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世斩草除根

第20章 我是末日苟圣


    正在小楼里,利用地势杀丧尸的大胡子壮汉。
    突然感觉从身后传来了一股杀气!
    他回过头。
    只见那个跟自己不死不休的青年,正提着一把剁骨刀,笑嘻嘻地望着自己。
    “本来想从背后偷袭你们的,没想到被你发觉了。”
    李风笑道,“你要战,那便战吧!”
    对方为了一锅腊肉白菜,就要杀了他,那他也不会放过对方。
    在末世,让敌人活着,是最蠢的事情。
    只有死人,才值得被信任!
    狭窄的楼梯中。
    下面是无数丧尸,想要冲上来吃掉人类。
    楼顶,是生死大敌!
    大胡子壮汉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退路,只能放手一搏!
    就算是死。
    也要让这小子付出代价!
    “推开通道,放丧尸上来!”
    大胡子壮汉提起斧头,朝李风砍去,“你们快上楼顶逃走!能逃一个算一个,我断后!”
    那四名青年感动得热泪盈眶。
    “大哥,我们一起跟他拼了!”
    一个虎头虎脑的青年,握紧手中的匕首,朝李风的左侧捅去!
    没想到他还没捅到李风,就感觉身体失去了平衡。
    回头一看。
    是他最信任的大哥,把他推向敌人!
    在青年不可置信的眼神中,李风一刀砍在了他的脖子上。
    “呲!”
    鲜血四溅中,李风看准大胡子壮汉斧头的来势,微微一侧头。
    斧头重重地劈在了离他额头不到两厘米的墙壁上!
    差一点点。
    就要了他的命。
    如果不是他的体质和速度,都达到了三阶以上,这次恐怕就会被大胡子壮汉给阴了。
    可惜,实力的差距,不是阴谋诡计能够弥补的!
    “呵呵,这就是兄弟......”
    李风啐了一口,身体一滑,从青年的脖子抽出剁骨刀,反手就是一刀,砍在大胡子壮汉的肚子上!
    “啊!”
    一声惨叫,大胡子壮汉的肚子上,被拉出一条长长的血口,肠子汹涌而出!
    他只感觉浑身的力气,似乎都消失了。
    最后一个映入眼帘的场景,是一片雪白的刀光,然后他的意识,就彻底落入了黑暗之中!
    李风一刀砍下大胡子壮汉的头颅后。
    没管剩下的三个青年,转身就跑,因为楼下的丧尸群,已经被这几个人放了上来!
    如此狭窄的楼道,如果被丧尸群围住,以他一人之力,也很难善了。
    从身后传来了两声惨叫。
    李风跑上楼顶后,顺手把两旁的杂物堵在了出口。
    “啪!”
    一个青年刚好被杂物挡在了里面,他红着双眼,怒骂道:“你不得好死!”
    李风微微一笑,顶住杂物。
    任由那个青年大声怒骂。
    短短几秒钟后,几头二阶丧尸涌了过来,把那个青年压在了身下。
    惨叫声和咀嚼肌肉的声音,顿时响成一片。
    李风这才放开杂物,飞身一跃,从这栋楼的楼顶,跳到了另一栋楼的楼顶。
    丧尸群推开杂物,从出口涌了出来,密密麻麻地挤满了楼顶。
    “再见,尸兄!”
    李风哈哈大笑,沿着楼顶和房脊,朝远离丧尸的方向跑去。
    借用这数百头丧尸,他成功团灭了大胡子壮汉一伙人。
    如果他的实力再弱一点。
    只有二阶,或者是更低的话。
    他在餐馆时,就被大胡子壮汉一伙人杀掉了!
    哪里还轮到他来团灭对方?
    大胡子壮汉等人,为了一锅腊肉白菜,就要杀人,这个理由,在和平年代,听上去很离奇。
    但在末世中,这些都是基本操作。
    有些人,甚至为了一块饼干,也会杀人!
    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才是末日的主流。
    丧尸,不过是诱发了人心潜藏的残忍和堕落罢了。
    李风觉得自己只是末日苟圣,不是末日杀神,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主动杀戮同类的。
    杀丧尸,是为了得到系统升级点数和各种晶元。
    杀人,一分钱好处都没有。
    有什么意思呢?
    ......
    远离尸群后,李风顺手解决了两头一阶丧尸,清理了一间空屋子出来,准备休息一下。
    他刚把0.2个点数加到力量上,就听见屋子的外面,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有兴趣做笔生意吗?”
    李风抬头望去,是那个美丽的女军官,手上正拿着一架望远镜,带着微笑注视着他。
    “什么生意?”
    李风并不排斥与军方做交易。
    他只是不想呆在龙门城那种必然会毁灭的地方,并不是对融入人类社会有什么抵触情绪。
    他又不是孤独症患者。
    “护送我去雾都城!”
    美女军官微笑道。
    雾都城?
    在雾都王保护下的不灭人族城邦?
    他也非常想去。
    可惜实力不允许啊!
    李风哈哈大笑:“小美女,你怕是在想P吃,知道从这儿到雾都城,要经过多少城市吗?走陆路,那纯粹是找死。”
    “如果你们准备顺西河而下,走水路到金马河,然后顺岷江、长江东去的话。”
    “你们这点人,恐怕也过不了宜市,就会被丧尸吃掉。”
    李风记得,宜市有头丧尸,异能天赋是【化水术】,能够跟水结合,借用水的力量。
    与它为敌,就是与整条长江为敌!
    因此在长江之上,无一回之敌。
    直到多年后,这头已经升到九阶的丧尸,建立了长江水国,号称“水神”,并且不自量力地去雾都城下挑战雾都王。
    结果被人族近战第一的雾都王,用【我思故我在】,形成绝对王者领域后,在岸边近距离击杀!
    假如这群人运气好,到宜市的时候,水神还没升到三阶,他们也许能逃得一条性命。
    如果水神已经升到了三阶,获得了【化水术】天赋,那这群人就是十死无生!
    就算他在场,也得赶紧逃走。
    在水里,目前的人类,还没有人是水神的对手!
    美女军官也没气馁,诚恳地说道:“在新经市,有一艘军区的内河快艇,只要我们能登上快艇,加上你的帮助,到雾都城的成功几率,就非常高!”
    新经离古元镇有五十多公里的水路,顺江而下的话,很快就能到。
    但有了快艇,也不一定是水神的对手啊。
    对于冒险的事情,李风一向是敬谢不敏的。
    “没兴趣,你给我再多的酬劳......”
    美女军官打断他的话:“我叫柳小染,蓉都驻军少校参谋,我父亲是柳远南,雾都驻军中将,只要你送我到雾都城,你要病毒结晶体也好,要物资、要女人,我都能给你!”
    什么?
    李风被她的话,吓了一大跳。
    倒不是因为她承诺的病毒结晶体、物资、女人什么的。
    而是柳远南这个名字!
    雾都王!
    雾都的掌控者。
    击杀了水神等无数恐怖存在的人族近战第一!
    他没想到,这个美女军官,居然是柳远南的女儿!
    帮?
    还是不帮?
    他开始犹豫起来。
    能够跟雾都王拉上关系,那绝对是千值万值的事。
    他自身的能力,加上雾都王的提携,很快就能在雾都横着走。
    不过......
    有得就有失。
    他的实力,肯定是不如雾都王的。
    不管是进化程度,还是社会地位,雾都王在和平时期,就是驻军中将,掌握着雾都的军队!
    而他呢?
    认识的都是社会底层人士,毫无背景可言。
    去了雾都,他确实可以横着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但说得再好听。
    也不过是雾都王的一条忠犬而已。
    “对不起,柳少校,我现在并不想去雾都,不过,我可以送你到新经,登上那艘快艇。”
    去当狗,他是不愿意的。
    但卖个人情给雾都王的女儿,还是可以的。
    至于对方能不能从宜市水神的利爪下逃脱,那就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他又不是T狗,见到美女,还是能够直立行走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