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理

第79章


 
  到1946年底,情况已经很清楚,流亡难民问题乃是国际关心的一个问题,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结束其工作时,不能予以忽视,于是在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之后,建立了后来成为国际难民组织的机构。但就奥地利而言,虽然不可否认,流亡难民很快就以他们的劳动力奥地利的恢复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甚至到1955年,难民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二)警察 
  苏联训练的共产党人和游击队领导人弗朗茨,霍纳被安插为伦纳临时政府的内务部长,西方国家认为这是个不祥之兆山而重建一支非政治性的警察力量乃是它们本身所确定的初步目标之一。 
  解放后的一个短时期内,简直不存在什么警察力量。纳粹所建立的整个组织机构都已瘫痪,那些负责人都已逃跑。其后在1945年6 月,俄国人首先建立若干辅助警察小组,归鲁道夫・豪特曼领导,此人过去是电车售票362 员,是个忠诚的井产党员。而弗朗茨・霍纳领导的来自南斯拉夫的奥地利游击营则驻在霍夫堡,充当共产党的护卫队之一。但与此同时,奥地利旧警察中的一些人员,在弗朗茨,纳吉指挥之下。从奥埃尔斯堡宫的抵抗运动司令部派出来工作。其后不久,临时政府的内务部副部长社会党人奥斯卡・黑尔默根据7 月20日的权力过渡法着手采取积极步骤,在更加有组织的基础上扩大警察活动范围,摆脱共产党的控制。俄国人同意他的建议,召回前维也纳警察长、七十九岁的伊格纳茨・帕梅尔博士,因此到8 月下半月其他盟国抵达维也纳随时候,一个非共产党的警察力量的核心已经存在了。 
  10月7 日,在英国人的鼓动下,四方公共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建立一支由中央征募和组织的并经过适当训练的警察部队为主要目的,商讨了八点政策。法方和苏方唯恐新的警察可能变成奥地利军队的核心,这一疑虑必须打消。但到11月份,四方已一致同意制定一项政策。1946年1 月,在以前的罗绍尔一卡泽恩兵营建立了一个中央训练学校,因此在年底之前应征的新警察源源而来。在成立一支重新组织的警察和宪兵部队方面,三个西方占领区都有进展,在苏占区内也有较少的进展。第一次各州代表会议已经剥夺了共产党对警察的控制,建立了一个各党委员会,霍纳要有所行动就不能不通过这个委员会。1945年底第一个自由政府成立后,内务部长的职务文由奥斯卡・黑尔默担任了。从奥地利国内政治的观点来看,这件事本身就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显然是左右大多数选民的人民党对社会党人表示信任的一种姿态,从而成为加强联盟的一种有效方法。这也标志着结束了共产党人对警察的一切实际控制。黑尔梅尔在西方国家的坚定支持下,着手清洗共产党分子,只有在苏占区内被迫勉强同意保留共产党分子的部分职位。毫无疑问,他最大的成功乃是把俄国人建立的由莫斯科训练的共产党人迪尔迈埃尔博士领导的政治警察组363 织消灭于萌芽状态。在1946年之前,迪尔迈埃尔专横独断,有权把犯人扣留在劳动营内。有一个劳动营就座落在英国管制的维也纳第十一区内。英国保安官员在访问这个劳动营后,揭露了它内部骇人听闻的情况(一个典型的事件是有两人不曾送至医院而在营内死去)。这个劳动营从此就不再归迪尔迈埃尔控制了。虽然他一时还继续活动,但其行动已受到严格限制。后来黑尔默终于能够把他调到奥地利西部去。 
  对警察的控制是最重要的方面之一,说明奥地利政府的选举和得到承认已产生了决定性作用。从此以后,苏联政策只能施加有限的影响,例如拒不伺意奥地利政府一再提出而由西方国家支持的建议,给警察发放武器和现代无线电通讯设备。诚然,奥地利人并没有完全控制苏占区的警察,苏联当局有时毫不犹豫地要让共产党警官继续掌权,或者力图威胁奥地利警官,不许他们执行本国政府的命令。甚至在1946年8 月,当恢复治安方面已经取得相当进展的时候,黑尔默的报告中还说,在下奥地利,谋杀案件有二十六起,谋杀未遂案件有二十四起,暴行案件有九十八起。总的来说,苏占区的治安情况虽然确实本比西部占领区好,但也不象外国报纸有时描绘的那样坏。 
  (三)检查制度 
  解放初期,西方三国司令官对奥地利国内一切通讯联络建立了军事检查制度,作为一种安全预防措施。但在苏占区和维也纳则无检查。这时苏方已经明白表示,他们希望把非纳粹化的责任移交给奥地利当局。当四国开始讨论检查这一问题时,苏方竭力主张西方三国所建议的对维也纳国际通讯联络的民事检查也应交由奥地利364 负责。最后一致同意,维也纳检查局在盟国管制下检查一切民间的电话和电报通讯。而维也纳邮政检查局则负责检查进出维也纳的国际邮件。1946年间,奥地利政府多次要求停止一切检查,因为这与根据自由选举建立起来的全国性行政管理是不相容的。法国在其占领区内带头取消内部来往信件的检查之后,经过英方的推动,盟国委员会指令自10月4 日起停止一切国内来往信件的检查。但在1946年底之前,并没有进一步放宽检查。苏联方面一变早期的方针,在那时以前对放松管制一直采取敌视态度,阻挠了进一步发展。 
  应该补充提一下,检查制度的继续执行,对于1946年间奥地利与外部世界的电报、电话和航空通讯的逐步恢复起了许多抵消作用。 
  (四)建议的对奥条约 
  解决奥地利问题的条约是在本书所述阶段之后才实际进行讨论的。然而,在1946年底前已经采取了某些准备步骤,在这里必须谈一谈。 
  从理论上说,盟国与奥地利之间无需订立什么条约。奥地利被第三帝国并吞后己不再是一个国家,因而从未与盟国交战。所以无论如何是没有理由签订一项正式的和平条约的。况且莫斯科宣言已规定把奥地利重建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一旦通过自由选举成立的政府已经执政,如果四国对宣言有一致的解释,那么为了结束占领,就必须分别与奥地利政府订立协定,处理尚未解决的问题。但实际上如前所述,东西方上开始就对宣言的解释存在着很大的夯歧。尤其是三国在菠茨但会议上声明放弃向奥地利提出赔偿要求,随后又同意将奥地利东部的“德国365 财产”给予苏联,而苏联对这一点的解释却与西方国家对独立的解释,观点完全不同。此外,南斯拉夫提出的领土要求,克里姆林宫予以支持,而西方则坚决反对。因此很显然,如果要有效地贯彻莫斯科宣盲的保证,就必须通过占领国共同谈判与奥地利签订一项协定。这种协定应采用“国家”条约形式,正式调整政治和领土情况,以便第二共和国重获独立,同时规定占领军撤退的日期。 
  1945年间,其他困难太多,不容许根据这些方针来考虑签订条约。但早在1946年1 月,美国驻维也纳公使约翰・G ・埃哈特向国务院建议,奥地利条约应与德国问题分开考虑,并应与意大利及东南欧的其他敌对国家签订和平条约的谈判同时开始进行。因此华盛顿准备了一份条约草稿,2 月份、美国正式通知外长会议的其他成员,说他们希望下一次外长会议在巴黎开会时讨论对奥条约问题。5 月份开会时,英美两国代表坚持要把这个问题列入议程,但未成功。莫洛托夫和维辛斯基在与贝尔纳斯的私人谈话中温和地告诉他,奥地利条约是一个“特殊案件”,不管怎样井无具体建议可供讨论,而且由于奥地利政府忽视非纳粹化工作,必须再予以占领一年,总之苏联代表不打算讨论这个问题。他们提出一个反建议,说这个问题无论如何应先交副手们讨论,研究一下是否应由部长们亲自来考虑。为了对付苏联方面的反对,美国代表得到英法两方的支持,在讨论6 月15日开始的下一半会议的议事日程时,建议列入奥地利条约问题,并建议副手们应同时准备好提供外长们考虑的条约草稿。苏联代表再次反对,这一回的理由是副手们已经在讨论五个条约,没有时间了。贝文提议四国在会议体会期间交换条约草稿,这也仅能366 迫使莫洛托夫答应采取措施“加紧准备”讨论这个问题罢了。贝文提出皮对意见,说英国代表继续坚持在6 月份考虑对奥条约,“不管用什么方法对待这个问题”。外长会议间歇期间,贝文在1946年6 月4 日的下院外交辩论时,直率地表示出他的愤愤不平,他说:“苏联硬说他们不准备讨论奥地利问题。这一点我当时不明白,现在还是不明白。那时以后,美国已提交一份条约草稿。我们在外交部有一份详细的草稿。” 
  会议的下半部分继续召开时,代表们都已拿到了在休会期间散发的美国草稿。会议采纳了法国代表皮杜尔提出的决议案,把“审查奥地利问题”列入未项议程。6月26 日,英国代表散发了一份题为“对奥条约重要章节方案”的草稿。但只在会议的最后一天,即7 月12日,才讨论了这个问题。贝尔纳斯建议委托副手们研究现有的两份草稿,如法国和苏联也提出草稿,可以一并研究。莫洛托夫相反提出了一项四点决议案,要求注意:新管制协定已经给予奥地利政府更大的自由;奥地利的西部占领区内有四十三万七千名流亡难民,他们在战时反对过盟国,确已构成对奥地利内部安全和“毗邻民主国家”的一种威胁;因此需要以撤走这批流亡难民作为恢复奥地利浊立的先决条件;(再提一下)必须先行签订五个其他条约,然后才能授权副手们准备对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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