一个叫崔吉秀同学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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