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点进化

第101章


“请不要怀疑,我知道你的名字叫胡高,斯特菲尔牧树人和我们的族长说起过,请相信我,我是来帮助你的。”鹰人看了看四周,明亮的双眼显然比我看得更远更清楚,“如果大人您相信我,我带你离开这座城市。”
“好...我听你的。”面对这个陌生的环境,我心中不犯怵是假的,就算我的实力强横,魔族的高手可也不会少,象六翼魔王那样的多来几个,我同样受不了。
鹰人不再说话,看着我点点头,翻动双翼冲向高空。
跟着鹰人不断爬升,直到下方的高楼大厦了变成小白点,鹰人才带着我向一个方向直直飞去。
“胡高大人,您为什么会相信我,不怕我是魔族派来抓你的人?”鹰人一边快速飞行一边说道,在他的身体上,长出一层厚厚的羽毛。
“我...当...当然...信你了...斯特...菲...菲尔这个名...字,可不是...谁都知道的...”这起码已经飞到了近万米高,空中的寒气几乎把我冻僵,而空气却稀薄得让我微微有种窒息的感觉,的确不是生来就是飞的呀,看看人家,根本和刚才在下面没什么两样,扇动翅膀也是轻松自在,显得悠闲得多。
“你很冷吗?哦,对不起,我忘了你并不是飞行类的兽人,让我抱着你飞吧?”鹰人一个转折,把我抱住,同时加快速度直直向西飞去。
直到此时,我才明白什么才叫真正的飞行,鹰人飞行的速度之高,只怕连魔族的四翼魔王也无法相比,难怪这魔界的兽人族会派鹰人来帮我逃出城外,不过是飞了一个多小时,用我的概念来算,至少也达到四五百公里,好在鹰人对我还算不错,知道我受不了这样的高空的极速飞行,出了城之后,就降到了千米左右,这让我舒服了很多,同时也开始观察周围的地势。
对魔界的了解我还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即使如此仔细观察,仍然了解不多,魔兽和人界总的说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同样有山有水,但自然空气中的魔力分配却比人界多得多,当然,这仍然无法和失落之岛那样充沛的魔力分布相比,魔族的居民很显然大部分都聚集在城市中,只有少部分人以镇为单位散居在各个不同的区域,这更象地球现代的人类文化,城市文明成为魔界文明的主导。
飞过三座高山,鹰人将我在一个山坳里放下来,“这里魔族的人很少来,大人您顺着这条山坳过去,会有人接您,我得回去复命了。”
“多谢,不知道你的名字是什么,哪天有空找你学学飞行的技巧。”我笑着说道。
“叫我伊高得了,我们鹰人族的人都叫伊高,如果找不到我,随便找个鹰人族的战士都能教您,事实上,我很佩服大人您的计策,如此轻易的从魔族数千人布防的研究大楼里逃出来,反而让魔族的人满城找您。”伊高笑着说道。
“不过是运气好而已,那么,再见吧,相信这次魔界之行,我会有很多收获。”我笑着说道。
告别伊高,我顺着山坳低空飞行了不过四五里路,转过一个弯,十几名兽族人出现在我的前面,有熊人狼人,也有牛头人和一两个精灵。
“好漂亮的屁股。”我在心里低低的呻吟一声,那两个看来属于女性的精灵族人正背对着我低低谈论着什么,不过那双已经融入魔界文化的穿着超短裙的长腿却让我立即想入非非。
“请问是胡高大人吗?我是兽人族的王子路易,特地在这里等您。”长得最高大的一个虎头人见我飞过来,上前一步对着我大声说道。
“叫我胡高就成了,很高兴得到兽人族的帮助,如果不是伊高帮忙,我逃是逃出来了,还不知道该往哪里跑呢?也不可能在这里遇到这么多兽人族和精灵族的朋友。”我笑着说道。
“哪里的话,斯特菲尔大人和我谈起过大人您,如果不是您,只怕我们的家乡现在已经被魔族踩在脚下了,请容许路易介绍一下,这位是精灵族的公主玛丽小姐,这位是公主的表姐沙诺小姐。”路易一点没有兽人族应有的野蛮气质,反而显得文绉绉的说道。
“很高兴认识你们,只是我不太明白,你们不是魔界本土的居民吗?奥兰多大陆怎么是你们的家乡?”我走到路易面前,对两个向我点点头以示招呼的精灵族女人点点头,心中一阵不爽,怎么精灵族人跑到魔界来了?难不成她们是在我围剿多贝利山中的精灵之城时逃出来的?或者在我到达之前,就到魔界来帮助魔界当卧底,准备扫平这里的兽人族?以前对精灵族的种种恶劣行为不的满,也在我轻微的点头中不经意的流露出来。
“当然不是,不过这里也可以算我们的第二故乡了,毕竟我们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十万年,这样吧,胡高大人,请跟我来,咱们边走边说,我的父亲和玛丽小姐的母亲都在等您呢。当然,为了再确认一下大人您的身份,我们希望您能露一下您的秘银双翼和精控能力,毕竟斯特菲尔大人也只是大概说过一下您的样子,我们这也是为了确保兽人的安全,请您包涵。”路易向我点点头说道。
“可以理解。”我笑着说道,“这样吧,送你们一点东西,刚才发现这一带有种很特别的富含一种特殊魔力的金属,虽然说不清楚,但想必也是相当珍贵的。”
双手同时插进泥土之中,精神力的思感在我的脚下迅速的散开,虽然这种金属在泥土中的含量并不高,但我还是有信心把它提取出来,感觉到快速凝聚到双手手心的金属已经有拳头大,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花了已经足足两分钟时间,这在我拥有操控金属的能力以后是不可想象的,如此慢的速度,即使是精金,也至少应该有七八公斤了。
从泥土中抽出双手,我把手摊开,同时感受到一股强悍到可怕的魔力迎面向我冲击而来,带着淡淡蓝色的金色金属似乎拥有意识一般将这股魔力凝成刀气直直的劈向我的头顶。
“嘿...”突如其来的受到这种怪异的攻击,我第一时间取出一大块精金在身前凝成厚厚的精金盾。
魔力刀力与精金盾之间似有似无的接触,在精金的表面闪出一连串火星,才消散于无形,而带着我的意识的精神力也在第一时间进入了泛蓝的金色金属中,一个强悍的意识在同一时间与我的精神力发生了碰撞。
“大人,快丢下,这样大的两块蓝紫金是拥有金之灵魂的,让它重归大地,它才不会攻击您。”耳边响起路易的惊呼声,但此时我却已经预罢不能。
金之灵魂与我的精神力的每一次碰撞,都将我的精神力撞散一点,但同时的,它也明显的变得弱小一些,终于,当金之灵魂明白到无法脱离我的控制之后,在怪异金属中停止了运动,被我的精神力挤压到一角,直到此时,我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但意识之海内的金虫却一下子活跃起来,不再受我的控制,顺着我的手心直直爬了出来,一下子趴在怪异金属上,大口大口的撕咬这怪异的金属,足足过了好半晌,我这才意识到,这小家伙竟然把被我逼到金属角落中的金之灵魂生生吞了下去,而这一大块蓝紫金也似乎一下子失去了灵魂一般,只保留了那强悍的魔力,却不再有任何意识,随着我的控制轻易的在我的手心中变成一把小刀。
“大人,太可怕了,这可是蓝紫金呀,这么大一块,而且是拥有金之灵魂的蓝紫金,竟然能被大人您如此轻易的操控,它的硬度和魔导能力在精金的五十倍以上呀。”路易呆呆的看着我手心中的蓝紫金,兴奋的说道,而站在他身后的两位极品精灵族美女也露出兴奋的眼神,似乎这么一小块蓝紫金比一百公斤精金还要来得珍贵。
“是我运气好,如果不是我的护体金虫吞食了它的灵魂,只怕我现在想罢手也没办法。”我笑着说道,把两块被金虫吞噬掉金之灵魂的蓝紫金丢到路易和玛丽手中,“既然珍贵,就送你们好了,初次见面,没带什么见面礼,用送你们一点你们自己的土产好了。”
“胡高大人真幽默,只是您或许不知道蓝紫金的珍贵,不论是什么样的武器,只需要一小点儿蓝紫金,就立即会变成足以达到类神器级别的极品宝刀或是宝剑,我们精灵族在这里和兽人族一起生活了十万年,收集到的蓝紫金总量也不过这么一点儿,用了一小半,制作出来的弓箭‘金之咆哮’就已经达到神器的极高水平,难怪斯特菲尔大人会如此推崇您,我为我之前对您的冷淡表示歉意,因为我一直不相信,象胡高大人您这样年轻的人类,会拥有这样的能力,也不相信您会如斯特菲尔大人说的那样,虽然表面上很可恶,心地却如此之好。”玛丽公主轻轻抚摸着手中的蓝紫金,微显兴奋的说道,和我记忆中的精灵族完全不同,“但是,这样贵重的礼物,我个人是无权收下的,而且我们精灵族也没有什么好东西来和大人您交换。”
我一下子傻眼了,倒不是这蓝紫金有多珍贵,护体金虫在吞噬了金之灵魂之后,回到我的意识之海中,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金虫模样,而是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金色小人,坐在我的灵魂的肩上,显得异常亲昵,从直觉中,我感觉得到,此时的金虫已经进化成人形,并且拥有金之灵魂同样的金控能力,这和以前的金控能力是不一样的,是对金属中的魔法力的控制能力,而我,也不需要再象之前那么费劲的去收集泥土中的蓝紫金,完全可以象控制其他任何一种金属一样轻易的去掌控这种新的金属,让我发呆的并不是蓝紫金的可贵,而是玛丽表现出来的气质,高贵却不高傲,即使想要把这块对她来说巨大异常的蓝紫金拥有,却又能大度的放手,这和我见过的任何一种精灵都不一样,她们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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