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任务、责任、实践

第172章


国界已不再具有决定意义了,而只是一些限制因素、障碍物、使事情复杂的因素。有决定意义的是出现了一个无国界的共同市场这一现实。
  换句话说,多国公司这一术语使上述现实变得模糊起来,而不是阐明那种现实。可是,这一术语现在可能已被人广泛应用,难以改变。但是,即使我们继续用这一术语,也不应忘记,所谓多国公司的机会——以及障碍——不在于它的多国性,而在于它的跨国性,即它所依据的是一个共同世界市场的现实——在需求、视野和价值上有共同性。
  这意味着,可以用来说明新的多国公司的性质、表明其战略、解释其行为的,不是生产的多种因素,而是需求的多种因素。多国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个市场推销机构。
  
  经济和国家主权的分离
  共同世界市场的发展并未伴有世界政治共同体的发展。世界经济创造出多国企业的需要的年代,正是世界政治制度中继续分裂的年代。世界政治制度还是以民族主权国家的概念为依据的。因此,经济和国家主权三百年来第一次互相分离了。
  其实,经济和国家主权的分离,直到十七世纪以前,是一种正常现象。事实上,直到那时为止,没有人想过经济实体和政治实体会是统一的。在以前,经济活动的单位首先和主要是地区性的农业社区,如中世纪的庄园,它生产绝大多数自己消费的东西。至于其它的经济活动单位则是远距离的贸易。这种贸易完全同政治制度相分离并由商业城市中的商人来进行。这些商业城市事实组成了一个跨国的、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贸易社会。1557年,当时在欧洲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力量的西班牙王朝垮台了。这是一个没有前例的带有创伤性的事件。它使得城市间的商人社会遭到金融崩溃而垮台,此后一直没有恢复。但这也向当时正在涌现出来的民族国家领导人们表明,为了获得政治主权,他们就必须控制自己的货币和信贷制度以及自己的国家经济(并见第二十七章中关于重商主义的讨论)。
  十七世纪出现的“民族经济”思想第一次提出了这样的看法,政治主权正好像从事于政治和军事上的竞争一样,也应该从事于经济上的竞争。以往政治主权同经济之间互相分离的最后残余——国际金本位制度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动荡岁月中消失了。
  民族国家作为经济上的主权所有者似乎取得了完全的胜利,而且成为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凯恩斯经济学说的主要信条。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期,却出现了与三百年来似乎是自然规律的事物相反的一种现象,即出现了一个自主的世界经济,而这个世界经济并不是各国经济的一种简单的总和。
  这种现象的最明显的标志可以见之于金融领域。美国政府于t967年试图制止美国的公司作多国化的扩张,并限制美国资金向外投资。(这一方面是由于象戴高乐法国这样的美日盟国的压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担心美国的收支逆差)。但是,世界经济立即建立起一个欧洲美元市场(见第七章),  由它来为多国公司提供资金——这个市场基本上是使美国公司能够利用欧洲的资金在欧洲进行扩张。于是,世界经济使得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政府的上述命令成为一纸空文。
  其实,即使在重商主义最盛行的时期,也很少有国家会错误地认为自己在经济上是真正“独立的”。任何时候都必须认识到,即使是对最强大的国家,外部世界也对它施加强大的影响,并使政治主权的行动自由受到真正的限制。绝大多数政府都知道,“自给自足”只不过是一种幻想(虽然美国政府、特别是美国国会却常常错误地认为他们的经济似乎在另一个星球上,认为美国的政策、美国的规定和法令可以不顾外界的经济现象而自行其是)。但是,三百年来,国家政策的基本目标是使这种外部的压力和限制尽量地小,这构成了国家主权的实质。因此,多国公司的出现虽然是一种基本变化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却是对已有三百年之久的根深蒂固的信念、政治机构、思想习惯的一种直接挑战。这不仅由于多国公司的出现同认为民族国家是各个人类和社会活动领域的“自然的”组织单位这一学说(目前已被绝大多数人认为是公理)相矛盾,而且由于它同认为每种社会机构的合法性和组织最终必须以国家统治机构为依据这一学说(这在三百年以前被认为是异端邪说,而现在却被人普遍信奉了)相矛盾。
  使多国公司具有如此大的重要性的,正是由于它对这些公理提出了挑战。1多国公司是第一个无国界的机构——至少是第一个近代的重要机构,它认为国界是非必需的和一种限制条件而不是必需的。在一个有可能被民族热情所毁灭的世界中,多国公司是一个重要的机构,但也正因此而是因难重重而处于危险之中的机构。
  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足以说明世界经济的现实及多国公司的行为的政治理论、社会理论或经济理论。我们仅有的理论都是“民族经济”的理论,即十七世纪的关于民族国家主权的理论。这并不奇怪。理论总是出现在事实之后。人们只能把已经发生的事件予以条理化。
  但这就意味着,多国公司必须摸索其道路,必须边前进边改进,必须进行试验和考验,而不能够循着明确知道的路线前进,不可能在已明确掌握的原则的基础上前进。
  它还意味着,多国公司是一个极为困难的机构。它在内部、在其基本企业战略、其管理结构、其管理关系方面存在着困难;在外部、在其环境及同民族国家的关系方面也存在着困难。它不得不在民族国家之中进行其业务并不可避免地受到民族国家的政治管辖——其它又没有什么可以代替的政治管辖。
  有些人提议,多国公司受某种国际的或超国家的机构(如联合国或欧洲议会)来管辖。但是,即使这样,它仍然是一种多文化的机构。因为,不仅政治主权是按民族划分的,人们在文化上、首先在语言上是各不相同的。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普遍,这必然更会成为问题。世界在经济上愈是趋于一致——如果不是在实际经济条件上,则至少在其胃口上——则愈是需要地区上和文化上的根基。人总得有个家——即使是有两千间房的最豪华的旅馆,也并不是一个“家”。因此,对多国公司进行管理基本上就是一个把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多样性结合起来而进行统一管理的问题。
  
  战略问题
  多国公司不同于任何其它企业的地方在于它既面对着内部的多样性,又面对着外部的多样性。它必须在它自己的管理组织中建立起统一性,又必须公正对待其内部各种不同的人们、不同国籍和工作的人。它一方面要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企业,以便在一个共同的世界市场中使得各种要素成本和要素优势能够最优化,另一方面又要在各个独立的国家主权之中和平共处——或至少不要经常冲突。
  前面提到的制药公司必须有一个整个公司的战略。但是,它所属的八十多个国家的子公司中的每一家子公司、制药厂、中间产品制造厂以及研究室也都需要一个战略。其中的每一个都必须作为一个自治性企业来进行管理,有它自己的目标、自己的优先顺序和计划、自己的盈亏责任。
  但是,另一方面,这些单位中没有一个真正是自主的,而都是互相依存的。例如,拉丁美洲某个国家的子公司接到该国卫生部的一项建议,保证在五年内大量购买菜种药品,条件是要打百分之二十五的折扣。是否接受这项建议,似乎完全是该子公司的事。但是,在价格上做出这样的让步,就可能引起其它拉丁美洲国家提出同样的降价要求,但并没有五年购药的保证。又如,由于外部顾客即其它制药商对该公司某个中间产品制造厂的某种产品的需求增加,提出了是否扩大其生产设备的问题。这似乎完全是该中间产品制造厂的事。但跟着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本公司的制药厂是否有优先订货的权利,或者新的外部顾客有优先订货的权利,或至少是平等的权利。如果采取第一种办法,该公司事实上是以中间产品制造厂的次优化为代价而求得本公司制药厂的最优化;如果采取第二种办法,公司事实上决定了本公司的中间产品制造厂较制药厂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这些都是战略性的决策。这些决策都具有长期的影响——而且常常具有无法逆转的影响。这些决策不能由“高高在上的人”单独做出,而必须具有当地的知识才能做出。但它们也不能只由当地的人做出,因为它们涉及整个公司,所以必须由高层来做出。一项多国公司的战略,如果只考虑到整个公司,那是注定要失败的。这项战略如果不能具体化为各个市场的具体战略,就不能取得成功。但是,如果把一顶多国公司战略分散化,即把每个单位和每个市场看成是一个自主企业的战略,也是会失败的。而且,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看,都无法预先指出,到底是从整个公司出发来制定战略还是从各个市场出发来制定战略更适合于某种具体情况。
  那个大型商业银行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其长处——事实上也正是它作为多国公司的存在理由——正在于它能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提供金融服务。其长处还在于它能提供各种各样的金融服务——即它能满足一位顾客的各种金融需求:不论是短期资金或长期贷款,甚至是资本投资;不论是美元、马克或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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