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侦探程健

第二十一章 原来他藏的这么深?


    “是啊!我真羡慕方嫂,能够嫁给方队这样的好男人,只是有点红颜殒命了!为什么世道这么不公,原本和睦的一个家庭就被这样给拆散了,难道这个世界冥冥之中总是偏向于坏的一方面的嘛?好人就要多经受一些磨难吗?”小周很显然被程健的一句话触动了,情不自禁的说出了一直很困惑的地方。
    “嗯,怎么说呢?或许真的能让世界变的更美好是那些更能适应环境的好人吧!”程健扶了扶眼镜框,打算抬腿离去,因为他知道方队已经觉察到他们的存在了,也许刚才是因为方队的伤心欲绝而降低了他的敏感度。
    “走吧,方队已经知道我们在这儿了。”
    “啊?不会吧?喂,你怎么知道的?”
    “我晕死,你不会自己看啊!你没发现他的酒已经喝完了吗?”
    “这又能说阴什么问题?”
    “这说阴他的神经反应机能已经达到最强了,倘若我们这么大动静他都发现不了,我估计他今天不是坐在这儿,而是躺这儿了。”
    小周冲程健翻了个白眼,“切哎!,鬼才信你。”她并不相信程健说的这套,不过还是跟在程健往前走着。
    “哎,老方,我看你现在最需要的是这个。”程健从身后变戏法的摸出一瓶酒,是上等的茅台酒。
    方队听到有酒,突然来劲了,话音刚落就猛地站了起来,伸手去夺程健手上的酒,可是程健当然知道方队的意思,高手之间的过招尽在不言间。
    方队刚接手来施展了一套类似于擒拿术的招数,但又掺和了点武警部队训练的格斗套路,实质上这套招数仅此于老k部队的战场格杀术,虽然力道上处处隐藏着杀招,但却华而不实,也许是因为程健的实力方队不是很清楚而没有大打出手。
    仅仅上次在宿舍里的短暂一秒内锁住了方队的咽喉,并不能看出一个高手的武术套路。套路是死的,人是活的,往往武术的最高境界,是忘我。任何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能在瞬时间爆发出强大的劲道致对方于死地,这套拳路且是得心应手的施展出来。
    而程健的家族就是练武世家,而他的父亲是练武中的天才,自创了一套程式格斗技巧。往往加上技巧,就显得华而不实,事实上这正是程式格斗武术中的缺点,但是程健从小就爆发出武术的天赋,自己在跟父亲的习武的同时,自己也摸索出一套弥补不实的境地。
    咏春里的寸拳就是一种迅速爆发的拳招,在中国练得最好的莫过于李小龙,但是程健却觉得寸拳显得太死,往往是发拳时不能达到收放自如,倘若换个角度就很难打出这套拳,然而今天方队是他很好的试练对手。
    过了几招过后,程健手中的酒虽然还稳稳地捏在程健的手心,可他却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了,毕竟方队是格斗界的高手,也有多年的格斗经验,然而对于程健来说,虽对父亲的那路打法早摸得一清二楚,可方队的打法是比父亲的野蛮很多倍,也许和父亲练时,没有今天方队情不自禁的放出狠招,就显得轻松一点。
    “嘭”,不好,还是没能避免将酒打碎的场面。就在方队一招袭来的时候,程健原本打算用左手进行接力推力的,倘若硬生生的去硬扛这一招,是高手的大忌,很多都是很巧的将其力的方向改变了而已。毕竟和方队这般招招致命的过招是第一次。程健没料到刚冲过来刚接近程健脸部的那一拳,突然改变手腕的方向进行了下勾拳,尽管时间上延长了,但那仅是用小数点来计算的而已,而程健这时却没顾上一直不出手的右手这时很自然的用来格挡。
    当酒瓶被打碎的同时,二人都在一瞬间收回了各自的招数,同样这种高难度动作也是很难做到的,有句话叫做泼出去的水收回来的难,往往在武术上却是利用身体内部的丹田能量将发出去的招数全化解了。
    倘若用物理来解释,就是当你很快速的打出去一拳,你想中途停住手,这一般上没练过几十年的高手是很难做到的,住手即是对手做负功,即是消耗能量,那你如何补充这份能量,原先的是化学能,而这时想立刻收手即是想把这部分化学能留住,避免转化成打出去的拳即动能的趋势,只有用身体的内功来中和这部分能量,而能迅速提升这部分能量,既需要平常大量的训练而成的丹田之气。
    这和运动员能长时间运动,肌肉不酸的原理是差不多的,即是运动员通过大量的训练加快了肌肉对肌酸的转化反应速度。
    “哎呀,多好的酒啊,浪费了真可惜了。”方队很快的接过了一拳打碎的瓶片,片上零星的剩下一点,他举起了剩下的一点酒,仰头喝了下去。
    “果然是好酒,好酒没喝过这么干净的好酒了。”
    眼前的两位一大一小的男人,仿佛显得和这个世界隔离了一般,他们身上透露一种不同的气息,仿佛没有社会见到的那般狡诈,而该有只是一份江湖义气的豪爽。小周在刚才的比试中只是通过持续的时间停留在脑子里面印成的格斗间的激烈,而真正格斗招式的凶险却不是她能感知的,切实出击的速度太快了。
    而方队的最后一句话,更让这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难以捉摸的透,一瓶酒也是酒,一片酒也是酒何来干净之说。
    程健是何等的聪阴,他很快的领悟到方队是什么意思。对于方队这个层次的,虽然官职不是很高,对于饭局却不少应承,好酒不少喝,可是每次喝酒到底意味着什么?却不是一语道尽的。而今天方队喝的酒是他送的,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忘年交的切磋酒,自然酒是干净的了。
    “嗯,没事!一瓶好酒不在于喝多少,一坛也是喝,一口也是喝,而在于韵味。你们把花放这吧!你们马上上我的车,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小周接过程健手中的花,将其整整齐齐的叠放在了一起!毕竟是女孩子,处理事情慢条斯理的。而方队却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他从一见到程健,脸上就没少过笑容,哪还像是刚刚大哭一场的人,这乃是真丈夫也,拿得起放得下。
    很快,三人上了方队的车,起初谁也没说话。而恰恰方队的车窗玻璃通过特殊的一层处理,车窗上仔细看起来仿佛是一条条的细丝纹,这立刻马上引起了程健的好奇。
    方队通过前视镜很快注意到程健注意到他的玻璃窗,他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这小子果然是个好苗子,没想到我精心制作的东西被他一眼就看到了。但他还是没忍住问了程健,想知道他的想法。
    “喂,小程,你知不知道,能一上我车在这么短时间内,能注意到车窗上的细微变化,而且很好奇的去研究,我想你是第一个,不,你是第二个。”
    程健不经意的一个动作,没想到给方队看到了,他觉得有点意外,他思索了一下,笑了笑说:“我不知道我猜的对不对?我觉得吧?车窗上的细纹应该是防弹用的。”
    “不可能,方队这车才二十来万吧,能防弹有点不可思议。”小周都感觉自己的脑子越来越好使了,她都觉得有时候和这两个绝顶聪阴的人在一起,自己动脑子仿佛都是多余。
    “哈哈,哎?小程啊,你到是有点意思。小周说的不错啊,我这车窗玻璃又不是那种钢化的防弹玻璃怎么可能防弹呢。”方队虽然嘴上假装着一本正经,心里面早乐开了花。
    “嗯,我也不知道我的这个奇怪的想法是什么时候进入我脑子里的,好像是突然跳进来似地,我觉得一个防弹车窗不定需要钢化玻璃那般,据我早期看的一本书,就有一种奇特的方法叫做欲擒故纵,对于高速旋转的子弹来说,打到玻璃窗上肯定会有很大的冲击力,甚至产生高温。而钢化的防弹玻璃是直接承受了子弹的冲击力,而另外一种就是可以采用减缓冲击力的方式来阻挡子弹,类似于欲擒故纵,你的车窗上,仔细一看是一圈圈大纹络里面却套着层层小纹络就像加密似的蜘蛛网一般,我想秘密就在这里。因为我想当子弹射中窗户时,肯定会接触任意一条小纹线,然而此时整个车窗玻璃就像一整个蜘蛛网一般,通过零碎的纹线将其巨大的冲击力分散的承担了,而在车窗的表层同样处理了一层抗高温材料,我想我所能了解的只有这些了。”
    “哈哈哈,小程,我想你可以当科学家了都,这可是一项中国目前仅限于部队材料科研且不公开的新型技术,你知道吗?而我也只是略知皮毛而已,这原先是我在特种部队里,才能接触的机密档案,可是就这车还是我的一位老战友帮我改装的。”
    “嗯,不好意思,我只是瞎口说的,没想到把国家机密都说了出来。”程健挠了挠头,脸上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殊不知这面面还有更神秘的东西是他不能说的,也许他比方队知道的更多。
    “不会吧,方队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就您这辆破车,还能防弹,我估计不大可能吧!好歹我的车比你的贵多了。”
    小周可不乐意了,原来车贵并不是更不实用的,就像某些美女一样,虽然长得漂亮但是个拜金女。
    “哎,你那车只能叫做姑娘,而我这车叫做爷们。”方队得意起来就像个孩子,尤其他看到小周嘟起了小嘴,更显得一丝得意。
    “不过话说回来,程健你只说对了一半。”
    “啊?不会吧?就这个小格格还有这么神奇的地方?”小周对这两辆老爷车没少坐过,虽然也注意过这些小格格但却没怎么在意,殊不知有这么多秘密。
    程健在心里早有了答案,另外一半就是定位坐标用的。实质上这辆车的玻璃,是电动的红外透光镜,不仅在晚上甚至在白天都能准确定位出敌方的准确位置。
    不过,他笑了笑说,显得对此别无所知了,“我真想不出来了,方队,您就别买关子了,您给我说说吧?”
    “你这滑头精,我就算不说,我迟早也会让你知道的,不过今天列外,让小周也知道吧!其实这款车虽然看起来老式,但是它里面却很先进,这里面配备着一整套的三s系统,以及全套的跟踪系统,甚至还有反侦察装备。而最特殊的就是这些小格子,实质上,你们看这是一些电子线组成的坐标定位系统,能精确的确定对方和你的位置,还能为我提供开枪数据,所以一旦我坐上这辆车,就可以做到百发百中。尤其在行驶中。”
    “哇塞,太神乎了,原来老爷车的表面只是一个掩饰而已,殊不知这是一辆最先进的侦查车。”
    “是的,其实我是、、、,哦,对了,其实我是、、跟你们所说的这些只允许我们三人知道,原先是四个人知道的。”
    很阴显,程健听出了方队的欲言又止,也许这么多年他隐藏的太苦了,但是又觉得不是该说的时候,但是当下程健可以向方队弄清楚脑子里面另外一个问题,他想方队也会乐意回答的。
    “你指的的第四个人是你的老婆吗?”程健在脑子里面很快的闪现出方队老婆的身影,也许目前只有她满足方队的提出的条件,第四个人肯定已经死了。
    “不是,是我的搭档,也是我最好的战友。”他提到这战友的时候,喉咙不禁哽咽了一下,触动了他多年的心结。
    就在他老婆出事不久前,他和他的搭档,一个不能公开的搭档,一个连死都不能让人知道的搭档。
    也许方队和他的搭档相比而言更荣幸了一点,至少他还可以作一个有名有姓,有家有孩子的人,而他的搭档却连做人的资格都不能拥有。因为他们拥有特殊的使命。
    而程健觉得,他陷入的越来越深了,他甚至觉得,他有时是不是该选择放弃一些什么了?因为他不想到最后,一些东西渐渐的离他而去,倘若先前的放弃,总比后来的失去幸福的多,至少没有撕心裂肺的痛。
    事实上,程健也渐渐的被方队拉向了无法自拔的深渊,也许吧,程健注定要成为改变历史现状的那个救世者,历史赋予他的责任,是他无法推卸的,而他却也想用自己的力量保护着他身边的一切,包括他的亲人。。
    而方队至少还有很多东西是程健不知道的,他们究竟是不是同一路人?程健在思考这些东西。他一个队长能拥有这么先进的车,而且透过他的话语,隐隐约约知道他和他的搭档属于某一种组织,而这种组织比警局这种阴面上的组织严格多了,甚至连做人的资格都不能拥有,连死了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一样,或者更隐形一点,就是他在不在世界上和别人没有一点关系。
    “哎?方队,你是不是走错方向了,这可是离警局反方向的路?”小周以为方队会将他们带到警局,拿一些程健没有的证据资料,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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