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家的农门飒妻

第四百九十八章 我与你联手!


    王奕修像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下一秒便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直接便就咬了上去。Z.br>
    软糯的糕点,虽然形状不好,口味却还是不错的。
    「还行,没枉费我花了那么多的银子买的秘方。」
    老板娘没有说话,眼光一寸一寸的的暗了下去,将手中黄纸包放在了桌面上。
    府衙当中,却是也没问出什么有价值的消息,那小厮咬死了他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每一次都有专门的人说要货,他们就把掌柜的事先准备好的东西送过去,他们也从来不敢偷看里面是什么,说是有一个兄弟前去偷看,被生生打断了腿。
    「所以你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那人身上已经三三两两的被苏晓打的不成样子,浑身都在哆嗦着,「我们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更没有见过掌柜的长的什么样子!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求求您,求求您放我一马吧!求求您了!」
    一个干瘦的小子,这样胆小,怕是也榨不出二两肉来,算了吧。
    苏晓直接将人扔在了一边,一时间又陷入了僵局,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又没有人证,根本就没办法去福星酒楼在抓人,直接便就困在了这里。
    案子到现在一点进展都没有了,更不要说再去抓王奕修,更是天方夜谭。
    苏晓将手中的鞭子扔到了一边,眼眸里少见的露出了几分的疲惫。
    「大人,大人,外面有一个女子找您,说是有重要的事情找您商议。」
    闻言,苏晓微微挑了挑眉头,女子,她来了这里,除了红豆,还不认识什么别的女子呢,怎么就有重要的事情了。
    「好,我知道了。」
    外面,老板娘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了,她依旧跟第一次相见时那样春风明媚,像是世间最绝艳的女子,不畏惧世界上的一切寒霜。
    「我还是第一次在地牢门口等人,还怪冷的。」
    苏晓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老板娘说有重要的事情与我商议,不知所谓何事啊?」
    苏晓刚刚审问了坏人,身上还带着浓重的血腥味,手上都沾着人血,明明是个姑娘家,偏生像是个没事人一样站着。
    察觉到老板娘的眸光,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随即自嘲笑笑,「不必害怕,不过就是染上的鸡血罢了!」
    当然这话,老板娘是断然不能相信的。
    「罢了,我来确实是有件十分要紧的事情想要跟大人说,我知道那福星酒楼掌柜的是什么人。」
    闻言,苏晓一时瞪直了双眼,她等着有人过来伸出援手已经等了太久,没想到,居然会是她。
    「你知道?」
    「你不必用这种眼神打量我,府衙的人一向荒Yin无度,做出的事情也惨无人道,仗着自己的那点儿权势,欺压人民,鱼肉百姓,我没有什么自觉和资本,要去配合你们办案,不过。」
    话音一转,苏晓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
    那老板娘长出了一口气,「我虽然算不上是一个好人,但还不至于想去做一个坏人,我也觉得福星酒楼当中藏着什么,所以我愿意配合你们调查,但是前提是,不能将我牵扯进去,任何时候都要保全我。」
    「好,一言为定。」,苏晓没有丝毫犹豫。
    京城,定远侯府,赵珩拉着一众人在书房中谈话。
    「王爷,今日宋泽义已经从丰润县回来了,怕是日后咱们的生意不好做了啊。」
    自从宋泽义回来,不过才断断几天,他们交易的据点便被彻底扫除了个干净,已经掐断了好几笔的生意,京城之中安插的人也不敢再动手。
    赵珩眯了眯眼睛,锐利的眼睛
    里透出几分的阴险。
    「侯爷,皇上和宋泽义他们将我们召回京中,现在看来根本就是别有用心,他们忌惮您的实力,想要借此铲除您啊!」
    「不,不可能,我堂堂镇远侯,威震四海,兵力在手,纵使皇上再怎么想不开,也应该不会想现在对我动手!」
    赵珩心中十分笃定,虽然赵昭武为人有两手,但若是真的论起来,他比他经验丰富数百倍,那小子绝对不会是他的对手。
    「我自从来了这里,他一直恭恭敬敬的待我,想来,忌惮我是真,杀了我应当是传出的假消息。」
    一时间,书房里的几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再开口。
    蓦地,有人提出了一个意见,「我们既然如此摇摆不定,王爷,不若我们将贵千金,赵凌送入皇宫之中,以此来打探消息。」
    皇上现在正在广开后宫选妃,若是真想送入女干细,赵凌会是最好的人选。
    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宝贝女儿要被送去做这等事,赵珩心中一时不忍,「我们现在处境危险,若是现在将人送过去,怕是赵昭武那人要起疑,到时候,说不定不能成事!还会害了凌儿!」
    「王爷,现在都什么时候了,究竟是儿女情长重要,还是我们的千秋大业更为重要,有得必有失啊!」
    赵珩身侧的拳头已经死死的攥了起来,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要将那拳头生生断开一样,末了,才像是妥协了一般,完全松了力。
    「既然如此,那就依照你们所言,将凌儿送过去。」
    晚间,赵珩买了赵凌平日里最喜欢的荷花样式的簪子,轻轻敲响了她的门。
    「谁啊?」,一阵甜甜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赵珩心中一紧,还是开口,「是为父我,逛街时看到了你会喜欢的簪子,边为你买了回来,你快出来看看。」
    赵凌自小生活在边疆,不曾来过京城,如今住在这里,别的没弄明白,倒是将这里的首饰衣裳摸了个底朝天,尤其喜欢上面雕着荷花的簪子,那样的话代表圣洁与吉利。
    赵凌将那簪子捧在了手心里,温润的粉玉雕成的荷花,每一瓣花瓣都栩栩如生,含苞待放,好看无比。
    「父王,还是你对我最好!」,赵凌很是喜欢,说着,便将东西直接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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