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偷看我日记,竟要我做人王

第四章 混沌中的那朵铃兰花,让李长生做天帝的办法!


    寂静的岁月长河内,回荡着红衣女子的声音。
    青衣女子眼神恍惚。
    盯着奔腾不休的岁月长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等了半晌,没有等到青衣女子的回答,红衣女子似乎有些不耐烦,摆了摆手,就要离开岁月长河:
    “罢了,你不想回答就算了,我走了。”
    “等等。”
    就在红衣女子即将跨出岁月的时候,青衣女子突然抓住她的胳膊,眼神里带着哀求的意味,道:
    “我想好了,我不后悔,只要他能登临巅峰,只要他能超脱,我做什么都愿意,我不要他死,我要他活。”
    红衣女子缩回了脚。
    她慢悠悠地转过身,凝视青衣女子,看了好一会儿。
    末了,没由来的憋出一句:
    “以你的身份,你是不该动情的。”
    “该不该动情,我已经动了。”
    青衣女子苦笑着摇了摇头,低着脑袋,拨弄着岁月长河中的光阴碎片,在她的拨弄下,无数纪元的因果轮回被改写,该死去的,死而复生,该活着的,却永远陨落。
    对此,她浑然不在意,自顾自地呢喃道:
    “他是我见过最放纵不羁,最无法无天,最潇洒风流的生灵,纵观整个混沌,魔神三千,可我只看见了他。”
    “自混沌覆灭以后,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但没想到您又让他复活了,他是我的希望,比什么都重要。”
    很难想象,以青衣女子的身份,竟会将某个生灵视作希望,此话若非其亲口说出,红衣女子是万万不会信的。
    但即便是信了,红衣女子依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她还试图劝青衣女子迷途知返。
    “你应该很清楚,他已经不是他了。”
    “不,你不用骗我。”
    青衣女子似乎早就料到红衣女子会说这番话,闻言神色都未曾动容半分,继续拨弄着岁月碎片,道。
    “走到了我们这一步,早就看得比任何生灵都要透彻了,我知道,他是他,哪怕只是他不记得我了。”
    “他身上的气质是改变不了的,他那种目空一切的心境是改变不了的,我看洪荒,也只看到了他。”
    “混沌时代,我欠了他太多太多了,这一世,我要成全他,付出一切,哪怕是我自己,也在所不惜!”
    是爱,也是还因果。
    即便那个人根本不需要她偿还什么。
    “唉,你这又是何苦呢?”
    红衣女子悠悠一叹,只是轻轻一挥手,那些被青衣女子拨乱的岁月,竟又奇迹般的拨乱反正了。
    不过不是全部。
    理好大部分岁月后,她才复杂的开口,道:
    “如今的他,只是一缕风,风儿过境,吹动你指尖的烟沙,你握不住烟沙,也抓不住风,南风终入海。”
    “你握的纵是再紧,烟沙也会从你指尖滑落,你抓的纵是再快,风儿也会从你的眉目逃脱,他不属于你。”
    爱上了一个注定不属于自己的生灵是什么滋味?
    求不得,思不得,念不得,忘不得。
    明明曾经那么要好,如今却只能看他与其他生灵谈笑风生,自己还不能与他相认,世上最大悲痛,莫过于此。
    可这些,青衣女子压根无所谓。
    “我从没想过要他属于我。”
    这回,青衣女子没有再拨弄碎片。
    她将玉手伸进怀中,小心翼翼的捧出一朵花,花已经枯萎了,任青衣女子手段通天,也无法将它复活:
    “他哭,他笑,他怒,他悲,他的一切,与我无关,只要看到他还在这个世界上,我就知足了。”
    那花,叫铃兰。
    盛开于混沌,衰败于洪荒。
    它见证了混沌王朝的坍塌,亦如黄昏时分的枯藤。
    也见证了洪荒乱世的崛起,恰似黎明时分的花朵。
    每个四万万年,它才会盛开一次。
    带来一场思念,带走一场繁华。
    这花,是一个生灵送给他的。
    那个生灵进入了混沌时代的最深处,那里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五行,没有光明,什么都没有。
    只有吞没一切的黑暗,和无边无际的死寂。
    但他还是去了。
    他摘到了铃兰花。
    送给了那时灵智初开,懵懂无知的她。
    只为她的一抹微笑:
    “你我之间,就像两条平行线,一生相遇,却生生世世无法交汇。”
    “这朵铃兰,是混沌中唯一的一朵花,也是茫茫混沌的第一抹彩色,我把它送给你,日后我不在了,他会待我陪伴你,守护你。”
    谁能想到,那个在众生眼里,唯利是图,无情无义的魔头,竟然有这么温情浪漫的一面?
    自那之后,她的眼里,就只有他了。
    “痴儿,痴儿啊。”
    望着青衣女子手里只剩残枝断叶的铃兰,红衣女子已明白了青衣女子的心意,她没有再劝下去了:
    “罢了,既然你意已决,那我便不再多言了,你去做吧,我已经帮你铺好了台阶,剩下的,你好自为之。”
    青衣女子手里这朵,是天地间的最后一朵铃兰。
    它身上沾满了混沌因果,本该随着混沌的覆灭而烟消云散的,但青衣女子,以自身为泥土,将这朵花栽种到了自己身上,拿自己的所有底蕴,供养着它。
    其中所需代价,唯有青衣女子知道。
    这朵铃兰出现的那一刹,红衣女子就知道…
    任她说的天花乱坠,也劝不回青衣女子了。
    “谢谢。”
    见红衣女子不再阻拦,青衣女子这才松了口气,后退两步,认真地将铃兰收好,向红衣女子款款一拜:
    “道尊大人。”
    “希望下次再见,你还能这么叫我。”
    青衣女子无奈的摇了摇头,踏出岁月的最后一秒,她终于道出了那位青衣女子的身份:
    “天道!”
    她想让岁月记住她。
    或许,跟那朵即将纷飞的铃兰一样…
    这是她最后一次跟自己说话了。
    …
    太阳星上。
    李长生一脸震惊的回过头,望着身后的女子。
    女子生的仙姿玉色,倾国倾城的面容上,浓睫投下的阴影,犹似宣纸上的淡墨洇染。
    那一双灵瞳空灵绚烂,滢滢如水,璨若晨星,轻轻一扫,刹那间就叫人遽然间失了魂魄,为之神魂颠倒。
    发丝犹如黛色泉水流淌而下,点缀着金色流苏,随风飘舞时,激荡起层层金灿流光。
    背生双翼,洁白无瑕,披一身青色羽衣,羽衣宽敞,女子牵动时,总能泄出点点春光。
    女子容貌虽沉鱼落雁,可最令人着迷魂牵的,是她胜过牡丹的贵气,多过雪梅的傲然,赛过墨菊的素雅…
    直叫万千粉黛尽失颜色。
    芸芸众生,百媚千红,唯有其一袭独芳!
    此女容貌,竟能与女娲与后土分庭抗礼!
    然而李长生震惊的不是她的容貌,而是…
    太阳星上,除了他,居然还有活人?
    “你是谁?”
    李长生目露警惕,质问道。
    “妾身羲和。”
    女子好像一点也不怕生,有条不紊的上前,挨着李长生坐下,胳膊撑着扶桑树,玉手撑着脑袋。
    目不转睛的盯着李长生,道:
    “扶桑育三金乌。”
    “太一是大哥,帝俊是二哥,妾身则金乌中最小的妹妹,李道友不介意的话,也可以换妾身一声羲和妹妹。”
    “妹…妹…妹妹?”
    闻言,李长生满眼错愕,指着羲和,你了半天:
    “你…你…”
    羲和好像猜到李长生的惊讶,主动解释道:
    “两位兄长知道洪荒混乱,不愿让妾身陷入洪荒的因果漩涡,故把妾身留在了太阳星,从未向外人提及。”
    她以为李长生惊讶的是自己的存在。
    殊不知其实李长生是想问你不是帝俊娘子吗?
    按前世的洪荒,羲和的确是帝俊的娘子,而且还和帝俊生了十只金乌,后来金乌被大巫后裔射杀了九只。
    剩下的一只成了佛教的大日如来。
    怎么到了真实的洪荒,羲和就成帝俊的妹妹了?
    尽管疑惑,李长生也没有追问。
    羲和都给出解释了,自己再问,就有些不礼貌了。
    再说…
    这玩意儿怎么问?
    难道直接问你不是帝俊的妻子吗?
    这要问出口了,帝俊恐怕立马就得提着河图洛书,冲上太阳星把自己给灭了吧?这是纯纯的诽谤啊!
    “哦,原来是这样。”
    故而,李长生只好掩下困惑,顺着羲和的话接道: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大哥他把事都跟妾身说了。”
    羲和也不拐弯抹角,单刀直入道:
    “你对做妖族天帝这件事怎么看?”
    “我能怎么看?”
    李长生翻了个白眼,选择回避这个,他暂时还不愿意直面的话题,继而问道:
    “倒是你,我害死了你二哥,你不恨我?”
    他不相信羲和有这么薄情,自己害死她哥哥,她还能把自己当朋友一样相处。
    在洪荒,每个生灵的种族及血脉观念都很强,连同族都爱护有加,何况是同根同源的手足兄妹。
    “说不恨,那是假的。”
    事实上,羲和的确恨李长生。
    可恨他的同时,羲和也知道,那是她二哥的命。
    与其说是李长生害死了她二哥,不如说是在天道的算计下,李长生害死了东皇太一。
    李长生也只是一颗棋子,他没有反抗命运的能力,天道面前,人人渺小,谁都跳不脱天道的算计。
    想到这些,羲和又不是那么恨李长生了:
    “但家不可一日无主,国不可一日无君,妖族大统总归是得有人继承的。”
    “我大哥心灰意冷,一心退隐,我没这个本事,扛起妖族的大旗,想来想去,最适合自己天帝的,只有你。”
    “你有巫族这层关系,还是女娲娘娘的徒弟,你做了妖族天帝,洪荒便再也没有人能欺凌妖族。”
    越是强大的生灵,越是理智。
    羲和不会像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一般天真,哪怕这些岁月,她一直待在太阳星,她照样懂得权衡利弊。
    杀了李长生她们妖族什么也得不到,反而会招来女娲娘娘的仇恨,甚至给天庭惹来灭顶之灾。
    而交好李长生,她们得到的更多。
    就算东皇太一在世,也会同意他们这么做。
    生于洪荒…
    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沉吟片刻,李长生问道:
    “那你们准备怎么让我当天帝?我不能换血。”
    有的事,就像强什么。
    反正都逃不掉,还不如享受。
    从大道要求他做天帝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是妖族的天帝了,他愿不愿意也好,其他人愿不愿意也好…
    他都必须是妖族天帝!
    他乖乖听话,互惠互利,这叫民主。
    他如果不听话…
    大道无非就是抹杀他,换一个人上来。
    他自以为大道不是非他不可。
    “妾身能问问,道友为什么不能换血吗?”
    听到李长生的问题,羲和却先反问道。
    “我的血脉,比妖族尊贵。”
    李长生雅迪声音,尽可能的让自己说话时的的语气,听起来不那么自负:
    “多了我不能告诉你,那关乎我的安危。”
    “好吧,没事,那妾身不问了。”
    一听涉及到李长生的隐私,羲和也没有多问。
    毕竟二人刚认识,眼下非亲非故的。
    沉默几秒后,羲和道:
    “不用换血,你可以以现在的身份做天帝。”
    “到底是办法?”
    李长生讨厌别人刨根问底。
    可偏偏他自己也是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
    “你们妖族不是特别看重血脉吗?”
    “那些血脉不纯的妖族,加入天庭的资格都没有,为什么会允许我一个外族做天帝?你的办法是什么?”
    “你这人,怎么那么多问题嘛…”
    第二次被李长生问起办法,羲和的肌肤竟然瞬间从耳根红到了脖颈,先前的气定神闲不复存在,美艳的不可方物。
    她低着脑袋,不敢看李长生的眼睛,连声音,都变小的很多,宛如蚊蝇,道:
    “不说行不行嘛…”
    “嗯?”
    羲和的异样,令李长生一怔。
    回过神后,李长生一脸古怪,道:
    “我就问问办法,至于这样嘛?怎么搞的跟我欺负你了一样?你要是不方便说就不说呗,我又没逼你。”
    “不…不是…妾身不是那个意思…”
    羲和的脸更红了,就跟要滴血了一般。
    此刻的她,不像金乌,倒像一只鸵鸟,抱着玉腿,把脑袋深深埋进胸脯和玉腿的交界处,操着怯怯的,糯糯的韵味,甚至带着半点哭腔,软声道:
    “办法…办法…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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