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被挂掉了。
“没事,不就是鼻子歪了,接回来就好。好得很呢,明天晚上就回学校了,你们不用来看我。不许来啊!更不许跟别人说!”
学学就和我们说了这几句话,好像无关痛痒,又好像是在炫耀伤疤——受伤也没什么了不起,我一点都不怕。这是男孩子最喜欢干的事之一,当然前提是没那么疼了,至少我是没见过疼个半死还有心情卖弄的人。
可是学学的声音变了。那种有些揉捏不清的响动传到耳朵里时,大家或多或少忐忑不安。应该是鼻骨受伤了,明明说,严重的话,是鼻梁骨折。听到“骨折”两个字,我们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吓人,他会有危险吗?米乐问。
这样的伤在运动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要真的骨折了就得做手术矫正,问题不会太大。很多运动员做完鼻骨手术后几天就能复出比赛,当然,要佩戴护具。明明的回答让我们悬着的心稍稍落了地,但脸色却依旧阴郁。
“我们还在这里坐着干什么?赶紧去看他呀!”望着不知所措的我们,叶芮阳一股脑把包甩到了自己背上。米乐和明明也点头起身了。
我没想到学学可能会伤得这么重,还是伤在脸上。这个混蛋一辈子都不愿意说实话,打碎了牙也往肚子里咽。可根本不必这样呀。如果之前一声不吭是为了让我们安心比赛,现在又是为了什么呢?比赛已经结束了,我告诉了他最终的比分。大家都是小孩子,谁不想被人关心呢,谁不想有撒娇和被照顾的机会呢?要是学学对我们说一句,我想你们了,你们来医院陪陪我吧,我们每个人都会义无反顾地争分夺秒赶到他身边。他没有。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坚强?显示男子汉的气概吗?不,学学不是这样的人。他也会哭,虽然哭得很少很少。大概只是为了让我们安心吧,或者是不想让我们看到那副在医院里被各种仪器摆弄身体的无奈。明明说了一些矫正手术的细节,只是听着就打了个寒战,外带鼻腔里的冰冰凉凉。学学能做到疼死了也不哭,但那些医用工具伸进鼻子里时,他没法命令自己不流眼泪。几年后,我会去做核酸检测,会更深切地明白无论念头多么固执,人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不去了吧。”我拦下了他们,“我了解学学的。他不让我们去,我们就不去。”
“哪能这样?”老叶不满地嚷道,“亏你还是队长呢!之前同学受伤,你次次都去,这次怎么掉链子了?你不去我去!”
“我懂你的。”我把脑袋搭在了他厚厚的肩膀上,差不多贴着他的耳朵,“我和学学也很好,他知道我弟弟的事。
除了亲人和过去的朋友,知道这件事的有七个人吧,算上梅梅。米乐和老叶是我最亲近的伙伴了,我却反而没告诉他们去年和穆铮找到的真相的真相。赵蕤也不知道。人有时总想瞒着对自己最重要的人,我被这样对待过,也学会了这样对待别人。
学学是不是也在瞒着我们呢?不知道了。希望电话里的寥寥几句只是夸张吧。好兄弟,我们半个月后又要踢半决赛了,可不能没有你呢。但是……如果你真的伤了,我宁愿你一直坐在看台上。我不想再看到你带伤上场了。
回头一定要跟教练说这件事的,就算你当我是打小报告,我也要厚着脸皮去。而今天,我们最终还是决定不去医院了。话虽如此,不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的徐牧此时此刻估计都到了。有她陪着也好,可能她才是从始至终最担心学学的那个人。
于是我们散伙了。同伴们相互道别,离开了北川中学。梧桐树于枝枝杈杈间冒了新芽,翘首以待夏日的浓密。四季变化,光阴流转,在这些见证过百年历史的梧桐树眼里兴许只是短短的一瞬。听哥哥说,他们学院有位去世了的老教授就是从这里毕业的。当时的口号是实业救国,他又在中学阶段遇见了一位优秀的化学老师,因而对化学有浓厚的兴趣。但考上大学后却发现各个学科收费不一,老先生家境贫寒,最终无缘从事心爱的化学专业,改去了中文系。也由此,中国少了一位可能的化学家,多了一位文史学家和教育家。而当初陪伴过老先生的梧桐叶落了又生,生了又落,我们终于巧合地走到了它们脚下。“斜阳冉冉春无极”,今天比赛结束得比以往早,太阳还没有落下的意思,我不由自主想到了这句话,后面好像还有一句“沉思前事,似梦里”,其他的不记得了。[1]
温暖柔软的光像猫的爪子扑打在身上,在江元,春天始终是暂时的,“春脖子短”。三月还是寒风料峭,时不时要重拾羽绒服或是棉衣,到了四月才能心神宁定地换上春装,可过不了多久便是烈日炎炎了。所以我们似乎也格外珍惜春光,在球场上踢球是很不错,但还有更好的选择。比如沿着环绕城市的城墙慢慢走,吹着春风,轻轻哼歌。城墙随山丘的轮廓起伏迂回,两侧是银色缎带般闪烁的护城河与簇拥成云朵的桃花或樱花。想跑就跑,我们还不算太大,可以肆意和小伙伴追逐打闹,听轻快的脚步在刻有一个个修建者名字的厚重城墙上发出清脆的回响,伴着春风吹上一碧如洗的蓝天,与微微颤动的风筝们一同盘旋。
不过我们现在是没什么时间出去玩了。补习和晚测试占去了大半天,还有作业和球赛,睡都睡不够呢。恐怕只有像哥哥那样上了大学才有时间出去玩玩。当然,如果我填报了化学系,可能又得将每天都浸泡在实验室里吧。不过,春天永远在门外,甚至不需要跨出门,隔着窗子也还是能看到的。
“你们一会有事吗?我想请你们帮个忙。不会白干的,请你们喝奶茶,要不吃冰淇淋?”
说话的是李百川。大概四点半,走到了北川中学校门口,身边只剩下我、米乐、老叶、岳隐、明明还有他了。我们自然答应了。印象中川哥也是“无所不能”,全城没有他不认识的人。他若开口,必是要事。更关键的是,一场大战之后我的确想整个超级豪华的圆筒冰淇淋,还得是一半原味一半草莓的。
川哥拉了一个小群,上传了几张照片,还有个视频。一只漂亮的鹦鹉,亮红色的翅膀与脊背,乖巧的金色腹部,翅膀的尖端与尾巴则是浅浅的绿色,稍大的鸟喙有点笨笨的钝,眼睛却机灵而勇敢地打量着这个世界。它叫Hogg,霍格,可以表示一至二岁还没剪过毛的小羊。它是川哥表妹的,她今年五岁了。霍格是她最好的朋友,聪明极了,不仅会说话,有时还能唱上一两句歌。她们俩形影不离,就是睡着了也舍不得不梦到它。它就乖乖地坐在梦里的枝头上,月光流泻,瀑布潺潺,风吹过时红时绿的树林,将霍格的引吭高歌送到遥远的山谷与花园。她喜欢它。
但就在今天,妹妹从睡梦中醒来后发现霍格不在了。其实它前一个晚上就无声无息地倒在笼子里了,妈妈看到它最后一次轻轻扭过脑袋,半边的翅膀疲乏地抬了一下,又缓缓地垂了下去,眼睛也随即合上,似乎没有痛苦也没有悲伤,只是时间结束与开始时都会有的无可无不可的凝望。瀑布只剩下水声,树林里只有风,月亮后面是苍白的雪花。春天来了,小区里的花园都满了,但没有这只小鸟的歌声,它们多么单调。
该怎么向妹妹解释霍格再也不能陪伴她了呢?面对这个问题的不只是爸爸妈妈,还有川哥。北川中学附近是商业街,沿着它往前走便是江元市最大的花鸟市场。他想到了一个主意,我们分头去找一只长得和霍格一模一样的鹦鹉,这样便能告诉妹妹,你的好朋友只是出去转了一圈,现在又回来了。
可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肯定也不会有两只一模一样的鹦鹉吧。米乐说。
我知道,但说不定就有呢?不去试试怎么知道?非常像的也可以。川哥说。我不想看到妹妹哭。
我明白的。要是埃文突然不在了,我也得难过死。想都不敢想。岳隐说着,拍了拍川哥的肩膀。分头行动吧,柯柯和米乐,川哥和明明,我和小叶。花鸟市场六点下班,咱们要抓紧了。
“还真看不出来,川哥是个这么好的哥哥。我根本猜不出来他有妹妹,还这么宠着她。”到了花鸟市场后,米乐边端着手机边窥伺四周的店家,“他妹妹肯定很幸福。不过……”
他打了个激灵。
“不过什么?”我问道。
“你能不能……替我去找鹦鹉呀?”他“战术后仰”了一下,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和人畜无害的表情。
狡猾!临阵脱逃!
“为什么呀?”
“话先说在前面,不是我不想帮川哥,而是……我不想看到那些小鸟的饲料!”说着呢,他躲到了背后,把我当人肉盾牌一样推着往街外边走,“看一眼头皮就要发麻。掩护我一下。”
我也看到了“饲料”们。装在蓝色框框里,成百上千,它们是怎么扭捏作态的还是不描述了。我瞬间理解了米乐。
但是我也不想看到它们呀!
“柯柯,好柯柯,就这一次,好吗?帮我个忙嘛。”确认自己的视野里没有“饲料”以后,米乐破天荒地讨好起我来了,“我不会走远的,就在附近等你,好吗?我可是把你当哥哥看的,你就像川哥那样,当个好哥哥嘛,照顾我一下。”
我当仁不让地答应了,还说全部交给我。实在经不起别人求我,何况是米乐。时至今日,只要有人这样求我,天塌下来了我也会去扛住。
其实我比自己想象得更怕虫子,在孤身一人时我发现了这一点。自己好像是被动地学会面对它们的,一个人害怕了,另一个就必须勇敢坚强,把害怕的机会留给对方。因此,我和弦弦恐惧的东西是错开的,甚至连很多擅长的事也都错开了。他不认路,我就得学会记街道与路标。我早上起不来床,他就得最先爬起来。原来我们俩早在懵懵懂懂时就这么互相照应着了,可我还讨厌过他,觉得他故意要在哪方面都做得比我强。事实上,他还是有很多需要我的地方,就像米乐今天需要我帮他一样。能有一个可以求着做事的人真的很幸福呀,能被人求着去做什么也同样如此。根本不需要什么条件与代价,也不用考虑什么利害关系,就那么心甘情愿。
我行动了,硬着头皮,努力命令自己把目光从“饲料”身上移开,从一家家宠物店里进进出出。但想要找到另一只霍格太难了,根本不可能。我向来怀疑照片,它们是捉摸不定的光影,并不是事物本身真实的状貌。根源大概是我觉得自己总是不上照,拍出来的照片都不好看。我知道川哥是关心妹妹,可心里却有个念头挥之不去:骗不了她的。小孩子往往聪明敏锐,能看见我们这些渐渐变成大人的人看不见的东西。就像《小王子》的开头,我第一次望见那幅插画时就觉得它是个帽子,也许川哥五岁的妹妹才会觉得是蛇吃了大象吧。就算我们能找到一只和霍格相差无几的鹦鹉,那也仅仅是它的替代品而已。自己最好的朋友被偷换了,再傻不过的人都能察觉外人无法发现的疑点。
何况新的鹦鹉也该有自己的名字,用它来替代霍格,既不尊重霍格,也不尊重它。而且,既然决定了养一只宠物,就应该做好准备。不仅是享受陪伴的快乐,更要承担照顾他们的责任。生活不是永恒的享乐,是吃喝拉撒、生老病死。养了它,就必须知道它会先你而去,必须要承受那种失去它的痛苦。
还好小时候没养过猫猫狗狗。姐姐养过一只叫旺财的兔子,经常带着它和我们俩玩。我和弦弦想过旺财有死的一天,还商量过要怎么安慰姐姐。
旺财现在应该还活着,姐姐把它送人了。
但我为什么还是不知疲倦地打量着每一只朝我眨眼或转脑袋的鸟儿呢?是为了那个超级豪华的冰淇淋吗?还是为了帮助我的好朋友?说不清。我明明知道瞒和骗是最不好的事,不敢正视人生的人是怯懦的,还想尽各种手段糊弄或掩盖就是轻浮和可耻了。但我有资格说这种话吗?我也会瞒,也会骗,只要瞒着一件事,人便会相应地编造一出谎言,并想尽各种办法让它圆满到无懈可击。我至今还瞒着米乐一些事呢。但是……我承认这有点找借口,但我想,有一种瞒和骗是可以理解的。那就是出于种种原因,你向别人隐瞒了一件事,但自己仍毫不推卸地去担负责任,扛下所有事,一点也不逃避。这是在瞒和骗,但不能说怯懦、轻浮或可耻。
可我明明不希望见到这种事呀。我不想看学学再带伤上阵了,也不想看米乐快被那些虫子逼疯了还强迫自己留在我身边。不需要这样的坚持,该害怕的时候要害怕,该退缩的时候不要硬撑。人不必勉强。似乎正是因为看到你们恐惧了,我才更爱你们,更愿意变得勇敢。至于我嘛……大多数时候能扛得住吧。
看来我还是挺“双重标准”的。
我想我也不能要求川哥不这么做。即便有瞒和骗的性质,但凭什么必须让一个孩子在五岁就直面失去朋友的悲伤?人的一辈子很长,总有一天要认识死亡、面对死亡,最后还必须承受死亡。川哥这么做并不是掩盖,而是温柔,想把妹妹挡在外面,多挡一会。虽然我已经知道,正是因为有了死亡,生命才更有意义,但是,能无忧无虑地多生活几天也还是好的。我自己品尝过那种冰冷空洞的味道,所以,让弟弟妹妹们在甜蜜的梦里多睡一会吧,等他们想醒来了,我自然会跟他们讲我的故事。
这就是我的决定了。
手机屏幕上的电子时钟跳到六点时,我还是没能找到霍格的替身。沉闷地将米乐从一家小书店里拎出来,我遇到了同样垂头丧气的岳老板和老叶。兴许失败是注定的,生命本就不可复制,无论是外形还是灵魂。
但凡事总有例外!斜阳余晖中,川哥和明明从连绵不绝的街道尽头走了过来,手里拎着一个大大的白色鸟笼,身边还跟着另一个人。霍宇齐,居然能在这里遇到——一个半小时前我们得知了他将在半个月后成为我们的下一个对手,而他今天却是拯救世界的英雄。笼子里的鹦鹉是他带来的,简直和图片与视频中活灵活现的霍格一模一样,甚至扭转脑袋的姿势都极其神似。难能可贵的是,它的学舌功底也是炉火纯青,神态与语气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令我们大开眼界。而它从笼子里放出来以后更是沉稳老练地扒在了顶上,丝毫没有要溜之大吉的举动。
这是阿齐家养的鹦鹉。他家就住在这条街上,所以便碰巧遇到了。
“但你养了它这么久,就要这样送人吗?”岳隐的相机响个不停,心满意足地拍完照片后,她扭头来问阿齐。
“说实话,挺舍不得的。”阿齐将手指伸到了小鸟的面前,它默契地用鸟喙轻轻啄击着,理工的队长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到底有感情呀。”
“其实我能想办法找到别的鹦鹉的。”川哥走过来拍了拍阿齐的肩膀。
“没事。我家的鹦鹉和我心有灵犀呢,它知道世界上有个小妹妹很需要它,它也会很乐意跟她做朋友的。”他从容地望了望自己的伙伴,稍稍弯下腰,让自己更贴近它一点,像是在征询它的意见,“对吗?”
而他的鹦鹉真的拉着嗓子回答着“对呀对呀”,还小鸡啄米似的点了头,扇动它的翅膀。不知道这是训练的结果还是它的确能明白主人的意思。但愿他俩都不是在硬撑吧。
太阳缓缓落下了,逐渐亮起的路灯熏暖了高高的树枝,阿齐送了我们一段,也送走了他的伙伴,它将带着梦一般的希望去往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妹妹身边。我原以为阿齐和明明是小学同学和队友,因此这么熟络。聊了才知道他们从未在球场上并肩作战,两人从三年级认识的第一天起就是对手了。阿齐进攻,明明防守,就像是矛与盾。他们从三年级打到了初二,每年都要对阵一两次,几乎是相互间的保留节目。初中的第一个对手就是他,如今市长杯的球队只剩下四支,大家还是不可避免地相遇了。不过,以阿齐这样的性格,即便是对手也会喜欢吧。听叶芮阳说,蒲云模仿的那个叫伊涅斯塔的中场球员到了死敌的主场都会赢得掌声,能有这种魅力的人真叫人佩服,也更让人期待和他的较量了。
但真的能行吗?谁也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学学会怎样度过今晚一样。尽管什么贡献都没有,川哥还是给我们每个人买了一个豪华冰淇淋。我和米乐对视一眼,默默在微信里给川哥转了账。无功受禄可不好。川哥没收,说自己一直没怎么跟大家玩过,难得请我们吃点东西,何况今天还打进四强了。回到宿舍后,我沉闷地倒在床上,又不想动了,好在明天是一周里唯一能睡个大懒觉的一天。
要是可以,我想从头睡到尾呢。但还是得爬起来,语文的摘抄作业没写完,更重要的是米乐坐到桌边了。《“春朝”一刻值千金》,作者梁遇春,我抄了这篇,它简直是写到了心里去了,通篇都在大谈特谈赖床的益处。[2]
“十年来,求师访友,足迹走遍天涯,回想起来给我最大益处的却是‘迟起’,因为我现在脑子里所有些聪明的想头,灵活的意思多半是早上懒洋洋地赖在床上想出来的。我真应该写几句话赞美它一番,同时还可以告诉有志的人们一点迟起艺术的门径。谈起艺术,我虽然是门外汉,不过对于迟起这门艺术倒可说是一位行家,因为我既具有明察秋毫的批评能力,又带了甘苦备尝的实践精神。我天天总是在可能范围之内,尽量地滞在床上——是我们的神庙——看着射在被上的日光,暗笑四围人们无谓的匆忙,回味前夜的痴梦——那是比做梦还有意思的事,——细想迟起的好处,唯我独尊地躺着,东倒西倾的小房立刻变做一座快乐的皇宫。”
我把这段话写进了摘抄本,反正黄老师从不骂我,说不定还会给我个“优”。抄着抄着,心情竟稍稍平静了,不由往旁边一瞥,原来米乐也在做同样的事。他在小书店里买了本书,我只看了眼名字,感觉和我视为人生信条的散文多少有点相近——《伸懒腰的学问》。交换了彼此的摘抄本,我们俩都忍不住笑出了声。彼此彼此呀。
也就是在这时,手机响了,川哥在群里告诉了我们之后的故事。见到的第一刻,阿齐的鹦鹉便拥抱似的张开翅膀,好像重逢了久别的朋友。而看到这只与霍格几乎一模一样的小鸟,小妹妹先是满脸欣喜地抱住了笼子,突然又毫无预兆地嚎啕大哭了起来。也许是一天的分别已足够让她担惊受怕,所有的不安终于得到了释放;也许是她早已知道死亡的概念,明白今生今世再也见不到霍格了。川哥没去问,或许也不必问了——他自己是这么说的。因为,当再次隔着笼子听见鹦鹉的啼叫时,妹妹对哥哥说的只有两个字:谢谢。片刻之后,她胡乱擦去眼泪,又谢了一次。可能是相信世界上还有起死回生的童话,离开的生命还能在某一天重新回到身边;可能是看到了哥哥为她四处奔走的努力,用尽心思想重现旧日的时光。无论怎样,这或许都是小姑娘能铭记一生的晚上。
也许真的有再见的一天吧,无论是眼前还是梦里,无论看到的是真实还是幻影,毕竟还没来得及把失去的忘掉。至少我今晚是这么想的。现在是春天。时间不早了,该睡了。好好睡吧,可爱的伙伴与孩子们。
[1]“斜阳冉冉春无极”出自宋代词人周邦彦的《兰陵王·柳》。周邦彦(1057—1121),字美成,号清真居士,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北宋文学家。周邦彦精通音律,曾创作不少新词调。作品多写闺情、羁旅,也有咏物之作。格律谨严,语言曲丽精雅,长调尤善铺叙。为后来格律词派词人所宗。作品在婉约词人中长期被尊为“正宗”。旧时词论称他为“词家之冠”或“词中老杜”,是公认“负一代词名”的词人,在宋代影响甚大。
兰陵王·柳
柳阴直,烟里丝丝弄碧。隋堤上、曾见几番,拂水飘绵送行色。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长亭路,年去岁来,应折柔条过千尺。
闲寻旧踪迹,又酒趁哀弦,灯照离席。梨花榆火催寒食。愁一箭风快,半篙波暖,回头迢递便数驿,望人在天北。
凄恻,恨堆积!渐别浦萦回,津堠岑寂,斜阳冉冉春无极。念月榭携手,露桥闻笛。沉思前事,似梦里,泪暗滴。
[2]梁遇春(1906—1932),是我国著名的散文家,师从叶公超等名师。在短短26年生命里,他留下了三十七篇小品文和二三十部译作。其散文风格另辟蹊径,兼有中西方文化特色,总体基调可以概括为“笑中带泪”,被誉为“中国的伊利亚”。代表作品《春醪集》、《泪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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