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

第34章


这种措置只能激起日本的侵犯者更大规模的来犯,并且使今后的屡次入侵更缺乏政治意义,其惟一的目的只在于劫夺财货。
  这些日本海寇虽然在上层缺乏统一的领导,但下层的组织力量则不可忽视。虽然是杀人越货,也表现了日本下层社会结构的严密性。据目击者记载,不论作战或宿营,倭寇的小头目对下级战士能施以极严格的纪律管制。门对各个小股部队战法一致,也表示了他们并非仓促招募而来的雇佣兵。他们不断地以寡敌众,击败了数量上占优势的中国官军,而中国的农民造反,却大抵缺乏这种能允
  这些海寇乘坐可以装载百人左右的船只登陆。大举入侵时,常常集结30一50艘船只,人数多达几千。在他们的凶焰最为高炽之际,可以有两万人据守占领区内的军事要地。本地的居民在威逼利诱之下也有不少人参与他们的行列,其中有的人在以后被押送至日本作为奴隶。他们劫掠的物品不限于金银珠宝,根据需要和可能,他们也夺取内河船只和其他商品。有一段记载提到他们曾大批搜集蚕茧并勒令妇女们抽丝。这种情况业已与占领军在当地组织生产没有多少差别。
  在入侵的初期,他们几乎战无不胜,主要原因在于战术的优势和武器的精良。他们能极其拥熟地使用双刀,并且和近旁的伙伴保持密切的联系,互为呼应,协同作战。颇为特异的是,他们的指挥信号乃是班排长手中的折扇。当双方开始接触,班长排长把折扇往上一挥,他们的部下就以刀锋向上。当对方的注意力为这种动作所吸引,他们就突然倒转刀锋迎头砍下。这种双刀的长度不过5尺,但在一个熟练的使用者手中挥舞,一片刀光,使”上下四方尽自,不见其人“,可以在一文八尺的方圆之内杀伤对方。其他常见的武器还有弓箭和标枪。据记载,”倭竹弓长八尺,以弓蹈其悄,立而发矢。......链宽二寸,......近身而发,无不中者“,所掷的标枪”不露竿,突忽而掷,故不测“。至于火器,似乎并没有为他们所重视。虽然戚继光说过乌铁由日本传来,但在记录上却看不到倭寇曾有效地使用这种武器。他们偶而使用的火炮,看来也是在中国俘获的战利品。
  倭寇的基本战术是派遣用人以下的小部队进入村落,这些小部队的进止必在严密的互相照顾之下。协同的信号是令人战栗的海螺声。这些入侵者善于使用当地的向导,并熟练地派遣尖兵和斥候,有层次地展开兵力,并以佯攻、驱使难民在队伍的前面等等方式,造成中国官军的扰乱和疑惑。中国官军根本无法对付这一套战术,即使是士气最为高昂的部队,他们的对策也不过是仅凭血气之勇猛冲敌阵,既无有效的队形,又缺乏侧翼和后续部队的接应,其经常遭到失败就为势所必然。南直隶和浙江两省,河流湖泊极多,官军溃退时有如狼奔累突,被践踏或被挤落水致死者也为数累累。有一次总督胡宗宪也在败退之中被推落水,几乎淹死。
  除此以外,倭寇在和大部队官军遭遇时,还采取另一种战术,即先取守势以减杀官军的锐气,或者制造恐怖气氛使官军陷入心理上的劣势,然后待机出击。戚继光下面的一段记载可以作为说明:“余数年百战,但见诸贼据高临险,坐待我师,只至日暮,乘我精气冲出;或于收兵错杂,乘而追之。又能用乘锐气,盛以初锋。又其盔上饰以金银牛角之状,五色长丝,类如神鬼,以骇土气。多执明镜,善磨刀枪,日中闪闪,以夺士目。故我兵持久,便为所怯。
  所以,总结以上的情况,不论官方文件如何强调这一战争是政府的官军围剿海贼,实际上却是中国的外行对付职业化的日本军人。
  戚继光着手组织他的新军,兵源不是来自军户和卫所,而是另行在浙江省内地招募的志愿兵。政府已深切理解事态的严重性,所以不得不批准他的组织新军的计划,并且加征新税作为招募和训练的费用。对于这种支持,戚继光在对士兵所作的训活中就告诫他们应该知所感激。他说:“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这很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那个不是耕种的百姓?你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想今日食银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你不肯杀贼保障他,养你何用?就是军法漏网,天也假手于人杀你!”
  道德义务的劝说加上群众固有的宗教信仰,使戚继光得以在所招募的新兵中建立铁一般的纪律。上文所说的“连坐法”虽然不可能经常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其杀一儆百的恐吓力量已足以使部队在强敌之前不易击溃。他所制定的赏罚原则并不完全决定于战斗的胜负。即使大败,有功者仍然要给予奖赏;相反,即使大胜,作战不力和临阵脱逃者仍然要受到处罚。在他的一本奏折里提到1562年的一次战役:他命令部队夺取一座倭寇占领的石桥,第一次进攻失败,一哨军官36人全部阵亡。第二哨继之而上,又损失了一半的人员。这时剩下的官兵企图后退。在现场督战的戚继光手刃哨长,才使攻势得以继续不衰,最终击破敌阵,大获全胜。而这次胜利,也就成了他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事件之一。
  这种严格的纪律固然是取得胜利的必要保证,但是它的残酷性也实在使人不寒而栗。士兵离队小便就会受到割去耳朵的处罚,而且据传说,戚继光的第二个儿子由于违犯军法而被他毫不犹豫地处死。这样的严刑峻法也许已经离开了通常的人情,但是,戚继光的这一治军方针终于造成了一支坚强的部队,后来他调任蓟辽总兵,有一次在大雨中向全军训话,唯独他从南方带来的3000名军士能几个小时屹立不动,如同没有下雨一样。
  然则严峻的纪律,仅是治军方针的一面;另一方面则必需鼓舞士气。士兵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这里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支经常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的部队谈不上自尊和自信,必胜的信念有赖于能力和技术,而能力和技术又来自平时的刻苦训练。
  戚继光的训练方法得自专家的口授。这些宝贵的经验过去由于不为人所重视而没有见诸文字。到俞大献才作了扼要的阐述,而戚继光则把所有的细节写成了一部操典式的书本。
  操练技术的主要着眼之点,可以说是用“辩证法”的原理来分解动作。每一个动作都有相对的两个方面:身体有防盖和没有防盖的两个部分:一种姿式有动有静、正面和侧面的两种因素;有攻击则同时有防御。总而言之,既有明便有阳,有阳亦必有阴。例如操练近身武器,也和拳术或舞蹈的原则相似,任何一个姿式都可以作三段式分解,也就是开始一稍为休总而转变一继续进行又迄于静止,用戚继光的术语来说,就是“起一当一止”。这些姿势又按其不同的形态而有各种离奇的名目,例如骑龙式、仙人指路式、铁牛耕田式、太公钓鱼式等等。运用这些动作,要求“左右来俱有柏拉”,“后发先至”。至于在实战中和敌人决斗,除了熟练地掌握以上各种基本姿势和原则以外,最重要的乃是佯攻,亦即声东台西,出其不意。
  在戚继光以前,在军队中受到重视的是个人的武艺,能把武器挥舞如飞的士兵是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好汉。各地的拳师、打手、盐果以至和尚和苗人都被招聘入伍。等到他们被有组织的倭寇屡屡击溃以后,当局者才觉悟到一次战斗的成败并非完全决定于个人武艺。戚继光在训练这支新军的时候,除了要求士兵拥熟技术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部队中各种武器的协同配合,每一个步兵班同时配置长兵器和短兵器。在接战的时候,全长12尺有余的长枪是有效的攻击武器,它的局限性则是必须和敌人保持相当的距离。如果不能刺中敌人而让他进入枪杆的距离之内,则这一武器立即等于废物。所以,戚继光对一个步兵班作了如下的配置:队长1名、火决1名,战士10名。这10名战士有《名手操长枪作为攻击的主力。其前面又有4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长方五角形藤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圆形藤牌,都以藤条制成。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手执“狼究”,即连枝带叶的大毛竹,长一丈三尺左右。长枪手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携带“税把”。“钱扔’为山字形,铁制,长七八尺,顶端的凹下处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点燃后可以直冲敌阵。
  这种的配置由于左右对称而名为”鸳鸯阵“。右边持方形藤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务在于保持既得的位置,稳定本队的阵脚。左边持圆形藤牌的士兵,则要匍匐前进,并在牌后掷出标枪,引诱敌兵离开有利的防御的位置。引诱如果成功,后面的两个士兵则以狼笑把敌人扫倒于地,然后让手持长枪的伙伴一跃而上把敌人刺死戳伤。最后两个手持税把的士兵则负责保护本队的后方,警戒侧翼,必要时还可以支援前面的伙伴,构成第二线的攻击力量。
  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个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个有机的集体,预定的战术取得成功,全靠各个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个人突出的机会。正由于如此,主将戚继光才不惮其烦地再三申明全队人员密切配合的重要性,并以一体赏罚来作纪律上的保证。这种战术规定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在敌情和地形许可的时候,全队可以一分为二,成为两个横队和敌人拼杀;也可以把两个税把手照旧配置在后面,前面8个士兵排成横列,长枪手则分列于藤牌手与狼完手之间。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