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成为病娇大男主的心尖宠

第两百四十七章 你礼貌吗?


    “我们找遍呼罗的名医,都无法根治明筝的病,她体内的蛊虫也不知什么情况了,不敢贸然去取。”
    呼罗国的医疗资源比起夏北还是匮乏许多,呼罗王就娶了一位王后,膝下有两儿一女,明筝是他最宝贝的小女儿。
    他看按这个状态发展下去,他这女儿的性命怕是都保不住了。
    呼罗王急到满嘴的溃疡,他那才想到求助外援,他以前在夏北的一些重大公开场合见过闫斯烨,虽然次数不多,但倒是很投机。
    他记得闫斯烨军营里有个夏北顶有名气的军医。
    尽管说是军医,但此人在进入燕林君之前也做过好几年的江湖游医,又师出名门,在夏北口碑很是不错。
    呼罗王这下心思就活起来了,就算吕墨晗不能治愈明筝,但以他在夏北医学界的地位,肯定能介绍别的隐世良医给他们。
    这不比他们自己在夏北乱撞要好的多吗。
    虽然呼罗是仅次于夏北和大燕的小国,他也算一国的王上,但到了别人家的地盘,总归要找个靠谱熟人才方便办事。
    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他呼罗王还是懂的。
    “呼罗王此行还没通报给圣上吧。”
    一句疑问句,但闫斯烨是用陈述的语气淡淡说来。
    闻言呼罗王咧嘴嘿嘿一笑,“这不是事出紧急吗,跟往年参加庆典不同,不大方便提前告知新帝。”
    闫斯烨知道他怎么想的,这呼罗王别看一副草原人的雄壮长相,心思可是细得很。
    呼罗王很清楚他跟闫继昌之间的兄弟隔阂,尤其是闫继昌,做皇帝前就是个心胸狭隘之人,坐上帝位后更加想行使他帝王的权力。
    不允许任何人挑战他的权威。
    他这位置坐的越不稳,争议愈大,他暴露出的急功近利就愈发多起来。
    若呼罗王直接来找他,他一定不会直接把吕墨晗找来,那可是闫斯烨的人。
    让吕墨晗来给呼罗国的公主诊治,等于变相承认闫斯烨身边能人众多,连瞧个病都得他的府邸出人手。
    以闫继昌的小心眼肯定不愿意,估计会先把宫中那些御医聚集起来,拖拖拉拉地给他女儿看病,可能问题没瞧出几个,时间倒一点一滴地消耗下去了。
    这闫继昌有私心,耗得起,他家宝贝闺女可耗不起。
    要想不成为皇室争斗下的牺牲品,就必须绕过闫继昌。
    所以呼罗王就做了一个胆大的决定,这次的行程没有上报给夏北帝,偷偷带着妻女就跑来帝都了,按理说这是极其有违礼法的。
    晏水谣想到赫兰之前在庆平镇遇到明筝,便问,“公主当初怎么一个人在庆平镇酒楼?”,
    明筝顿时瘪起嘴,然而说到这个,呼罗王就气不打一处来,“我们出发的时机不好,正值大燕跟夏北两军交战之际,但明筝的病实在拖不得了,尽管局势不明朗,也只能硬着头皮上路了。”
    “不过时局乱也有乱的好处,没人注意到我们,这一路上倒也平顺。”
    呼罗王抬眼看了下闫斯烨,“只是我没想到,大燕攻伐的速度这么快,比我预想的更早逼近夏北帝都。”
    他说的是实话,闫斯烨没有不悦,还很赞同地点一点头。
    呼罗王见他毫不介意,这才继续说下去,“我当时以为,王爷还被困在大燕,就计划到帝都安置下来后,直奔吕大夫的住所,我们早先在宴会上有过几面之缘,他肯定认得我。”
    “哪知战势汹汹,我看大燕接连赢下几城,就感觉状况不对,只怕我们进了帝都,到时等大燕攻进来可就出不去了。”
    所以呼罗王本来是准备从另一侧小道撤离的,若真走了那条路线,没准会遇到正往龙潭岭赶的闫斯烨一行人。
    可明筝公主不干了,她都走到这儿了,特别想去夏北几个热闹城镇玩一圈。
    尽管身体上的反应日渐加重,但年轻人么,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她趁着她爹娘没注意就跑去以歌舞出名的庆平镇了。
    这把呼罗王刚长出来的胡子又气掉了一片。
    赶紧带着几个近侍在附近客栈酒楼挨个寻找。
    后面的事不用说晏水谣也知道了,这草原公主在庆平镇的潇洒日子没过两天,大燕就兵临城下了,把她从客栈强行带走。
    晏水谣嘴角抽了一抽,这姑娘也是挺坑爹的。
    看来在坑爹这件事上,古往今来都一样。
    “等王爷跟大燕的闪电战结束后,我们好不容易找到这臭丫头,稍作休整,原本是要快点入城的,但前段时日的暴雨导致难民激增,帝都进城的入口管控更严格了,我们费了番功夫才混进来。”
    闫斯烨轻轻颔首,接他的话往下讲,“再然后又碰上先帝驾崩,举国哀丧,各地府衙都忙作一团,每天进进出出不少人。”
    “哎,可不。”呼罗王一脸尴尬,“多事之秋呐,干点什么都不顺。”
    晏水谣觉着他的运气也太差了点,什么都被他赶上了,真该去庙里上炷香拜一拜了。
    闫斯烨思忖须臾,“您住我这儿不大方便,容易被人盯上。”
    他看向赫兰,“我记得贾龙在城郊的宅子空荡,你带呼罗王去那里住,若有人问起来,就说是贾龙父亲那边的亲戚。”
    “收到。”
    贾龙那头的亲戚多,经常有个头疼脑热的来帝都看病,就会去贾龙的宅子里暂住,省一笔客栈费用。
    总比四王府人多眼杂的,还有个不知底细的安穗随时出入,不太安全。
    赫兰在前方领路,刚准备带呼罗王从后门离开,脚边突然滚来个绒球。
    小雪狼着急地扒拉他裤腿:等,等等,别走,牛肉留下啊喂!
    “诶。”明筝突然蹲下来,对小雪狼充满好奇,伸出双手把它举高高,看了会儿,赞叹道,“它好……”
    小雪狼美滋滋等着被夸赞,就听她用不可思议的语气说,“好胖呀。”
    小雪狼浑身一僵:你礼貌吗?
    这个评价说到闫斯烨心坎里去了,他借题发挥地冷笑道,“是个人都看出你胖了,还吃。”
    小雪狼深感侮辱,本来乖乖被美女举着,此时像只打挺的鲤鱼激烈挣扎。
    明筝抓不住它了,只能放它到地上,它扭动着短肥的身躯,非常灵活地奔到晏水谣脚边,把头一把埋进它阿妈两脚之间的缝隙里。
    漏在外头的一截胖身体一抽一抽的,显出极度的悲伤:呜呜呜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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