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深圳一个贼

第39章


离开深圳的那天晚上,我像举行仪式那样,将手机丢进深圳湾,以示永远告别过去。整整漂泊了一年的心,唯一铭记的就是“遗忘”;想不到,把自己的模样都模糊的时候,“过去”突然从天而降。    
  最可怕的是,当“过去”重回身边,却隔了一道墙,厚厚的墙,根本无法逾越的墙。    
  这种结果使我的思绪紊乱,心跳骤然加快。七爷他们不会出什么事吧?眼前立刻出现一个血淋淋的场面:十几个杀手像追杀蓝老三那样,追杀七爷,将他打得血肉横飞。    
  想到这里,我不敢再想下去,恨不得立刻变成孙猴子,把脚一跺,嗖地一个筋斗翻回深圳。    
  从兰州到深圳,大约六小时,当我从宝安机场降落,打的赶回蛇口别墅,太阳还未落山。   
  偌大的别墅静悄悄的,显得有点凄凉。看门的老刘佝偻着身子,正在打扫院中的落叶。刷,刷,一下一下,动作比以前迟缓很多。只有一年时间啊!    
  放下行李,我一步步走向老刘;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是我,楞了半晌,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巫马,是巫马少爷吗?”他道。口气迟疑。    
  “是的,刘叔。”我轻声说。    
  老刘啪地丢下扫帚,紧跑几步,抓住我的双手,眼泪夺眶而出。“我盼得眼睛都快瞎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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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父呢?”我焦急地问。    
  他摇摇头。    
  “豆子呢?”    
  他摇摇头。    
  “何姐……”    
  老刘叹了口气,说:“都走了。”   
  就在我离开深圳半个月后,一个无月的晚上,全副武装的公安和武警包围了别墅,荷枪实弹,如临大敌,把所有的人都抓了起来。    
  十几支枪指着七爷,市公安局刘局长亲自带队,当场砸上手铐脚镣。当时的情形,老刘想起来都发抖。    
  据说抓七爷的时候,事先没有半点征兆,所有参案人员都经过严格挑选,通讯工具全部没收。大家知道有特殊任务,时间、地点、目标却不明确,直到抓捕那一刻才公布。    
  七爷享受的是“国宾”待遇,只有国家级重大案件才使用这种方式。    
  大约一周之后,七爷获释,接着就带豆子、何姐离开深圳,据说去了国外,某个阿拉伯国家。   
  七爷前往那个阿拉伯国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与政府达成某种默契,要不然根本没有释放的可能,更不会允许他出国——不管抓没抓到把柄,七爷都是深圳如假包换的“小偷之王”,最少也要判他个十年二十年。    
  在我的想象世界里,他出国还有另一种版本:七爷通过公安局的内线,早已知道国库被盗之事,也知道这件事的全部真相。当时,他和我的心情一样,感到无比震惊。    
  一种上当受骗的屈辱,以及莫名的愤怒充溢他的心,默默将苦果吞在肚里,决心亲手捉住这个混蛋,给深圳的偷儿们雪耻,给阿飘报仇。    
  他事先没有给我透漏半点口风,因为他知道此去的危险性。一个能把这么多人玩弄于掌股之间,然后从容而退的家伙,其危险性不亚于非洲森林里的“巨蟒怪”。    
  他要留下衣钵传人守护家园,帮“义盗门”传宗接代。   
  我突然想起豆子留给我的字条。“不管我走到哪里,心里都会想你。”这说明她早已知晓某件事。    
  那天晚上,她明知我第二天离开深圳,却没有丝毫留恋,却原来她早已知道此事!    
  老刘说:“七爷走的时候吩咐,说您早晚会回来,一定要看好这个家;如果一年之内他们没有音信,由您做主处理所有家产。”七爷怎么知道我会重回深圳?    
  就这样,按照命运的安排,我又重新回到深圳。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结局。   
  过了几天,我特意到岗厦走了一遭,去拜访一个人。这是一个更加意想不到的人,杜教授。蓝老三在他的故事里提到过这个名字。说他在深圳遇到一个熟人,这个人是他父亲的老友;多年前,他身负重伤,被蓝父背回家中,在川西住过很久。后来,不知所终。    
  他们在深圳偶遇杜教授,实属意外,经多方打探,才在岗厦寻到他的住所。想不到老头的脾气出奇的暴躁,听说他们干劳什子“黑吃黑”的勾当,撅着胡子,挥着拐杖,将他们赶出家门。    
  他们被赶的那一幕,我是目睹过的。当时,本人奉命跟踪蓝氏兄弟,在细雨朦胧的一条小巷里,老人挥舞手杖,好像叱咤疆场的老将军,凌然不可侵犯。    
  但是,我对蓝氏兄弟“被赶事件”毫无兴趣,而是对老头的名讳。杜教授?阿飘的父亲姓杜,是香港大学的教授。“妙手空空”杜飞飞也姓杜。    
  蓝老三摇摇头,一副茫然懵懂的样子,说他也不知详情,只听父亲恭敬地称他为教授,偷术惊人。   
  当时,我是在一个雨天去寻访杜教授,针脚般的雨线像无尽的帘笼,扯天扯地,扯得人心碎。    
  就是在这样的雨季,在这条小巷里,阿飘曾打着一枝小花伞,款款从朦胧中走过,从我内心深处走过。    
  一直到现在,我还能听到鞋跟敲打青石的咔咔声。    
  嗅到她的体香,梦到她的微笑。    
  但是,如今一切都成薄暮轻烟,缓缓消散到空朦中。阿飘啊,假如你能重活一次,我愿做你一世的随从。    
  杜教授家里很静,敲了半天门,都没有人答应。有可能是出门了。但是,这种事难不倒我,别忘了本人以前是干嘛的。瞅瞅四下无人,伶俐地一按墙头,纵身而过。    
  不能动他的锁,干这个勾当,亲爱的教授比我更内行。   
  他住的是三间套房,屋里摆设很简单,都是日常用的器物,唯一的奢华品,就是卧室里摆放的一台电脑。    
  他的卧室有女人的痕迹,床前是一张梳妆台,衣帽钩挂着件紫色花衫。    
  在他的电脑桌旁,一幅照片引起我的注意;四寸老照片,有些发黄,镶在精致的镜框里。    
  照片中一男一女,相偎相依,幸福得像抹了蜜;女孩漂亮、泼辣,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    
  远处的背景挺奇特,是一座欧式风格的小洋楼,顶层却竖着中式塔亭,仿佛穿西装的人戴顶瓜皮帽。    
  那个女孩的眉眼和一个人很相似,似乎是……,我的心一阵狂跳,猛地把照片抓到手里,心中连叫几声,不可能不可能。太不可思议,也太巧合。这不是小说!   
  在那一瞬间,我的身心陷入癫狂当中,根本没有留意周围的动静,更别说留意到其他人,直到他开口说话。    
  他说:“你来啦。”语气淡淡的,像个老友。    
  那是个苍老的声音,带着述说不尽的沧桑,以及大彻大悟后的平静。    
  那人是谁?我知道。但是,在我心中没有丝毫好奇,也没有惧怕,反倒有不能自抑的激动。我缓缓转过身,压住满腔怒火对他说:“你是杜教授,她是苏小红。”    
  他默然对视,眼中依然带着旧日的傲慢和倔强。    
  我的声带如雷,几乎在咆哮:“你是阿飘的父亲,一个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浑蛋!”    
  他的眼中现出惊愕的表情,瓖金手杖得得作响,口中嗫嚅:“阿飘?浑蛋?”   
  在那一刻,我几乎忘记了一切,久积的怨恨像榴弹般倾泄而出。用手指住他的鼻子,泪流如雨。    
  “对!是阿飘,你的女儿。你这个混蛋。她是那么可爱乖巧,每天从你门前走过,你们甚至点头说过话,可是她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就在身边!”    
  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擦肩而过的那个男人,竟然是自己从未见过面的父亲。多么残酷。可是,阿飘连这种残酷都体验不到了。可怜的阿飘!    
  杜教授彻底被我的愤怒击垮。手杖当啷落地,一步步后退,口中自言自语:“阿飘?女儿!”    
  他突然掩面跪倒地上,大叫:“阿红啊,我不要这样惩罚我!”摇晃着身子,声音凄切,犹如绝望的孤狼。    
  接着,他像狂魔似的陡身而起,硕大的手掌擒住我的肩膀,眼神凌乱,厉声道:“女儿呢?你把我的女儿藏在哪里!”    
  他几乎是在拷问我,手指的力量惊人,捏得我的骨头咯咯作响。   
  这是一种失控状态,假如继续刺激他,就会使他彻底发疯。得到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满意,心中充满报复的快感。并不是我生性残酷,而是应该给予阿飘某种补偿。    
  当然,我不会再刺激他,现在整条人命都捏在他手里,稍不留神,就可能灰飞烟灭。    
  他见我不回答,语气缓和许多,凌乱的眼神逐渐复原,呈现出哀求之色,指头一点点脱离我的肩膀。    
  “告诉我,我女儿阿飘在哪里。”他说。声音疲惫嘶哑。    
  阿飘在那里,在天堂;这是上帝说的,好人死后都要上天堂;上帝不会食言,不然他将失去全世界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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