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说--王的小宠

第234章


所以,他义无反顾的带兵攻入了汝越国,顺利的换回了北宫殇。
  其实,如果他自私一点,他可以对他不管不问的,他还可以趁机将娆娆母子接过来,照顾她们一辈子。但,他知道那不是她想要的,没有北宫殇,她永远也不会快乐,而他,不愿看到她不快乐。
  也正是他这一决定,所以,才换来了今天所有人的幸福。
  汝越国的变故让他与莎琪儿的联姻得以成功瓦解,也让东陵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繁华盛世,或许,正是因为那些曾经艰难的心路,才成就了一个威仁并具的君王,又因为东陵的日渐强大,而让他得以遇到了他今日的妻子羽裳。
  她只是东陵边际一个小国的公主,但却是个聪明体贴又有些调皮的女子,她刚被送来时,还只是他的一名妃子,那时,他的后宫没有王后,因为,他以为,再没有一个女人能走进他的心里。
  而她,却早已对他用了心。她知道他的雨柔,也知道他的娆娆,她说,他是一个至情至性的君王,所以,她相信他也会爱上她。
  当初,他笑她的自以为是,也讨厌她的接近,因为她打破了他的宁静,但,不知几时起,他竟开始习惯上了她的死缠烂打。或许,正是因为有她的陪伴,才让他沉寂如水的生活有了一丝波澜。
  也正是从那时起,他才发现她的美,她的好,她的贤淑,和她的聪慧。她用她的真心她的执着,唤醒了他的心。
  正当他沉浸于往事的甜蜜中时,殿外终于传来了内侍的通报声,他刚一抬头,便见到了两个他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带着一个小男孩缓缓走入殿来。
  她还是依如从前那样美得令人惊心,岁月的磨砺非但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反而让她更添了几分韵味,显得更加迷人了。
  时间仿佛并不曾流逝一般,仿佛,她是昨天才离开自己,孤末心里悄然激起一丝悸动,随即却又将它隐入心里。
  他以为,有了羽裳,他终于将她放下,但,重见她的这一刻,他才明白,爱一个人,原来,也可以深藏在心里。他不知道男人是不是可以同时爱着两个女人,但,他却可以确定,这个叫娆娆的女人仍是他心中的挚爱,只是,这份爱再不似从前那般狭隘,它已融入了他的骨血,成为了他身体灵魂的一部份。
  放手也是一种拥有,爱人离去,爱却不会离开。
  如今,看到她和北宫殇不必再彼此折磨,终于可以坦承的面对彼此的感情,他由衷的为她感到高兴,而她脸上幸福的笑容更是让他觉得,他没有做错选择。
  仅只是深深的一瞥,他将对她的所有爱意全部锁在了心中,从此,再不开启,因为,属于他的幸福就在身边,羽裳,心月,她们才是陪伴他一生一世的人。
  历经心劫,能拥有一份平平淡淡的幸福,这大概也是上苍对他最大的恩赐吧,借用羽裳的话就是:懂爱的人必会拥有最诚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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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末的番外就到此结束了,接下来是谁呢?周一可能会三更哦。
  懂爱的人
  月黑风高杀人夜
  月黑风高杀人夜月黑,风高,杀人夜。乾镇城外荒郊的一棵树梢上,一个黑影刚蛰伏不久,便听到数十骑快马逼近,在路口处停了下来。
  “前面关卡已封,他很有可能就藏身在这片林子里,大家小心。”一个刻意压得很低的声音隐约传来。
  “敌暗我明,要不要叫些官兵来搜山?”另一个声音说道。
  “笑话,怎么说我们也是大内高手,几十个人还怕对付不了他一个?总之,杨将军有令,一定要带那家伙的人头回去覆命,否则,我们也不必回朝廷了。”先说话的那个轻声喝着。“我们分成几批搜索,发现他时,就通知其它人,大家千万要小心。”
  马背上的人达成共织,纷纷下马,很有组织的分成了四拨,一拨留守,其它人则慢慢探入了林子里。
  树梢上的人冷眼看着这些人潜入山林,心里不禁有了主意。想他幽云在江湖上也混迹了十多年了,就凭这些人,还耐何不了他。只是,如此看来,他必须得离开汝越国一段时间了。
  他就知道,北宫殇交给他的差事不会是那么简单的,如今倒好,他这张脸算是在汝越国人尽皆知了,朝廷不止是画了他的画像全国通缉,还派了大内高手一路追击,甚至在江湖上悬赏要他的人头,他的身价一夜之间超越了他以前干过的任何一票买卖,害他差点经不住诱惑把自己脑袋砍下来拿去领赏。
  当年,他在接一笔生意的时候,不慎中了别人暗算,身中剧毒,生命垂危,幸亏遇上了北宫殇,救了他一命,从此,他们成了莫逆之交。北宫殇为人豪爽,不拘小节,大概也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不介意和一个杀手做朋友,而他们之间很多的相似点也是让他们成为知己至交的主要原因。
  不过,朋友归朋友,交情归交情,他幽云一向是恩怨分明的,所以,欠下的这个人情,他一直放在心里。这一次,受北宫殇所托,替他照顾他的女人,本以为只是个小差事,却没想到如今混到了轰轰烈烈的地步。
  那夜,送走了北宫殇和他的女人后,他便先声夺人,将朝中几个能说事的老鬼通通绑了,宫里虽然炸开了锅,但因为无人主事,又是夜深人寂,所以,情势虽急,却并没有往最坏的方向发展。
  成全了他们,他就惨了,被无数人追杀不说,生意做不成,连酒也不能痛痛快快的喝了。
  眼看着三拨人在林中的距离越拉越大,他脸上不禁浮起一丝冷笑,看来,今晚他要做赔本的买卖了。
  手中的剑悄无声息的拔出,在黑暗里闪过一抹寒光,他身形轻纵,跟在了其中一拨人身后。
  这些人非常谨慎,武功也不弱,所以,要想在不惊动他们的情况下跟紧,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不过,他吃的就是这碗饭,做为一个合格的杀手,潜伏是第一门必修的本事。
  其实,做杀手最重要的并不仅只是杀人的技巧,如何隐藏自己,不被猎物发现才是致胜的关键。想他在柴玉院潜伏这么久都没被人发现,可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而他那双夜视能力极强的眼睛却将这些人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
  这一拨有八个人,要一次杀死八个大内高手,还不惊动林中其它人,的确有点难度,不过,他喜欢这种富有挑战的事。
  他在等一个机会,等这八个人的行走方位恰到好处的让他能一次解决他们的机会,这是他惯用的手法,喜欢由猎物自己选择死的姿势。
  瞅准了时机,他以最快的速度飞身而上,手中的剑在暗夜里舞过,走在最后的两个人顿时止住了脚步。
  前面的人没听到两人的脚步,不禁转过头来,见两人站着不动,不禁低声催道:“你们两个,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快跟上。”
  两人一动不动,也没有回答。不动是因为被人点了穴,不说话,是因为他们的喉管已被利器割断。
  前面的人脸上刚露出一丝诧异,便见这两人突然倒下,一抹黑影如疾风般袭向剩下的六人,所有人都没来得及反应,甚至没有看清冲过来的到底是什么,只觉一阵冷风过后,咽喉处掠过一丝沁凉,接着,便有热热沾沾的液体涌出。
  六个人相继倒下,谁也没来得及发出半点声响。幽云收剑回鞘,没有多看一眼,便潜向另外一拨人。
  做杀手这一行,对生命是不能有怜悯之心的,要么不做,要做,心就必须狠,剑也必须快,不能给敌人任何反击的机会。因为,对一个杀手而言,只要有一丝犹豫,便是致命的危险。
  浓浓的血腥味被山风吹散,在这林子里四处缭绕着,让杀意弥漫在每一个角落。这是一个杀人的夜晚,而他,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暗夜是最好的掩护,没有人知道,这平时荒无人烟的山林里正拉开一场无声的生死角逐,而幽云一直都觉得,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虽然,活着好像也并没有太多乐趣可言,但,至少,还有美酒可喝,所以,他选择活着。
  杀一个人和杀一百个人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区别,区别就在于,后者更麻烦,更费时一些。
  解决完了所有人后,他挑了一匹马当坐骑,身上已换上了一套大内高手的衣物,手中的腰牌,应该能够派上点用场。
  衣襟里掏出一张银票,面额还不小,想必就是这些人杀他的酬金,他拔出火折子,点燃银票,仍在了地上的尸体身上。他靠杀人赚钱,但,他从不拿死人身上的钱财,这是原则。
  拭去剑上的血,回剑入鞘,他扬鞭将下一个关卡赶去。
  能不能顺利逃出去,他不知道,杀手的人生就是这样,无所谓过去,也无谓将来,只要活着的时候尽兴,至少,还有朋友,至少,还有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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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没处去,乖乖在家码字。悲。
  月黑风高杀人夜
  芳心初许
  芳心初许这是哪里?
  四周只见一片朦胧虚无的白雾飘荡着,却看不到路,也找不着方向。.蓝沁茫然四顾,心里却没来由的慌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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