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下擦完身上汗水的离白,搓洗两把衣服,拧干后不言语地走到紫玉身边。
低头贴在她脸上,邪邪地诱惑道。
“娘子,是小生误会你啦!
小生好期待紫家家法,你快上吧!
我已经有些等不及了,该怎么办呢!”
“咦,你太恶心了,深身都起鸡皮疙瘩了。”
紫玉听到那嗲嗲的男人声,恶寒地后退几步,一脸怕怕地看向离白。
只要这男人有一丝妄动,她立马撒丫子闪人。
“哈,知道老夫的厉害了吧!
小样儿,真当我不敢收拾你,先回去吃饭。”
离白得意地一扬头,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亮眼的光泽。
他真要邪起来,紫玉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一切都不过是顺着自己媳妇儿罢了。
老话不是常说,谁的媳妇儿,谁疼么!
他可是天下第一疼媳妇儿的好男人,谁也别想和他抢。
…
转脸便言归于好的两人,哥俩好地勾肩搭背回营地吃饭。
当离白尝到那与众不同的烤兔肉、红烧兔肉与拌野菜时,眼里是满满的笑意。
味道虽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心里却甜滋滋的,一种幸福的味道由心底升起。
“媳妇儿,很好吃!
是我两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菜,因为它们都出自你之手。
等我忙完建房子的活,这些家务活还是由我来做。
女人的手既要细嫩,又要手形完美,最不适宜做家务活儿。”
“少岔嘴,不就是我做的饭菜难吃嘛!”
紫玉尝第一口烤兔肉就有些难以下咽,肉烤得太老且一股子糊味儿。
关键是调料也撒得不均匀,有些地方没盐,有些地方却咸得很,可说是无法下咽。
这家伙还睁眼说瞎话,哄鬼哦!
…
“很好吃啊!你做的当然是饕餮美味儿,世上任何人都比不了。
因为,这里觉得它是最好的。”离白笑得一脸幸福地拍着胸口道。
“我之所以不想你辛苦,是因为舍不得。
身为男人,照顾媳妇儿是本份和责任。
那种用过就扔的男人,不在我的行列之内,再说那样的人也不能称为男人。
一个女人愿意嫁给那个男人,对男人而言是多大的福气。
却被很多男人不珍惜,吃着碗里盯着锅里,说白了就是贱。”
“嘿嘿,若是全世界的男人都像你这种想法,就没那么多离婚和出轨了。
看来,最幸福的还是我。
老白,这辈子有你真好!”
离白听到紫玉煽情的话,非常赞同地点头认同,认真地道。
“所以要给媳妇儿最多的爱,媳妇儿才会爱我更多一点儿。”
“哈哈哈,只爱你一人,三胞胎都得往后靠。
行不!”
紫玉也真是服了这男人,唯有在两人感情上从来都是很认真的那一个。
“行,当然行!”
得了娇妻话的离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等紫玉不吃后将剩下的菜和汤全部包圆。
午休都不用,光着膀子又去建房大业。
紫玉用草木灰擦去碗盘上的油渍,去河边清洗干净餐具,打回一锅水烧开。
摘回一大把甘草洗净晾晒,取一小截丢进沸水里泡着。
一锅微甜且清热解毒的茶水出炉,紫玉拿出一茶壶装满,随手拿一只吃饭的碗。
一个尽职尽责的主妇,给建房子的男人送茶水。
“老白,过来喝碗茶歇会儿。”
紫玉冲干得热火朝天的男人喊道,她没想到只是洗碗的功夫,墙已垒出半人高。
“来了,请妻子大人视察小生的工作如何!”
热得只着一条亵裤的男人,痞痞地一挑眉,那笑容里妥妥的邀功。
紫玉倒出一碗还有些烫的茶水递给男人,轻笑道。
“小心烫,我得去视察一番工作,这可关系到晚上睡觉的问题,一点儿都不能马虎。”
背着手视察的紫玉,见墙全部由成人手臂粗的树干垒成,屋子长宽均在一丈五。
树干的交接处,有着不少的缝隙,正好适合晚上吹风。
有月亮的夜晚,连油灯都省了。
未成形的木屋,其实看起来很简陋,但紫玉却觉得小小的一间很温馨。
“不错,不错。
盖好房顶后,里面再添一个木床,灶头砌在外面也不怕热。
对了,还得开一扇窗,咱们晚上一起看月亮、数星星。”
“哈哈哈,保证完成任务!”
喝下一热茶的离白,一身的汗珠子直滚,心却比热茶还滚烫。
“媳妇儿,谢谢你能陪着我。
无论贫穷与困苦,都没有嫌弃过我,今生能拥有你是我几世修来的福气。”
“哈哈哈,真哒!
看来,我还是魄力无穷的嘛!”
“mua!”
离白以实行行动来证明,紫玉对他有多重要。
烈日下拥吻的两人,激情而痴迷,早已将对方融入骨血。
…
尝到甜头的男人,干活更卖力。
当烈日褪去时,一座小木屋落成,连里面的木床都做好。
以此为家的夫妻俩,欢快地填充着他们的新家。
傍晚找回来的白漂,带着一群狼送回一大堆半活的猎物。
连找回来的元宝和铜元,也带回一只野兔,一只野羊。
黄驹和黑驹别出心裁地带回四匹白马,那丰神俊朗的样子,与当初的黄驹和黑驹有得一拼。
“乖乖,你们俩是从哪拐回来的马,好漂亮!”
本在做饭的紫玉,立马被四匹白马吸引,慢慢靠拢。
认生的白马见有陌生人过来,撅蹄子就要踹人,黄驹生气一蹄踹过去。
“咴!”
“嗷呜!”
白漂招呼一声,狼群立马将白马团团围住,大有不听话立即咬死。
被群狼包围的四匹白马,见势不妙立即低头凑到紫玉面前。
“哈哈哈,这叫识事务者为俊杰。”
接手做饭的离白,是一点儿都不担心紫玉会被几匹外来马给欺负了。
有护主的五只在那,再来一群马都成功不了。
而是应该考虑,它们自己小命儿不保的问题。
多了一群跟随者的夫妻俩,在这草原腹地的枫树林中日日垂钓,草原上赛马。
无忧无虑地奔跑、大笑,愉快的小日子像流水一样滑动。
当他们再次启程时已是半月,不愿离去的群狼紧紧跟随,一起前往北极村。
…
自此,这个大部队一起走南闯北,四处游玩的夫妻俩早忘了回大夏湾的打算。
一出门,那是玩得归家的心思都没有,只会偶尔给远在云都城的三胞胎,送一些路上的稀罕玩意儿回去。
以证实他们还记着三胞胎,没将他们忘到脑后。
至于回去的话,是从来不提。
真真是将所有都抛到脑后,全身心都投入到怎么玩的大事业中去。
如那脱缰的野马一样,不知何时才能回头。
更是让许多人,追着两人的踪迹跑,却每次都扑个空。
大夏国百姓都知道,他们最敬重的帝君和国师,抛下朝廷大事四海游玩。
也由此在大夏国内,掀起一番游玩热,不管哪个犄角嘎达都会有人去玩。
目的当然是,希望与他们的帝君和国师,来个不期而遇。
可惜的是,这些人即使遇上了帝君和国师,也认不出人来。
时常变换容貌的夫妻俩,经常以不同的身份和年龄出现。
玩着玩着,竟然混上远洋商船漂洋过海……
(全文完)
这篇古言写得很随心所意,笔下的架空时代完全是自己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对咬文嚼字方面还有很大的不足,但真要吊书袋子的话,可能更加不受欢迎。
在我看来,架空古言所受的限制会小很多,书中的世界构架可以完全由自己设定。
希望下次写古言的时候,更像古言的风格一些,也希望有更多的书友喜欢。
小说推荐