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牧歌/越灵秀

第102章


    深秋时分,西原的白日说短不短,说长却也不长。
    日头西行,天际浮现出一抹红红的晚霞,将一驼一人的影子斜斜地拉着,拉得老长。
    牧歌回头看看,走过的脚印已经被细沙盖住,往前看去却还是一望无际的沙丘,心中不禁开始焦虑起来,“沙漠中昼夜温差极大,若是在入夜之前找不到一处可以生火的地方就惨了,而且这里怕是会有狼群出没。”
    晚霞淡去,夜色又浓了几分。风吹到身上颇有几分凉意。牧歌抱住手臂搓了搓,四下看看,万分焦急,这样走下去真能走出这片沙漠么?勉强使自己镇定下来,手不由自主地伸入怀中,掏出一只晶莹剔透的玉哨子,温柔地凝视着。许久,咧开嘴笑笑,将玉百灵放到唇边轻轻吹了几声,“千魂,你混蛋!说了想你便吹一下,我都吹了十下,你人呢?!你个大骗子,死骗子,臭皮蛋!”
    声音越来越轻,直到消失在沙漠上空。牧歌垂下眼,抚弄着玉百灵,轻轻笑道:“我一定会走出这片沙漠!”
    新月初上,弯弯的像个银勾。
    繁星不停地眨眼,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就像他地眸子一般。
    他的眼睛为什么长这么好看呢?牧歌凝望着星空发呆,一时间竟忘了夜风的寒凉,心头隐隐地有股暖意涌出,涌遍全身各个角落,温暖无比。
    夜深了,困意不断袭来。
    牧歌不由自主地闭上眼,心中一个激灵闪过,又猛地睁开眼,伸手狠狠抽了下脸颊,“不能睡,不能睡,睡着了不被狼群啃了也要被冻死!”
    骆驼慢慢停下了脚步,奔走一日或许是累了。
    牧歌跳下驼背,依偎到骆驼怀中,解下牛皮袋倒出些许清水将馒头沾湿,咬了几口,想了想又将馒头递到骆驼嘴边,“骆驼大哥吃不?”
    骆驼懒懒地合上双眼,不去理会牧歌。
    牧歌轻轻哼了声,将馒头塞到嘴里,鼓着嘴道:“不识货!牧歌牌小笼包都不吃,你不吃我自己吃!”
    牧歌吃完馒头,从包裹中拽出被单裹住身子蜷缩到骆驼肚子边,抬头看着星星轻声哼起了歌。
    黑夜无比漫长,冷了就拔剑舞一遍凌霜剑法,困了就大声唱歌,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等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牧歌跃上驼背,拔出龙吟剑朝天一举,大声喊道:“出发!胜利的曙光就在前方!”
    骆驼慢慢地开始小跑。
    牧歌望着东方缓缓升起地朝阳,心下大喜,骆驼不愧为“沙漠中的绿舟”,从昨日到现在一路走来几乎是沿着一条直线行进地,如此走下去走出这片沙漠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走走停停,三日三夜,直到全身覆盖上了厚厚的一层黄土。牧歌舔了舔干裂地嘴唇,望着头顶热气腾腾地太阳,几乎就要放弃。
    拼尽力气将手伸入怀中,拽出玉百灵紧紧握在手中,唇角泛起浅浅笑意。前方似乎出现一抹明亮的紫色,可是太远了,远得看不清神情。牧歌轻轻一笑,自言自语,“其实不用看也知道必定是无比欠扁的表情,可是还是想看,哪怕只是一眼……”
    “姑娘,姑娘!”
    牧歌拧着眉头,舔了舔嘴唇,“水,水……”
    中年汉子拔开牛皮水壶的塞子,缓缓将水注入牧歌嘴中。
    牧歌贪婪地吞着咽着,终于睁开了眼,看到一张黝黑朴实的脸孔,嚅了嚅嘴唇道:“多谢大叔!”
    中年汉子见牧歌醒了很是高兴,“谢天谢地,总算是醒了。”
    牧歌爬起跪到地上朝中年汉子重重磕了个头道:“多谢大叔相救。”
    “姑娘快别客气。”中年汉子扶起牧歌,憨憨地笑了,“姑娘怎会一人迷失在沙漠中?”
    牧歌思量片刻,抓着脑袋笑道:“我一人偷偷从山庄跑出来玩,不慎迷路了。大叔可知最近的镇子在何处?”
    中年汉子盯着牧歌细细打量了一番,笑道:“瞧着姑娘就不像西原人士。此处过去一直向西行,走十里地出了这片沙漠就能到风沙镇。”
    “大叔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请再受我三拜!”牧歌跪到地上重重磕了三个头。
    “姑娘快快去吧。”中年汉子红着脸冲牧歌笑笑,跳上驼背骑着骆驼慢悠悠地朝着前方走去。“这里没有报春的鲜花,因为这里没有春天;这里没有奔腾的长河,却有叮咚的泉水,那是生命啊,沙漠中地生命……”沧桑、凄凉地歌声久久回荡在沙漠的上空。
    风沙镇,西原沙漠中最热闹繁华地镇子。中原商队要去西原的其他镇子都必须在此处休憩几日,准备好足够地食物与水。因为下一个镇子距离风沙镇足有一百里,以正常的速度进行得花上四日时间,若是不幸在途中遇上沙尘暴,那至少得耽误好几日。因而商队都会选择此地作为中转站,这就使得风沙镇地物价奇高,简直就是天价!买一羊皮壶的水竟要花上十两银子。馍馍也不便宜,买十个也得花上一两银子。
    常年奔走中、西原两地地客商不算巨贾也算个商贾,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小钱。但是牧歌却郁闷了,她摸遍全身就摸出一两银子。全部家当就只够买一个馍馍吃。她揉了揉饿得快要贴住后背地胃,咬咬牙递出仅有的一两银子,“老板,一个馍馍。”
    老板睨了眼牧歌,接过一两银子,掀起蒸笼盖,随手丢出一只馍馍。
    牧歌实在是太累、太饿了,以至于闻到蒸笼盖掀起那一瞬间涌出的热馍馍香而犯晕了,竟未伸手去接那个馍馍。
    热乎乎的馍馍骨碌碌滚过沙面,沾满了黄沙。
    牧歌惊呼一声,弯腰捡起馍馍递还给老板,“掉了。”
    老板斜着眼看她不语。
    “换一个!”牧歌龇起牙道。
    老板冷冷地哼了声,“大伙儿可都瞧见的,是你自己未接,莫不是想在此处撒泼!”
    话音一落,原本坐在草棚下吃饭的人齐刷刷地站了起来,凶神恶煞地盯着牧歌。
    牧歌脸色一变,往后退去几步,心道:“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他们这么多人,硬拼定要吃亏的!”低头看了看手中滚满黄沙的馍馍,咬咬牙转身跑去。
    身后响起一阵哄笑声。
    “一个臭乞丐竟也敢到此处撒泼!”黑脸大汉狂笑道。
    “七掌柜的就是太过宅心仁厚,遇上这些泼皮直接砍了便是了。”
    “可不是!”桌上另一人随声附和道。
    “在下做本分生意,岂可害人性命!”老板眯着眼笑,双目精光闪动,他七爷从不会在人前作恶人。
    ……
    牧歌跑到一个相对隐蔽之处,探出脑袋张望见未有人追来,暗暗舒了口气。软软瘫倒在地,拍了拍馍馍,放到嘴里狠狠咬了口。沙子混杂着粗面真的很难吃!慢慢地嚼着、嚼着,沙面上竟浮现出了一张似笑非笑地俊脸,他似乎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燕窝,勾着唇角浅浅在笑。眼泪终于再难抑制,断了线一般滴滴落下,一触到沙面便隐没其中消失不见了。
    一双黑色的靴子踩过沙面,留下两个深深地脚印子。
    牧歌蜷缩成一团,将头埋入臂弯中低声啜泣。
    沙面上的脚印渐渐远去,紫色长衫邪魅张扬。千魂顿足,回头睨了眼蜷缩在角落那个浑身脏乱不堪地乞丐,转身继续往前走去。
    牧歌抬起头胡乱抹了把脸,顺着脚印望去,只看到一条空荡荡的街。
    心,很冷!
正文 第九十八章 生死之间的相遇
    处,一支商队在沙面上缓步前进,慢慢向风沙镇行去
    募地,两匹上好的骆驼载着一男一女奔驰而过,扬起一片黄尘。
    “呸!妈个屁!嚣张个啥子!”商队为首之人朝远去的背影狠狠唾了口,大声叫骂道。
    黄尘还未彻底落下,前方一股更大的风沙扑面卷来。
    商队众人还未来得及反应,为首那人便喷出一口鲜血直挺挺从驼背上掉了下来。
    “当家的!”离那人最近的一名汉子脸色骤然一变,飞扑上去接过那人滚落到沙面。
    那人口中不断溢出鲜血,双目圆圆瞪着,挣扎着举起右手抓向前胸。
    “当家的!”汉子一把扯开那人衣衫,目光陡然间一窒,泛起无比哀伤之色。
    “当家的!”商队中其余众人纷纷跳下驼背,奔跑上前。
    那人仰躺在汉子臂弯中,已然咽了气,胸口赫然印着五朵梅花。
    “梅花镖!竟是她!”人群中有人惊呼。
    “梅花镖很厉害么?”有人颤抖着声音问。脸色苍白。
    “怀玉公子地夺命梅花镖。见者毙命!”汉子神色复杂。愤怒中夹杂着无奈与不甘。颤抖着手将当家地眼睛合上。
    “二当家地。定要替当家地报仇!”众人无比愤慨。
    “不可鲁莽!此事需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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