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点进化

第121章


冥王黑着脸说道。
“笨呀你,这么好的空间之门,干嘛非得关了?咱们可以通商,可以用人界的物品和你们交换,你也可以把这片蛮荒的冥界修得和人界一样好,甚至可以帮你们种种树,养点花什么的,干嘛非得关闭?安东尼奥,你自己想想吧,三年后我会再来,咱们再作商量,说不定还可以组织旅游团,让人类到你们这里来参观,或者你们的人也到人界去看看,当然了,如果谁心怀不轨,得,我的太阳石就会照到冥界的大陆上。”
“你的提议很怪,但也让人非常动心,我会仔细考虑的。”安东尼奥再次望了望我,眼神中不再是彻底的仇恨,反而多了一丝其他的情感,然后,再次转身,慢慢的走向远方。
欧沁歌尔看了看我,有些气愤,又有些欣赏或者其他的情绪,“随你吧,一百一十次雷暴,冥界就算用十万年的时间,也不可能恢复到之前的繁荣,加上你的太阳石是他们天生的克星,这里的事,以后我不会再管,就交给你们二十二位新晋神灵解决,嗯,找机会我也要晋升为神,胡高,你用什么办法躲过五次雷暴的?”
“不告诉你,呵呵,当然了,我会告诉我的老婆,你自己想想。”转过身,招呼着一干手下嘻笑着飞出空间之门,回到失落之岛。
各位大大,《终点进化》写到这里就该结束了,感谢大大们一直以来的支持,说实在的,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也会有精彩的章节出现,但三十几位神的出现,已经不会让战争再有任何悬念,所以,如果大大们觉得意由未尽,遇水腾在此道歉。
作为处女作,遇水腾对《终点进化》是绝对不满意的,还好,遇水腾努力寻求进步,扩开写作方式,希望大大们能在遇水腾的新作《坏猪封神录》中找到快感。
谢谢各位。
第97章 后记
一年后,丽姗挺着大肚子靠在我的怀里,“老公,你都当神仙了,为什么还能让我怀孕,我在嫁给你以前,几乎天天都...也没怀上过。”
“谁说神仙就不能生宝宝了,呵呵,丽姗,你后不后悔我带着二十一个神仙把魔族一百多万军队全送上了太外空?”轻轻抚摸着丽姗的小腹,我微带内疚的说道。
“不后悔,因为,他们用他们的生命换回了你们二十二位神的仁慈,帮助我们找到了魔界冰封的原因,大海中的海族,竟然用了近万年的时间在不知不觉间压缩我们赖以生存的陆地,如果不是你们找到了北部海洋的盐份被海族收集封藏,只怕再过几百年,南部海洋也会停止流动,让魔界南部唯一的大陆也被冰封,从此魔族消亡,用一百万魔族士兵的生命,我们换取了你的仁慈和帮助,让北部冰原大陆重新成为我们魔族的土地,所有魔族的人们,都只记得你的好。”丽姗说道。
“你可不能把好处都归到我的头上,你妹妹才是第一功臣,如果不是她发现了北部冰原大陆周围海洋完全近乎淡水,也不会让我想到以前看过的一部名叫《后天》的电影,也就不可能查到冰部被冰封的原因。”我笑着说道,“对了,你妹妹丽娜她成天就那么忙吗?好象你说过要介绍她嫁给我的,怎么,反悔了?”
“人家哪有反悔,你看我后脑的胎记是在哪边?”丽姗娇笑着坐起来,同时拉开后颈的长发。
“呃...你就是丽娜?”我苦笑起来,都怀上我的孩子了,我竟然不知道,“丽姗呢?”
“她呀,咯咯,这会儿正在生产,你就要当第七个孩子的爸爸了。”丽娜娇笑起来。
“她在哪里?快带我去看她。”我从椅子上跳起来,思感同时四面八方的四散开来,魔界、冥界、人界的四下寻找。
两年后,多贝利山脉的主峰多贝利山的山顶,我抱着丽姗为我生下的已经满周岁的女儿躺在躺椅上,春日的阳光让我舒服的让眉心的太阳印迹变得越来越亮,而我的小女儿的眉心,也同样拥有一颗小小的太阳印迹,这就是她和我一样,在终年积雪的山顶上舒服的闭着眼一点也不觉得寒冷的原因。
“老公,吸血鬼族为什么和魔族一起退兵?”海沦用了足足一年多的时间,重建菲克斯帝国的体制,将巴古帝国和约克帝国的划入菲克斯帝国的版图,奥兰多大陆第一次统一成一个国家,参考魔族的政治,实行了君主立宪,现在,海沦早已经没事可做,虽然仍然是女王,但权力早就下放到了三个国家不同的首要人物手中,这才成天没事的和我呆在一起,此时的她,肚子已经微微隆起,我辛苦工作了三个月,才让因为曾经的性病几乎失去生育能力的她满足了心愿。
“喔,一直没空告诉你,经过那一次进化之后,我带着五个铁叶树小屁孩神仙去了一趟极北之地的那座大岛,通过那里的空间门,你猜我去到了哪里?”把怀里的女儿放到身旁趴着的嘟嘟毛茸茸的背上,我伸出手臂将海沦揽进怀里。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海沦怕冷的在我的怀里缩了缩说道。
“魔界,吸血鬼族根本就是魔族的附庸种族,其实那里的种族很多,也有一些土著附庸在魔族的羽翼之下,这个我在被俘虏到魔族的那一次就见到了,只是没想到吸血鬼族竟然是魔族的第一附庸族,这下你该明白为什么魔族退兵之后,吸血鬼族就消失了吧?”我笑着说道。
“难怪吸血鬼族使用的武器,都和魔族士兵用的一样,比起海族的士兵要高好几个档次,那么,翼人族呢,一直没见它们有动静,不会是你暗地里下了黑手吧?”海沦想了想,娇笑起来。
“不是我,是斯特菲尔和塔克两个老家伙干的,呵呵,这些家伙把他们全绑在山里饿了一个多月,只说了一句话,就让那些蠢货再也不敢飞出多贝利山,给多贝利大山当了义工。”我呵呵的笑起来。
“义工?”海沦显然并不明白我的意思,抬起头好奇的看着我。
“就是帮着在山里修路,两个老混蛋说了,多贝利山里以前他们盲目种树,都没修一条小路散步,而且很多峡谷还得他们花时间精力去搭蔓藤桥,很累人,还有,你当这顶峰上的平台是自然就有的吗?花了翼人族半年时间才修出来的呢,而且保持了大自然的原滋原味。”我笑着解释道。
“他们可真会着弄人。”海沦也笑起来。
“那么,艾莉她们呢,还有昂利他们二十一个神仙怎么一个也没见到,我现在也被你弄成老不死的了,怎么我的思感在三个位面都找不到他们?”海沦问道。
“艾莉带着玛丽、莎诺、吉雅娜在中国旅游,月影则是回娘家了,大概还得几天才能回来,丽姗、利达娅这会儿应该是在法国疯狂购物,现在我身边就只你、丽娜、欧沁歌尔和兰妮,你看我多可怜,你怀孕了,兰妮在一个月才会想一次,欧沁歌尔最可恶,说什么她的身体还需要几十年时间才能实体化,我操。”说到最后,见小女儿似乎被吵醒,我把声音放到了最低。
“中国?法国?那是哪里?还有,你还没说昂利他们在哪里呀?”海沦抱过丽姗为我生的女儿一边轻轻摇动一边说道,怀孕的女人都拥有最光辉的母爱,小女儿靠在海沦的怀里,很快再次沉睡。
“他们,呵呵,在美国的阿拉斯加当乞丐。”想到那些倒霉的家伙,我就兴奋的笑起来,把刚刚睡着的女儿又吵醒,睁着圆圆的大眼好奇的看着我。
“乞丐?不会吧?”海沦笑起来,用手指逗逗女儿的脸,“神仙还能当乞丐?”
“怎么不能,我说的那个位面,就是以前告诉过你们的我的老家地球,那里,是没有魔法元素的地方,就算他们是神仙,在赌场输光了钱,也只有当乞丐的命,哼,再等两个月才接他们回来,免得这些家伙以为除了打麻将就没事可做了。”
“老公,你真坏,还当他们的神王,我看你简直就是一个魔王。”海沦娇笑着说道,引来女儿咯咯的笑声。
“神王魔王不过是一念之间而已,这世界上哪有什么真正的神王和魔王?”我笑着站起来,飞向山下的森林,肚子饿了,弄头七八阶的魔兽换换口味。
三年后,位于菲克斯城中心广场上的神王殿落成,所有参加过此次‘神魔之战’的英雄人物的雕像,由全大陆数百位雕术家汇聚在这里历时三年终于完成,这一天,全城所有的人,包括来自约克帝国和巴古帝国的首要人物都汇聚到此,我的雕像,被刻在了大殿的广场上,身后,一字排开海沦、艾莉、月影等十一位老婆,再之后,则是二十一位现在大概又在阿拉斯加当乞丐的神灵。
“我并不想来参加这个落成典礼,因为,在战争中,我所看到的,是全大陆的人们精诚团结在一起,不断为自己生命的自由奋争的辉煌,神与魔,不过在于一念之间,形态的不同,不过是种族的差异,所以,你们不必期待我们能为你们带来多少希望,希望是在你们心中,不断的奋斗,才是人类、魔族发展的希望。”说完这些,我的手插入了广场上的石板,近千吨重的精铁在我的雕像的右侧快速升起,‘神魔之战的首要功臣,不是神王胡高,也不是我身后的众位妻子和神灵,而是一万年前已经逝去的人类女魔法师,圣魔导师丝蒂安,在大战之中,驻守罪恶之城和十三战堡,最后转战约克帝国的由狮王比特带领的兽人族,以及,千千万万在大战中消逝的亡灵,记住他们,是每一个现在还活着的人应有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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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十一个老婆九个孩子到冥界游玩(其中多了丽姗的妹妹丽娜、神龟进化出的欧沁歌尔、还有从我的灵魂深处分离出来的淡金色皮肤的金之美女兰妮),与冥界之王安东尼奥商讨三年前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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