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锦衣卫,永镇大明一万年

191 真正的战斗


    尼玛伞在第一轮的射击中并没有被击中,他暗道:萨满保佑!
    其实天雄军的火铳,精度并不是很高,许多弹丸要么飞上了天,要么就打在泥土里。
    清兵混乱的原因,是前面栽倒的马匹和人,对后面的骑兵造成了阻碍。
    但也仅仅造成阻碍。
    更多的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前狂奔,鲜血和杀戮,更加激发了这些鞑子的凶性!
    尼玛伞决定,要让这群可恶的尼堪,承受最痛苦的折磨!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冷笑!
    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第一排的火铳手发射完毕,立即后退,第二排的火铳手手上端着装填完毕的火铳站了出来。
    黑洞洞的枪口,就跟死神的双眼一样,要把人的灵魂给吸进去。
    “不!”
    尼玛伞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呐喊,凄厉的叫声,几乎要刺破长空。
    呯——呯——呯——
    又是一轮无情的射击,火药燃烧冒起的白烟将天雄军的火铳方阵笼罩。
    尼玛伞被一粒黄豆大小的弹丸击中,整个人好像被人用铁锤重重打在了胸口。
    还好他身上穿着特制的铁甲,铅丸并没有深入。
    厚重的铁甲保住了他的性命,却也将他推向了深渊。
    尼玛伞惨呼一声,从马背上摔下,一阵的天旋地转,随后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一只硕大的马蹄!
    踏!
    踏踏!
    踏踏踏踏!
    无数的马蹄呼啸而过,从他的身上踩过去。
    渗人的骨折声响起,穿着铁甲的尼玛伞,就如同被铁皮包裹的猪肉,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伤痕,其实内里早就成了一团烂肉。
    尼玛伞的生命力顽强,惨叫声一声高过一声。
    呯——呯——呯——
    五轮齐射过后,三百清军铁骑只剩下一半。
    许多的清兵被打的血肉模糊,在地上滚来滚去,捂着伤口惨嚎。
    而在明军前短短的百步距离,已然成了清军的修罗场。
    鲜血混合着泥土,形成了一片沼泽,将清军的铁骑陷进泥沼里。
    而剩下的骑兵,因为失去了冲击力,就成了明军的活靶子。
    方正的天雄军,只有四百五十支火铳,其中三百支鲁密铳,一百五十支鸟铳。
    它们被分配给一百二十五名火铳手,其余之人皆是辅兵,帮助火铳手装填火药、弹丸,通条。
    而这一百二十五名火铳手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把那该死的铅弹,打进敌人的身体里。
    “放!”
    第一排火铳手点燃火绳,他们的手稳重如山,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放!”
    第一排火铳手自动分散距离,第二排的火铳手迅速接替,前排变后排,无缝衔接。
    “放!”
    第三排、第四排、第五排……
    等到第一排重新点燃火绳,他们的火铳枪管已经冷却完毕!
    无情的铅弹、冷酷的火铳手、爆裂的火药,组成了一部高效、严密的杀人机器。
    天雄军的这批火铳,出自凤凰城的兵器局,全都是花高价打造。
    面对清军的骑兵,简直是一面倒的屠杀。
    而战无不胜的大清铁骑,从未遭遇过如此猛烈的火器攻击,一时间被打蒙了。
    远处观战的豪格、勒克德浑,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明军的火器,什么时候如此犀利?”
    “在这种武器面前,我大清的猛士,能有多少可以填?”
    豪格在这一刻感到了恐惧,而且是那种深入骨髓的寒冷。
    他们不是没有见识过明军的火器,想当初的萨尔浒之战,明军就使用了诸如火炮、火铳、火箭等五花八门的火器。
    只是在清军的凶悍面前,火铳在明军的手中,还不如烧火棍来的有用。
    而且那些明军的火铳、火炮,经常会炸膛。
    许多明军的火铳手在释放过一次铅弹后,还没来得及装填第二发子弹,清军的大刀已经砍到了他们的脑袋上。
    躲在后边观战的旗人百姓,此时还在拼命的欢呼加油。
    他们距离较远,看不清战场上的真实情况,但是火铳发出巨大的呯呯声还是把她们吓了一跳。
    她们无法参与战斗,只能提供这种朴素的加油打气。
    这些旗人百姓无比的坚信,旗人猛士,一定会将对面的明军尼堪打败。
    但这种欢呼,落在清军士兵的耳朵里,却显得无比讽刺。
    爱新觉罗豪格终究是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的将领,他在第一时间作出决断。
    “让所有士兵压上去,一鼓作气,打垮对面!”
    “明军的火器不是无限的,他们的火铳需要时间休息!”
    勒克德浑得到命令,终于找到了主心骨,急忙传令下去:“全军出击!”
    豪格阴沉着脸,道:“明军的火器再犀利,也只有区区百多人。就算是用人填,也要把这群明军消灭在这里!”
    一时间,剩余的一千二百个清兵,嚎叫着冲向天雄军的所在。
    方正对这次急行军做了充足的准备,他只携带了五天的干粮,其余的牛车、驴车装的全是火药。
    他来自后世的兔子家,天生有活力不足恐惧症。
    而他学习的目标,则是大汉的冠军侯——霍去病。
    当年霍去病千里奔袭,打败匈奴人,封狼居胥。
    靠的也是装备精良、以战养战。
    方正打的也是这个主意,所以他才能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盛京,才能在最快的时间里拿下白塔镇,得到补给。
    对面的清军如同蚂蚁,黑压压的一片。
    胡一刀眼中精光爆闪,他知道,就算清军再来上五千、一万,只要他们的兵器、弹药充足,清军也休想跨雷池一步!
    他现在可是标准的火铳迷!
    从昨天到现在,他自己搂着一杆鲁密铳睡了一夜,对火铳,他比对老婆还要上心。
    “进!”
    第一排的火铳手齐齐向前一步。
    “放!”
    第一排的火铳手开火,随即第二排火铳手跟上。
    这些火铳手组成的排队枪毙方阵,如同压路机,缓慢而坚定的向清军方向前进。
    冰冷的杀人机器,化身绞肉机,碾压着这个时代的最强军队。
    呯——呯——呯——
    一排二十五杆火铳迸发,最少有十个清兵被铅弹打中,惨叫着倒下。
    这次对面的清军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向天雄军发起了还击。
    嗖——嗖——嗖——
    破风声传来。
    箭雨如期而至。
    “啊——”
    天雄军的火铳方阵,第一次遭受了伤亡。
    虽然百分之九十九的弓箭都被钢盔、板甲格挡,但保不住有那几个倒霉蛋,居然被箭矢射中面门和脖子。
    射中面门的那个还有得救,但是射中脖子……
    火铳兵带队什长陆文章正在指挥手下的火铳兵作战,利箭袭来,他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战友被箭矢射中了脖子。
    那个火铳兵是他的好朋友。
    但是他却无法伸手救援,因为如果他动了,整个队伍也就乱了。
    “阵形就是火铳兵的生命!你们要记住,即使是我被击倒,你们也要继续射击,替我报仇!”
    这是方正在训练队列的时候所讲的话。
    每个火铳兵都记在心里,其实不单单是火铳兵。
    就是那些盾兵、枪兵,接受的也是同等规格的队列训练。
    清兵的弓箭又狠又毒,专挑明军的弱点下手。
    如果不是火铳射击冒出滚滚浓烟,阻碍了清军的视线,还会有更多的火铳兵倒下。
    方正在后边看的心中滴血,每一个火铳兵都是宝贝!
    “看来还要给他们设计面罩、围脖,最好把四肢也给裹上铁甲。”
    只是那样,火铳兵就失去了机动性和灵活性。
    “唉,要是有坦克就好了。”
    方正现在无比的怀念,后世的那些先进武器设备。
    在发射了五波箭雨后,清军射出来的弓箭变成了软脚虾,根本无法对天雄军造成有效的杀伤。
    而天雄军在付出了十余人的伤亡后,继续进行着超高效率的杀戮。
    死在天雄军火器方阵弹丸下的清军人数,已经超过了三百人。
    还有不少中了铅弹,躺在地上惨嚎、打滚,只求速死的鞑子兵。
    等到火铳兵方阵前进了五十步,方阵立刻派上医疗队,将受伤的火铳兵用担架抢救回来。
    这些受伤的火铳兵,每一个都是宝贵的财富。
    轻伤的养好了就是精锐的老兵,伤重的可以培养成教官。
    有些他们的薪火相传,方正的天雄军,会越来越强大。
    此时清军大部仍旧在发起冲锋,他们已经失去理智,变身成为杀戮机器。
    就算现在站在他们前面的是自己的老爹、老妈,估计也会毫不犹豫的挥刀砍下去。
    在清军这边,足足有五百个马甲兵,他们的身上都穿着重甲,特别是几个牛录章京,身上的铠甲起码有两三层。
    这种防御,堪比后世的防弹衣。
    即使被铅弹击中,也只是射穿铁甲,擦伤皮肉,身形被打的一顿,但是在休整过后,继续发起冲锋。
    更让方正心惊的是,清军当中还有一个重盾小队。
    他们穿着厚重的盔甲,手持重盾,脑袋上戴着避雷针一样的头盔。
    他们的速度很慢,但是却走的很稳。
    火铳兵的铅弹,根本无法射穿那些包裹着牛皮、铁皮的厚重木盾。
    而在木盾的后边,则是一队队清兵。
    “玛德,这个时代居然还有防爆盾牌!这尼玛如果没有手榴弹,还怎么打?”
    方正对于这种情况也很无奈。
    他自然有解决办法,那就是用大炮轰他娘的。
    可是最轻的火炮也有百八十斤,根本不适合他们这种长途奔袭的部队。
    在现有的条件下,速度、火力,只能二选一。
    这次战斗,也将方正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跟清军交手的缺点暴露无遗。
    而这仅仅是清军的留守部队。
    方正很难想象,此刻的宁远、锦州,在面对比这还要凶悍的清军,是何等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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