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哲学的发展/[英]伯特兰·罗素

第46章


可是这个命题却不只是一些没有意义的字的集合。
    它是讲一件有无数后果的大事。
    他从来不想法证明这个命题是不等于讲英国人的活动的若干命。。
    题。我就不明白他怎么来证明。其中所包含的命题当然是很多的。我们可以先从一个口授留声机来开始,把内阁会议的讨论重演一遍,会议讨论的结果是宣战。但是我们还须进而讲到内阁和授内阁以权的各个英国人民。
    他指出,在想象中,内阁的决议也可能引起革命,否认内阁之权。那样,“英国”
    就不会宣战了。但是这只是表明“英国宣战”这个命题包含一些关于英国人对他们政府所持的态度的命题。我就看不出他丝毫证明了如果有足够数目的这样的命题,这些命题在逻辑上不含有“英国宣战”这个命题的意思。
    关于这一点,另有一种混乱,不得不清除,就是,完全的逻辑语言问题。如果你从事于逻辑分析工作,你就需要一种与日常用的语言大为不同的语言。但是你需要这种语言只是为逻辑分析之用。这一点在《数学原理》的第二页上曾加以申明:“语言的文法构造是适应各种不同的用法的。
    因此它没有一种独特的简易性来表现这里所用的演绎推理所产生的那几个简单却极抽象的观念与过程。事实上,本书中那些观念的抽象简易的性质是语言无能为力的。语言表现复杂的观念是更容易些。
    ‘鲸鱼大’这个命题最足以表现语言的长处,把复杂的事实表现得很简明,而把‘一是一个数目’这句话若用语言加以认真的分析就要冗长得令人不能忍耐。
    因此,特为表现本书中演绎推理的观念和程序所设计的符号用起来其效果就是简单明瞭.“
    主张用一种特殊语言来做逻辑分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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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批评的几个答复132
    并不是说“鲸鱼”或“英国”这一类的字就应该加以废弃。
    他们是认为,如果有充分的时间与知识,用这些字所表达的事实不用这些字或任何同义字也能表达出来。没有一个逻辑学家会以为这样的一种语言是有实际的用处。
    他的意思只是说,这种语言是可能有的,这种语言的可能性是起因于世界结构的性质。
    有一件事是这派新的哲学不愿意人把它加以分析的,就是,经验证据的性质。我以为这种困难一部分是由于大家开始弄哲学的时候,他们以为必须把常识丢在脑后。我们大家都相信我们所看到的东西是存在的,如桌、椅、太阳、月亮之类,可是我们也知道,如果我们加以思索,这类的信念有时是错误的。常识通常使我们可以改正这类的错误。我们从梦中醒来,就是一个例子。但是常识上的方法虽然一般说来是正确的,却不是没有错误的。那要看人的经验的性质如何而定。如果你没有听过播音这种经验,你听到隔壁的一间房子有说话的声音,你就会相信那里一定是有一个人。有些饭馆用些镜子使人看来屋子很大。如果你不仔细看看,你会容易相信镜中照出的东西是“真的”。你疲倦的时候,有时听见营营地响,很象风吹电线的声音。你发狂的时候,你也许会听得见整句命令口气的话。错觉是从希腊时期传到现在的一个老问题。我再说一遍,在某种程度上,错觉是可以由常识来决定的。
    到这一点为止,这派新的哲学是不会有异议的。
    但是如果你想更要精确一些,想得出一些原则来避免错觉,人家就对你说你是贪恋形而上学。事实上,人家把认真考虑知觉这个问题当做一种罪恶。物理学家、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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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第 十 八 章
    做了不少科学工作,把物和对物的知觉二者之间的因果联系追求出来。虽然这种工作是用科学的名义,不是用哲学的名义来做的,许多否认哲学,支持科学的哲学家们却甘心对这种工作置之不理。由于对这种工作置之不理,他们就陷入了错误。只有坚决拒绝分析,他们才看不见这种错误。
    特别是有一种议论,听起来似乎是言之成理,但是经不起仔细检查。据说若是没有许多A是许多B的经验,你就不能懂得“凡A皆B”这种形式的一个命题。这种见解是起于对于全称命题的不正确的分析。构成“凡A皆B”这个命题的成分不是个别的A,因此,如果你知道“A”
    这个字的意思,即使你从来没有见过一个“A”
    ,你也能了解这个命题。不但你能知道这个命题的意思,而且甚至你也许知道这个命题是正确的。
    举例来说:“没有人会在本世纪之末以前想得到的一切整数都大于1,0”。我就看不出哪一个人能否认这个命题,虽然本世纪末以前显然是无法举出这个命题所包含的真理的一个实例来的。其实我们不必只拘于这样一个精密的例证。凡是大家公认为真的任何一个与将来有关的命题都可以说明这个原理。
    航海历在出版的时候包含许多很正确的预言,但是海员们并不因此就认为这是一本玄虚的形而上学著作。
    经验与经验命题之间的整个关系常常为人所误解。有两种相反的误解:一方面,生硬的经验给我们的知识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少;另一方面,尽管有科学的攻击,如果要保持常识的信仰,从经验以推到未曾经验的,甚至推到无法经验得到的,是不可少的。我对于这两点都略讲一讲。
    在哲学里“经验”这一个名辞用得很不精确。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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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批评的几个答复332
    一个哲学家肯费些麻烦给这个辞下一个定义。经验的知识和经验二者的关系这个问题也和别的一些问题一样,我们加以研究的时候,最好是先从一些笼统而不容怀疑的东西来着手,进而仔细检查以证明这个笼统的东西是包含一些更要精确,但是乍看起来并不是那么使人深信不疑的东西。我们先讲笼统而不容怀疑的东西。有不少命题我们都深信是正确的。我们相信这些命题的正确性是因为我们有亲身的经历。我们相信有开普角这个地方,相信诺曼底征服英国是在一○六六年。
    我们为什么相信这些是真有其事呢?
    我们相信这些事是真的,是因为我们听见过别人那么说,或者看见过有这样的话。如果我们没有听见过或者看见过有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知道这话里面所讲的事。但是听见和看见是不同种类的感觉。这样说来,即使是关于往古或遥远的事,我们自己认为知道的事,就我们知道此事而言,不是就此事之真伪而言,而是有赖于我们自己的感觉。
    我认为可以毫无例外,毫无限制地说,一个人所具有的无论哪一片断经验上的知识,若不是在他自己生活中有过感觉,这点知识他是不会有的。我认为这是经验主义者所依赖的基本真理。
    这里我们须加区别。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当我看见一张桌子的时候,我对我自己说:“我有一个视觉。我相信这个感觉有一个外界的原因,就是我所谓桌子。”当然,事实并不如此。在我有这个感觉的时候,我相信这张桌子是外界的一个物体。
    这个感觉是我的这个相信的原因的不可少的一部分,但。。
    是未必是我之所信的一部分。
    可是,由于以往错觉的经验,我也许已经知道我现在的感觉所产生的我的这个所信有时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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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的。我想我和我所批评的这些哲学家们不谋而合都否认那种大规模、不分青红皂白的怀疑论,这种怀疑论只因偶尔有之的错觉就完全不承认感觉是关于感觉以外的物的知识的来源。我和这派新的哲学的分歧是,我认为值得费些事来研究一下什么时候,在哪些方面有科学上的理由证明感觉大概是错误的。而且进一步研究,关于外界的知识之来自我们的感觉,我们对彻底怀疑论共同加以拒斥,这里面要包含哪些普遍原则。
    因此我就谈到我方才所提到的两点的第二点。物理学和生理学讲得很明白,如果我们对于外界的任何事物有所知,这完全是由于从那件事物以达于我们自己的神经和脑的那些因果连锁。那就是说,我们认识的那件事物是经验到的结果的未曾经验到的原因。有人反对我这种说法,认为如果一种原因完全经验不到,则对于那个原因所得的推断就不能成立。
    在我看来,这样说的人是犯了两种错误。一方面,我们已经说过,他的错误是误认,如果对一些A没有经验,我们对于“凡A皆B”
    这种形式的判断就无法了解;另一种错误是没有注意到,否认有可能对不能经验到的事物做出推断,就会有破坏性极大的后果。我在这派新的哲学里看不到对这样发生的问题有什么认识。
    这派新的哲学或许能够找到一个答案,也说不定。但是到现在为止,它还没有做过这番努力。老实说,只要是它遇到了一种困难,它应付的办法是象“三月兔”那么说:“我对于这个腻烦了,我们还是换一个题目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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