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恋爱,喜欢你

你真是我的知己(忘羡)


    认识你之前,我觉得不可能遇到知己,认识你之后,我方才觉得你就是我的知己。
    ——题记
    我,魏无羡,幼时被江叔叔收养,自幼在莲花坞长大,在哪里,有特别照顾我的江叔叔,有不太喜欢我的虞夫人,有总给我熬莲藕排骨汤的师姐——江厌离,还有我的兄弟江澄……
    十五岁那年,我被送到云深不知处学习,在呢里,是我与他的初遇,他一袭白衣,一条抹额,白皙的脸庞不苟言笑,手持一把琴,周围散发着难以靠近的气场。
    从江澄和他人口中,我得知了,他为蓝氏的二公子,蓝湛。
    后来,我被罚抄蓝氏的几千家规,而他在那段时间则监督我,而我也少不了捉弄他,漫长而快乐的日子就呢样一天天过去了,而我与他的关系也在不知不觉中渐进。
    岐山射箭那次,本着少年的捉弄与好动,我偷偷扯掉了他头上的那条抹额,现在仍可记得当时的他很生气……
    后来,玄武洞,我与他再次相见,并一起并肩作战,在那两三天的期间内,他弹了一首曲子——《忘羡》是我在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待我醒来时,我人已在莲花坞,是蓝湛背我回来的?他自己身上不也有伤,突然觉得蓝湛也没外表看得那么冷吗,还挺仗义的,他这兄弟我可是认了。
    当初纯真少年已不再,在经历被扔下乱葬岗,被人献舍后,我魏无羡又一次重生了,带着我的笛子——陈情,用着莫玄羽的身体……
    在一村庄里,我用笛子吹了一段奇奇怪怪的曲,是当初蓝忘机吹给我的那段。尽管我吹的很难听,他还是认出了我。
    后来,我问他,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就因那曲子?
    他说,嗯,不过,也不全是。
    我呵呵的干笑着,知己,真是知己啊,这样都能认出。
    在外界都说我已死时,他问灵问了十三载。
    这也是很久很久以后从他人口中听的。
    有的人,初见时并无不同,再见时,缘分则已剪不断。
    品一坛天子笑,细细品味,眼前似乎出现了蓝湛的模样,嘿嘿,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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