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大律师:我是张三

19章 逼供?铁证怎么破?


    “柳干员,谢谢你的回答,我懂了。”
    爱丽丝蹦蹦跳跳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她懂了。
    懂什么?
    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简直比不回答还要杀人诛心。
    而爱丽丝刚坐下,整个人都差点瘫坐在椅子上。
    真的。
    刚才的一番表现,她给自己打100分。
    当然,前提打分为10分制。
    真的,她已经超常发挥了,而且是10倍发挥。
    天知道是谁给了她勇气,在法庭上这么蹦跶,还是直面调查科的资深干员。
    想到这里,她的后背更是留下了一阵冷汗。
    “这上个法庭,这么就和上战场一样啊……”
    爱丽丝内心疯狂嘀咕,手脚更是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爱丽丝同学,你真厉害!”
    “666,我只能给你喊666了!”
    左右两侧,孙大圣和朱天蓬,更是连连竖起拇指。
    他们毕竟没拿到执业证呢,只能在法庭上充当喊666的无能队友。
    而现在,压力来到了控方这一边。
    因为老柳刚才的一番表现,虽然没有算是实锤的,但已经和让人怀疑了。
    调查科在审讯周平安的时候,是否存在刑讯逼供?
    你说你们办公室的椅子质量不好,那请问为什么呢?
    是真的质量不好,还是你们对椅子,或者说坐在椅子上的人,施家了某种精神压力?
    要知道,所谓的刑讯逼供,可不只是身体上的压力,还有精神上的压力。
    根据龙国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
    另有《刑侦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一条,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
    还有《检查机关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查明他的基本情况,讯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事实或者作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对提出的反证要认真查核。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
    看到没有!
    这么多的法律法规,条条框框都在明确警告刑侦人员,不得刑讯逼供。
    此刻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在思考这件事。
    甚至于听证席上的罗老师,也在翻法条。
    不要奇怪,哪怕是老罗他本身就是刑法学讲师,他脑子里可以背下法条来。
    但有时候,你也不可能张口就来,你也得翻看一下开头那几句话。
    “同学们,虽然刑讯逼供不是本案的重点,而且也只是小杜同学突然提出的一个疑点,但根据「刑讯逼供罪的追诉标准」,我们来细细分析一下。”
    罗老师说着,开始背诵起来:
    “刑讯逼供可是足够刑事立案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那么就达到了入刑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背诵完毕,罗笑翔回头看了一眼懵逼中的学生,尝试着分析道:“说实话,一些比较容易坏的椅子,和这些是不是都有些对不上?”
    学生们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好像真的都对不上。
    “错了,还是有些能对上的,比如第1条,违法使用械具,这缺脚的椅子,是不是人家老柳故意放进去的,这一点谁能保证,如果这缺脚的椅子真的是他们故意放进去的,并且用来给嫌疑人制造压力,这是否构成了「械具」的条件呢?”
    “这……”一众同学面面相觑,这也算?
    “还有第2条。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这个较长时间又是有很大的水份啊,里头的操作空间,你们谁能判断出来,嫌疑人别拘留审讯,最长可以拘留48小时,这期间要吃几顿饭,我说我忘记了给你送饭,我说食堂正好没饭了,你能保证吗,也不太可能吧?”
    “这……”同学们都不敢说话了。
    毕竟这一点,好像谁也没办法保证。
    “还有第3条,从椅子上摔下来,算不算轻伤,万一真摔成了轻伤,是巧合还是故意的,谁能判断?你说是巧合,他说是故意,这不就陷入争执中了?”
    “这样算下来第6条也适用,这缺腿的椅子,一旦用了三次以上,按照小杜同学的说法,他们一年要用那么多椅子,是不是早就超过3次了呢?”
    罗笑翔说到此,剩下的他也不想说了。
    因为里头水太深,他也有所顾忌啊。
    当然了,这些都是他的猜测,不一定是真的。
    也许人家办公室的椅子,就是比较不耐用呢?
    但他都会这么想,又怎么能保证,其他人不会这么想?
    正如爱丽丝所说,柳干员谢谢你的回答,我好像真的懂了。
    到底懂什么,懂了多少?
    你说你只懂一成,我说我只懂两成,那么咱们到底懂几成?
    没有人会告诉你,但他们确实都懂了。
    带着这样的想法,陪审团的眼神都变了。
    “陈法官,我方申请追加提问。”
    任千凝没有办法,她必须要改变陪审团的看法,所以得继续对老柳进行提问。
    不过她也没有想到,爱丽丝居然会和她玩套路,而且还是这么阴险的套路。
    “柳干员,刚才辩方质疑你们办案过程中,存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这应该都是辩方的猜测吧?”
    “嗯……”柳干员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是的,我们办法的过程都是严格按照规定,公开透明的。”
    “那就好!”任千凝算是松了一口气。
    “那么刚才你也向辩方说明了,被告周平安存在杀人动机,根据死者谭某的社会关系,你得到了周平安和谭某,其实双方存在日积月累的矛盾?”
    “是的。”
    “那么让我们回到案件之中,回到最根本的证据上!”
    任千凝也同样拿出照片,放置在投影设备上。
    照片上是一把染血的剔骨刀,刀身还沾染着殷红的血迹,这是现场留下来的凶器。
    “柳干员,请你告诉我们,这把刀是……”
    “这就是切断了谭某脖子的那把凶器,刀柄上还有被告周平安的指纹,这一点他是绝对赖不掉的!”
    说到此,老柳再次恶狠狠的瞪了周平安一眼,目露锋芒。
    有这把凶器在,那么凶手是谁不需要再说明了。
    “是的,这把凶器上,有被告周平安的指纹,而这把凶器经过鉴证科的专业人士坚定,确认为杀害谭某的凶器!”
    任千凝拿着报告,一字一句,语气严肃。
    因为这就是铁证!
    第一次开庭审理,为什么能够裁定被告周平安有罪?
    因为这就是铁证!
    凶器是经过坚定的,而坚定的报告指出,凶器上的指纹来自周平安!
    这就说明了,你周平安就是凶手!
    哪怕调查科存在一些不合规的地方,哪怕目击证人可能没看到现场的情况。
    但只要凶器和指纹在,真凶就赖不掉!
    而现在,因为爱丽丝的骚套路和骚操作,任千凝不得不借助柳干员这位证人,将凶器和指纹这两项铁证拿出来。
    这一次,任千凝终于可以说出在地检署里头说过的话了。
    这案子铁证如山,优势在我!
    “爱丽丝妹妹,看你怎么办!”
    得到了老柳肯定的回答后,任千凝看着爱丽丝,嘴角洋溢着的自信,那是谁都看得出来。
    而爱丽丝,又要如何操作呢?
    这一次,控方拿出来的可是铁证啊!
    不过小丫头并没有怯场,既然控方出招了,她作为辩方自然只能接招。
    “陈法官,我方追加提问结束。”
    都拿出铁证来了,任千凝自然知道,自己这边的工作结束了。
    而随着她返回控方席,爱丽丝也站了起来。
    她朝着听证席上的张益看了一眼,后者正在朝她点头。
    爱丽丝也在心中给自己打气,面色郑重的再次走到证人席前。
    “柳干员,你好,我也来追加提问啦。”
    老柳都不回应了,毕竟已经打过招呼了,而且刚才的招呼,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你一个小丫头,长得这么漂亮,没想到心这么黑!
    差点被你给坑到了!
    爱丽丝可能也知道自己刚才做的有些过分,所以也没有在乎老柳的反应。
    因为接下来,她还要更过分!
    “柳干员,我相信你是认定了我当事人就是凶手,对吧?”
    “当然,凶器和指纹,都在告诉我这个既定事实!”
    柳干员也没藏着掖着,直接承认了。
    “那么你是否排查过死者谭某的社会关系?”
    “当然有了,他的老婆孩子,左邻右舍,甚至是老家那边我都让人去问过了。”
    刑事调查科针对凶杀案,自然是需要排查死者社会关系的,因为很多谋杀案往往是仇杀或者情杀。
    这就好像一个女人死在家中,凶手超过七成都是丈夫或者情夫所为,这就是社会关系带来的矛盾。
    刑事调查科自然要排除这些因素,事实上他们遇到谋杀案,第一个就是往这方面调查。
    不过……
    这案子的情况,大家也都有目共睹。
    都这样了,其实调查其他的因素,还有必要吗?
    “柳干员,你们在现场找到了凶器,还有指纹,甚至我的当事人都在现场,所以你们一定认定他就是凶手吧?”
    “这有什么问题……都这样了,你难道还认为,会有其他人杀了谭某?”
    爱丽丝摊了摊手,老柳也没有否认。
    确实,都这样了,谁还会怀疑其他人?
    再说了,厨房外面的大厅,还有四个员工守着呢。
    谁能瞒过他们四个人,悄无声息的潜入厨房干掉谭某,难道是隐身人吗?
    别逗了,好吧,凶手就是周平安!
    “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你们接下来的所有调查,都是以周平安为凶手而进行的,你们哪怕排除了社会关系,哪怕进行证据收集,都是为了证明我当事人就是凶手?”
    “我们会考虑所有疑点,但根据现场的证据和目击者的口供来看,你当事人是凶手的可能性最大!”
    老柳没有正面回答,但这个回答也足够了,我们认定了你当事人就是凶手!
    “那么,你们也没有排查死者谭某最近的社会关系,比如说好味道火锅店的运营情况?”
    “这……”
    老柳心说,我tm不是税务局,也不是银行,我只是个刑侦调查人员,我要排查这些干什么?
    “那你知不知道,死者谭某在外面借了高利贷,并且欠下了很大一笔钱,债主最近都找上门去了?”
    “这……”
    老柳好像听说过这方面的消息,调查的时候反黑组那边好像也和自己打过招呼。
    不过因为案件已经找到了凶手,他好像没有理会这些信息。
    因为所有罪证都指向周平安,他也认为自己抓到了凶手,那么其他的因素也就可以排除了。
    再说了,现在这年头,欠钱不还的人多了去了,他有必要一个个去调查吗?
    人都已经死了,我管他是欠了银行多少钱,还是欠了高利贷多少钱,反正都和我无关啊。
    正因为如此,老柳对于同事的提醒,那都是一笔带过的,完全没有在乎。
    而现在,听到爱丽丝说起这些事的时候,他才堪堪反应过来。
    不对啊!
    这些信息,都是他们调查科内部的,都没有对外公开,眼前这个小丫头是怎么知道的?
    爱丽丝是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周平安告诉她的。
    谭某被高利贷的人追债了,这一点作为老员工的周平安,显然是清楚这件事的。
    “柳干员,从你的表情来看,你是知道这件事的?”
    “你这个,我好像是听反黑组的同事们提到过,但是……”
    “但是被你忽略了,对吧!”
    爱丽丝打断了老柳的话,这也让陪审团的人全都略显意外。
    死者谭某和高利贷扯上了关系?
    他们还真不知道啊。
    “还有一点,我知道调查科认定了我当事人是凶手,至于原因自然是因为作案的可能性,厨房外面有四个员工守着,不可能有其他人能够瞒过他们四人,是不是这样?”
    “嗯!”老柳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你还知道啊!
    那你还问?
    “可如果,有人不选择走正门呢?”
    “嗯!?”
    这一下子,是让老柳不淡定了。
    不走正面,那走哪里?
    爱丽丝朝着朱天蓬二人小手一挥,指挥道:“放视频!”
    二人立马会意,再次捣鼓起来。
    很快,投影设备开始播放起视频。
    “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我是王牌律师事务所的新员工,负责的工作是扫地拖地,清理垃圾,还有……”
    “停,干活先!”
    视频中,张益出现在镜头中,刚准备自我介绍,就被爱丽丝清脆的声音打断了。
    然后就在镜头中,张益活动了一下四肢,随后看了一眼面前高处的消防楼梯,开始做准备运动。
    视频暂停,随后爱丽丝走到陪审团面前:“这视频中的消防楼梯,是案发现场楼下,这一点柳干员应该也认识。”
    老柳仔细看了一眼,随后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这地方确实是案发现场的后面楼下位置,他没办法否认。
    视频继续。
    张益活动好了,随后一个健步跳起,双手抓住了消防楼梯,随后双臂用力,整个人就爬了上去。
    很快,蹬蹬蹬几步之下,他翻入楼上消防通道,然后直接一个冲刺,整个人犹如一只猴子般,窜入打开的窗户之中。
    “这……”
    看到这一幕,柳干员不淡定了。
    怎么回事?
    现在入室的手段,这么简单了吗?
    “大家可以看到,我们律所的保洁员都能轻轻松松翻身闯进去,那么其他人呢,是不是也可以办到?”
    爱丽丝适时开口发言,将陪审团的所有人都吸引了过来。
    “因为案发时,厨房正在准备食物,谭某需要炒菜,所以窗户一定是开着的!”
    接下来的话不需要多说,窗户开着,如果有人真的和张益一样翻身进去,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快,这么麻溜?
    “而根据现场的足迹来看,可以确认在最近几天内,有人确实翻过后面的消防通道!”
    “同样的,我们还有隔壁邻居的口供,他们告诉我,最近几天确实有人在后面鬼头鬼脑,打探着什么,看起来像是不法分子,他们也都想附近治安署报过案!”
    爱丽丝再次拿出证据,这一次她不仅有足迹,还有人证。
    这些证据足够证明,有人确实打算翻窗杀入谭某的住处,然后意图不轨!
    而这,就是爱丽丝对付铁证的方法。
    你有铁证,但我也有合理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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