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传奇/水静流喧

第31章


  
  千山和程暮雨都不是教徒,这里也从来没有同*性*恋*人在此宣誓,他们会在这里举行婚礼有一半是因为这里的神父是我的朋友,另一半是因为千山想给程暮雨一个尽可能正式而庄重的婚礼。这里的神父叫ALLEN,是个有一头金褐色卷发的高大英国人,脸上总是挂着温和谦恭的微笑,是我见过最适合当神职人员的信徒。想当年我在神台上高唱《我爱*北*京*天*安*门》的时候,他也是挂着这幅笑容赞美我的歌声美妙,并且邀我加入唱诗班。
  
  我说,我的朋友要结婚了,可以来这里么?他说,来吧,我可以见证。我说,他和他要结婚了,可以来么? 他说,我没有见证过他和他的婚礼,但是我想,我们的神可以。我说,可他并不是我们的神,也可以么? ALLEN笑了,他说:那可以允许他爱你们么?
  
  于是他们的婚礼有一位神做见证。
  
  ALLEN穿着最正式的牧师礼服,纯白的礼服上镶着金色的宽边,从宽边的边缘蜿蜒出精细的花纹,衬着他深蓝色的眼睛,显得无比神圣庄重。他站在神台上宣读着誓言:“现在,仅以我们敬奉的神明见证,你愿意再次与你身边的人缔结誓约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我愿意。”异口同声的回答,整齐得如同接受检阅的部队。精巧的对戒被装在红色丝绒的方形小盒里捧上来,两人各自拿起一枚戒指戴在对方的手上。
  
  “好了,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郎了。”ALLEN面不改色的把那个小小的停顿掩饰过去,不过阳光是从他那边照过来的,他脸上就算有表情我们也看不清楚。
  
  千山居然没有兴冲冲的扑上去,一反常态的羞怯起来,红着一张脸僵在那里。倒是程暮雨大大方方的亲上去,姿态自然地像一个正派新郎。实在是……令人担忧啊。
  
  ALLEN把教堂的长桌借给我们摆在花园里,还亲自去厨房做了拿手的披萨和苹果派,漂亮的修女姐姐们还送了好多他们自己酿制的苹果酒给我们。将淡绿色的透明酒液倒进澄澈的玻璃圆杯,我们举杯,为他们祝福,在阳光与绿荫中分享着幸福与喜悦。
  
  ALLEN捡了一只半满的杯子,拿在手里晃几下,低下头去嗅了嗅,露出一副很满意的表情,轻啜了几口。
  
  “亲爱的夏,我记得十几年前你就在我们的神坛上高唱我爱*北*京*天*安8门,他是你的恋人么?是不是那边那位帅哥?如果要举行婚礼的话来我们这里吧,我想我们的神会很高兴见证你们旷日持久的爱情。”
  
  …………我*爱*北*京*天*安*门……
  
  “ALLEN,天*安*门是一座建筑不是一个人,它……”正在窘迫的解释,却看到ALLEN一副戏谑的表情斜着眼看我。
  
  可恶啊,你丫的要不是我教你中文你能知道什么叫北京□?!
  
  我亲爱的‘天*安*门’端着一个杯子,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过来,看到ALLEN搭在我肩上的手臂,微不可见的一挑眉,不着痕迹地把ALLEN的胳膊撇下去,自己展臂把我揽进怀里。
  
  “我刚才好像听到你们在谈论婚礼?”
  
  “哦,是的,我在邀请你们来这里举行婚礼……哦,好吧,我承认我太闲了,希望有些令人高兴的事情可以让我忙碌一下。这里环境优美,空间广阔,业务精湛,怎么样?”
  
  “嗯,环境到真是不错,地方也大…好吧,我想你在十一月左右就会体验到这件令人高兴的事了。”
  
  拜托你们不要再这么神圣的地方用像谈生意一样的口气说话好不好,还业务娴熟嘞……等等,十一月左右?
  
  “十一月左右……是啥意思?”
  
  “就是一年之内我要娶你过门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我现在终于知道郁闷到吐血是个什么感觉了,我辛苦写了将近四千字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居然就没了就没了就没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TOT大家先看残存的这点吧,我明天再把存丢的几千重新写过发过来OTZ
只是把下一章节的一部分内容挪过来了而已,之前存丢的部分放在那里比较不搭,所以就调整了一下,看过的亲可以直接看下一张 
                  第三十二章 虎入狼窝
   虎入狼窝
  
  “十一月左右……是啥意思?”
  
  “就是一年之内我要娶你过门的意思。虽然我很想再提早一点,但是我十一月才满二十二岁,在这之前人家民政局不给登记。”
  
  “……这么着急?” ALLEN那个家伙见势不好,立刻逃跑。也不想想是谁提起这个话题来的?真是可恶!
  
  “这还算着急?穆谨言那家伙老在你身边晃来晃去,虎视眈眈的,谁知道什么时候就把你拐跑了,你俩可是有前科的。还是得先把你娶回家,让他死了这份心思才安心。”
  
  ……这个醋缸OTZ
  
  “可是,十一月的话……那不是只有四个月了?!我还没有准备呐!!……那个,我是说心理准备……”
  
  “我知道,你喜欢中国古式的小庭院,但是内部装修却是喜欢欧式风格,喜欢院子里种满许多灌木和花朵,喜欢在庭院的角落里有一湾小小的溪流、山泉,喜欢小猫、小狗,你喜欢自己布置自己的家,每一棵花草,每一块地板你都要自己布置。我会给你时间准备,不管是心理准备还是婚礼准备,我会给你足够的时间,陪你一起准备。所以……我们先去登记好吗?”他满怀期待的看着我,眼睛里满是忐忑:“那个,如果你不想这么早定下来的话,订婚也…可以……不行的话,起码订婚戒指先戴上好么?我……并不是想炫示所有权……我只是想让你身上带有属于我的印记……”
  
  “戒指呢?”
  
  “啊?”
  
  “戒指呢?拿来我看看。”一向才思敏捷的人居然也会当机,而他当机的原因仅仅是我的一句话。
  
  明明是喜欢掌控全局的人,他运筹帷幄、指点江山的风采每每令人倾倒,却总是被我拖累,为了我而百般迁就。在我眼里,他一直是如偶像一样需要顶礼膜拜的人,可是这样的人,也会吃醋,也会不安。我不知道心里汹涌的感情要怎样表达,我只是知道有此良人,妇复何求。
  
  风绪愣愣的看了我半分钟,当机完毕,立刻喜上眉梢,这个人高兴的好像要发光。他立刻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手忙脚乱的,险些打破手里的杯子。
  
  我伸手过去拿过那个盒子,里面果然是那枚五夕之花,上面那颗红宝石流转着深邃而纯粹的红,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居然随时都揣在口袋里,预谋已久了吧?我真是迟钝,只知道自己过得幸福,却不知道与我十指交握的人心里不安了这许久。
  
  “订婚之前要先见父母吧?今天晚上有空去我家吃个饭吧。”
  
  “好,有空,绝对有空。那我们是不是该去买点东西啊?啊,还有,饭店,那家饭店的口味比较好?”
  
  “不用吧,只是家宴而已,在家里吃就好了。我带你去外公家,顺便你可以尝一尝我老爸的手艺。”
  
  “外公家?那更要准备了!据说第一次见家长的时候一定要送合心的礼物,这对第一印象非常重要。”说完立刻拖了我去跟大家告辞,被问起来的时候居然一脸骄傲的说要去见父母。这么一个新世纪三高人才就这么变成傻小子了,我真是罪孽深重啊……
  
  我家纵横商场数十年的小姨留给我的印象只剩下:她的嗓门真是大啊。我打电话告诉她今天晚上我带人回家见家长,让她回外公家吃饭。话筒那边沉默了三十秒,随后山崩地裂的音量汹涌而来,几乎爆掉话筒:“好你个死丫头,你给我搞地下工作啊,都要订婚了你才给我带回来,你心里还有你小姨没有,我伤心了,我非常伤心!!”
  
  “哎呀,那个,小姨你不要激动哈,我也是刚知道的,就比你早了几个小时而已。”还好我有先见之明,说完话就把话筒拿得远远的,免遭噪音荼毒。
  
  “什么?你也刚知道?……我说夏夏,你不会是奉子成婚的吧?”
  
  “小姨!!你想什么呢!!”
  
  “咳,那啥,我这不是担心吗,人长得怎么样在念书还是工作了干什么工作家是哪的父母干什么的家里有房子没他……”(不是没有标点是小姨语速太快根本没有停顿)
  
  “行啦,小姨!!你晚上不就见到了,我还得通知我爸妈和外公外婆呢,没事挂了啊。”
  
  “哎,你……”
  
  打给我爸妈的时候,稍微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直接把风绪带回去算了。进门之后,举家欢迎……我的归来,对于风绪的到来,我妈的反应非常淡定,我爸更淡定。不是说丈人看女婿越看越有气么,怎么我爸这么冷静?
  
  我老爸坐在沙发上专心地看着报纸,头都没抬道:“人孩子来家好几回了,哦,对,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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