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魂镇压馆

第121章醉骨之刑


    黑武顿了顿继续说道:「果然冯远回来汇报,说你那屋子里有非常重的阴气。
    别人可能轻易看不出来,但是他有双瞳,而且他发现你的工作写字台上居然放着尸烛。」
    秦丁吃惊地眨动了下眼睛。
    「尸……尸烛?这又是什么?」
    「是用尸油制作的蜡烛,为了能让阴气附着到身上,可以招引凶魂,这应该是专门针对你的。」
    秦丁感到脑袋瓜嗡嗡响,他回忆起这些天关于蜡烛的事。
    最开始抽屉里还有正常蜡烛,应该是知道他没有补录完录本所以才不敢让他一直点。
    直到快补完的时候,蜡烛突然全被换掉了,那是想让他身上附着更重的阴气,好让凶魂来害他。
    中途还骗他说是降温的蜡烛,其实就是阴气太盛了吧。
    怪不得凶魂出现的时候,蜡烛那么不对劲呢,原来是这么邪门的东西,看来马叔还真是费心了。
    如此说来,马叔给的那张所谓的避凶符也是有问题的。
    「有没有缉魂使说过你很臭?」
    秦丁回过神微微点了下头。
    「那是尸臭,说明你身上已经附着了很重的阴气。」
    秦丁叹了口气,怪不得缉魂使们有的看烛台,有的说他臭,这都是有原因的。
    「冯远当时看你印堂发黑,就知道你每晚都点这种蜡烛。而他还发现了你那屋子里有一口水缸,猜测你已经遇到了凶魂。」
    秦丁听到这脸色变得愈发难看。
    「那口水缸也有问题吧。冯大哥那天提到水缸,我就知道肯定有事。
    我在前一晚遭遇了四级凶魂,就是从那水缸里爬出来的。那水缸到底怎么了?」
    黑武看着他沉默了下,然后才开口。
    「那口水缸是件凶物,是冯远一年前处理的一个事件中的东西。
    那个事件里,一个男人被一个厨师用醉骨之刑泡在了那口水缸中。」
    「醉骨之刑是什么?」
    「醉骨之刑,简单些就是把活人的手脚或者四肢剁了,然后绑起来泡到酒里。」
    秦丁的脸更白了。
    「冯远处理的这个事件中,这个男人可不光是斩断手脚,他的头盖骨也被钻开几个洞,他就这么被泡在了那口水缸里。
    折磨他的那个人,觉得这样折磨不够尽兴,每天还会拿水瓢舀一些酒往男人的头上浇。」
    秦丁听到这都要吐了。
    「他用的水瓢不会是一个被缝制过的葫芦瓢吧。」
    「好像是,那水瓢不小。」
    秦丁微微下咽,感到浑身发寒。
    黑武继续说着。
    「这人算是受尽折磨,却还吊着一口气,折磨他的那个人看他半死不活了,就将水缸里的酒全部倒掉,又在那口缸里塞满了盐,将这个男人活活折磨死然后腌制成了蜡尸。」
    秦丁感到毛骨悚然,突然还有种怪异感,这让他的胃有些翻腾。
    黑武的话还在继续。
    「然后腌制好这具尸体后,他把蜡尸身上的肉当做食材,还做成限量版的招牌菜去卖,只要吃过的人,不但赞不绝口,还和上瘾了似的总要去吃。」
    秦丁捂住了嘴,他要吐了。
    他想起了马叔给他带的醉虾醉肉,不会就是里面的酒和那个人的肉吧。
    「你怎么了?」
    秦丁强压着恶心的感觉不去想。
    「没,没什么,您,呕……您继续讲。」
    「你接受不了很正常,那我就说最后吧。
    没用多久,死
    掉的那个男人变成了怨魂,进而加害那些曾经吃过他肉的人,最后将凶手也活活折磨死了。
    凶魂的本体就在那口水缸中,虽然凶魂被缉拿了,但是那口水缸变成了大凶之物,附带着很重的怨气,是不能放到居住的屋子里,否则时间久了,不但对人的身体有害,还会让人的福运变低,并且还容易招来邪祟。
    而冯远问你有没有闻到酒味儿,你承认了,所以冯远断定你应该已经遭遇到了凶魂。」
    秦丁又感到一阵恶心,接着是后怕。
    他不但每天从那水缸里取水刷牙,还站进去泡澡,回想起来简直太可怕了。
    「前天晚上,我遇到的凶魂叫郭海,是不是他啊?」
    「是他,可是他的魂珠早就交给了马正明,他应该是马正明为了害你特地放出来的吧。
    否则也不可能一开始就在你那屋放置那口水缸了。
    不过我倒是有些好奇,你是怎么知道这凶魂名字的,而雷老亮具体是用什么方法给你留的线索,又是怎样让你信服,还让你能对付凶魂的。」
    秦丁深呼吸了下。
    「这个凶魂的名字,是前掌记告诉我的。」
    黑武的眼中迷离了下,但很快又恢复了。
    「他被执行天火了,连鬼都不是,怎么能告诉你这些?」
    「呃,我也不清楚,但是我刚来这里的时候,他就在了。
    那个时候晚上总有敲门声,我却看不见人。
    起初我以为是鬼,后来马叔说掌记有阴阳眼,能看到鬼和凶魂,可我依旧只能听到敲门声却什么都看不到。
    直到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我才明白这个敲门声就是前掌记敲的。
    前掌记留给我的线索是在补录的第二个事件磁带中,也就是筑丹器事件。
    在我听的时候,我发现这个事件的第三盘磁带和第四盘内容衔接不上,有些问题,也怀疑是不是少一盘磁带,但我根本想不到这里面如此复杂。
    在这个事件的最后一盘磁带里,缉魂使做总结的时候,磁带就像是坏了,断断续续滋滋啦啦听不太清,大概还剩下十几秒的时候,磁带里突然出现了一段留言。
    和前面一样,这段留言很多关键部分也同样听不太清,比如让我背什么咒诀,不要什么乾坤,只有最后一段还比较清晰,说告诉白面黑了,才可以保命。」
    黑武打断了秦丁的话。
    「这应该是雷老亮想了办法,他也许是强行撤护封然后又修改的磁带,所以对磁带有所损坏导致的。你接着说。」
    「嗯。我一开始不太信这些,虽然里面提到了我的姓,但我也不知道这都说的什么,我越想越害怕,于是我就想着从这里逃出去。
    然后我刚迈出院子大门,天上就有东西落下来了,我给躲过去了,就发现那居然是道雷,我又实验了一次,的确有雷劈我。
    这个时候,我才相信了留言警告的一切。」
    「落雷劈你,还躲过去了?」
    「嗯,躲过去了。当初马叔让我签的试用期协议上写着七天内不能随便出入,否则有什么代价啥的。
    我以为是这个缘故呢,后来问马叔,他也承认了,说完成试用期协议就可以随便出入了。
    我反正半信半疑的,就算补录完录本之后,我也没敢出去,因为我觉得外面有危险。」
    「哪有什么规定不让掌记出入。马正明在敕封授顶让你成为掌记的时候,是不是按过你的眉心?还有你签那份协调的时候,按手印了是不?」ap.
    秦丁努力回忆了下。
    「是,他按我眉心来着,手印我也按来着。」
    「那就是了,敕封授顶没有这个步骤,他可能给你下了五雷咒,你只要出去,五雷轰顶当场毙命。
    而你签的那份协议也是给你下了咒,应该是防止你逃出去的。
    你毕竟是掌记,只有特殊情况才能被杀死。你被下了五雷咒,算作被动触发意外,正好能杀死你。
    要不是因为掌记有这些规则保护,马正明才不会搞这么多花样,早就弄死你了。」
    虽然秦丁已经知晓马叔搞的这些猫腻,但此刻还是觉得不寒而栗。要不是敏锐的直觉让他感到危险,可能他早就被雷劈死了。
    「我说他之后总是让我出院门,他越这样,我就越感到不对劲,想想都有些后怕。
    我接着说前掌记的留言吧。
    我当时不知道那是谁留下的话,那段话让我背咒诀,我也不知道该背哪个,索性我把事件里听到过的咒诀全都背了下来。
    然后我又知道了这些咒诀的一些规则,当然都是从缉魂使们嘴里知晓的。
    直到我出事的那天晚上,我还是不知道背咒诀能干吗。
    其实在我补录的这些天还发生了好多事。
    敲门声每晚都来,然后我发现它似乎在指引我。
    通过一些声音的指引,我在房梁上找到了一块石片,而那石片上还有我的姓。」
    「石片?那应该是印签令吧,雷老亮还给你准备了这个,那说明他预料到你会遇到五级凶魂。」
    「嗯,应该是吧。但当时我发现它的时候,可不知道那是什么。
    之后敲门声还来,我都已经习惯了,觉得它没有恶意。结果有一天晚上,我随便一问他是谁,他居然开口说话了,他说了「霈岩」两个字。」
    「怪不得你问我霈岩是谁呢。」
    「不过他就是说了他叫霈岩,当时我也不会知道他就是前掌记,因为我又在厕所里发现了一幅画,那幅画落款是雷老亮,所以我认为前掌记的名字就是雷老亮。」
    「一幅画?上面是不是有位老道抱着一个葫芦?」
    「对,应该就是您现在拿的这幅画轴。」
    黑武望了眼手中的画轴,并没有过多解释,而秦丁觉得,这应该是黑武从马叔手里收回来的。
    「我发现它从前应该就挂在我后面的那堵墙上。
    然后我觉得前掌记把它藏起来,说明这幅画很重要或者……我也说不上来,就感觉这幅画不能让马叔知道。
    于是我把它放到了房梁上面,然后我在放的时候,房梁上有东西把我手割破了,我觉得房梁上应该是有缉魂令。」
    「你是说你的血滴到了缉魂令上?所以你才可以应对那只凶魂?」
    「是的。但是我一直没上去查看,因为房梁太高了,时间也紧迫,马叔总在外面窥视我。」
    「那你把画藏到屋子里后,那个敲门声是不是没再响过?」
    「您怎么知道的,还真是,我那个时候以为霈岩是因为指引完我就不再来了呢。」
    「他就藏在这幅画里啊。」
    「额,后来我也知道了他是在这幅画里,可当时我不知道,还被马叔蛊惑,说我遇到的凶魂是前掌记放出来的,藏在了这里的某处,他应该暗指的就是这幅画吧。」
    「或许马正明早就知道你找到了这幅画,只不过他不敢明目张胆要过去,因为雷老亮藏在里面,怕要回去的时候,出现什么差池让他暴露吧。
    之后呢,你接着讲。」
    「之后……七天就到了,我也补录完录本了,这期间来了好几位缉魂使,我都传达白面黑了,可没人知道我在说什么,我也明白他们不是我要找的人。」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