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剑伏魔录

第二卷 御剑 第四十节 侠客同行


    第四十节侠客同行
    用过早饭,殷素红结算了房费,加上两顿饭食,两人一共用掉二两银子加十五个铜钱。
    李云涛见了不免有些肉疼,而殷素红则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显然这样的花费在她看来很平常。
    拿上行礼,两人奔向小镇集市。昨日进城已是日暮之后,大部分店铺歇业,集市摆摊的商贩也都散市回家。所以今日要赶早去采购接下来需要使用的物资。
    白枫城的集市大部分都是周遭几十里内乡民前来换购物资或摆摊售卖自家富余农作物。许多交易还在用以物易物的形式进行,他们也接受帝国钱币,不过淳朴的乡农对自家商品往往估价不高,所以这里能够买到的东西,只以帝国钱币的价值衡量,可谓相当低廉。
    “来来来,都看看,自家婆姨织的上好棉布,又厚又结实,回家做衣服可劲穿好几年啦。”一个精神头比普通木讷乡民旺盛许多的青年汉子站在自己的挑担旁憋红了脸吆喝着,即使常年日晒赋予了他一身深暗的古铜皮肤,也遮掩不住脸颊的色彩变化。
    三匹未经染色的米白布料就立在他身边的篓筐里,另一只篓筐则装了几双布靴和一些山里摘的果子,蘑菇,草药之类的杂物。
    “大兄,这布怎么卖?”
    “换一只锄头,一只爬犁,再加两只木桶,铁锹,菜刀也可以。”
    “你要这么多换一匹可换不出去。”
    “谁说换一匹了,俺的意思是这些东西换三匹布,拿来就都给你。”
    “那你不如换成银子,再去买。”
    那汉子露出一脸茫然:“能换银子?去哪里换?”
    “哟,这可不好说,城东布庄有时候能看到老爷出来收布,看你赶不赶得上吧。或者你给送上门去?”
    “如果换银子你准备多少钱一匹?”另一人问道。
    “......一两?不能再少了。一只锄头铁匠铺卖七十钱。”
    “这鞋呢?”
    “你看着給吧,怎么也得十五个钱吧,家里婆姨忙活五六天才能做一双。”
    “你家婆姨真能干,是个好婆姨。”
    “那是,俺家那口子在家带娃,白天伺弄牲口,喂鸡,得空了顺便织布,做鞋,傍晚烧菜蒸馍,俺回家就能吃上口热乎的。”汉子抓着头,得意的笑起来。
    “那你可得好好对你家婆姨。”
    “可不是,这次东西换够了要还有剩,准备给她买个铜镜回去,家里那面让娃摔地上,都花了。”
    “那不用买新的,你下次带过来给铜镜师傅修一修,十几文,比新得还亮,可水灵啦。”
    李云涛看了那布匹,排线细密,厚度也不错,还是棉布,一匹只要一两银子,委实便宜。要知道这在小吉镇那边,最少能卖出五两。
    而那针脚细密结实的布靴,除了鞋面做得没有店家成品漂亮,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竟只要十五个铜子。他可清楚记得小吉镇那家成衣铺子里同样的布靴要价三十五钱。
    可即便是这般便宜,布靴的销路却不怎么好,因为来这里买卖的乡人大多穿的是廉价耐穿的草鞋,五个铜钱可以买两双,若是三双,只要七个铜钱。十个铜钱就可以买到无双,足够一个庄家汉字穿上一年。
    就在这汉子和问价的乡里讲话的当口,旁边摆摊卖草鞋和竹篓的老头儿已经出手了七八双草鞋。
    “这小哥,你这蘑菇果子怎么卖?”殷红素瞅着青年汉子篓子里的果子等杂物犹豫片刻,开口问道。
    殷红素身段被一身劲装展现得淋漓尽致,尽管一张俏脸由于自身气质的关系显得过于英气勃发,却掩不住那份姣好的丽色,她一开口询问,就把那个汉子脸上的红色又往上调了几个色号。
    “...女侠...,您看着给点就行,都是上山砍柴的时候顺便采的,不值钱。”憋了半天,这汉子才弱弱的说道。
    “呵~顺便,这好东西顺便可采不到,怕是没少上悬崖峭壁边溜达吧。”殷红素蹲下身来,掩在衣襟下的紧腿长裤被丰满的屁股蛋撑得滚圆。
    她伸手从那堆干蘑菇和果子里挑出来几样。
    “这是你的缘法,我却也不好说什么,财不露白的道理我还是懂的,所以也不好多给你,免得招来祸事。这样,这几样一共算你一两银子。一两银应该还不至于招来灾祸,然后这个你拿好,放在家里干燥近火的地方挂着,可以帮你驱邪避祸。”
    从怀里摸出钱袋,取了一粒官府铸造的小银锭,又在斗篷下摸出一只小小的护符出来,两样东西一手递给了那汉子。
    “一两银,这么多。用不着用不着,女侠,这太多了。”那汉子摇着手不敢接。
    “叫你拿着你就拿着,屁话这么多,你是想让其他人都看见找贼惦记么?”殷红素一把抓住汉子手腕,不给他一丝挣扎机会就把银锭和护符都塞进他手里。
    汉子也是有把力气的健壮小伙,在殷红素那看似白嫩的手下,缺失仿佛被铁钳箍主,任他脸上呲牙咧嘴,被捏住的手臂却动都不动分毫。
    面前女子看着比自己还面嫩许多,又白皙漂亮,没想到箍住自己的小手不仅力大,手上老茧的硬皮捏紧了之后,自己稍加挣扎便磨得生疼,显然是真正的练家子。
    汉子再不挣扎,赶紧将那两样物事握在掌心藏了起来。
    “这才对嘛,都是你该得的,不用觉得难为情,我实话说与你听,这银钱其实不算什么,这里真正值钱的是那护符,你要去城隍庙求它,没有二两金子拿不到手。”殷红素见他收了,这才松开箍主他手腕的左手,用传音的方式解说了其中利害。
    汉子得了财物,攥在掌心里,听了她说的话,又生出几分不真实的感觉,好似大白天做了一场梦。
    价值二两黄金的护符,自己婆姨老早就像到庙里求一只护符了,只是庙里那些护符,据说灵验的只有一两金以上,普通货色的护符,效果自然千差万别,这是邻里八乡都知道的事实,只是明面上不敢说出来罢了。
    汉子吸口气,赶紧把银锭和护符藏金怀里里衣的内袋中,再抬头看,那红衣的女侠已经和那个跟班少年消失在人群中了。
    “这次赚了,这听风菇是制作中品风系灵墨的主料,只生在背阴且山风强烈的山崖上,一般采药人为了采它,需得拼上性命。不过物有所值,这听风菇一钱重量价值一金,别看这小小一只风干的蘑菇,怎么也快有七钱分量了。
    何况还不止,这两个果子给你吃,剥开皮吃里面的种子,这果子果肉虽然美味,但真正有价值的却是这种子,就是味道苦了些,吃的时候嚼碎了,越碎越好。”殷红素将手里两颗山楂大小的红色山果上下轮换抛掷两圈,然后丢给身旁跟着的李云涛。
    “师傅,这是什么果子?”李云涛结果红色山果,以为是小说里常见的朱果。
    “浮云红,喜向阳,常生于山崖顶端南坡,只见朝阳红霞和落日晚霞,常有人将它和朱果弄混,但两者药效相差甚远。这浮云红最大的效果是提振气血,滋补精气,且药性温和。即使不加辅料,也可在气血境作为辅助修行的药物使用。
    普通的浮云红果蒂周围会生长灰色的斑点,年数过十,便会由灰变银,这两颗果子果蒂周围已经生了七颗银星,已经有了七十年的火候,若让它再过三十年,就能晋级灵果。那时药效还会更好,可惜现在就被他摘下来了,接也没法接回去。不如吃了。”
    李云涛拿着果子仔细看,果蒂周围果然有七颗小小银星斑点。
    “师傅那百年之后晋升灵果,它会有什么变化?”
    “这就是你学习不够的弊端,这些基础只是都不知道,我只能一点点说给你听。百年火候的浮云红在已经生出九颗银星之外,会再生出一颗金星,而后每过十年再生一颗银星,百年则最初其中一颗银星变作金星,待千年之后,整个果子被银色替代,只在果蒂处生了一圈金星,那时果子会自行绽放灵光,远看仿佛旭日东升一点金霞浮出云海。这才是它名字浮云红的由来。”殷红素叹息着摇摇头。
    “这世上真有千年年份的灵药。”李云涛问。
    “自然是有的,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腹地,或是传承悠久的名门大宗私家药园里。
    “只不过那哪里还是灵药,千年的浮云红已经修行有成入了超凡,若是开了灵智便会化成精怪,即便灵智未开,也不随便能当药来用的,它究竟作何效用,咱们御剑宗的炼丹典籍了没有。毕竟那药效太强,肯定不会拿来给练气期弟子用来提升气血境修为。其实哪怕宗门里舍得,那弟子也得有命承受,只一颗种子,怕不是直接会把那弟子撑得爆体而亡。”
    “对了,你吃的时候不能吃果肉,吃了果肉再嚼种子,那药效便被抵掉。每日一颗种子,最好晚上打坐修行之前服用,其实平时吃也没事,只要不遇到战斗,消化种子药性的那点消耗不影响正常行动。”
    还有几种草药殷红素只说是做灵墨的辅料,究竟有和作用却不再细说。
    时间已至上午九时,集市的人流开始增多,人身上的汗味,体味,牲口的体味,粪便和尿液味道在阳光照耀下蒸腾着弥漫开来,对于嗅觉已经强化过的李云涛,险些没熏得背过气去,哪怕用嘴去呼吸,都有些承受不住。
    殷红素倒还是一副从容样子。不过为了照顾李云涛,两人还是加快进度。迅速采买了肉干和干粮,加上几种耐于储存的水果,将李云涛的牛皮背包撑的几乎塞不下。
    殷红素本考虑再给李云涛备上一匹战马,但一来集市里没有战马买卖,二来问过贩马的商人,普通战马的价格竟然要二十两金,殷红素看着钱袋里那小小的五两金锭,果断打消了这个念头。
    最后只能在商家推荐下,买了一匹看着个头矮小,却被说是负重和耐力极好的普通驮马代步。
    连着鞍鞯马镫等配件,一匹驮马也花费了三两黄金,殷红素的小金库瞬间缩水过半。金主尚未心疼,李云涛这个徒弟倒是唉声叹气起来,仿佛花得都是他的钱。
    “璐璐她不喜欢驮异性,就算我之前勉强她,现在也快达到极限,露露和我签订的毕竟是平等伙伴契约,而不是从属关系的坐骑或者仆从,总要顾及些她的感受。所以这坐骑是必须要买的。等以后你筑基之后,最好寻一只能骑乘的妖兽伙伴,这样也能省下一笔买坐骑的钱。
    比如周守墨师兄的伙伴,就可以负重极多,只是这家伙太不安分了,总喜欢找柳卿雪世界的山君打架。”
    “哦,周师伯的妖兽伙伴是那头大野猪,块头当真了的。”李云涛回想起那头大野猪,食堂的大门只够它伸进一只鼻子。突出嘴唇的獠牙都比门框高。
    有了驮马,两人可以携带更多行礼,但其实增加的部分大部分是给驮马准备的草料、豆料、饮水,能多带的也不过一包十来斤水果。毕竟两人是要赶路,不是旅行,负重太多的话,马也跑不动。
    一圈集市逛下来,二人耗费接近一个半时辰,殷红素仍有些意犹未尽,她抬头看看距离正上方已经不远的太阳:“看看时间已近晌午,再磨蹭一会儿怕是就要在城内用餐,等出城上路,今天能用来赶路的时间便没剩多少了。不行,不能这么耽误下去。”
    “咱们赶紧出城,午饭就在路上吃吧。”她似是商量的对李云涛说。
    “全听师傅吩咐。”又有了一匹属于自己的马,李云涛哪会有二话,自然是殷红素说什么都好。
    两人牵着马来到城门外,正看到一伙人在城门口送别。
    “殷女侠。”其中一位生得高大健壮,瘦长脸颊棱角分明,浓眉鹰眸颇有几分阳刚味道的青年男子先抱了个拳“你果然也是今日出城,不如路上搭个伴如何?”
    这人一身白布衣外面罩了青色短衫,尽管有些陈旧却洗的十分干净。踩一双藏青色布靴,熟牛皮腰带,手腕脚踝都以黑铁护具束住衣裤封口,干净利落便于活动。
    腰间悬一把木鞘长刀,弧度刀柄比一般单手刀略长。
    “你是?”殷红素微微有些疑惑的看着他,看着似乎有些眼熟,却又一时想不起名字,总觉得那名字就在嘴边却怎么也喊不出来。
    “在下韩枫,昨夜你我还在一桌痛饮。”寒风笑着说道。
    “昨晚喝的有点多,忘了,不好意思哈。”殷红素露出个歉意的笑容。
    “昨日殷女侠可是将我们几个都喝趴下了。殷女侠这般海量的女侠,小女子也是首次见到呢。”一名做水蓝色侠士装扮的青年女子站出来抱拳说道。
    仅看脸蛋,她年龄比殷红素要略大,身段也算高挑,一身玲珑身段被束身的劲装勾勒出来,可惜这边站了个殷红素,无论身姿还是五官都把她给比了下去。
    “小女子墨兰。”她手里提着一只似玉非玉的长笛,看笛子长度,多半内中藏了剑。
    “实在不好意思啊,各位。名字我是没记着几个,不过脸倒都记下了。这边的几个朋友都是一桌喝酒的伙计吧,你们我记得坐在邻桌。”她伸手点了几人说道。
    被他点到的几人连着点头承认,并抱拳行礼。
    “不知几位为何要与我同路,我不记得昨夜喝酒时邀请过诸位。”殷红素问出心中疑惑。
    “实不相瞒,昨夜听说殷女侠要去小吉镇方向正面相抗魔灾,拯救小吉镇百姓,我们几个听了颇为惭愧,尽管官府已经下了招揽江湖人共抗魔灾的告示,却只要求在末吉一线布防,我等却都未曾想到小吉镇的百姓性命危在旦夕,只道官府会组织小吉百姓撤离。”寒风依旧抱着拳说道。
    “可看官府动作,分明只在末吉一线增兵,且调度速度远不及我等江湖武人动作迅速,待官府的军队赶到末吉,小吉镇怕是已经陷没在魔灾之中,就更不要提挥军北上拯救小吉镇民了。”另一名大胡子豪侠打扮的汉子说道。
    “既然殷女侠能想到先去小吉救人,我等自号是行走江湖除危扶弱的侠客,这种事怎可落后于人,于是便想着和殷女侠同行。”韩枫接过话头。
    “是啊,多个人多份力量,对抗魔灾吾虽无把握,救人一事还是义不容辞的。而且人多了大家彼此也好照应,就出来的百姓也会多些。”一名肩宽腿长的汉子,抱着自家一根点金白钢长枪神情激昂的朗声说道。
    “你们可想好了,此去必然九死一生,不如留待有用之躯守在末吉防线。”面对众人的热情,殷红素不为所动,仍是沉声问道。
    “死又何妨,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过舍生取义尔。”一名拖着长刀的斗笠客排着胸口大声道。砰砰~手掌和胸肌碰撞声里,衣服上敲下来两捧灰土。
    “自古有巾帼不让须眉一说,小妹我今日也想学一学做那巾帼女侠。”
    场间十来人纷纷表态,每一个都表现的将生死置之度外般大义凛然。
    李云涛却发现,其中大半男子都将目光偷偷往殷红素身上瞟。
    “既然诸位如此热切,我再推辞好像反倒是不够光明磊落侠义胸怀。既如此,大家一起上路便是。”
    于是一队由十五名江湖武人组成的小吉镇营救小队就此成立,当下众人也不耽误,告别了前来送行的友人,策马走上往小吉镇的大路。
    值得一提的是这十五人里倒有五人原本是来送行的,见了殷红素之后临时决定加入营救队伍。五人回家拿行礼,让大队先走,他们随后会自行赶上。
    殷红素唤来了白鹿妖用障眼法变化成的白马,这才止了某些让马或是共骑一乘的心思。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